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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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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长篇小说《水男》出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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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4-6-25 19:4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小女孩可真够顽皮的,两只虫子不理她,打完架走了,她就站起身,沿着花园里白色的瓷砖铺就的齐膝的池子,张开双臂奔跑起来。这道大圆圈儿大约有四五十米,池子里种满了青草和鲜花,中间还有密密麻麻的小树,枝径相连,根须相连,茁壮成长。她跑了两圈儿,累了,突然就坐到了我面前,眨着眼睛,调皮地看着我的脸,好像要从我的这张脸上瞧出点她尚不明了的东西来。

我觉得此刻我这张脸是可怕的,比刚才斗架的虫子还可怕,没有任何表情,犹如一潭死水,波纹不起,就像一张铺展开的白纸一样。我的全部血液都沉浸在内心那浩瀚的回忆中,那回忆它离群索居,就像个孤独的老人,但是那故事却是充满了阳刚和冲劲的,它在我的体内冲撞着,挣扎着,它好像要一语道破天机,不但要对着我诉说,还要对着这小女孩诉说,对着远处那风骚的女人表露心迹。那个漂亮的年轻女人这时站了起来,甩动胳膊,活动双腿,她把书扔在了亭子里的栏杆上,任几片叶子落在了上面,任微风翻开书页,她视若不见,毫无珍惜之意。东天的太阳——哦!东天的太阳此刻仍然不知所踪,似个难产的娃娃,仍然头朝下缩在王母娘娘的肚子里。

小女孩是不是等急了,才跑来研究我的这张脸?

我觉得她在这园子里就是为了观看这场日出,观看早晨的红太阳那炫丽的颜色,火一般的轮廓,因为这园子里实在没什么能让她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就像我当年不懂男女之事,呆呆地看着村里的壮汉和媳妇咬嘴一样,咬得死去活来,咬得天翻地覆,咬得屋里的床都剧烈地抗议。我那时不是真的不懂,恍惚中我也知道一些,但是我知道的远远不够,就像老师对我说做任何事都要亲历亲为才能明白一样,我那时做不到亲历亲为,所以我认为我的兴趣总是如同一个白痴一般,我把每一年的对每一件新鲜事儿的兴趣加起来,也不如现在小女孩的这个愿望可爱。

我说:小妹妹,我给你讲我田小的故事吧,如果你来这儿只是为了看那狗屁的日出,没什么重要的事儿,如果你不急着回家,就算日出了也不急着回家,你就坐在这里,听我跟你讲,我见过的故事,都是你没有见过的,你一定会感到有趣,比在园子里捉虫子还有趣,甚至比日出还有趣。我就像一个老太婆一样,唠哩唠叨地说,对着她说,又像是对着我说。她不说话,一动未动,眨着眼睛,好像就这样随随便便答应了,她脱掉了鞋子,全部的身体都坐到了花池子上,面向我。还有那个女人,她此时也渐渐地走过来,充满敌意地望着我,我觉得她那一双眼睛,就和我家的大黄狗的眼睛一样,浑浊得如同一洼泥水。她走到离我有十米的地方,突然停住了,原来,这园子里进来了一对亲热的男女。那男的又高又大,身材粗壮,像一只水桶,走路非常稳重,那女的又高又细,像一根竹竿,靠在男人身上,就像男人的一个手指头般粗。他们径自进了亭子,找了一个圆凳子坐下,旁若无人地搂抱在了一块。我说:小妹妹,我就从这里说起吧,从我的哥哥田壮壮的女人说起。

说起田家村的地理和风水,十天十夜也说不完,田小。当年你的爷爷活着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风水先生,他说咱们村子里早晚会出一个姓田的大贵人。父亲在多年以后,在一个晴空万里的中午对我说。那是春季,刚过了农历的新年,地里的麦子正绿油油地催生着人们的口水,滋长着希望和快乐。

这一年我的哥哥田壮壮成了田家村的主角。但他绝对不会是当年风水先生预言的那位姓田的大贵人,甚至他连说“贵人”这两个字的资格都没有。他也不懂得女人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父亲提着东湖里产的大鲤鱼满村满镇地拜请媒人给他找个媳妇,是为了让他晚上能够抱着压着捣咕着揉来揉去。他软绵绵地看着父亲为了这事奔来跑去,成天不着家,晚上回来,落一身的泥土。他面无表情,似乎从外面风尘仆仆回来的不是我们的父亲,而是另外一个陌生的人。

田家村就坐落于中国最贫穷的地方,在这里你跑两个小时也寻不到一条柏油公路,坑坑洼洼的土路上到处都是石块、歪扭的干树枝和陷阱。上头倒是发放过修路的钱,可是被县委书记揣着跑到了国外。县委书记姓赵,是个四十岁的女人。父亲啧啧地说:“还不如让男人来做书记,顶多吃点喝点再弄几个豆腐渣,好歹也能给老百姓剩下一点儿,这女人就心细多了,干脆跑到国外,全拿跑了。”我的父亲对于此类的国家大事,其实并不真的关心。这些新闻从四面八方涌进了田家村,涌进他的耳朵,再从他的牙齿缝里原汁原味地飞出来,从他的鼻孔里加了些饱含烟味儿的鼻音哼出来。在这一点上,他还不如我田小上进,不如我深谋远虑,当年父亲皮笑肉不笑地说上级拨款修路时,我田小就张口胡说:“好啦好啦!当官的又要发财啦!”父亲伸手就是一巴掌:“小心你那张臭嘴,明儿个逮进你去!用鞭子抽你的皮,用手铐锁你的筋!”田家村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和我父亲一样的品德高尚,不该想的不想,不该说的不说。他们只关心田里的庄稼圈里的猪羊儿女们的婚姻大事,只关心邻里街坊的生活琐事。

