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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记忆中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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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8 2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忆中的农民工


  我所说的几个农民工,不具有任何代表性,他们只是我接触过并在脑海里留下印象而已。我干过几年刑警,侦查破案中,接触了无数农民工。他们是使某些当地人富起来的功臣,但富起来的人并不这么认为。不过,我们又强求他们去认为什么呢?他们在向国家交纳税款时,甚至还以为是给了国家多少恩惠呢。他们只是雇佣这些人然后付少许工资而已。还有不付工资的,一年到头就那么无情地把人家给打发了。于是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他们被愤怒的铤而走险的农民工杀掉了,甚至殃及家人。那么,这是一批什么样的人呢?说实话,我们侦查部门把他们的流动作为社会治安的晴雨表,每当他们季节性地涌来或返乡时,我们都要组织不同程度的“严打”。而老百姓也把他们作为可“人人喊打”的族类,蔑称他们为“草灰”(因为我们当地烧火用的是煤)。有领导下来视察工作,看见路边的一个治安队员(公安机关的那种穿警服的临时工)问:“你们的职责是什么?”治安队员自豪地回答:“抓草灰”。又有中央级的首长视察一个私营铁厂,看着大堆的废炉渣问:“你们是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的?”厂长说:“让草灰运走。”首长问:“草灰是什么机器?”这话问到了本质上,他们就象机器。我说的是真实的事情,我当时就在领导们身边。但大多数农民工还是安分守己的,他们只是付出死力气为养家糊口而已。有人说他们是弱势群体。是的,这个词语很好,他们也许真的是弱势群体,比如,下面的这些人。我只是随便说说,他们的确不具有任何代表性。

(甲)

  甲来报案时,拉着他的婆姨。我们这个地方不叫婆姨,叫老婆,甲叫婆姨。他说:“这个死婆姨呀,可把我给坑毁了。那么多的钱,她一下子就给我整丢了。”他悲悲戚戚絮絮叨叨地用那种特有的方言诉说。我终于明白了:他在一个小铁矿打工,整整四年没回家,终于攒下两千八百块钱,存在一张活期存单上。存单夹在褥子里,婆姨也不知道。他上工的时候,婆姨张罗了几个人搬家,说是搬家,其实是搬窝棚,就砖头和防水板搭的那么个东西。他下工回来,首先想到存单,但已经不见了。他拉住搬家的人一个一个地追问,甚至急了搜人家的身,但还是没找见。就那么骂了婆姨一上午,下午才想到到储蓄所挂失和报案,但钱已经被人取走了。他听婆姨说,搬家时还有老多瞧热闹的。那婆姨低眉顺眼,吓得什么都不敢说。我们赶紧到储蓄所调查,柜台里的小姑娘说确实已经被人取走了。问取钱人的特征,她说不上来,只说是两个农民工。我们只好把全部参与搬家的人都传来让她辨认,她说都不象。她还说:“我看草灰都一个样。”怕她心中有什么顾虑,便耐心地给她做工作。她说真的没印象,就那么一会儿,还隔着柜台。小储蓄所,又没有监控,真是没办法了。甲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一定是那两个人和小姑娘串通好了。”我说不可能。他说一定是这样,要不怎么会认不出来。我说也许压根就不是搬家的那几个人,可能另有他人吧。他便又开始追问婆姨。婆姨还是什么也不敢说。他便骂,看样子还想动手,被我喝止了。后来又找来几个当时瞧热闹的民工辨认,仍然没有结果。整整半年,他就那么隔三差五的来。每次都拉着婆姨。每次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地用那种特有的腔调重复那几句话:“我整整攒了四年呐,那么多的钱,她一下子就给我整丢了。”每次又都是骂着婆姨走的。婆姨自始至终也没说过一句话,就那么低着个头。他打工的地方,离我们派出所有十几里路,他们就那么来来回回地徒步。开始我们还安慰他,后来事情太多了,他的案确实也没什么线索,就应付他了。后来,他到我们局里找了领导,看来是怀疑我们也和罪犯串通好了。再后来,他不来了。但我还常想起他的絮絮叨叨,以及他婆姨的低眉顺眼和一言不发。

