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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可以诅咒贫穷但不要鄙视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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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6-27 1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可以诅咒贫穷但不要鄙视穷人




    几起突发的伦理血案,几乎都与贫穷有关。血淋淋的事实证明,当一个人真的活不下去了的时候,或者感觉活着实在是一种“受刑”的话,那么,他会选择怎样的方式才算是解脱?无外乎就是自杀”杀人”报复”这极端方式难道还有第?当然可能有。比如“挺起胸膛勇敢地面对”“跟命运做不屈不挠地抗争”云云。可惜,这都是强者对弱者、幸运者对不幸者、胜利者对失败者冠冕堂皇的言语抚罢了,就像嫖客抚慰妓女。

    前些年,曾有一个年轻柔弱的女性,当冷酷的命绳索一样套上她脖子时,她既“手无缚鸡之力”,又孤立无援,连那些骨肉至亲都冷眼旁观甚至助纣为虐,她能“挺起胸膛勇敢地面对”吗?她有什么资本“跟命运做不屈不挠的抗争”?而很显然面对”和“抗争”的结果,会使绳索越套越紧,日子越过越惨。在这样残酷的现实面前,她既因为天生善良不想去报复谁,也由于曾经对生活充满热望不愿意“自杀”亡,于是,就选择逃离”。而且,逃就逃得远远的,干脆决绝,义无反顾,跟所有爱的人恨的人失望的人绝情的人都彻底断绝关系,宁可餐风宿露,天涯漂泊,饥寒交迫。直到三年后,她曾深爱着的研究生弟弟才因为“良心发现,通过网络炒做着开始寻找


       对于这样一个年轻可怜女人的相对温和明智的选择,我们这些些毫不相干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还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呢?于是,我自然选择了闭上鸟嘴。


       最近,媒体报道的一起家庭凶杀案,是某市一个老实巴交的下岗工人,因为自己一个人靠打零工挣来的钱,既不能给长年卧病在床的妻子求医买药,也不能让才出生不久嗷嗷待哺的女儿填饱肚子,于是,感觉活着窝囊,前途无望,一狠心就杀妻灭子并自杀,一了百了。


        这是我们这个财富滚滚的时代一起典型的悲惨事件,不能不令人扼腕痛惜,唏嘘感慨。我们痛惜感慨的,当然不仅仅是这个卑微的三口之家的悲惨命运,而是当贫穷积淀到一定程度,重压超过了生命的负荷,就会发生裂变,裂变成罪恶,并不可避免地造成某种灾难。


       现在我要说的是,贫穷确实是一种罪恶,但并不证明穷人也是一种罪恶。如果我们把正在忍受着贫穷煎熬的穷人也当成贫穷来鄙视、轻侮甚至非议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制造新的罪恶和新的罪恶的价值观,比如“笑贫不笑娼”。


        一个国家的贫穷会造成这个国家的衰落,一个家庭的贫穷会造成这个家庭的分离,一个人的贫穷会造成这个人的绝望。贫穷,确实是一种病,犹如瘟疫,于是,才光荣地诞生了“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会坐在自行车上笑”的“警世名言”,并且在城市白领女性中“风靡一时”。然而,当我们把贫穷当成一种罪恶来看时,却又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贫穷面目可憎,但穷人就真的那么不受人待见,就真的该死?“该死”的穷人们,男人就真的活该打光棍,女人们就真的活该去做“鸡”?如若这样的话,中国古代曾经穷困潦倒的杜甫、李白和那位靠乞讨办学的武训,是不是早该被辉煌灿烂的历史唾液淹没?还留什么“光焰万丈长”呢!因此,鄙视和厌弃穷人也是一种病,一种比瘟疫更可怕的病态心理,一种比罪恶本身更罪恶的罪恶。