田家村有三个大户,田氏、王氏和朱氏,这三个家族的创始人都是地主,在解放前就养着洋枪队开始斗来斗去,到如今虽经过了文革的打击洗礼,但仍然斗志昂扬。嘎拉角落里不乏三家彼此的谩骂斗嘴之声,父母们是死敌,孩子们也不和睦,经常在学校里打得头破血流。不过田家村之所以叫田家村,那是因为我们田家才是老大,田家的人已经在村支书这个关键的位置上做了十年,一直稳如磐石。田家无论什么事,一致对外,像一个铁拳般团结。在这一点上王家和朱家就远远落后,何况他们人烟稀少,能拿得出门的英俊小伙子和漂亮闰女更少,渐渐地恶性循环,一茬不如一茬。那个一脸柳树皮的老男人田仲杰,村里的人隔着一百米就能够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他就是我的堂伯,田家村的村支书。他在田家是最受欢迎的人,虽然他经常醉得没有个人样儿,敢在大街上调戏王家的女人,敢在地头上朝死里揍朱家的老大爷,但他在我们田家,那是说一不二,除了生孩子是男是女这种事儿他不管,也管不了,其它的无论大小,都是他的掌管范围。

正月初六傍晚的时候父亲再一次失望而归,这一次他是去了村西头的文典老头子家。

朱文典很客气,看到我的父亲,和他背后提着大鲤鱼的我田小,脸上笑开了一朵花。他原本在古铜色的太师椅上正昂着头听着小曲。那瘦得跟竹竿似的小孙子从院子里跑进去,喊道:“死老头子,俺仲水叔来啦!”他猛地就睁开眼睛,训道:“小混蛋!外人面前一点儿都不给你爷爷面子,看你爹回来不打死你!”院子里的大黑狗这几天正犯瘟疫,见到我和父亲两个生人,只是象征性地从狗窝里伸出半个脑袋和一个狗耳朵,张开嘴儿对着我们的脚脖子呻吟了几声。朱文典就骂:“前天打狗队怎么就没抓到你,死狗!”训完他的小孙子,骂完他的黑色癞皮的狗,他就看到了我手里拎着的大鲤鱼。好像进门来的不是我田小和我父亲,而是这条还有一口气的大鲤鱼。

“早想着来看看你了,就是这个年真是太忙了,现在还有十几家亲戚没去,这不——刚从田小的舅舅家回来,就奔你老人家这儿来了。呵呵。”父亲说话有条有理,不但是朱文典,就连我听着都舒服。

我穿着一身崭新的厚棉袄,这是大年初一的时候母亲到城里的集市上为我买来的,我刚穿上它走出院子走到大街上,在伙伴们艳羡的眼光中我的肉体就随着它身价百涨。我穿着它跑去找芳芳,在深夜敲她家的大门,门开了,冲出来一条狗,照着我的新衣就扑了上来。我急地叫道:“芳芳,我是田小。”里面一个老娘们儿骂道:“知道你是田小,以后少来找俺闰女,大黄,咬死这个小王八蛋!”里面还有一个男孩子在笑,那是他的表哥——穿着新潮的皮袄和白色的双星运动鞋,他得意的笑声刺破厚厚的铁门,传进我的耳朵,仿佛在告诉我:“芳芳是我的,你田小快给我滚蛋。”我跑出了她家的胡同,才摸着棉袄后面破了一个大洞,那是两个狗齿印。

回到家,母亲对这个洞却丝毫不加惋惜,只说道:“农村人根本不知道好坏,二十块钱的小棉袄,都抢着看,就图个新鲜——这是谁撕坏的?”

我说:“是我的同学王顺建。”

母亲就咬一下牙齿,说道:“王家没一个好东西,以后别跟他们来往。”

朱文典听了我父亲的新年问候,笑嘻嘻地点点头,露出嘴里所剩无己的大黄牙,转到父亲的身后,伸手提走了三十斤重的大鲤鱼,掂了一掂,惊讶道:“哎呀,侄子呀,你这就见外啦,以后到我这里千万别拿东西,让人笑话。——这鱼有二十斤吧?”

“才三十斤。”我这时装出一脸憨厚,接上说道。父亲听了,满意地对我示以眼色,说:“这是田小的舅舅从东湖里捞了上来,今天早晨刚出水的,这不,还张着嘴呢——如果是闭着嘴,那就是死了好几天了,在集市上也不能买的,以后老爷子可得注意。”朱文典恍然大悟状,让小孙子抱着大鲤鱼回了里屋,又让他的老婆,那个慢慢悠悠晃来晃去的老太婆过来冲茶倒水。

朱文典是田家村出了名儿的媒人,作为男人,尤其是老头子干这种职业,他在我们县里恐怕都是第一个。他年轻时做过公社里的广播员,当年斗地主时大派用场,叫唤的声音全镇上都能听得见。当年他斗他的亲爹,铁嘴钢牙;为未婚小青年说媒的时候编瞎话儿一套一套,死的能说成活的,活的能说成死的,脸上的痘、手上的疤他能给说成一朵花。提到了我的大哥田壮壮的婚事,他说道:“壮壮十八岁了,该成家了,趁早让他退学吧,俺家一个表侄儿的女儿小梅,今年刚满十七岁,早就帮着她爹娘下地干活了。念书有什么用?我看她和壮壮就很般配,让他们抓紧定了,一块干点活,帮家里人做点事儿,多好。”

“退学?”父亲坚决不同意,说道:“好不容易念到了初中要毕业,你知道的,他学习虽然不好,留过几级,但是壮壮挺刻苦,盼着要多念点书!我这当父亲的哪能违孩子的心意呢?”