(乙)

  我见过乙一次,木讷的样子。但最后见到的是他的尸体,是喝农药死的。他住在一所村民久已不住的旧房子里,那真可叫蜗居。低矮的房子里散发出一股连呛人的农药也压不住的霉味。几块砖头支了一块门板,他就那么龇牙咧嘴地躺在上面,看上去死得很痛苦。后来我们走访了认识他的人,基本判断他是自杀:他来到这儿有七、八年了,没有回过家,据说他也没有家。在一个矿洞上打工,很勤勉,东家待他也可以,所以也积攒了些钱,具体有多少谁也说不清。他还收养了一个弃婴,作为自己的女儿。他很爱这个孩子。也许是更爱小男孩吧(但到哪里能找到小男孩呢?),所以就给小女孩理了个男孩头。他每天捡最贵的零食给小女孩买,有小卖部的人可以为证。所以大家说他也不会有多少钱,零食多贵呀。有一天晚上,他带着小女孩到矿洞上拿东西,矿洞在村外山上。刚进了工棚,就有一个黑影冲过来抱起孩子往山下跑。他愣了一下神,知道最坏的事情发生了。他当时穿着拖鞋。先跑了几步,急忙甩掉拖鞋死命追,但转眼就没影了,正是晚上啊,整个大山黑魆魆的。他哭着回到村里,满脚流着血。那几天,我们这儿频发抢小孩案件,前前后后十几起了,但抢的都是男孩,罪犯是把小女孩当男孩了。明白原由后,他哭着捶打自己的头。我们正在加大力度并案侦查,所以劝了他几句就让他走了。祸不单行,有一天他哭着和矿洞上的其他民工说他的钱不见了。大家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的钱装在一个方便面袋子里,埋在山上的一块荒地里,但今天遍寻不见了。大家就拿着铁锹到荒地里和他一块挖,最终还是找见了,是他记错了地方。是个鼓鼓的袋子,尼龙绳扎了个严实,大家追问,但他还是没说有多少钱。那天他很高兴,丢了孩子后还没见他这么高兴过,他特地买了猪头肉和酒请客。大家说可不敢再埋土里了,多险。结果过了几天,他又哭着让大家帮他找钱,原来他又换了一个地方埋。这次可真的丢了,大家忙活了一个下午把地挖了个底朝天也没找见。他就那么用手挖着,连一块土坷拉也不放过。之后,他似乎痴了,每天自言自语说着些什么,有时还到埋钱的地方呆呆地望着出神。出事的那天,大家见他一个人在村边转,都已经习惯了,所以也不在意。晚上有老乡串门,一进院子就闻见有农药味,但门里上了锁。透过窗子,看到他那副可怕的模样,赶紧向村干部报了案。事情比较明了,所以尸也没有验,就让东家出钱给草草打发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终于破了这起系列抢劫儿童案,从河北某地解救回十几个孩子,其中包括他的小女孩。我们凯旋的时候,局里早已通知了家属现场认领,并组织了列队欢迎,还请了电视台的记者。那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场面,亲情在那儿集中升华,在场的人都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我没有流泪,我只是看着那个无人认领的小女孩,想着业已死去的他,感到深深的悲哀。后来,小女孩被送到了民政局,再后来就不知下落了,现在,也该有七、八岁了吧。

(丙)

