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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以春天为背景的水与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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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9 1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这又是一个怀揣梦想的春天,在我耕耘希冀的双眸,一滴水迅速漫延,是6000多万人一时最奢侈的渴望。
春雨贵如油,这个在农谚里默念的比喻瞬间被流放。一滴水,凝聚为生命的重量,每个人,每棵树,每株草……每个生灵,水是最渴望着的想念。

(二)
百年不遇,江河断流。大地干裂的唇和肌肤倾诉着内心的干涸。
水,这无处不在的生命之源呀,你以毫不起眼的平凡哺育了多少的人世沧桑。而此刻,每个生灵将目光聚焦。
水,多么坚涩的字眼,多么生硬的物质。

(三)
渴:每一张口,每一颗心,每一粒尘埃都是渴望着的呀!
当十三亿儿女将目光齐聚西南的土地;
当水流沿着申玉光和50多名村民的血管流向干涸的村庄;
当一滴滴水滴向焦渴和眼睛;
当四岁的女孩走7公里的山路背回一壶泉水;
当孩子们用小书包将一瓶瓶节省的“爱心”带回家里;
当总理怀抱水龙浇地而不肯喝一滴乡亲们送上的茶水;
这氢氧原子相爱结晶的水呀,在干渴的西南,我以心质解:一滴水里有一颗真爱的心,一滴水里凝含着两颗清洁的泪。

(四)
孩子,是谁动了你生命的水滴呀?
在你祈祷着父母能美美的喝上一口水的希望里,在你祈祷着一场雨滋润土地的梦想里,在你倍感水珍贵和缺水的惊惶与不知所措里……
孩子,我多么希望是天上急行的掬水者,以滔滔水流洗涤你被焦渴灼伤的眼睛。

(五)
寻水?这浩渺众生的生命之源呀!你是在彷徨彳亍里选择了一尘不染的沉默吗?
今宵,我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走近你,在你善利万物柔情的内心,措不及防间让孩子看到了尽头。
掬一捧清洁的水,我以一种极为虔诚的默拜:祈福!

(六)
一元钱,一瓶水。一份力。
十三亿同胞的心、二十六亿滴唚唅的清泪凝聚,就是一条大河长江。
流向干枯的森林,洒向龟裂的田畴,滴向每颗渴望的内心,这一刻,将生机点燃,将希望延伸……
旱情还在继续,爱心永将传递,

(七)
在干渴的土地,播下一粒生命种子;在渴望的心田,播下一粒希望的种子。
一份爱心就是一场春雨,一份信念就是一条溪流。
擦一把渴望时的汗与泪,在焦渴的西南的土地上,一粒粒种子怀揣春梦,急于破土。

(八)
这是一个梦想着的春天呀,在西南干渴的大地上,我坚信:一点一滴平凡的故事定能感动上苍!
多难兴邦。血浓于水。
旱情还在继续,爱心永将传递,在民族前行的磨砺里,让我们携手并肩,手拉手,心连心,继续爱、继续守望……

[ 本帖最后由 曹国魂 于 2010-4-10 10:27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4-9 21:09 | 只看该作者
真切的现实关怀!提下!
3#
发表于 2010-4-9 21:15 | 只看该作者
4#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22: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4-9 21:15 发表
http://www.suiyuewenxue.com/simple/index.php?t71668.html


这是首发于中财的,之后才发于岁月的
邱天先生总是这样的,哈哈
5#
发表于 2010-4-10 09:1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现实,流畅深情,颇能打动人心。让我们共同祈福吧。
6#
发表于 2010-4-10 10:26 | 只看该作者
抒情浓郁,文字洋溢情绪而又洒脱!
7#
发表于 2010-4-10 10:27 | 只看该作者
确定非首发,取缔公告!
8#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6:51 | 只看该作者
我的《以春天为背景的水与泪》确实为中财首发的,12:53分首发于中财,12:57分再发于岁月文学论坛!
邱版之尽职实属好意,谨请先生澄清,消除影响,这里谨表谢意!
另一介老道是我以前的常用网名
9#
发表于 2010-4-10 17: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行走的麦芒 于 2010-4-10 16:51 发表
我的《以春天为背景的水与泪》确实为中财首发的,12:53分首发于中财,12:57分再发于岁月文学论坛!
邱版之尽职实属好意,谨请先生澄清,消除影响,这里谨表谢意!
另一介老道是我以前的常用网名


先生,您是真不知道啊!

发中财论坛的作品,必须一周后确定不计酬了,才能发别处啊!而且如果计酬了就不能发别处,除非附上“首发中财”字样。

这是中财会员人人知道的。去看看吧,先生!不要以为邱天怎样。
10#
发表于 2010-4-10 17: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行走的麦芒 于 2010-4-9 22:25 发表


这是首发于中财的,之后才发于岁月的
邱天先生总是这样的,哈哈


邱天行得正!奉劝先生要尊重人!
11#
发表于 2010-4-10 17:49 | 只看该作者

请看看(转自散文版的)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39537-1-2.html

                                                再次强调非首发问题


  非首发行为分以下几种:

  一、在我们还没有计酬前发在别媒体,就算不是首发的。

  二、根据《中财管理章程》第三条中的规则:“以中财论坛为载体并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原创作品(即在此之前未在任何形式媒介发表过,包括报刊杂志、论坛、网站、本人博客等。若要发于博客,需在文末注明首发中财论坛,并附以地址)包括在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前提下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所产生的演绎作品。”

   三、在别的网站搜不到,但在百度上还是能搜到的内容,一律是非首发行为。

  四:无论你是作家,还是普通写手,请自觉遵守《中财论坛管理章程》,当版主贴以原文在此之前发表的地址时,请作者自觉去掉版权声明。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7: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下算是明白了!谢谢先生
13#
发表于 2010-4-10 22:56 | 只看该作者
现代版的祈祷,展现作者内心的信念和期盼。
14#
发表于 2010-4-10 23:13 | 只看该作者
情感热烈,一份真挚的祝愿。
15#
发表于 2010-4-11 16:47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现实的作品,体现作者强烈的责任感,学习了,欣赏并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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