但是朱文典不同意,他也有他自己的道理,而且这道理父亲还无法反驳,他歪着脸,对着他家的土墙说:“这不行!万一今后壮壮考上了大学,有了出息,俺家小梅朝哪里放。”

这事就这么完了。

他边说着边朝里屋走去,我以为他会将那条大鲤鱼提出来还给我,但是他进去以后就再没出来。我伸头一瞧,原来这狗日的钻进了被窝,脏兮兮地被筒里伸出来一颗古董一般的头,眯着小眼睛,呲着嘴,说:“是田小呀,告诉仲水,我这身体,实在是,哎哟!哎哟!”他又在被筒里头撅着屁股叫痛起来。他的屋里墙角放着面缸,上面还挂着夏天用的蚊帐。他的老婆子慌慌张张地与我擦身而过,打着趔趄,埋怨着:“死老头子,叫你别随便逛悠,知道身体不好,还操这么多没味儿的闲心,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谁的情儿了,这辈子要做媒人,唉——”

一声悠长的古老的叹息,从这间阴森森的小屋里发了出来,听上去仿佛是鬼神在下达批示。

我没想过一对男女捏合到一块还须名份般配地位平等之类的事儿,即使在我成年以后,十八岁的那年,羞涩地趴在春兰花那个三十二岁的女人的身体上,激烈迷茫地运动的时候,我仍是搞不懂朱文典当年的这一通屁话到底是合得什么理儿。春兰花用她的身体告诉我只要你喜欢,你想要。“你就勇敢地进来吧,田小!”她当时赤裸着身子,大分开腿,就躺在她的小店里的沙发上,已是深夜,那时,我听从了父亲的命令,跟了她进城做东北木头的买卖。我们住在她的许多大房间中的一个,房间里有花瓶,还有很好看的窗帘子。她叫得很大声,闭着双眼,尽力地喊叫,用手搂着我的屁股,以免我用力过度,从沙发的这一头,栽到另一头,摔一个狗啃屎。她的身体摆着奇异的姿势,就像要容纳我的一切,虽然我笨拙而又惶恐,但是她丝毫不在意,她就像一个成熟泼辣的女教师,在耐心热情地教导她的学生。完了事以后,她还说了句:看你这副笨样,就知道你是匹骡子!我说:骡子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是骡子?她就笑:回家问你娘吧!

我当然没有回家问我娘,打心底就没真正关心过这种奇怪的问题。我的父亲对春兰花和我上演的这段奇特的情事一直记恨在心,并且在几年以后终于按捺不住找到了机会结结实实地扇了春兰花一巴掌,嗷嗷叫着骂她不要脸,敢来勾引我的儿子。在春兰花自己的店里,那一巴掌把春兰花打到了桌子底下,桌上的白色花瓶啪啦就倒了下来,又砸到了她的身子上,落在地下摔得粉身碎骨。不过春兰花并没有发怒,她只是抹一抹嘴角的鲜血——那缕嘴角的血丝弯曲自然,鲜艳如花瓶里散乱出来的花菇朵。她温和地对着我和父亲笑了一笑,然后就默默地走出门去,直到四五天以后,我的父亲余怒未消,从城里回到了乡下,她才蹒跚着回来。但是她回来的时候,也是我在城里的最后一天,和她的最后一面。

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女人算是个好人,我觉得就是她,她不但算是个好人,而且还很可怜,就在我田小刚认识她的第一天我就看得出,并且我对抛弃了她的那个男人恨不得碎尸万断。那个男人不但是一个负心汉,而且是一个强盗,就像中世纪的匪徒一般强行夺走了她所有的钱。春兰花说:有一天晚上她独自在家沉思默想,差点就吊死在门梁上,虽然最后她的肉体活了下来,但是她的心却早已经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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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9:50 | 只看该作者
精彩,大部分都已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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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9:59 | 只看该作者
精彩之作小雨向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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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5 20:3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又见山里娃,前一阵子忙着补稿,有一段时间没来,先责一下自己:)

一叶秋雨同志,咱互相学习:)
20#
 楼主| 发表于 2004-6-25 20:3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心已经死了,一个女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假如我有她那样的一颗心,假如我仍生活在那鲁莽无知的少年时代,我一定会感到悲哀,生活会因此而失去希望,即便是像她那样天天躺在不同的脸形和体形的男人身下,我也会觉得特没意思。不过,这种话我不能说给这个小女孩听,尽管我有一股极强烈的倾诉欲望,尽管她安坐身旁,静心地在听,对我将要说出的这些话非常感兴趣,好像此刻的任何事情都没有这些话重要。但是我最终只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好像做了一个梦,这个梦是关于一段封闭的记忆的,是我的私人的故事,不可说,也不可理会,我把它当成一纸碎片,当成回忆的一部分,当成我人生的一段阶梯。我只讲那些有趣的故事,来为这小姑娘解解闷,让她安心地等待她的日出,让对面那个年轻女人稍安勿燥,快去看她的书,哪怕是装作认真地看,我也会觉得这身边清静了许多,我又能顺着惯性坠入这美妙而神奇的回忆中了。

