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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25号]拾荒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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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拾荒人,拾荒就是我的职业。原本,我有一个好好的家庭,男人在轧钢厂上班,多年前的一次钢水泄露事故夺去了我男人活生生的身子,我哭着喊着,在拥挤的轧钢厂外门被人拦住:节哀顺变。多混账的一句话,不是你家男人,不是你家老子,那条命可是我们家唯一的顶梁柱。此时,已分明找不到一点尸骨。短命的男人呀,回到家,我只能抱着不满十岁的小妮哭。哭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桌子上放的几千元抚恤金,就是那个短命男人全部的价值。再去找,不是推诿扯皮就是吃一顿冷面孔,女儿不哭也不闹,叫跪就跪,叫走就走,好心的门卫老人从兜里掏出一把一元五元的钞票:拿上,回吧,谁让我们都是苦命的人呐。

  苦命,命苦,自从男人化成彤红的钢水之后,心神恍惚的我又被纺织厂开除。厂长说:“回吧,心莲,看你这几天心神恍惚,哪天万一再……我没听完,夺下厂长递过来的半月工资,独自跑到护城河边的小树林里哭。像我这样要模样没模样,要技术没技术的人谁还会用我?可一想起小小的女儿,擦干了眼泪,吞下了哽咽,站起身,一个拾荒人正在垃圾堆上翻翻拣拣。心头不由一阵泛酸。干吧,长长的日子长长的路,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

  第一天,天还没有亮,我便爬起身来,给紫玉做好饭,盖在锅里,找一件早被丢弃在墙角的旧衣裳,戴上短命男人的一顶黄军帽。又勒上一只口罩,端详了一阵,蹑手蹑脚地溜下楼梯。近处吧,怕熟人碰见,不如去城东护城河边,那里堆着一座高高的垃圾山,或许时间尚早,垃圾车屁股冒了一溜烟之后,垃圾山上半个人影也没有,于是按捺住心头的喜悦,用自制的小挠钩开始翻拣。破书,烂纸,废钉子;铁丝,钢线,易拉罐,天蒙蒙亮,已经装满了蛇皮袋子,雾气朦胧中,小跑着一个气急败坏的身影,是男是女没看清,我一把背起战利品逃之夭夭,气喘吁吁赶到垃圾收购站,满嘴黄牙的老板打着哈欠说:“你,那么早?”

  16块8毛钱,我清楚记得拾荒第一天的收成。还不错,刨去水费电费,我们娘俩的零用钱,说不定还能剩个三元两元。

  就这样,逐渐熟悉了拾荒这个职业。可别说,三百六十行,行行有门道,城东是胖女人大破嘴的地盘,那天大呼小叫的没看见面孔,后来在收购站打了个照面,大破嘴说:“你在哪里干活?”我尽量挤出一丝微笑:“就在家门口拣点,大姐以后多照顾。”大破嘴哼了一下朝天鼻孔:“照顾不照顾的,以后别占我大破嘴的地盘。”城西呢,是瘸子胡三,领个傻女人,疯疯癫癫,胡三一瘸一拐翻拣着垃圾,傻女人一边提着裤腰带,一边嗬嗬嗬地笑。胡三也不容易,家在农村,打了一辈子光棍儿,后来进城认识了现在的傻女人,破桥洞子底下,用拣来的破帆布搭了一个小棚,每每有同行走过问:“胡三呀,今天吃么子饭,把你个混球吃得油光满面”?“烧鸡烤鸭红水水,要不你也来一口”。说着举着从饭店门口捡来的烧鸡架,一边灌了一口不知从哪弄来的小半瓶红葡萄酒。我呢,从来不拣别人吃剩的东西,也不像城北的段小三,竟然敢在夜里去偷工地,被工地上的人撵得腿肚子转筋,最后吊在工地前面的蓉花树上,云一样的蓉花在开,段小三呲牙咧嘴的嚎叫传遍了半座城市,被打得皮开肉绽,爬回了那个废弃的存放变压器的家。半个多月才晃晃悠悠在城北的黎明里出现。
 