  丙是一个杀人凶犯。但丙看上去不象个杀人凶犯,象个形容猥琐的糟老头子。丙整60岁了,十年前杀的人,杀了人后潜逃了。十年后,我们把他抓了回来。他杀的是自己的工头,也基本算老乡。他是木匠,跟着工头在我们这个地方的一个煤矿做木工活。干了一年,临到末了,工头不给他结工资。他认为工头是老乡,便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到工头家去要。工头不认他这个老乡,后来烦了,居然打了他一巴掌。丙绝望了,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回老家去。收拾好行李工具,准备往煤矿外走,又觉得不能这样善罢甘休,临时又决定返回工头那儿最后再要一次工资,甚至想着采取威胁的方式也许就解决了,便把斧头放到了行李包的最上面。工头一个人在家。丙其实是个胆怯的人,胆怯的人做一件超常规的事便不自在。不自在显现在脸上,工头似乎看出了端倪,便大吼一声“滚出去!”。脑海里预演了无数个惊险刺激的场面,真如活脱脱的事实呈现在眼前。一声巨吼点引了导火索,刺激的场面如鞭炮般噼噼啪啪燃烧起来,再也忍不住了,他惯性一般抡起提包里的斧头往工头头上砍去,工头哼都没哼就倒了下去。他撂下斧头便跑,一跑就是十年。终于,老了,60岁的人看上去就象70多岁,叶落归根,便回到故乡。村庄很偏僻,所以还呆了几个月,但随后被当地派出所发现并抓获了,再随后我们去押解。在路上,他一声不吭,很悲观的样子。中间停下来吃饭,要的是大碗烩面,特地多放了羊肉,我们吃的都一样。饭端过来时,我们先让他吃,他不敢相信,就那么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们。我们说吃吧,没什么。他受宠若惊,就那么戴着手铐站着吃。我们让他坐下,他就执意那么谦恭地站着。后来的路上,他的话多了起来。他说你们山西好啊,煤才多少钱(记不清了)一斤,我们那儿就多少多少钱(也记不清了)一斤。光听这话就觉得他可怜,在我们这儿煤是论吨的。又感觉这个社会就象吨,而他象斤,吨硬是把斤压扁了。他还说他父亲待他不好,嫌他这几个月光吃不挣。我奇怪他居然还有活着的父亲。他还伸出他的手让我看伤痕,说是父亲刚打的。就这样到了看守所。后来我问的笔录,特地把他杀人的前因后果记录得很清楚很客观,我只能这样。但他还是被判了死刑,因为杀人的故意太明显。他上诉,据说省高院让发回重审。不知消息是否确切,但我还是很高兴。不知为什么,我总是不希望他死,觉得他罪不该死。

(丁)

  丁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打死他都不会相信自己会被判十年刑,但事实就这样,分辨也没有用,后来上诉了也是维持原判。本来抢劫作案四起,每起从轻判三年,也应该有十二年,但合并执行,便成了十年,够轻了。他来到我们这个地方才三天,三天后就糊里糊涂进了看守所。事情是这样:丁刚来,还没找到房子,便暂且借住在老乡那儿,六、七个人挤在A村的一所大房子里。那天晚上,突然有人说,B村村外住着一干河南人,晚上咱们去弄俩钱花吧。有人便响应。他们也叫丁,丁害怕,但住着人家的房子,碍于情面,没敢说什么。有人就说,你不进去,给我们看着点就行。丁便和他们一块去了。临走时,大伙都拎了刀棒之类的工具。丁还是怯怯的,说自己不拿了。有人说干啥得象啥样,还是拿个吧。丁便拎了只笛子。丁吹一手好笛子,后来我们听过的。去了后,很容易就得手了,共进了四个家,抢了几十元钱。都是农民工,哪有那么多钱啊。前三个丁在外面望风,最后一个稍有点麻烦,丁便进去看了一下。那是一个礼拜天,值班的就我们三个人。接到报案后,迅速驱车赶往现场。有受害者反映:我感觉这伙人就象A村的那伙四川人;又有受害者反映:最后进来的那人拎了只笛子,我看得分明。本来还应该再叫几个人的,怕贻误战机,我们三个人就去了。那是我从警以来最精彩的一次抓捕。老远就看着有一个院子里的灯还亮着,原来得手后,一伙人都兴奋得还没睡觉。一脚踹开门进去,没待他们回过神来,七个人就被我们三个生生地抓了。人赃俱获。手铐不够用,就用他们自己的裤腰带。一只笛子,还横在破桌子上。都不是亡命徒啊,要不我们怎么对付得了。丁的态度最好,没费周折就交代了。讯问其他人的时候,他就那么蹲在地上捂着胸口瑟瑟发抖。我说你都交代了还怕什么。他说你们要拘留我吧。我开玩笑说罚款你交得起吗。他说我挣足钱还你们。见我们仍是笑,他又问要拘留多少天,十五天吗,我可什么都没干呀。后来他哭了,说他在村里是一个好小伙,这下让乡亲们知道了多丢人,还有一个未过门的对象,知道了可怎么办呀。后来他的情绪稍稍稳定下来,从身上掏出几十元钱,求我们给他父母寄回去,还说不要让他父母知道他的事(其实随后刑事拘留家属通知书就寄回了他家里)。他还主动给我们吹了一曲笛子,似乎感觉这都算他的好态度,有助于他从轻。因为是持工具、入室、团伙作案,他最终被判了三千六百五十多天,和他所想的十五天是何等的天壤之别呀。

