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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憋到现在没说的一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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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一件事儿憋在心里有段时间了,前一阵儿就想说道说道,可总觉得自己可能是多事就没瞎参合,可最近却总看到不少人为这件事大费唾沫争个没完没了,甚至都扯到谁家的鸣猪及某些个衙门养的走狗身上去了。

看来这件事还真大有说头,而像咱这样的苦哈哈就喜欢找点像这种又可乐又能随便扯淡的屁事找点乐子,所以想了几天,还是觉得写出来心里会舒服些。

这件事就是关于某大学教授聚众搞换妻把戏给法庭判了有罪的那件事,那件事涉及到不少自愿换屁股自愿换床自愿交换交媾对象的男男女女,本来像咱这样的苦哈哈对那件事的感觉也就是个哭笑不得,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就跟乡下的土狗或家养猪在交配季节到来时随随便便地见到异性就爬到对方身上的样子一般无二,本来都是属畜牲的,也不在乎是秘密交换还是在大庭广众下交换,其实都是一码事,什么秘密在这个年代都不会成为秘密,捂得再严实也早晚会走火,这不当事人就上了法庭并被开庭审判了嘛,可法庭也真是的,乡下那么多土狗在大街上随便见到一只异性狗时根本就不经过法庭的允许也不经过道德的审判就直接干上了,结果还不是无罪一身轻,还真没见过哪家衙门去管畜牲发情的那档子闲事儿的。

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苦哈哈,咱对那叫兽干过的那些事儿,不能不说有点羡慕,但咱也明白他们干的那些事儿,也就是畜牲才能干出来的活计,咱再怎么苦哈哈,起码也懂得自己还是个人,既然是人,就不能过分去羡慕畜牲,否则岂不是越活越畜牲,越活越不人了嘛!

可有个更牛气的叫兽叫什么李银河的,一听这名就难免先崇拜她几下,瞧瞧人家打鸣鼎鼎的叫兽就是和咱普通老百姓不一样,人家那是住在银河里面呢,社会地位是要多高就有多高,高得让我等苦哈哈只有高瞻仰止的份儿,不过也正所谓“高处不胜寒”呀,站得太高难免要忍受不少风寒,何况银河里面除了漫天星斗根本见不到一个雄性动物,哪怕是想找个公毛驴解决一下性问题都难如登天,这样就难免让李银河又着急又上火,且一上火就是N多年没消退过。

按说李银河是个老GCD员了,按照GCD的章程, D员要以先解放全人类后解放自己为己任,再看看李银河的一贯言论,还真就特符合GCD的章程,按照李银河的特殊工作要求,她的确一直都在拼命努力地解放着全人类的性,然后再想办法去解放她自己的性。

因此,凡是对性问题比较敏感的道德或法律,李银河一概斥之为公权之乱,也就是说公的去玩母的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怎么玩都可以别人根本管不着,并认为性混乱行为就应该彻底开放,以便彻底解放全人类,可没想到此“公权”还是被禁止了,而禁止这个“公权”的机关竟然还是制定了公权的法律及相关衙门,于是李银河怒不可遏,连篇累牍地写出了《谁来保护王叫兽的性权利?》《事情正在变得越来越荒诞》《惩罚换偶,世界罕见》《取消聚众淫乱罪会败坏社会风气吗?》《荒诞的罪犯与犯罪》《马晓海聚众淫乱罪一审辩护词》《四分之一意大利夫妇参加护偶活动?》等一系列性文为那个犯了事儿的叫兽鸣冤叫屈。

李银河这么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孤身老女人住在冰冷的银河里也实在太久了,而为了解放她自己的性,就必须要首先解放全人类的性才行,因此李银河是永远都不会善罢甘休的,若不把全中国的人民都变成性混乱群体中的一员,估计她到死都不会瞑目的,只怕真到了那时候,还不知有多少恩爱夫妻会因为受了李银河的影响而和外人乱搞性关系并因此走向家庭破碎分道扬镳的无奈结局。

其实我倒没觉得李银河的言论属于犯法,也没觉得那个犯了事儿的叫兽就真的罪有应得,我就是觉得法律和衙门不该去管畜牲的性事儿,骂李银河罪该万死的人也有点过分,想想一个总喜欢和畜牲的性事儿打交道的孤身女人,每天都要观察并研究畜牲的性事儿,加上长年累月的孤身无疑积累了不少无法释放性欲的苦闷,她的心里就算是变态就算是沦落到了和畜牲平起平坐的地步作为人类的我们也不该用唾沫去淹死她,毕竟在如今的时代早就出现了畜牲保护法,更何况还是个喜欢同情并已经接近畜牲水平的叫兽!

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另一类畜牲,他们竟然高举着鸣猪和痔疣的大旗对李银河的那些言论支持到底,对法庭的审判唾骂到底,对举凡不支持李银河观点的人士文痞武斗个没完没了,他们虽然也是畜牲,可却都是些有点文化没有道德不知羞耻的畜牲,他们根本不用人类的道德观念去反思李银河的荒谬,而是用乡下公母土狗在旁若无人地胡搞乱干时,一旦被人制止就发出禽兽的吼声那样去威吓举凡不支持李银河观点的人士。

这些乱七八糟的畜牲,让咱这类苦哈哈很是不爽,要说真的是畜牲还好些,至少还能心理很阴暗地看个免费的热闹,可这帮畜牲都是些披着人皮的家伙呀,说他们是畜牲显然侮辱了披在他们身上的那张人皮,可如果不把他们归入畜牲类,还真就不知道该怎么去定义他们才好。

现在想来,也许衙门的做法是对的,既然社会公德都管治不了的事情那就让法律去惩治吧,虽然咱也不想看着衙门冲着几个畜牲来劲儿,可实在是没办法,在这年头,披着人皮的畜牲也只能用人类的法律来管制了。

其实我个人并不反对某些个家伙搞什么交换交媾对象的性方式,真的我一点都不反对这种事儿,我只是反对他们在披着人皮的情况下去干那些很畜牲的事儿——他们的行为的的确确是给我们人类丢脸了!







2010
427


山野居士
2#
发表于 2010-4-27 10:0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个人并不反对某些个家伙搞什么交换交媾对象的性方式

我也不反对
3#
发表于 2010-4-27 21:56 | 只看该作者
山野先生为啥老骂畜生呢?有些人,即便再怎么人性不足,但既然不能开除人籍,就还要当作人看啊。
只是可以确定,人未必全是高级动物吧。呵呵
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09: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野马 于 2010-4-27 10:07 发表
其实我个人并不反对某些个家伙搞什么交换交媾对象的性方式

我也不反对


呵呵,多谢朋友的支持,请茶!
5#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09: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4-27 21:56 发表
山野先生为啥老骂畜生呢?有些人,即便再怎么人性不足,但既然不能开除人籍,就还要当作人看啊。
只是可以确定,人未必全是高级动物吧。呵呵


先生说的有道理,只是我个人觉得为人师表的教授即便不是高等动物,至少也应该是中等动物,可现在他们却沦落到了低等动物的水平,故而为他们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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