我看着小女孩手中把玩着的一个小石块,从左手扔到右手,又从右手扔回左手,就像和尚庙里的老方丈打发时光用的佛珠,扔来扔去,在空气中飞来飞去,始终遵循着一道弧形的轨迹,我想起了田壮壮,他的一生,他的沉默的选择,和他偶尔莫明其妙的叹气声。我说:小妹妹,你不要玩石块了,还是继续听我说吧。

从朱文典的破墙头里面出来,回到家,田壮壮正在叹着气,摆弄他的西服。他手忙脚乱地穿在身上,嘴里朝外流着哈拉子,手指头笨拙地开始系扣子。等到他准备就绪,朝大衣柜的破镜子前一站时,我在旁扑嗤就笑起来。他的身体装在这套西装里面,活像一段木头包上了皇帝的龙袍,外面这衣裳庄严肃穆,颇有风度,但是里面的这段木头却大煞风景。我一看就下定决心今后绝不会穿什么破西装摆出一副人模狗样,我觉得最好人人都光着屁股,有什么事儿赤裸相见,比一比谁的毛长谁的毛短,谁的屁股大谁的牙齿锋利。靠这些机器织就的皮来掩盖自己的苍白和无力,反而有更深的苍白和无力透过这衣服的纤维缝隙刺射出来。

他的那身西装,也没有小女孩身上的小花边的衣服有味道。

我说:“哥,你别穿这身臭狗皮了,就像朱文典家的大黑狗的皮一样,人家不想嫁给你,咱那条鱼也没了,让朱文典那个该死的给吃了,我看他那熊样连鱼骨头都得咽下去,早晚让刺给哽死。”

但是田壮壮听了,并不显得失望,脸色反而欣慰了许多,好像终于放下了一副担了好久的重担呢,能够歇息一下,在他自己的那个小天地里苟延残喘。我这个肥胖纤弱又迂腐笨拙的哥哥对于他的终身大事,始终抱着一种既向往憧憬又怀疑谨慎的态度,他那方自闭黑暗的小天地,到他死,我都没能伸进头去瞧一瞧。

父亲问他道:“壮壮,你母亲呢?”

“到大堤上跟人吵架去了。”田壮壮向着村子中央的大堤随手一指,漠不关心,仍旧在观赏他身上的西装。

我听了,气愤地骂他:“咱妈跟谁吵架呢,你怎么不去看看?倒有心情在这里孤芳自赏!”

“我又不是女人!”田壮壮忽然理直气壮,他虽然争吵的气势远不如我,但他说话的时候一字一板,字正腔圆,好像他说的话不允许别人反驳。“再说我不喜欢出门看咱妈跟别的女人吵架,她们好凶,都不讲理,咱妈也不讲理。”他今天终于肯抬起头来,不带一丝怯意地跟我分辩了,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被人打了基因变逆的针,突然失去了以前所有的性格,变得像只咬人的狗一样。

我怒火填胸,骂道:“田壮壮你这个傻瓜,不要爹不要娘的混蛋!是不是欠揍?”就想扑上去和他厮打——我和他从生下来就睡在一张床头,头挨头脚挨脚,虽然他是我哥但是打架他从来就不是对手,在大街上走在一起村里人都说我是老大他是老二。父亲在跟前儿抽着烟叫了起来,边叫边咳嗽:“吵什么吵?现在就打架,以后娶了老婆分了家还不得动刀动枪?早晚让你们给气死!田小,带着你哥哥到堤上叫你妈回来,看看跟谁在吵架!”

我对着哥哥瞪一瞪凶狠的眼睛,就跑到门外的柴火堆旁摸了一根棍子,对他说:“快点!”

田壮壮看到棍子,这时面露怯懦,嗫嚅着退后几步,慢吞吞地脱去了西装,温柔地叠好了放进了衣柜里,又拿两件干净的衣服盖上。好像这西装比甚么都重要,比正在跟人家吵架的母亲重要,比他自己的命都重要,虽然还不知道他的未来老婆是从谁的肚子里钻出来的,但他对这身西服却是情有独钟。他一点儿都不疼惜母亲,这个行尸走肉摇晃着身体慢慢地跟在我身后向着村子里的大堤上去,他在我后面简直就像一摊臭哄哄的烂泥巴,粘在地面上横竖走不动。我不理他,抄着小棍子飞快地跑,顺着堤坝上的石头嗤溜溜地到了堤顶,就看到母亲正挥舞双手,和王顺建的年轻妈妈打着口水战斗。

王顺建的妈妈是个后妈,今年只有二十几岁,长得白胖俏丽,看上去就像从没下地干过活。她的前任是个有名的泼妇,骂起架来比我的二伯母还要厉害,经常站在房顶上,对着全村高声地叫唤,好像无论谁跟她有了矛盾,全村的人都有责任,不过去年的时候和她男人到几十里外的东湖里偷鱼,让那个高大的泄水闸给卷了进去,出来的时候只剩了半个身子。她的男人上辈子积了德,只是下体刮了一道缝,捡回了一条命。这个小媳妇是新娶,穿着一身红色的小棉袄,像个真正新婚的少妇一样,脸皮子红得像擦了粉抹了妆。她正委屈地向着母亲的脚尖自言自语地申诉着:“嫂子哎,俺家顺建真的没有撕坏你家田小的新衣服呀,你看他老实的那熊样,哪里敢得罪你家田小,那可是咱田家村的小王爷呀!”

