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羽佳一鸣 于 2020-4-17 12:53 编辑
说起侠义,很自然会让人联想到武侠作品中的青年豪客,凭着某种独门绝技仗剑江湖。其外形、言语、行为事迹为世人所乐道。那么侠义仅仅以杀止恶、除暴安良、扶危济贫吗?如今的太平盛世就不需要侠士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侠义行为的表现手法随着周边环境变化会呈现出多种形式,其精神更是我们中华优良传统的闪耀点。
侠义,看似是一种从武侠小说中引申而来的精神。实则饱含着我国独有的传统文化和道家思想。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武侠作品从春秋时期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到明清时期施耐庵的《水浒传》、石玉昆的《三侠五义》,对侠义的阐述也愈加广泛、清晰。时代进步了,江湖氛围也变化了,侠义的表现方式和意义也有所不同。回到当代,武侠小说作家金庸老先生在名著《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中塑造出“郭靖”“萧峰”那样的“侠之大者”形象;古龙先生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塑造的“小李探花”那样的重情重义形象;无不深入人心。侠义的释义不仅包涵对国家、社会的忠、仁,对个人、家人、朋友,乃至市井小民和动植物,都有慈、善、义、勇、怜的体现。侠义行为已经被扩展为有责任心、为国为民、机智勇敢、扶危济贫、替天行道、惩恶扬善、除魔卫道、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几乎涵盖所有的正能量行为。
有人说侠义只存在于武侠世界的江湖。也有人说它是一种虚幻精神,远离民生,无关政治,经不起油、盐、酱、醋、茶平淡的现实推敲。对于这样的观点,笔者只能说部分人目光短浅、思路狭隘。又或是受当前某些泛滥的宫斗、滥情、暴力、恶搞、胡编乱造的肥皂影视剧影响。以至于有“无武不成侠”“非舍身不能取义”的误解,对生活中的侠义行为无视、漠然。殊不知自春秋时期道家沿用“江湖”这个词汇时,就已经有了“人存在的地方就是江湖”的释义。尽管后来人们对于江湖有四方各地、河流湖泊、隐世之所、某些行业等多种定义,但江湖就是社会这一观点谁也不能否认。古龙先生在《笑傲江湖》也给出“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恩怨,人就是江湖。”这样的说法。
如果说侠义精神是中国独有,那么日本武士道也有忠、义、勇、仁、礼、诚等正面精神;西方骑士精神的谦恭、正直、怜悯、英勇、正义、荣誉、公正、灵魂,也可以说是不同形式的侠义。换句话说世界人民都需要侠义精神的支持和保护,也足以说明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区别只是对这种精神的称谓不同,对这种精神所表现出的形式有所不同。不得不说的是,一旦这种精神与私心、利益挂钩;无论是侠义、武士、骑士,其必然造成伪善、假义的负面结果,这不是精神本身的问题。如众所周知的某大国,时常以“世界警察”自居,拿着“维护世界和平”“消灭恐怖分子”为借口,频频挑起战端。实则大发战争财。这样的行为不仅与侠义精神背道而驰,也为世界人民带来灾难和无法挽回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稳定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提高,江湖环境也有很大变化。大奸大恶或是分化或是转型,善恶之间已没有太明显的对比,侠义精神也随之大隐于市。如果我们稍加留意,他们的踪迹并不难寻。只是呈现形式稍微不同而已,手法也不仅限于刀光剑影之间。像我们所熟知的雷锋,他那种爱国爱民、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螺丝钉精神,就是侠义的另一种形式。例如2005年3月下冷水救人的蒲江人刘世东,2016年6月制止犯罪的济南出租车司机邢兆峰,都具有侠义精神见义勇为的一面。在司法制度逐渐健全的当今,很多行为必须在遵守社会法制、法则的情况下进行。比如说现在惩奸除恶、取不义之财、惩治贪官污吏,就不能靠个人武力手段解决。而应该交给受过专业训练、有一定职业操守的公、检、法队伍处理。如2018年年底我国海军在亚丁湾打击海盗、十八大以来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行动,就是侠义精神中的除魔卫道、替天行道行为。我们普通大众能做的就是通过正常途径检举、揭发。那些有专业技能的媒体记者、文化工作者也可以用特殊武器——相机、笔,对恶迹进行曝光、对善举加以宣扬。这些也是侠义中惩恶扬善和社会责任心的重要体现。再说扶危济贫,人们可以用个人的形式将财物直接赠给有需要的人,也可以通过公益组织进行捐助。当然,近年来公益事业受类似“郭某某事件”“某明星诈捐门”等影响曾一度低靡。但只是个别现象,大多数人都是持着扶危济贫的善心尽心尽力。还有许许多多的细小行为,广泛发生在民众中、市井间。像:喊一声惊走偷包贼、熄灭个烟头避免一场火灾、善意的打声招呼减少一宗流氓事件、扶正马路边标牌让行人少走几里路……比比皆是,举不胜举。甚至在路边买走年迈老人的几枚鸡蛋都算是善举。这些行使微不足道的小善小义行为或够不上侠士,但谁又能说这不是侠义精神的延伸呢?
未来的江湖不知道还会怎样变化,未来的侠义精神也会有更多的表现形式。只要我们心怀侠义精神,并身体力行的行善举;不遗余力的为国为民、为友为邻着想,那便是侠义的践行者,后世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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