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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泽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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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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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4-6-13 20:23 |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应该仔细地看看俺给你的跟帖,俺是对你好才那样说的!!
17#
发表于 2004-6-13 20:24 | 只看该作者
固顶,请大家讨论一下,到底该不该加精!!
18#
发表于 2004-6-13 21:08 | 只看该作者
一篇文章能够引起大家的争论是一件好事,但大家都要心平气和地针对主要问题讨论,不要扯到题外的话题去了,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山版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本人赞同,至于应该怎么把主题延伸下去,还有待楼主自己的思考。

一家之言,见笑!
19#
发表于 2004-6-13 21:2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泽旭也 发表
谢若荷!
加精不加精(包括计酬)是领导的主观行为,但作品的好与坏则是客观事实。是鉴赏能力问题,还是帮派故意问题?扪心自问,还是怎么啦?

  好故事并不等于好小说,而这篇的好故事也只在第二个笑话上。确切地说该帖子的主题是《李光讲笑话》而与《确认》无关。

  山版的提示很有道理,望泽旭也朋友仔细斟酌! :)
20#
发表于 2004-6-13 21:46 | 只看该作者
朋友,山版等是负责的斑竹,他们加精的作品 都是有道理的 请相信他们的鉴赏力!真的!
21#
发表于 2004-6-13 22: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泽旭也 发表
谢若荷!
加精不加精(包括计酬)是领导的主观行为,但作品的好与坏则是客观事实。是鉴赏能力问题,还是帮派故意问题?扪心自问,还是怎么啦?


   楼上这样说真的很冤枉山里娃版主,他真的是一个对自己对别人很负责的人,他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广大文友的尊敬和支持!一篇文章的好坏也不是斑竹说了算。中财还有自己的评判班子。加了精华只是一种参考并不是绝对。楼主此篇文章作为市井讽刺小文是绝对有特色的哦,但做为小说就不合格了。也希望看到你更好的作品。斑竹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祝你在论坛玩的开心快乐就好!

  一管之见不周之处请见谅!
22#
发表于 2004-6-14 08:11 | 只看该作者
哈,山版说的有理。孩子都认为自己的好,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我认为除了一楠版主说的题目似可商榷之外,这篇东西应该属于上乘之作。一个说笑话的人和他说的两个笑话,都会让人留有深刻的记忆。它比那些“卿卿我我”千篇一律的东西不知要宝贵多少倍。不信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太虚上发了这么多的东西,能让人记住的有几个?
山版是绝对的好人,也有相当的鉴赏水平。我绝对相信!
23#
发表于 2004-6-14 08:23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了?
怎么了?
24#
发表于 2004-6-14 10:45 | 只看该作者
没怎么。
山版有些着急了!好人都这样,吃苦吃亏行了,但不吃屈!
25#
 楼主| 发表于 2004-6-14 22:07 | 只看该作者
谢一楠版主。其实山版也不是小心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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