我一听就是因为那件破了洞的新衣裳。母亲听了我的话记在了心里,趁着我和父亲提着鲤鱼出门,她来找王顺建算账来了。

她听着小媳妇温言细语地诉说,舞着胳膊说道:“你知道个屁,让顺建说说看,——顺建,你到底干没干?”十五岁的王顺建还没来得及吱声,母亲就又挥着手说:“你就是干了也不会承认,知道那件衣服多少钱不?俺卖了两袋粮才给孩子买的这一身,打算明年相媳妇时穿着,长个脸面,你咋就这么坏!是谁教你的?”

王顺建的后妈手足无措地呆立着,再也无法分辨。而王顺建看到了我,更不敢吭声。他是不敢说话的,在我的衣服被芳芳家的狗咬出窟窿以前,我还揍过他一顿,为了几个炮仗和打赌谁去摸一下芳芳的小手,他赌输了以后赖账强抢着跑上去抓芳芳的小手。不过我很快就踹了他一脚,将他踹倒在芳芳家的大门口,吓得他像当年的田桐桐一样——田桐桐钻进了面缸,脸上粘满了白色的面糊糊,王顺建钻进了路旁的柴火堆,等到露出头的时候,脸上挂着两粒鸟粪。

我田小该揍他的时候绝不脚软,但是我也不能冤枉人家。他躲在后妈的身后一直在哆嗦,像他的漂亮年轻的后妈一样,都不是吵架斗嘴的材料。在我们娘俩面前,她们简直就是刚出生的婴儿,不堪一击。我真不明白,她们娘俩这几年是如何在田家村生存下来的,光是骂架也早就窝囊死了。

母亲见到我,更来了气势,拉住我说:“田小,是不是他扯坏了你的衣裳,别怕,娘给你做主呢!”我说:“妈妈,算了,咱们回家吧,我以后肯定会自己挣钱买一件新衣的。”母亲听了奇怪地望了我两眼,又狠狠地瞪着王顺建,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不借此机会报仇雪恨,但是我既然说算了,她也就没了脾气,不情愿地跟着我下了堤回家。田壮壮畏畏缩缩地站在堤下,贼一样地向上望,我骂道:“死田壮壮,是不是想你未来的小媳妇?你真怕死!把这条命都留给她吧,让她抱着你上床,给你生个小孩没屁眼!”

田壮壮不敢还嘴。母亲掐住我的嘴,也骂道:“不听话的孩子,再这么说我就摔死你。”

这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寒冷的月光洒在脸上,就像母亲的眼睛一样,闪着破碎冰冷的华彩,但是这光环并不是纯美亮丽的,它就像我脚下的枯黄的干草一样,撩拔着我心底那痒痒的、坚硬的冰块。它在我的脚下投了一道长长的影子,随着我忠诚地摆来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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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5 20:39 | 只看该作者

母亲一向听我的话,知道我说没有,肯定就是没有。打这次以后,她便对我说的话留了心眼儿,再也不听一便是一,听风便是雨。我们娘俩儿一前一后,从田家村的中央穿过去的防洪大堤上得意洋洋地下来。王顺建的后妈仍然在上面绷着脸了望着,眼光中含有愤怒、羞愧、委屈,甚至还有无穷无尽的佩服之意。她恨不得和我的母亲交换一下嘴皮子,恨不得让王顺建和我田小交换一下这只经常踹人的脚。

母亲在我的身后说:“田小长大了,知道骗人了。”田壮壮呶着嘴说:“他从来都没说过实话,娘,你今天才知道!”我只好装做羞愧地低下头承认错误:“妈妈,以后我再也不敢了,就这一次,别告诉我大大。”

母亲过来抓我的手,摩挲了好一阵子。她的微笑在月光之下欣慰而又轻松,她说:“娘高兴还来不及呢,田小让娘放心啦!在咱们田家村,你不骗人就得被人骗呀,你看你大哥,都是要娶媳妇的大人了,还是屁都不清楚是个啥味儿!真让父母揪心,万一摊上个猴似的小媳妇,不得坑死他?”

