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的“生态平衡”
昨日与一前不久被公安部门录用的同乡闲谈,我问他具体在哪个岗位高就。他说:“什么高就咯,讲得好听一点是搞公关,实际上就是拉关系,每天尽干些求爷爷拜奶奶的事,烦死了!”
我感到奇怪,从来只听说纳税人到公权部门求爷爷拜奶奶,哪有做爷爷奶奶的部门也求爷爷拜奶奶的?他见我不信,就说:“举个例子吧,比如我们要建房,就得求规划部门、财政部门、国土部门等等,他们不表态,就建不成。又比如一些收费项目如换发身份证,就必须物价部门核准,他要是高抬贵手哪怕是每个多核0.5元,就是好几百万呢!”
我一想,的确是这样。于是又问:“他们不是也有有求于你们的时候么?”他说:“那当然,比如办户口啦,护照啦,办什么案啦,等等。总之,各个部门都可以互相开绿灯,又可以互相亮红灯、卡脖子,你吃我,我吃他,这就是官场的‘食物链’。”
好形象的比喻!我说:“这只怪部门太多,部门多了,大家就互相制约,就生出许多中间环节,现在不是搞大部制吗,多合并几个部门才好。”他一听,忙说:“那不行!你想,要是办身份证也归物价部门管,恐怕办一个要收到100元。又比如把规划、财政、国土等部门合到一起,那他们不是人人可以住别墅了么?这就像不能毁林开荒,不能围湖造田一样,要保持生态平衡,官场也有个‘生态平衡’。不保持官场这个‘生态平衡’,就更容易导致腐败。”
听他这么一讲,我似乎恍然大悟。我真恨自己太才疏学浅,这么一个道理都不懂。部门不多一点,不保持官场这个‘生态平衡’,的确就更容易导致腐败。然而,一阵“恍然大悟”之后,我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居室的窗外有一株树,因为离房子的墙面太近,成了小偷入室的“天然楼梯。尽管各家各户都做了防盗窗,可仍不管用,早些日子,陆续出现几起入室盗窃的案子。
问题反映到保安部,他们说这明摆着树是罪魁祸首,只有找物业部门解决,把树砍了就没事了。于是我们只好找到物业部门。可物业部门说,小偷入室偷盗,本来就归保安部门管,与物业部门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只好把保安部门的意见转告给他们,没想到他们一听头摇得像货郎鼓,说树是归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管,下面的基层单位谁也没有砍树的权力。没办法,我们只有找到园林绿化部门,绿化部门的人说,树可不能砍,要砍,先打报告,经批准后实施,砍一株交一万元。我们与他们论理,说难道就只有这样给小偷提供方便么?他们说那他们可管不着,是先有树,后有房,谁叫你们建房时不离树远一点嘛,你们可以要求物业部门把窗子再加强防盗措施嘛,或者在树干上安装安全防盗网嘛!很容易的事情。
“球”又踢回了物业部门。我们想,这下应该可以解决了,谁知物业部门说,安全防盗的事情,保安部门责无旁贷,怎么找到物业部门呢?于是我们又反回保安部门,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可是保安部门不买帐,他们说,保安部门的职责是执勤、巡逻,协助破案,只出力,出钱的事,还得找物业部门,因为他们收了物业管理费,理应开这笔支。
没想到为这样一件事,求了那么多人,转了一个大圈,到头来不但大家都不管,还让我们受一肚子气。算了算了,我们没有精力再转圈了,几户人家一合计,只花不到100元钱,买来防护用的铁丝网,就把树干裹了起来。早知如此,真不该转这个圈。
想起这件事,我于是又对同乡的那个“官场生态平衡理论”不敢恭维了。你们那个“平衡”,说是为了遏制腐败,就多设些部门,也就是多设些障碍,大家互相牵制,从理论上讲倒也是。但这么一牵制,就把我们老百姓也给“牵”上了,害得我们为一个屁大的事也要跑断腿还办不好。我们只感觉到头上像罩着一张“互联网”,有什么要求你们公权部门办的事情,你们都一个个把头缩了进去,成了缩头乌龟。
这种行政机构设置上的小部门体制,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尽管经常说要齐抓共管,但往往很多时候成了齐抓不管。对自己有利益的就争着抢着管,不利的就千方百计往外推。就像刘伯温讲的那种九头鸟,只要其中一个得到食物,另外八个头都会拼命去争夺,常常弄得鲜血四溅,羽毛脱落,食物没有吃下肚,九个头都受伤了。
所以,还是要治一治官场的“生态平衡”,要实行大部制改革,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把多余的“头”给砍掉,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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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辛文 于 2011-1-21 16:2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