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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放气法”防盗和派出所的“掉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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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放气法”防盗和派出所的“掉查”

最近,成都武侯区机投派出所每晚将辖区内百辆汽车的轮胎放气——晚上12点到凌晨7点,8个社区民警和80多个治保会巡逻队队员负责放气,白天有2人专门负责免费加气。派出所所长认为,此举虽属无奈但防盗效果良好。(《华西都市报》4月6日报道)
     如此匪夷所思的“防盗”方法确实让人感到警方绝顶聪明。专用警力达百人,竟然“气”往一处使,而没有办法去打击盗窃的根源,这实在是掩耳盗铃之举。耗费如此众多的警力资源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放气法”防盗。其实道尽了警察无能苦衷,我在想,警察能够出此下策的“放气”防盗治理当地的平安。还不如给群众做思想工作,让他们不要买车这样让盗贼“盗亦无盗”省事。也不至于让警察有力没处使,去干放气的活。据说“放气法”达成了防盗的些许效果,看来这种不动脑筋的效果警察还是感觉很受用。
  “放气防盗法”是那门子防盗?人民警察竟然想到用这种“歪招”和盗贼打太极。破案应该拍脑袋,不应该拍屁股。如此左右折腾的放气不知道烦不烦。即使警察同志能够“乐此不疲”的放气防盗,不知道百姓愿意吧?百姓烦不烦?这万一要用车的时候确实有苦难言。更何况这、是否是一个长久之计呢?面对盗贼百姓没有调查权,警察可是吃这碗饭的,总不能也无计可施吧?总不能也和百姓一样“望贼兴叹”?车辆被偷当属治安不力,有关部门不去抓贼,而把大量的警力浪费在“放气”上直接避开纳税人的义务要求,干起了头痛医头的把戏,既是推诿责任,也是懒政惰政不作为的行为。
        而就在前几天,我所在的南通市.港闸区一个小区车库内,在10天不到的时间,居民电动车被偷盗10多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履行了“登记所”的职责后。调查就陷于“掉查”中。他们还不如武侯区“放气”的警察有责任心。起码连守株待兔的形式都没有做。堂堂一地警察,没履行好治安义务,放气属于公权力越界的侵权。“掉查”属于无作为行为,白拿纳税人的钱。在和平年代既无大的社会治安问题,起码要把百姓的小事做好。
       我们屡屡看到警察面对失主报案时,责怪事主没有看好自己的东西。但是他没有想过为什么盗贼敢肆无忌惮的偷盗?恰恰是一些警察的毫无作为导致了地方上偷盗成患。“放气”在动机和效果问题上,派出所辩称也难以站住脚:所谓“引导车主开进停车场”的动机,其实是变相骚扰、向车主施压;所谓效果问题,都到这份上,大队人马都在那里放气怎能效果不好?而派出所为什么要将车子赶进停车场呢?须知,停车场一般主管无部门、收费超标准,而一般认为派出所表面管理、实则收费。如此,其动机免不了遭受质疑,究竟是防盗需求还是变相牟利?
    “放气法”和登记之后就“掉查”难逃懒政之嫌。给轮胎放气,不仅没让“偷盗风险”降低,反而侵扰了正常生活秩序,派出所有必要为此道歉。假使此举纯属无奈,至少暴露了地方上治安难以服众,派出所应该引以为戒积极改善地方的治安情况。而不是投机取巧的治表不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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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0:04 | 只看该作者
放来放去,就放年了老百姓心里的底气,放出了老百姓心里的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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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0:04 | 只看该作者
放气防盗法”是那门子防盗?新举措,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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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7:43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盗贼敢肆无忌惮的偷盗?恰恰是一些警察的毫无作为导致了地方上偷盗成患------警匪一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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