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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人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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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9 0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那就丢了吧。”话这样说,我抱起那些衣服往楼下走时,心里还是难过了很长时间:那些衣服沾染了过往岁月,一些记忆。甚至我们的一些影像、言语、声音好像还包裹在里面,就这么丢了?

  老婆说:那些旧衣服实在没地放了,已经从柜子里“流”出来。多年已经不穿,送人也不要,搬家来回折腾过好几回,实在太麻烦,太费劲了。最主要,家里实在没地儿了。她一边说着,一边翻腾过几大堆。拣出一件给我看:这裙子只穿过一次。


  那是她和我结婚时穿的红套装,除了这条裙子,还有一件红西装吧。


  那天,她盘了新娘头饰,穿了大红套裙,我们一起回老家结婚。进村口往南往东,快到十字街口时,听到锣鼓响。从车里看到我的母亲也在锣鼓队里,他们笑着,敲锣打鼓迎接新娘,庆贺儿子的婚礼。


  鞭炮啊,礼拜啊,吃饺子,喝喜酒,热热闹闹一天过去。东边北屋是我们的新房,晚上还请了“嫂子”给我们铺床念喜歌,念得什么词,我都忘了,反正是和和美美,早生贵子之类。新娘子还在大镜子前面拍了照,那是她得得纪念的时刻,盘头簪花,红裙礼服,她就成了我的老婆啦。


  老婆把那条红裙子留下来,又收到衣柜里去。我打趣她:可以留给儿媳穿啊!


  她没作声,只是默默收好,放到一堆衣服底下:一些衣服不一定用来穿的。


  印象里,她还有一条蓝碎花的筒裙,裙摆小,走不得大步。预备铃声响了,要给学生们去上课了,她就急急的从宿舍上下来,两手提了裙子,急急的跑,一点也不淑女。


  她还有一条白色牛仔裤,那时,她还是个黄毛丫头,带了一队学生从校门口前过去。老同学对我说:看这小身材,多好!介绍给你当老婆怎么样?


  结婚后,她又买了好多衣服。每次买衣服,对我来说都是痛苦的折磨,此人买衣服太麻烦,不合身不行,不好看不行,价钱贵了不行,服务员态度不好行,因为考虑到售后不行,各种条件都行了,又想到是不是还有更好的,不再去下一家看看可不行……总之,那些衣服不买不行,要买却是更多的不行。难为她这些年间,在各种不行的痛苦挣扎中,还把衣柜塞得满到不行。


  不说她了,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有无数故事,一件件翻着讲出来,可以写成一部千万字的网文大书吧。可惜,她不写。说:我只是不想写,要写的话,比你会写得多了。


  我信。


  翻出两条裤腿一样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儿子小时候的裤子。上面图案上有狗,有皮球,不是他的还是谁的?也许原来是他的衣服,后来被他妈妈改成别的用处。


  在我印象里,他总穿一条黑色背带短裤,夏天热,就光着脊梁穿着,露出两边小排骨。这孩子从小瘦,显得头大,跑起来却很轻快。每天晚上都要缠着去广场玩,颠儿颠儿的跑着,跳着,一直到广场上要熄灯了,他那里也一下子没了精神。回家的路上走不动道,又困得睁不开眼了,乍着手要我抱他。刚抱到怀里,他就已经睡着了。那时候,他光溜溜的小身体,很柔软,大脑袋上沁着汗珠儿,在我的怀里睡得很熟了,蜷缩着像着小猫,小狗儿。


  后来他又慢慢长大,再往后,越长越快,衣服也一件件变小脱下来,换得那么快,以致于我都记不得他常穿哪一件了。


  人都这样,像虫子在蜕皮。人在不停长大,衣服却越来越小,只能把旧皮蜕掉,丢到一边。而后再长大,再蜕皮。


  我从蜕去的皮壳中拣出一件蓝色T恤,这是我值得纪念的一件皮壳,舍不得丢掉,又重新收起来。


  那一年,我被聘为北京大学的一名社会访员,穿了这件蓝色战甲,开始追踪访问工作。在衡水一带走访指定的几十户人家。知道吗?那是北大做得一个社会科研项目,每年暑假开始调查访问,全国同时进行,以这些抽样代表当时整个中国的社会状态,包括年龄、健康、生活、工作、婚姻、疾病、收入、学习。无所不包,不避琐细,包括吃什么饭,每天花多少钱,喝什么水,烧什么燃料,上什么厕所都在调查之列。


  每年暑期,我就换了这套蓝色皮肤,去指定的受访户里去。年年都去,一直做了八年时间,和那些受访户们都走成了亲戚。


  期间,我还去千里之外,支援采访张家口阳原县,一个叫做“咀儿图”的小山村。那到里,就像走到影片里一样。到晚上墨色连山,月亮如一枚黄色钮扣钉在天上。小山村很破旧,土墙破败,路上满是牛粪。每天只有一辆三轮车跑县城做公交车。那里的人们也很淳朴,他们穿衣服也很破旧,每天只吃两顿饭,主要吃“黄糕”,一种黄米做的粘糕,很粘牙。村长告诉我,“不要嚼,直接吞下去就对了。”“这种东西吃下去才抗饿”。


  我对买衣服的事儿不在行,也不感兴趣。若说记得,还有一件羽绒服记得清楚:蓝色的,长款,腰间有拉绳,也算是个名牌。当时我们刚上班,工作每月三百多,那件衣服就花了四百来块。是老婆给我买的,她认为是一种爱的表现,也希望我能买给她做回应。可惜,我对买衣服不在行,也不太感兴趣。她提示几次,没有效果,只好自己去买,要我陪同,我也不耐烦的很。她觉得逛商场买衣服,哪怕不买只是看看,最好试试,就是最大的享受。而在我觉得只是“难受”。


  男人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一些事情很难勉强。


  到今天,突然发现,一个对于买衣服毫无兴趣的我,怎么会对那些旧衣服如此羁绊难舍?


  抱了一堆堆旧衣服,一趟趟下楼丢到旧衣回收箱里去。丢一次,好像丢了一次魂儿。都说万物有灵,树枝间的那些蝉,看自己蜕掉的那些蝉衣,会有什么感想吗?虾蟹从自己的破裂的旧壳里挣出来,他们会有什么不舍吗?那一件件旧衣服,分明就是人蜕去的蝉衣蟹甲,不得不丢弃,又还要枉顾着自艾自怜——这就是生而为人的悲伤,自作多情而矣。


  写到此处也就罢了,也真的可能是年数大了,总还喜欢絮叨没完:有人说,人会死三次。一次,是肉体生命没有了,第二次,关于这人的所有遗物消亡了,第三次,是关于他的记忆完全消失。为了纪念一些人,人们常常会留存他们的遗物做成纪念馆,衣服也是其中一种,坟里本来是要埋葬尸体的,但在某种不可得的情况下,就埋了他们的衣服,叫做“衣冠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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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9:37 | 只看该作者
衣服是一个段时间的记忆,不愿意丢弃衣服,也是不愿意割舍一段美好。文章以妻子和儿子的及本人的衣服为题,勾勒出了对美好生活的回忆和不舍,在浓浓的生活气息中,舒发着自己的情感,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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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2 22:48 | 只看该作者
写得真不错。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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