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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官官相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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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并不是一个新成语,而只是一种新世象,并且套用格式而已。

    关于“官官相”之类的成语,我们最熟悉的是官官相卫,相近的,还有官官相为或官官相护。不过,要说官官相贿,就必得从官官相卫说起。
所谓官官相卫的话语,多是从不在官之列的平民阶层口中说出,因为从有官(实际上是政治制度的建立)以来的历史进程中,官都是一些利益相关的集团或阶层,在为民生利还是与民争利的平衡点上左右摇摆,也就构成了王朝更替与社会螺旋式前进的关键因素。

    虽然,代表体制与权力的官这个群体作为一个阶层,从根本利益上来讲是一致的。但官官相卫,也仅是从整体上大一统的概而言之,在其内部,其矛盾从来就没有消停过。借用东坡先生的语式“人生忧患识字始”,则是“世上纷争名利开”。因为层级的、地域的以及文化认同上差异的客观存在,官官相争的现象,也是普遍的。但也正是根本利益上的一致,其纷争,不可能像阶级斗争式地激化与极端,大体还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序列,其处理方式也就多用微妙、婉约、潜规则等太极推手方式,尽演其妙而不留痕迹。

    对房地产的调控,关乎国家经济也关乎民生,中央态度之决绝,不容置疑;而调控成果之微弱,却也是有目共睹的。究其原因,其实智者早已明了:乃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差异。中央政府为国民经济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民生保障,通过房地产调控抑止房价过快增长,防止泡沫破灭而产生经济海啸,这对于长期以来高度依赖地产财政的各级地方政府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矛盾的症结在于此,在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之下,地方政府的上下其手与左右腾挪,以及避重就轻和曲线救国,也就不难理解。

    举以上一例,就本文而言,还是没有说到题目上。从官官相卫到官官相争,再到官官相贿,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还是再说房地产吧。世人所知,现今房地产的开发,其主要成本,不在房而在地。因此,拿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先决。地拿到手,其实就可以开香槟了。但拿地,是要讲究策略的。而最大的策略,就是要与主管某个方面的以官为代表的利益集团紧密结合,从而打通相关关节,获得最大收益。于是,在中国房地产的开发进程中,集资、代建、团购等名词与乱象横生。于是,地产项目中,国土小区、建设小区、开发小区、财政小区等林立,享有公权的各色人等,普遍以所谓的成本价分享改革与开发成果。而所开发的地块,显然不仅是以成本价开发的那一小块,开发商还将出售本项目中余留下的另一大部分房产以获利,从而构成双赢态势。从现象上来看,这似乎仅是商贿官。而其实质,却是官员们的利益共享:当国土小区建成后,似乎建设小区也就呼之欲出了。试想,当国土小区风生水起时,与之相关的建设部门等也会随之人心浮动,在觥筹交错之间可大唱红白脸,或大声武气直白痛快、或轻声细语微言大义,于是,另一个带有浓浓官味的小区蓝图画就。不然,地产项目审批的那么多的红色大印,就会一直高高举起,而不会轻轻放下。合并同类项,与之相似,建设小区、财政小区、环保小区、电力小区……等等,在短短的几年,或先来后到、或摩肩接踵,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公权所属的地产,就以这样的发展模式――“列强”利益共沾地享有“特别提款权”的方式,构成地产发展的重要组成和创新之举,并成为城市的一景。从表象上来看,是开发商为拿地而回扣有司,其实质,却是与之相关的所有有司们,共同应用所有环节的公权心照不宣地相互提携、相互贿赂、平行牟利,攫取社会进步成果,共享物价上涨收益。政府有税费可收,确保“三公”消费正常流转,更乐得于推高地价房价,更希望房地产突飞猛进。君不见各地进驻各新建小区甚至入住豪宅别墅的,除富人外,基本是握有公权的官员或公务员或垄断国家战略资源的大企业。而当此等人基本居有其室、房地产进入畸形发展态势后,房地产调控方才进来,集资、代建、团购等方式一律禁止。即便如此,已充分享受到官官相贿好处的人们对中央的调控政策仍然阳奉阴违,极尽阻挠之能事,笑看房价之高涨(握有二套乃至多套房者,更可借此炒房而双重、多重获利),却不管天下寒士蜗居陋室无欢颜。