(戊)

  戊怎么看上去都不象个罪犯,但他确实多次去犯罪。他长一双金鱼般的水泡眼,迷迷瞪瞪,一副瞌睡虫的样子。戊始终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物。我第一次见他是群众把他扭送来的。听完群众的叙述后,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他在一个矿洞打工,一个老乡叫他晚上一块去偷一个矿井下的电机,销赃后两人平分所得。到了目的地后,老乡唆使他下井,自己在上面摇绞车。小矿井的绞车就象水井的辘轳,下面挂一个铁篓用来装货和运人。下到一半的时候,那老乡听见有人来了,就那么把绞车一绊,自己撂下戊跑了。戊就这样不上不下地在三九天的铁篓里“炼”了一夜。矿主第二天上工的时候,发现绞车被摇下去一半,感到蹊跷,便命工人摇上来,结果看到冻得脸色发白的戊。大家都说戊命大,假如矿主当时就那么随手取开绞车的绊子,戊肯定要借重力作用被摔死。偷窃未遂,他只是被拘留了十五天。原以为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就象风一样吹过去无影无踪了,没想到他又一次在我们中间引起轰动。我们一个久而未破的抢劫杀人案,实在没有结果,就发了悬赏通告,提供线索能帮助破案者,奖励五千元。通告发出一周,戊就来了。大家先开他的玩笑,他也没有笑,就那么迷瞪地看着我们。后来他慢吞吞地说,真能奖五千元钱吗?这下我们不敢怠慢了,于是他说了几个人。大家半信半疑,觉得这么一个傻小子能提供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临走时他还嘟嘟囔囔地说公安局可别说话不算数啊。结果把那几个人抓来,真就破了案,这下我们对这个傻小子刮目相看了。后来想正是大家不把他刮目相看,那干杀人放火的家伙说话才不背他,结果就泄露了秘密。五千元钱放在桌子上,让他打个领条,他激动得笔都拿不稳。他就这样美美地得了一大笔钱,那是靠打工多长时间才能攒来的呀。大家又说他不但命大,而且命好,真是人不可貌相。想他干了这样的事情,出于身家性命考虑也不在这个地方呆了,不过也真的两年多没见过他。结果没想到又见了他一次,却是他的尸体。一根电线杆下,他就那么躺着,身边还有一把缠了厚厚绝缘胶的断线钳。法医验尸,说是电击后被摔死的。大家都替他惋惜,盗窃电力设备都是团伙作案,一定又是有人唆使他上杆。后来大家都说,那么命大又命好的家伙,怎么会被摔死呢?

