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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当下跪也无法感动恻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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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8 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下跪也无法感动恻隐之心

李华新

       为了考研,西安36岁的陈女士在上班之余,苦苦复习了一年多,可115日上午她到考场后发现没带身份证。等陈女士拿到身份证时,开考时间过了近半小时。陈女士两次跪在考场工作人员面前求进考场,但还是被拒考场之外。

       事情的经过不复杂,但是,她刚开始碰到的那位工作人员还是有些恻隐之心的,她说明情况,原来有位监考人员答应她先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请自己的家人把身份证拿来,如果就是这样的话,那么就不会有这位考生的下跪,更不会有自己的遗憾。但是,她最终还是因为没有身份证而不得不离开。但是,当自己的家人送来身份证的时候,是将以及那个过去了那个规定的15分钟。


       15日上午1030分,记者跟随陈女士再次来到考场大楼前。工作人员赵某指着门口张贴的一张考场规则说,考生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没有丝毫通融的余地,这是省里的规定;其次,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说什么都没用,这就是纪律。”

     记者联系了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他表示,由于未带身份证等原因,在高考、考研等考试中未能进入考场的考生是极个别的。同时,遇到这种情况,应严格遵守考试制度。

  陕西菲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池认为,对陈女士遇到情况,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来说,监考老师坚持不让进考场的做法也没有错,但作为考试制度,是否应人性化些?比如,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可能是出于保密考虑,但这15分钟的依据是什么?

       这样的一个消息,让人们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的感觉,因为假如是有其他的作弊的行为,这样的一个规则那也是必须的,可是面对这样的一位孩子的母亲,一位为了考研辛辛苦苦准备了一年时间的学子,就是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忘记了带身份证而不能刚进入考场,这位考生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轻松地走进考场。而自己接连两次下跪,也无法令那位负责人发发慈悲,实在是令人再次感到人性的悲戚。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一次疏忽,而使得自己的考研梦被自己的遗忘而遗恨终身,或是因此而使得自己的理想而不幸被终止。

       人民间有俗语,男儿膝下有黄金,因此男儿是不能轻易给别人下跪的,前不久央视主持人朱军说,当年他的父亲去世,按照西北的规矩,要给来吊唁的人,用下跪来致谢。但是朱军的母亲说,你不能下跪,就就鞠躬吧。朱军就 按照母亲地话去做,这个话头是因为朱军在做那期的周润发节目时,在说到周润发饰演孔子的感触,周润发不知是事先设计的还是当时的现场气氛情由所致,总之是朱军和周润发一起在现场当众下跪了。现在,当一位普通的考研的学子,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带身份证,而被拒之门外,让人不胜唏嘘,其实在现实中,这种严厉的制度,说它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也许是没有什么话可说的,可说面对这样的一个明明可以杜绝的遗憾,为什么非要如此不近人情,其实也没有如此的必要。因为是极个别的,因此对于这样的一位考生网开一面,即使是为此受到处分,也是可以担当,但是现在的所谓的一个制度,让这位女士断送了自己一生的考研梦。是在是有些遗憾。

        当下跪也无法感动规则并且不温暖的时候,人们似乎发现,现在的社会似乎是少了些许温情。而这就是所谓的恻隐之心,这样的恻隐之心,这种行为不为名不为利,纯是一片天机呈现,李泽厚小说认为这是道德的根源和动力。人在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良知良能,所以要赶紧从内心发掘它、存养它,存则得之,舍则失之。

(济南 李华新)


[ 本帖最后由 李华新 于 2011-1-18 18:2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1-18 18:33 | 只看该作者
当人性化在制度面前丧失殆尽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文章具有时代性和探讨性,与时俱进地探讨了我国教育体制的悲哀!
3#
发表于 2011-1-18 21:4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还是不大赞成本文的观点的……现在我们的现实是,制度和规则常常被践踏,所以无论如何,遵守制度和规则者都没有错,除非是为了挽救生命……因为生命是高于一切的……
还有,我认为朱军在父亲去世时不为吊唁者下跪也是错误的。既然乡俗如此,我们就档遵守,这仍然是约定俗成的规则。我国习惯,死者为大,所以即使是晚辈亡人,长辈还会鞠躬致哀的。从来来吊唁,说明对死者的尊重,自己磕个头没什么,是理所应当的事。涉及不到什么黄金白银的问题……
对于这位陈女士,我们只能表示同情:自己没带身份证,属于个人过失,有过失就要勇于承担,下跪也未必是明智之举。事实上,如果我们真的都能遵守制度和规则,根本不是人性如何的问题,应该是社会之大幸。可悲的是,我们只有面对无助的弱势时制度和规则才如此严格……
4#
发表于 2011-1-19 1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李华新 的帖子

这类问题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制度、规定面前允不允许通融,值得探讨。
5#
发表于 2011-1-19 2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水如空 的帖子

这种事情很难界定,是情与法的问题,还是制度与规则重要呢?还是人文关怀更重要呢?我现在想想还是如空老师说的对。
6#
发表于 2011-1-20 08:4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按情,我是愿意那位女士进入考场的,可按理,还是不让她考。
如果考研是她人生中的非常大的事,那么,她何以忘记带身份证?忘带,只能说明她做事马虎,或者并不如她所说的那样,把考研当成了头等大事。
再者,如果谁忘了带身份证,都可以看在人情上通融,那还了得?!你说呢?
问好!远握!
7#
发表于 2011-1-20 18:11 | 只看该作者
我以为,制度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暖玉 于 2011-1-20 08:41 发表
其实,按情,我是愿意那位女士进入考场的,可按理,还是不让她考。
如果考研是她人生中的非常大的事,那么,她何以忘记带身份证?忘带,只能说明她做事马虎,或者并不如她所说的那样,把考研当成了头等大事。
再者 ...

一个很纠结的问题!
那么就只能怪自己,可是想想吉林的公开作弊,又能如何?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7: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1-18 21:46 发表
其实我还是不大赞成本文的观点的……现在我们的现实是,制度和规则常常被践踏,所以无论如何,遵守制度和规则者都没有错,除非是为了挽救生命……因为生命是高于一切的……
还有,我认为朱军在父亲去世时不为吊唁者 ...

可悲的是,我们只有面对无助的弱势时制度和规则才如此严格……
同意这样的观点,
另外如果我们的写手,为文只是为了加精,那么就没有了自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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