    这当然只是一种概而言之,是一个产业发展形成的随大流式的被动与客观的官官相贿现象,缺乏具体的细节。其实官员还是有做事的主观能动性的。因为政绩、因为GDP、因为更高的层级与职位。如前所述,虽有官官相卫的大前提,但因为行业条块、地域层级的客观制约,官员在统领一方、建设经济之时,毕竟也会产生相争的必然。而在处理争端时,因尚属“人民内部矛盾”,不能“革命”而采用公权之利官官相贿之方式,确为最为便利与稳妥的上上之举。

    比如说,作为一个某类资源极为丰富的省份,为做强做大所谓产业、打造某产业大省,全面化解以前各地分散经营、条块分割内耗制约的局面,省委政府痛下决心,组建全省性的集团公司。但由于各地产业发展与收益的差异,以及各级利益分配的争执与制衡矛盾,全省的一体化格局长期难以实现,占有强势地位的地区仍然各自为阵,或讨价还价、或我行我素,让集团筹办机构相关领导骑虎难下,颇是为难。不仅没有面子,还引来省委政府的多次问责。于是只得痛下决心,采取非常规手段。首先,是将作为集团股东代表或董事的各地市主管局领导组成考察团,至欧洲十四国进行业务考虑。在懵里懵懂地跟着导游的小旗子乱转一气、看足西洋镜并花费巨大公款后,似乎作用并不大,回来者除到处炫耀赠送小礼品或在酒酣耳热之际笑谈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外,似乎对做强做大产业没有直接认识。而后,集团又在省会团购房产(又是房地产),以补贴方式将各地市主管局副职以上人员进行“经济适用”的“安居”,并口头承诺(因为上不了台面)从各地公司的收入中,以业务监察费的形式向主管局全体人员发放补贴。至此,通过约定俗成和潜规则下的官官相贿,集团一体化工作方步入正轨。只是今后,在企业的运作中,还会发生诸如此类的多少界于政策法规边缘的操作(实际上,就是代表国家之一部分对另一部分国家官员的贿赂),就只有天晓得了。

    至此,所谓的官官相贿,从宏观到微观,都得到了某种表述。而文章,按照逻辑推演,也终于可以落脚,不至于绕来绕去,贻笑大方了。

    以职务行为的方式,代表国家的一部分向国家的另一部分行贿,好些事,就这样被“摆平”和推进。一些人轻松与舒坦了,而更多的人,却一点也不轻松,甚至也不会觉得,这就是所谓的“黑色幽默”。
  

2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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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张卫平 于 2011-5-17 15:32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5-17 15:19 | 只看该作者
官本位思想是官官相卫的根源。文章剖析透彻,入情入理。欣赏
3#
发表于 2011-5-17 16:36 | 只看该作者

房价听谁的

听了温总理的话,拿着钱一年年等调控,你的房子只能由大变小;听了任总理(志强)的话,你的房子就由小变大。这是现实,有点黑色幽默吧?
4#
发表于 2011-5-17 1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王西广 的帖子

黑色的现实很无奈,无奈的现实很幽默。欣赏
5#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09:39 | 只看该作者
李版主的话,直指腠理。
6#
发表于 2011-5-18 20:08 | 只看该作者
约定俗成和潜规则下的官官相贿,集团一体化工作方步入正轨——也许终于有一天,“潜规则”就成为显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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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0:59 | 只看该作者
潜规则成为显规则是不可能的,就是利益集团也是这样,所谓的“既要作婊子,又要立牌坊”。况且,所有的潜规则都成为显规则了,利益集团的利益就要受损失。因为,潜规则,是利益集团用来获取利益的,而显规则,则是以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方式提供给各利益集团来管理芸芸众生的。因此,潜规则永远也不会成为显规则,在二者之间,永远有一个盈亏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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