  其实吧,啥职业也搁不住时间久了,就这样昼伏夜出,下来 好几年,除了和紫玉的生活还不算拮据,竟还攒下了一点点。有人说:心莲呀,那么累,不如找个人嫁了算了。不是不想这回事,就在我刚刚萌生和新介绍的一个农村进城干活儿的见下面,下体一阵剧痛,豆大的汗珠滚落,扶着墙,我勉强走进了一家小诊所,那个看病的老头望闻问切了一阵,摇了摇头:“去大医院吧,估计你这病不轻。”去什么大医院,大医院哪里是我们这种人去的地方。这检查那检验,连个药片也不见就能花出去好几千。

  女儿是长大了,出落成一朵水灵灵的花儿,只是女儿总不和我说话。每当我满身疲惫回到家,紫玉一准一伸手:“拿钱,我要出去!”挣钱就是给女儿花的,这个我从来没什么抱怨,自从那个短命鬼走了之后,我就是不吃不喝也尽着这个女儿。我想啊,这会儿紧点苦点,等女儿长大了,懂话了,一定不会不要这个家,一定不会不要我这个没出息,但一直用命在爱护着她的娘。十六,十七,十八,等紫玉长到了十九岁,已经出落成了一朵花。出门时,街坊邻居们在一旁比比画画,大概是在夸我的女儿吧,长那么水灵,将来一定找个好人家。

  我从一家小诊所抓了药,每当疼痛难忍的时候就吞下几粒。城东,城西,城北,我是不大去的,一怕大破嘴的狠,二是胡三领着一个傻女人也不容易。听说段小山最近很滋润,不知从哪里骗来两个小孩子,自己翘着二郎腿坐马路牙子上抽烟,让那两个少年拼命地干。段小山说,破烂王也是王,等他妈的我攒够了钱,非得回乡下讨个漂亮媳妇,奶奶的,再生上仨俩五个小拾荒人,就能统领A城的半壁江山啦。

  城南是个开发区,那里的垃圾从来不小山一样堆在附近;但是这里的文化人多,在进出那些高档小区公寓时,我尽量拾掇整齐些。遇见如雪,就是那几天的事儿,远远的,我提着半袋子废品,吃力地往前走,咯噔,咯噔,一阵急促的高跟鞋撵了上来。“阿姨,这是我家的废纸空瓶子,给你。”我兀自犹疑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高跟鞋小妮正红着脸蛋站在我面前。后来,如雪说,我长得很像她母亲,母亲在两年前的一才车祸中遇了难,就在这家小区门前。那日,从乡下匆匆赶来的母亲看见了如雪的身影,忘记了站在马路中间,“砰”的一声,核桃仁,瓜子仁,还有刚炒好的落花生撒了一地……如雪说,只要以后我还来,就叫小区里的姐妹把垃圾放在门口,等我。

  渐渐地,我开听到一些风言风语:紫玉早就开始逃学了,和一帮混混阿飞经常在一起,玩电游,泡舞厅。直至有一天,紫玉苍白着脸出现在门口,我问女儿,你哪里不舒服,我带你到医院去看看。紫玉冷冷地打开我伸过去的手:“不用你管,你这个只会垃捡圾的女人”!

  静止,混沌,颤抖,空白,一刹时,我五雷轰顶般呆立在那里。原来,在女儿心目中,我从来都是一个彻头彻尾捡垃圾的女人?不错,我是捡垃圾,一不偷,二不抢,起早贪黑,躲过别人的冷眼,隐忍着其他拾荒人的漫骂与侮辱,可我养活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养活了你——我唯一的亲人,女儿。生平第一次我伸手打了女儿,不只因为此,当紫玉慌里慌张把抟好的一张纸准备抛出窗外,我一把夺了过来——堕胎化验单。

  我的身体每况愈下,一杯水,端在手里“咣当”掉在地板上;走路,头重脚轻,不得不扶着墙,才能慢慢往前捱。我喊紫玉“帮我抓点药来”,紫玉一摔门,三天两日没了踪影。收购站的小老板说,妹子,再这样下去,可不成呢,你刚才晕过去了一刻钟,我让老婆使劲掐你人中,才醒过来。疼,剧烈的疼,撕裂的疼,从下体蔓延到全身,咬咬牙,我还是一步一步挺着,把那些瓶瓶罐罐捡回来。

  紫玉好象从此消失了,我打问过别人,别人总是躲瘟疫样躲着我,什么也不说。我想哭,可是没有了眼泪,那个短命男人也不管我的苦痛,只是在相框里微笑。天黑了,我躲在昏暗的灯光下,咀嚼着这长长又短短的一生——心莲,心比黄连,难道这都是上天注定,让我尝遍了这人世的辛酸。