田壮壮羞愧万分,默默地跟着后面,不敢再吱声。

我听了母亲的话,非常高兴,心想,原来我这就叫做长大了,成熟了呀?看来田壮壮永远都得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了,他不会骗人,不会说谎,就知道呆着脸,勇敢地表达心里真实的思想。我想起八九岁的时候,那时他虽然小,我更小。但他情窦初开,喜欢上了邻村西瓜王牛剽子家的十六岁的女儿,在夏天的时候拉着我跑到她家的瓜地旁向我炫耀。指着那个小姑娘对着我说三道四。那女孩在学校里比田壮壮高四五级,人家是初三,田壮壮还是小学四年级。女孩子穿着一个连衣裙子,在瓜地那头和她的爹坐在一张圆木桌旁喝茶凉快,后来爷俩注意到了田壮壮痴痴的小眼珠——色眯眯地傻站着对着女孩目不转睛,就搬着桌子进了屋,不理会田壮壮。我说:“快走吧你,人家不理你。”田壮壮非常伤心,撅着嘴跟在我后面朝回走。我蹲下身就摘了一个大西瓜,田壮壮说:“你偷东西?”我说:“快跑!”牛剽子在棚里头看到了,一声高喊,“小兔崽子,偷瓜啦!”带着四五个壮实小伙穿过西瓜地就追了过来。他们都是大人,跑得快,只用了两分钟,就将我们兄弟俩擒获。就在这条大堤上,在逃跑的过程中,我早就扔掉了西瓜,扔到了堤下边的浑水沟里,找也找不到的。这事儿惊动了我的父母和小叔,他们正在大堤下面的地里干活呢。大人们听到牛剽子的吼叫——像一头老牛患了感冒在愤怒地叫唤,都匆匆地跑上来了。父亲拉着脸,母亲一个劲儿地打量我们的脸还有屁股,看看有没有挨打。牛剽子说:“找不到瓜我是不会打他的。”我的小叔田仲秋亲切地问我:“怎么啦田小,又摸人家的东西啦?”招来母亲的一顿白眼。我看到自己这方人多势众,于是高声地申辩道:“我没有偷瓜,我只是在他的瓜地旁站着玩来着,不信你问田壮壮。”

但是田壮壮这个傻瓜,一张口就说:“对不起,牛大爷,我错了!我弟弟田小把瓜丢进水沟里了,以后我们再也不敢了。”听了这话,我当时就短了气儿,搭拉下了头,后来,父母赔了牛剽子五块钱,解决了这事儿,并且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让我一个人站在房顶上晒了半天——那时我发现阳光真的是七种颜色,这七种颜色纠缠在一起,搂着抱着打着旋儿把我缠在里面,我木愣愣地看着,渐渐觉得自己飘了起来,融化到了阳光里,要随着它散开,散成无数个碎片,普照大地。直到田壮壮上了屋顶发现我瘫成一团,昏迷不醒。想起这事儿,我就对田壮壮鄙夷不已。

在田家村这几个大家族里面,名气最响的不是我的大爷村支书田仲杰,不是我的父亲田仲水,更不是程玉芬那个坏娘们,而是我田小。提起我田小,上到快入土的八十岁的老头老太太,下到四五岁的光屁股的小毛孩,无人不晓;提起大家伙儿对我田小的评价,第一个词就是学校里的老师们常说的那个“无可救药”,而且“屡教不改”,但是我对自己的评价是“驴教不改”,那些瞧不起我的人,他们都是驴,成天价就只知道吃饱喝足了抽着地里产的烟叶躺在床上,或者蹲到大门口等死。他们的媳妇、她们的男人都是找别人给配的,像配驴子配马一样,素未谋面就拉活到一块;他们过日子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其它的事儿全都是狗屁,都是鸡毛蒜皮。我们田家村的规矩,把不听老人话不守规矩的男孩子叫做小水男,意思就是早晚得浸到水笼子里淹死。村里的老人们见了我都这样叫,边喊边笑,好像我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空间里的人,他们都活在一条光明大道上,而我活在墙壁的夹缝里;但是我对他们说:“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老头子们听不懂这句话,所以他们无法反驳。“村里的那些大人啥都不懂!”我对母亲说,母亲听了就笑,她总是这样,每次听我说话,除了笑,就是上来摩挲我的手,她整天惦着怎么才能让我啃上肉骨头,她注视着我的手渐渐长大,直到有一天,能把她的手掌完全盖住。

田壮壮的婚事终于有了着落,但是田壮壮又开始不高兴了。

我的父亲和小叔兵分两路,经过四五天的奔走,和三个媒人联合行动,目标一致,共同努力,在正月十五的前夕,把对面相这事儿基本上就定了下来。那姑娘姓刘,小名儿叫燕燕,今年十八,和田壮壮同岁,刚从初中毕业,准备适应时代的潮流,到大城市里面去找村子里的姐妹们一块给外国人打工。她爹刘三,是他们刘家村的村支书,住着全村最高大的房子,骑着全村最牛B的电驴子,家里安着电话,有十七寸的大彩电,组合家具。本来,这亲事算不上门当户对,而是天地悬殊,但他的女儿耳朵不好使,有点聋,说话的时候必须把嘴巴凑到她的耳边,像个小喇叭一样高喊一声。

父亲坐在太师椅上愁肠百肚,旁边蹲着面条一样的田壮壮,听见父亲说燕燕是个聋子,脸上面无表情,不知是喜是悲,他用手指在地上划来划去,画了个胖大的头,又画了个破碗,家里的那只黄狗和他一样的表情,耳朵下垂,嘴巴子紧闭,狗眼无神,蹲在他的后面。他的手指在地上的曲回勾勒发出吱吱的难听的响声。

我不耐烦地说:“哥哥,不要画画了好不好?我的脑袋都要涨破了!”

