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1-1-18 16:44 发表 暖玉真会给人起外号。呵呵。 政府给性工作者们改名了,但是,给普通的人起个名字如何? 去商店饭店称呼那些年轻的女孩子还好说,叫服务员就行。去银行机关这些白领比较多的地方如何称呼那些年轻的女孩子呢?女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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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1-18 19:11 发表 赞成暖玉观点,问好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1-18 21:19 发表 老子曰:名可名,非常名。可我们专门爱做改名的勾当…… 不过,叫“XX妇”这个名字还是不大好的,叫“妇女”就好得多,因为妇女一词还是中性的,而“妇”大抵是贬义的,如“泼妇、荡妇”之类,看来公安部的水平就是 ...
原帖由 辛文 于 2011-1-19 09:30 发表 “再如此尊重,那后果会怎么着?按我的理解,下一步就该是名正言顺吧?” 迟早会是这样。接轨嘛!
原帖由 潇湘渔父 于 2011-1-19 10:45 发表 文章写得挺有意思,亦庄亦谐,既有见地,又颇具讽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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