  最后一次晕倒,是在城南的开发小区。隔着马路,能看见如雪着急的样子,手里提了一大包废弃的瓶瓶罐罐,身旁,还站着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大概是如雪的男朋友。我正想应声呢,一辆车呼啸而去,就失去了知觉。

  在洁白的病房里悠悠醒来,如雪正在微笑着注视我:“阿姨,你可是把我们吓坏了”。我这才明白,是如雪将昏迷不醒的我送进医院,那个男孩正好走到了门口,如雪羞怯地说:“是我男朋友,阿才。”阿才的眉头紧拧着,示意如雪出去。我隐隐感到了不安,挣扎着要起,可几经努力,浑身就是没有一点力气。化验,检查,阿才和如雪一整天都在忙来忙去。后来,一位医生走进病房,问我是不是家里还有直系亲属,我摇了摇头,却又说:“有,叫紫玉。”医生说那就叫她来吧,天知道我到哪里才能找到自己的女儿。还是如雪安慰地看着我对医生说:“好吧,我们先管着,等联系上了紫玉再说。”
        
  一天,两天,阿才和如雪两个人轮换着,一个守着我,一个出去打听紫玉的消息。右手边正好谁放的一张报纸,我斜着瞄了一眼,差点昏厥。

  “昨日清晨,A城莎娜歌舞厅发生一起命案。经初步确认,死者名叫严紫玉,生前是莎娜歌舞厅一名做台小姐,现年21岁,暂未联系到家人……

  其实,昨天在我借故以上厕所为由支开阿才的时候,早就知道了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忍着痛,咬着牙,来到化验室,让医务人员找到我的化验单:楚心莲,女,47岁,晚期子宫癌。我故做安静地返回病房里,避开阿才的眼神,小心翼翼,从贴身的衣兜拿出所有拾荒的一点积蓄,放进如雪放忘在床头的小挎包里。

  后来的我,不知怎么爬到那家医院的楼顶,阳光白白的,直打眼睛,地上是川流不息的车子和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小快空地,飞翔吧,不如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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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房子 于 2010-5-1 22:02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4-29 16:23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一篇小说,
文笔细腻,
故事可读,
叙述在场感强,
揭展一位拾荒者的职业和生活、
情感的经历,俱细俱密,
生动、绵长。
欣赏了!
3#
发表于 2010-4-29 16:49 | 只看该作者
娴熟的文笔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征文的内涵元素不太充足。
4#
发表于 2010-4-29 17: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敬一兵 于 2010-4-29 16:49 发表
娴熟的文笔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征文的内涵元素不太充足。

是的,附议。
5#
发表于 2010-4-29 20:3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与女儿靠拾荒相依的母亲,却在能看到阳光的时候,病了,女儿也背叛了她的爱还有道德,于绝望之中选择一条不归路.可悲可惜可叹.
问好!,
6#
发表于 2010-5-4 19:31 | 只看该作者
心莲,心比黄连……

这篇小说很让人感动。拾荒,对于底层人来说也是一个职业生涯的真实写照,用“我”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在遭遇失去亲人而唯一寄托希望的女儿又背离而去的含辛茹苦一生,真是可悲可叹!

说点题外话:既然是小说,结尾就不要这么悲观,应该有积极进取、给人生活的希望。比如女儿这个人物可以塑造成浪子回头的下一代。当女儿得知母亲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女儿应该明白一个拾荒者母爱的伟大,幡然醒悟后跑到医院,然而遗憾的事最终没能看到母亲最后一眼……后悔与内疚留给女儿来思考,自然也给一下代“失足青年”留下了对人生的重新认识!个人管见,仅供参考!问好作者!
7#
发表于 2010-5-23 21:45 | 只看该作者
   文章整体叙述情节叙述跌宕起伏,人物悲剧氛围也逐渐浓厚。小说叙述情景也很有感染力。也深刻地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但是作为文学作品,它的意义应该高于生活,在揭示深刻悲剧内涵时,当给人生的希望。——和一楠斑斑的意见相同,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房子 于 2010-5-23 21:48 编辑 ]
8#
发表于 2010-5-28 08: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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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2-6 08: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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