他愣了一会儿,说道:“你们说你们的吧,别吵我!”独个儿跑里屋睡觉去了。

这是正月十四的晚上,父亲有气无力地就田壮壮定媒这件事张口说来,全没有前几天到处奔波时的兴奋劲儿。他对母亲说:“呆会儿我到仲秋那里去一趟,先拿一千块用用,明天一大早你就去田小的舅家,看他有多少,都拿来吧,他需要钱的时候咱再想办法——先救急嘛!”母亲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摸着我的头,说道:“田小学习不错,脑袋瓜又聪明,就让他读下去吧。”父亲也毫不犹豫地点头,小声地对母亲说:“壮壮睡了没有,这事等他和燕燕的对面相完了以后再告诉他吧。”

我隐约感到了有件不妙的事儿即将发生,并且估计到我的大哥田壮壮很快将要和热热闹闹的学校生活说声永别了。——他这个傻瓜还没有学会骗人,就知道瞪着一双诚实的眼珠子慢吞吞地过活他的每一天——我为他以后的生活感到担忧。田桐桐眨着饥饿的小眼睛,坐在小马搭子上,托着腮帮子静静地听着父母的谈话,在这一瞬他好像又长大了一岁,但是我知道,一个只喜欢肉骨头而且把饥饿挂在眼睛里的田桐桐,他永远也长不大。

你吃过肉骨头吗?我又想起了这句话,真的很想问问这个小女孩,问问她那张红润可爱的嘴唇,但是我知道这个古老的问题是愚蠢的,非常不合时宜,不合现在这种静谧的气氛。我亦想问问她上学了没有,是不是很讨厌学校里的生活,是不是跑到学校对面的瓜地里偷过西瓜。这些问题在脑袋里越积越多,慢慢地让我陷入一种空想的旋涡。她端坐在我的面前,观望着我的脸,好像也陷入了一种泛滥着波澜的幻想。她的奶白的脸、浅红的嘴唇和田桐桐手中那油哄哄的肉骨头根本扯不上伙儿。她在想什么呢,是不是也在想什么好吃的?她的妈妈和奶奶一定在家里正为她准备世上最好吃的食物,即使不来叫她,也许她过一会儿就该回去了,等不到太阳出来,她就该回去了。这是我的臆想,因为我的眼前闪现着那个粘满了泥土的肉骨头,所以,我就猜想着这小女孩也正想着那比琼浆玉液还要甜美的好东西。天空突然起了一片乌云,一朵薄如蝉丝体积就像一块足球场的乌云凭空而现,罩在了我们头顶。要下雨了吗?小女孩自言自语,看着天,说:今天太阳不会出来了,呆会儿我就要回家了。乌云越积越厚,体积越来越大,它不断地在复制,很快完成了对这座小花园的绝对控制。我感觉一伸手就能触到它,捅破一个窟窿,哗哗啦啦地落下倾盆大雨来,大理石柱一般粗的雨线,瞬间把这里淹没,把我的回忆淹没。我说:小妹妹,要下雨了,你快回家吧。她看了一眼身后石道上的女人,却说:要下雪了,是吗,大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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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5 20:4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该从学校里耷拉着脑袋背着破书包滚出来的,应该是我田小。我讨厌上学就像讨厌田石头,但我的哥哥他认真好学,一丝不苟,每天晚上都在家学习到深夜,至于为什么学习不好,这原因我就不知道了。我记得退学的那天,田壮壮收拾好一切,把书包背在肩上,对他那张小课桌仍然恋恋不舍——对那小课桌的一半恋恋不舍,另一半是朱家的一个胖子。我很难想像两个胖子是如何有效地使用这张小课桌的,宽度不到半米,高度不到一米,重量还不及田壮壮的一只胳膊,但是它几年来日复一日,承纳着两个胖子在它身上的压轧折磨。这所学校里的每一张课桌都是如此,或是两个胖子,或是三个瘦子一桌。我不禁对它们感到无比的同情,这同情甚至超过了田壮壮,在我的心口浮上浮下,始终堵着,释解不开。

这个小学校前后左右四间大房子,一间是老师们的办公室兼教导室兼门卫室兼厨房兼卧室,另一间是田仲杰开的小饭店;另两间稍大一点的房子就是一到四年级的教室所在。田家村小学没有五年级,但这并不等于说田家村没有能够读五年级的人才。田仲杰在全村大会上,用高音喇叭激动地喊:“我们的孩子虽然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读书,没有五年级教室,但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大部分人,都是有资格读六年级、七年级甚至八年级的,他们有这样的本事,有这个能耐。”

这是什么臭理论!我田小虽然不大清楚,但也没兴趣研究。我只知道田壮壮在四年级留级三年是因为到镇上去读六年级的学费太高,而且最关键的原因是他没有五年级的毕业证。

田家村连五年级的教室都没有,怎么可能拿得到小学毕业证。在这里毕业的人才,大多分配到了村东村西的地头上,识得化肥袋子上的中国字,识得人民币的面额大小,识得大称小称上的黄色星星就够了。小叔田仲秋对此早有远见,他把田石头送到了镇上的中心小学,至于学费,全权委托自己的小舅子处理。后来,田石头因为不听话,调皮捣蛋,被中心小学开除了,除级回到了田家村,和我一个班。但这更增加了我对这所学校的讨厌,我无时无刻不准备来个胜利大逃亡,离开这个犹如地狱一般的小院子。

老师说:“田壮壮同学,你走吧。”于是田壮壮又看了这教室最后一眼,走了出去。

田壮壮背着书包走出学校大门,路过田仲杰的小饭店,闻着里面散发出来的鸡肉香味,略微一停。伸着脖子呶着鼻子嗅了几下,又稍一迟疑,想回头再看一眼,但最终还是加快了脚步,回家去了。