(己)

  我抡过己两拳。不仅我,当时我们的人都打了他,甚至打了都不解恨。但这么一个可恨的人,后来怎么又觉得他可怜了呢?严格说,己不算草灰,他老家不过离我们这儿百把里地,他只是一个会烧砖窑的农民工或者顶多算个小工头而已。他把村里十几号大老爷们带到我们这个地方来,给一个东家烧砖窑。整整干了三个月,腊月二十了,他和东家说要回家,要求结清了工资。东家说没钱。他说我们烧了那么多的好砖而且你都卖了怎么会没钱。东家说挣了一堆帐,有本事你要去。他说十几号人朝着我呢,你总得让我有个交待吧。东家说反正没钱,明年再说吧。他说欠也欠个清楚,咱得把帐算清,于是两个人算帐。在己的印象中,总该有万把两万块钱吧,可经东家那么扣来扣去一算,只有几千块了,而且成了帐。己明白这是欺负人,存心耍赖。晚上一商量,有人出主意说把东家的小闺女弄走,还怕他不自己乖乖送钱,大伙都说妙。己一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说不到哪儿去,于是自己出面把东家的小女儿抱走了,还留了个条子说拿钱换人云云。接到报案,我们就带东家去己的老家解救人质。几番交涉,想方设法把小闺女骗出来,给了东家和我们的一个人让他们带人驱车先走掉。结果我们被愤怒的村民围攻了,己也在其中。我们说一个小闺女懂什么,你们总不能胡来吧。己说我们又没亏待他小闺女,我们只是等我们该得的钱。我们说欠债有法院,你们自己有什么权利解决。村民们说我们穷人家哪打得起官司,有那工夫还不如多烧几窑砖。村民们说,总之是,或者拿钱,或者把小闺女抱回来。小闺女回不来,你们留这儿,总得有个说法。没有办法了,只好僵持着,于是天就黑了。有人乘着天黑兴风作浪,扔开了砖头,我们就有人受了伤。己看着不对劲,便让村民们把我们先拉到他家里。结果许多人借拉的机会对我们又踢又打,恨得我们牙根痒痒的。一直到了晚上十一点半,先走的人见我们还没出村,赶紧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公安还是在当地厉害,就那么一个副所长加两个治安队员,硬把全村人唬住了,还得眼巴巴地看着己被抓走。一出村,大家先噼里啪啦把己给狠揍了一顿,直打得他鼻青脸肿,我们哪受过这门子窝囊气呀。最后,己因非法拘禁被判了三年刑。非法拘禁,是说拘禁小闺女,我们不算。通常我们自己受气通过正规渠道也不好解决,这也是实话。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我又想到了己,想起东家欠他的钱。便意识到,即使他出来,也绝对不敢再和东家要钱了。因为我明白,对于出来的己他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两劳(劳改和劳教)释放人员,必然会在两条路之间选其一。因为监狱这个大炼炉只会让他们走两个极端的两条路:或者使恶者更恶,或者使不恶的人从此后一蹶不振。我相信,己必然是后一种人。那么,对于己来说,其中客观的委屈(岂止呢!)又有谁来管呢?想了半天,没人管,起码没人主动管。那就只好这样了。是的,只好这样了。因为那十几个乡里乡亲的爷们,看到如此遭遇的己,自己不会做什么,更不会强求他再做什么了。

(庚)

