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失明”与“习惯性发怒”
唐蒙他爹 昨日,常州市长王伟成怒斥在安置房小区造联排别墅是馊主意,并为此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依法办理,当地规划局昨日查实后也已经认定这两幢建筑为违章建筑,并要求街道立即将其拆除。(6月19日《扬子晚报》)
这次,监管部门再一次“失明”,安置房小区被建成了联排别墅,堂而皇之的建设规划,是乎没有一点法律效力,国土、建设、规划、城监等若干职能部门,集体性置若罔闻,听之任之,默契配合房产商把违法行为做大做强。从以洱海“填湖”建别墅等一系列违建事件来看,政府有关部门的集体失职,官员的集体失语,成了助推事件发生的最大“帮凶”,而其实施的手法,就是“选择性失明”。
公众一直很纳闷,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如此漫长的修建过程,居然能在眼皮底下公然作假,这些监管部门平时干什么去了?难道他们一点都不知道吗?答案是肯定的,监管部门即便先前不知道,但事后也会知道。而且他们还有平时的检查职责,想不知道,其实都很难。只是他们知而不言,视而不见,采取“选择性失明”,让生米做成熟饭,操作起来就游刃有余。
监管部门为什么会纵容违法行为呢?很显然是为利益,从公的角度讲,是为了地方的经济建设,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从私的角度,是为了自己的政绩,甚至是为了个人和小集体的利益。既然经济房是为了经济官员,廉租房是为了廉价职员,谁又能保证,安置房不会是安置的官员呢?
在利益的驱动下,“选择性失明”就是一种手段,那么,“习惯性发怒”同样如此。尽管市长态度强烈、雷霆万钧的发怒,显现了对此事的高度重视,但仍然引起了大家的质疑:你现在不过“事后诸葛亮”,先前你怎么没发怒呢!此举是相表态什么还是想掩盖什么?当然,领导发怒似乎成了彰显个性、表明态度的一种方式,并且还因为发火引得媒体关注,舆论重视,甚至赢得了称赞和好评,比如那个怒斥说空话检讨的书记,那个在安监会长痛斥会风不严的省长。原本,底下人纪律涣散、作风不严,甚至违法乱纪,跟上级领导的管理不严,用人不当有很大关系,他们这一痛斥,不但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甚至还获得了好的声誉,真可谓“一怒双雕”。所以,公众质疑官员发怒是作秀,其实是很有依据的。
“选择性失明”是一回事,“习惯性发怒”是一回事,但归根两者是一回事。有“选择性失明”,就有“习惯性发怒”,其结果和用意,不过是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最后找上一两个替罪羊,罚点款做点姿态,应付了舆论就万事大吉。由此,我们往往被此所蒙蔽,从而让相关责任人逃过了处罚,这是导致“选择性失明”、“习惯性发怒”愈演愈烈,方兴未艾和官员们热衷于此、屡试不爽的的真正原因,一旦“选择性失明”与“习惯性发怒”成为常态,这比现象本身,还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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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唐蒙他爹 于 2010-6-20 17:5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