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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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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28 0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的申请报告


国家文明办领导: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已经举办了几届,在全国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对全体公民道德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根据自己平时的表现,我认为自己达到了全国道德模范的标准,因此,我申请参加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我的主要事迹如下:

     一、无限忠于党的事业。

        对工作极端的负责任。作为局里的一把手,单位进人和财务审批,我总是亲自把关,从不让其他副职插手,更不让其他人员知晓,让他们腾出精力干好份内的工作,这种得罪人的事,我都是一个人承担的。

        对同志极端的热情,上级检查和兄弟单位来访,接待工作是个很辛苦的差事,我总是热情接待,冲在最前面。尤其是陪吃陪喝,我是酒杯一响,把胃交给党,宁伤身体,不伤感情。像这种既伤身体【特殊情况下可能危及生命】,又费精力的活动,真正到了考验一个共产党员的时候,我不上前线谁上前线。

        至于有些人在背后议论,说我是三大一小【脾气大、架子大、肚子大、本事小】;三高一低【讲话嗓门高、工作指标高、血压高、水平低】。就让他们说去吧,我当局长的准则是:吃公款报销的饭,坐高档豪华的车,走自己认准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对于我这种大公无私的做法,很多人不理解,在背后指指点点,我充分发扬毛主席他老人家提倡的硬骨头精神,为了党的事业,不怕把脊梁骨戳穿。

二、对爱情无限的忠诚。

        我和小丽【化名】几乎是一见钟情,【在这样重要的报告里,我还是用她化名,保护她的隐私,足见我对她爱的深切】。我给她买了房买了车,安排到事业单位当会计,每个月还给两万的零花钱,除了名分之外,我给了她一个女人想要的一切。况且,除了她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女人,这一点同张二江之流,一闹都有十几个女人的相比,明显看出我对爱情无限的忠诚。

三、对朋友非常仗义。

        因为自己有点权力,所以,找我办事的朋友很多。我坚持能办事再收钱的原则,对办不成事的朋友所送的钱财,一律退回,保证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从没有做过让人家花了钱也办不成事的勾当。因此,我在朋友圈里口碑很好,大家都说我讲义气,够朋友。

四、与群众打成一片。

        群众利益无小事,尤其是在牌桌上。单位里的一班职员喜欢搓麻,我作为主要负责人总不能脱离群众吧。所以,经常的和同志们在一起玩玩牌,一团和气,也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特别是单位的中年女性较多,她们多数都到了更年期,心理失落感加大,情绪失调。我经常陪她们打打麻将,使她们顺利度过更年期,从而情绪饱满的投入工作,也是为了单位的长远利益着想嘛。

        在牌桌上,我坚持领导和群众一视同仁的原则,赢了可以少收,输了坚决拿钱,一块钱也不能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况且,人家都是工薪阶层,挣个钱不容易,还指望着几个工资养家糊口那,咱做为领导,就不要和群众斤斤计较了嘛。

        综上所述,我感觉自己的这些事迹,都在一个很高的道德水平上。因此,我申请参加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请领导批准。






[ 本帖最后由 清河杨柳 于 2011-12-1 15:3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11-28 10:1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道德模范堪称“一流”。能够上下协调,与群众打成一片,老好人的姿态,还愁社会不能进步吗?文章极具讽刺意味,语言贴近生活,抨击时弊一针见血,问好
3#
发表于 2011-11-28 10:1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很有现实意义!
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6:45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太和五中张奇朋友的好评。问好莫明朋友。
5#
发表于 2011-11-29 20:13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表示可以批准,如果我说得算的话。
感觉二三点略嫌单薄了些。
6#
发表于 2011-11-29 21:43 | 只看该作者
道德模范评选工作不能仅从思想政治觉悟方面考核,要德能勤绩综合考虑。比如偶遇跌倒老人敢于扶吗?偶遇被碾压的女童敢于施救吗?

[ 本帖最后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11-29 21: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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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16:2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水如空版主的点评。问好太阳神朋友。
8#
发表于 2011-12-1 15:11 | 只看该作者
全国山河一片红,人人争当模范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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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5:31 | 只看该作者
标题修改过了,多谢摇曳风铃的提醒。
10#
发表于 2011-12-1 18: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11-29 20:13 发表
我个人表示可以批准,如果我说得算的话。
感觉二三点略嫌单薄了些。


赞同!作者说理能力很强,也可以换种杂文体写写看,或许效果更佳!
11#
发表于 2011-12-5 02:57 | 只看该作者
;P ;P ;P ;P ;P ;P
12#
发表于 2011-12-5 10:51 | 只看该作者
可能被批准。某市曾经有一个感动中国的人物在电视上风光,在当地却被人们垢骂,被警方追踪,骗人钱财,到处乱躲,不知道最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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