  我们在写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者相关文字的时候,总是这样写到:我们一举打掉了以庚为首的特大系列盗窃摩托车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N名,缴获赃物摩托车M辆(N和M都是很大的数字啊)。当初这样给庚排名定性的时候,我就觉得滑稽可笑,可仔细那么一想,也只能这样。庚是个很可爱的人物,当初搞案子的时候大家都很喜欢他,可以说由于庚,我们才取得如此不菲的成就。他在一个煤矿上干活,经不住老乡诱惑,就干起了偷摩托车的勾当。他个小身轻,象个小孩子,尤其便于翻墙入院。说话很快,一副急燥的样子。最初抓获庚他们几个嫌疑人的时候,大家都同意从他身上寻找突破口。于是,几支烟,一碗饭、一杯水,二十分钟半哄半诈的思想工作,庚就感动得竹筒倒豆子交代了个痛快。根据他的交代,我们很快又抓获了子丑寅卯申巳午未,圆满结束了前期工作。审讯的时候,那都是怎样的歪瓜裂枣七饼八棍呀,一个个狡猾抵赖死不开口气得我们肺都炸了。后来,每当遇到难题的时候,我们就让庚出面当面对质,弄得他们没话说乖乖认罪伏法。这是一个特大盗窃犯罪团伙,团伙成员之间交叉作案,三五成群,错综复杂。因为事先很大程度上的攻守同盟,最后的结果是,庚和他们共同参与的案件全部被认定,他们每个人仅被认定和庚共同参与的案件,而他们之间的案件苦于没有证据一一流产,于是,庚被认定的案件起数最多。自然,庚就成了团伙首要分子。其实,我们也觉得这么委屈了庚,可庚的全部交代又是应有之义,在法律上不能算从轻情节,简单的说就是你应该交代。最后,庚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里封顶了。审判的时候,我们一般不出庭,要不我们都不好意思面对他。后来想,庚就是那么一个面慈心软经不住诱惑的人,当初走上犯罪道路是,后来在我们这儿的表现也是。同时他的经历又印证了我们当地一句俗语:“坦白从宽,XX(当地一个烧砖的劳改场所)背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此言良是啊。

(辛)

  辛十五、六岁,但出来打工已经两年了。我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想的,这么小就让他出来干活,可他偏偏又不是跟随父母出来的。也许,压根他已经没有了父母?辛的问题很特殊,那天我们值班,S村的一个女人跑来向我们嚷:可不得了了,小草灰反了天了。说着抖了两张纸片给我们看。接过来,是两封所谓的情书。精心用手撕就的不成规格K数的白纸,歪歪扭扭的圆珠笔字迹,程式话的语言:净是你如什么,我要怎么,假如没有你我会怎么之类的拙劣表达,但一种内含的忧郁和渴望跃然纸上。女人说,那小流氓十五、六岁就会干这样的事,再大点还不成强奸犯了,这可怎么办呀。这很让我们头疼,管吧似乎不是我们的事,但又不能听之任之,现在犯罪低龄化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何况,听女人说她家的小闺女才十四岁,还是在校学生呢。于是我们就跟那女人到S村,辛他们一群民工就租住在他家隔壁的一座空房子里。我们先见小女孩,她一副受了委屈楚楚可怜的模样。问她怎么回事,起初她不肯说,后来才蚊子般嘤嘤地说是前几天她出门上学时那小草灰跑过来塞给她的。她很害怕,又羞得不敢和任何人说。想着不理会就算了,结果今天出门时又塞给她一张,这才硬着头皮告诉了母亲。那女人说,你们可要给我处理彻底,不能留下后遗症呐。我们过到隔壁,把其他民工支出去,单留下辛。他羸弱,弯曲的长发脏得厉害,脸色发白,也许是吓的。我们抖出纸条问他怎么回事,他咬着嘴唇不吭声。于是就有人训斥他,声色俱厉,他仍旧那么咬着个嘴唇。后来想起他的眼睛,我觉得他应该是屈辱的目光,但回忆起来,似乎只是呆滞和茫然。我看到一张床铺上放着一个本子,硬皮的那种,翻开,是大段大段抄写的文字,还有流行歌词、格言警句之类,整整一本,都与爱情有关。无疑那是他的。又有人翻看,完了说,真是色迷心窍了。我觉得“色”字派在他头上还真委屈了他,这也许只是一个少男无法抑制的情愫,只不过他释放的不是地方。假如他还在上学,假如他把纸条塞给了他班上所爱慕的女同学,说不定真能演绎一则美丽的青春情事呢。但是,他只是一个农民工,一个当地人眼里品质恶劣的小草灰,而他却去染指一件本来就被家长视为洪水猛兽的事情。为避免后患,我们责令辛他们全部离开S村,也算是“株连九族”。我不知他的老乡们因此会如何对待他,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明白,人生的许多沟壑,是他永远无法逾越的啊。