       我们当然应该诅咒贫穷,改变贫穷,甚至消灭贫穷,但是不可以鄙视穷人。在这个财富本身就不可能公平分配和占有的世界上,穷人虽然因为各种因素不得不过贫穷的日子,但他们也有人格,也有自尊,当然也应该享受自己不容剥夺和践踏的权利和尊严。否则,对于再富有的社会也是一种悲哀,对于再富有的人群也是一种耻辱,因为“穷”与“富”从哲学意义上讲,也是相对事物的两个方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西北平原 于 2010-6-27 11:19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6-27 12:36 | 只看该作者
最近,媒体报道的一起家庭凶杀案,是某市一个老实巴交的下岗工人,因为自己一个人靠打零工挣来的钱,既不能给长年卧病在床的妻子求医买药,也不能让才出生不久嗷嗷待哺的女儿填饱肚子,于是,感觉活着窝囊,前途无望,一狠心就杀妻灭子并自杀,一了百了。——这又是一启令人深思的事件。无可否认,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填补饱肚子的事在中国偏远落后的农村一直存在。民生问题一直是困扰人们如何生存的大话题。国家太大,需要解决的事情太多,诸等令人寒心的事为什么
层出不穷……
3#
发表于 2010-6-27 13:1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当然应该诅咒贫穷,改变贫穷,甚至消灭贫穷,但是不可以鄙视穷人。在这个财富本身就不可能公平分配和占有的世界上,穷人虽然因为各种因素不得不过贫穷的日子,但他们也有人格,也有自尊,当然也应该享受自己不容剥夺和践踏的权利和尊严。

赞成这样的观点。
一直以来也常思考这个问题,面对大多数善良,安于命运的穷人,面对少数不自爱不自尊不自强的穷人,有时真是矛盾啊。
4#
发表于 2010-6-27 13:34 | 只看该作者
安贫乐道需要见识,更需要毅力,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几人能够坚守?
问好平原!
5#
发表于 2010-6-27 14:3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时代,更确切是中国的当下,只是表面的繁荣,前天有权威数据,地方政府负债严重的已经达到百分之350多,报道没有说,但我觉得没有负债的地方政府凤毛麟角,就连我们的市级政府,所有的基础设施大项目建设,都是贷款。贷款还得人民还。真的还念大跃进国家身无分文,也能建设那么多的基础设施。那一代人为国家的富强做出的努力是和革命一样伟大的。

今天个别人挥金,大多数人为三斗米折断了腰。假象迷人眼啊!

扯远了,我还是支持文章观点。
6#
发表于 2010-6-28 08:3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贫穷可以诅咒,但贫穷的人不可以诅咒,因为有些人的贫穷,责任不全在人。
远握!
7#
发表于 2010-6-28 09:41 | 只看该作者
贫穷不是罪恶,勤劳不一定致富。以前我曾写过《贫困可以成为什么理由》也谈到这个问题:贫困无罪,有罪的是制造贫困,那些把贫困当作社会进步自然代价的理论者与实践者。

不过还是坚决支持文章观点,尤其第一段,振聋发聩,并有手术刀之犀利。好文!
8#
发表于 2010-6-28 19:10 | 只看该作者
贫穷不是罪恶,罪恶的是导致贫穷的根源!
9#
发表于 2010-6-30 17:19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无语。远握。
10#
发表于 2010-6-30 17:29 | 只看该作者
想起《火与冰》里的两句话:
“穷国的混乱,并非因为穷,而是因为人们想致富。
  穷人的仇恨,并非因为生活的艰辛,而是因为他们发现的不正义。”


我们可以诅咒一个现象,但不能鄙视那个现象里的人。

[ 本帖最后由 东只艮 于 2010-6-30 20:33 编辑 ]
11#
发表于 2010-6-30 20:2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国家的贫穷会造成这个国家的衰落,一个家庭的贫穷会造成这个家庭的分离,一个人的贫穷会造成这个人的绝望。贫穷,确实是一种病,犹如瘟疫,于是,才光荣地诞生了“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会坐在自行车上笑”的“警世名言”,并且在城市白领女性中“风靡一时”。然而,当我们把贫穷当成一种罪恶来看时,却又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贫穷面目可憎,但穷人就真的那么不受人待见,就真的该死?“该死”的穷人们,男人就真的活该打光棍,女人们就真的活该去做“鸡”?如若这样的话,中国古代曾经穷困潦倒的杜甫、李白和那位靠乞讨办学的武训,是不是早该被辉煌灿烂的历史唾液淹没?还留什么“光焰万丈长”呢!因此,鄙视和厌弃穷人也是一种病,一种比瘟疫更可怕的病态心理,一种比罪恶本身更罪恶的罪恶。
12#
发表于 2010-6-30 21:38 | 只看该作者
人穷志不短,没有穷人就没有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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