(壬)

  壬给我们寄来了感谢信,信中感谢党,感谢社会主义,感谢公安机关,最后感谢了我们。这是一封范文式的感谢信,尽管署名是壬,但我知道是别人代笔的。如果是她也许不会这么写,她的感谢肯定要生动一些。因为她是文盲,别人就代她这么写了。但无论如何,她表示感谢的行为是确切的。这便让我感到惭愧,觉得我们不配被感谢。那么长时间,我们在清查暂住人口时见过她那么多次,居然没有多问她一句,否则就能及早发现她是被拐来的,而她也不会怀上孩子呀。回想起来,她的脸上分明有着期望与幽怨。她是云南某自治县A镇某村人,那个地方几乎已是边疆。有一个丈夫和一双儿女。半年前的一天陪丈夫到县城里看病,空闲的时候她出来买点东西。有个女人叫住她和她攀老乡,她信以为真。然后喝下去女人给的一瓶饮料,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从未见过的行走着的空间里,身边有两个男人抓着她。后来她才知道那叫火车。然后到了贵州纳雍,她被转卖给F,就是后来我们抓获的那个罪犯。在F家呆了两天,F和另外一个男人带她到了我们这个地方某县,被迫见了几个本地中年、老年男人,都嫌价钱太贵,又怕F他们是“放飞鸽”骗钱,没有成交。那个男人见出手没希望便和F分手了。F没有法子,自己是花八千元买来的,总不能赔本赚吆喝吧,便姑且留着,带他到我们县R镇一个矿洞上以夫妻的名义打工。她根本不知道她来到了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警察,她无处诉说也无从诉说,便那样盼着天老爷开恩救她回家,再见到她的丈夫和儿女。后来,F强奸他,她不从,F便打她。半年过去了,她还卷起裤腿让我们看F打她留下的伤痕。F终于得逞了,但每次必有一场反抗和撕打。同矿洞的小T看她可怜,平素乘F上工的时候主动和她搭话,她居然认为这是她的救命稻草,于是,在小T 的鼓动下两人瞅机会跑走了,到了我们管辖的这个镇。小T说,等我挣够了钱就送你回家。于是两人以夫妻的名义到一个矿洞打工。小T提出和她同居,她不情愿,但最后还是答应了。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她怀上了小T的孩子。突然有一天,F打听到了她的下落,带着几个人气势汹汹地找来,小T看情况不对,赶紧拉着壬往村子里跑。他知道那几天村子里正在搞村委换届选举,有我们在维持秩序。于是,壬被解救,F被抓获。其实,我们认为小T也是乘人之危,只不过和F相比采用的手段“温柔”和“策略”一些,要不我们去了那么多次也不见他报案,单单最后F找来才知道报案了。而他却一口咬定确实是想等攒够了钱送壬回家。何况壬说小T对她确实也不错,我们就不便追究了。讯问F时候,他对自己强奸壬的事情拒不承认,时过境迁,由于没有可找来的确凿证据,这个事情只好不了了之,仅认定他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后来的事情很麻烦,壬是一个完完全全纯纯粹粹的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来,一口方言又让我们全部的人听得头疼。幸好她知道自己是A镇的,而且说她们县过去就是外国。于是我们找来云南地图沿着边疆一个县一个县地找,一个县一个县地联系当地公安机关看是否有A镇,费了几天工夫,终于帮她查清了住址。后来当地公安机关来人把她和F 带走了。她走的时候,哭着说我们是天老爷。当时我就想,对于一个连报案都不知道的人,她又如何捍卫自己所谓的权利,而我们又奢谈什么让她们加强自我保护呢?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她的丈夫是否会因此嫌弃她?一切都不得而知了。

(癸)

  癸应该还活着吧,即使活着也应该成植物人了吧。基本上无人管无人问地在医院昏迷了七、八天,不成植物人才怪呢。癸是在自己生日那天出事的。就象后来走访当地老百姓所说的:怪了,那些草灰都那么把生日当成一回事。癸也一样,打酒买肉,唤几个老乡到自己家里喝个痛快。癸是一条光棍汗,租住在村子里的一间民房里,同院还住了一对不相往来的农民工夫妇。事情具体因何而起不得而知,听同院那对夫妇和老乡说,大体是:喝酒正在兴头上,突然有人拍大门,癸出去看,不知怎么就动起手来了,癸呼喊,老乡们出去帮忙,都喝过酒,谁怕谁呀,于是打起了群架。也象后来老百姓所说的:只听见乒乒乓乓一阵响,有人喊,有人叫,也知道是草灰打群架。等安静了,大伙出去瞧稀罕,就见许多人抱头捂脚,路上还躺着一个,头底下一滩血,许多人张罗着往医院送了。自然,躺在地上的就是癸。送到乡卫生院,不交押金不给收治。老乡们还算仗义,东拼西凑凑了五百元钱,总算住了院。癸出事是晚上,我们次日凌晨接到报案出的警。先到卫生院,见癸就那么不死不活躺在病床上,头上缠了几圈纱布,连瓶液体也没挂。我们对医生说:你让他支着等死啊。医生说他帐上早没钱了,检查还没完呢,怎么治?这是专业的东西,兵遇见秀才,照样说不清。我们就去给癸筹钱。常有人说警察管得太宽了,不宽行吗?我们准备找他的东家,但老乡说他好长一段时间没活干了。这就难办,只好找村委。村干部一听嚷开了,他算哪根葱呀,又不在我们村干活,我们为什么平白无故出这笔钱。我们说他总住在你们村吧,总在你们村出的事吧,总说明你们村治安不好吧。再说了,他真的死了,我们几十号人住在你们村破案,光吃也不止这点啊。好说歹说总算“勒索”了五百元钱,交到了医院。下午去看癸,结果还那样,仍是连瓶液体也没挂,只有同院的女人往他嘴里喂红糖水。我们问一直是这样吗。那女人说只见抬来抬去检查了一通,撂在这再没人管了。我们便到医办室责问医生。医生说那么一点钱,光检查就花光了。我们说一个穷草灰你折腾些什么,那么多的钱就正好花光了吗。医生振振有辞地解释着,还拿来帐单给我们看,什么七CT八投影的硬是一分不剩了。我们说你总该给他输点液体维持生命吧,真死了你负得起责任吗。他说我早已下过《病危通知书》了,死了和我们也没关系。这叫人话吗,我们有点怒不可遏了,结果人家反倒也火了:做颅脑手术需要一大笔钱,你总不能让我垫上吧,谁叫这是医院的规定呢!说不清楚就不说,破案才是我们的本分,我们只好愤愤地走了。真是蹊跷,对方那伙人就象是来无影去无踪,十几号人沉下身子调查了好几天,硬是连根汗毛也没找出来。也许医生知道自己做的不妥,后来总算给癸挂上了葡萄糖,但仅仅就是葡萄糖。后来我又去过病房两次,他似乎比起初好一些,偶尔无意识地喊一些不明所以的东西,好象打杀的样子。我们问自己的法医,不做手术会怎么样,法医说昏迷这么长时间即使恢复了也是植物人。又过了两天,他老家来人把他抬走了。直至现在,这个案也没破。时间久了,也快慢慢淡忘了。没破的案多着呢,反正他也没死,大家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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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3-12-18 23:59 | 只看该作者

慢一点发,

不必一次发太多.
3#
发表于 2003-12-19 14:03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每章宜多分几个自然段

便于阅读,版面也美观

段首应空二格

祝操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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