我坐在前面的小教室里,这是安在二年级和一年级教室中的初中预科班。所谓初中预科班,我想应该是田家村在教育领域的独创,田仲杰在田家村教育史上的独创,他决定每年从村子里找出十个看上去比较聪明有点儿光明前途的孩子,单独编成一个班,由教育局派来的刘老师一个人教导,所需学费村委会出一部分,家长出一部分,准备不惜一切代价,送进小镇初中,去读六年级。虽然我从来都不听话,被老师们认定是绝对不可救药了,但好歹我们田家不过只有两三个上学的孩子,所以我非常肯定地被村支书大伯编入预科班。

刘老师站在讲台上,戴着一副眼镜瞪着我,在她的身边,是另一位中年民办教师。她们两个人把这讲台一分为二,但是共用一张讲桌,在左边是我们预科班,右边是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几十张小课桌。中年教师就是是王顺建的爹,是一个上午教课下午种地晚上经营小卖店的苦命男人,他先花一个小时教一年级朗读拼音,然后再花一个小时教二年级学习写字,再花一个小时让两个年级自习做作业,到中午十一点左右的时候,就夹着两本书走人。按说,这是一份非常轻松的工作,但是他教得一点儿也不如意,如果非要找出点原因,那么借用他的话就是:他妈了个巴子,我全身上下识的字加起来,还不如这个小黑板上装得多,让我同时教两个年级,这田仲杰不是纯心在找我的事儿么!

我给王老师起了个外号,叫“王二麻子”,因为他在家排行老二,脸上长满了芝麻般大的麻子。慢慢地,这个大号就在田家村流行了起来,人们见了他,不再称呼他为王老师,反之叫他二麻子。他听了非常生气,究根寻源,找到了我的头上。每次上课,都对我怒目圆睁,恨不得把我田小扔到墙头外面摔死,摁到水里呛死。

不过,我对他们就像对我家的大黄狗一样,至多用人类看待动物的亲切眼神扫他们几眼。特别是刘老师,她还不如田仲杰小饭店里的女服务员小刘听话。小刘今年十五岁,不知道是哪里的人,反正是外省,她在小饭店里干得非常如意,我每次见到她,她都是红光满面,出出进进,精神头十足。我真想和她换一换,让她到教室里来坐着,让我去饭店里吃香的喝辣的,我想,饭店里的那些活儿,我一定会干得非常出色的,既让田仲杰满意,也让自己的肚皮满意。

刘老师气呼呼地对我说:“田小,如果你觉得我讲课不好,你可以不用来上课!在家里自习好了。”

我用白眼珠子瞪她两眼,回敬道:“如果你觉得我不听话,你可以不用来教课,到别的地方去教好了!”

同学们哈哈怪笑,前仰后合。这些都是没有礼貌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尊师重教。他们只懂得在院子里大街上玩票夹,到地头野草丛中放火,闲着没事儿摸女同学的屁股。被摸过的女同学亦是不知羞,恬不知职地嘿嘿傻笑。

刘老师气得小脸煞白,连连顿脚,但她拿我没办法,就像她拿自己的命运没有办法一样。她本来是打算出国深造的,我听说当年她想到日本去,做一个冒牌的日本人,但是教育局看穿了她的心思,本着为国着想的基本原则,一纸黑字红印,把她下放到了田家村。田仲杰对她说:谁叫你的腰不硬呢,死心塌地在这儿干吧,田家村不会亏待你的。包你吃包你住,顿顿有鱼有肉,我的小饭馆你随便进,吃饭不要钱——一个小姑娘家也吃不了多少东西。

但关键是田仲杰不在乎。他吃过的好东西比刘老师见过的听说过的还多,他走过的桥比刘老师见过的路还长。

刘老师斗不过我了,眼看就要落到下风,她干脆拿田壮壮开我的玩笑,她鄙夷地说:“其实,要不是你哥哥,你田小这样的坏孩子早就退学了!”

我咬牙切齿,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学电影中的大英雄,用冷冷的语调说:“为什么?说来听听。”

她对我的语气感到非常好笑,虽然欲言又止,犹豫了一下,但是刚才受了我的重创,看上去她怒火蒸腾,张口说道:“因为你哥哥田壮壮想娶媳妇了,所以才把上学的权利让给了你。你还不知足——只可惜田壮壮这么点毛屁小孩儿,就想女人。”说完,她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泛起了一股圆形的红晕,也就不再说下去了。

那个年轻女人的脸上突然泛起了一股红晕,从脖颈一直泛到了腮帮上。我很奇怪地望着她,望着她满脸的红晕,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这样。也许,她是突然想到了某个男人,这个男人在她的生命中或大或小占有着一席之地,因为我的讲述,因为故事中刘老师的一番话,触动了她心底的某一个隐伏已久的秘密,让她随之心潮浮荡起来。小女孩不解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我一眼,仿佛从这个故事中向外探了一下头,在两个时空之间做了一次穿梭,顿时有所悟似地。她抚了一下自己的嘴唇,便抬头看那天空。

我听了刘老师的话,顿时垂头丧气,准备好的一肚子脏话再也骂不出来了。

热热闹闹的田家村小学,每天就像一锅沸水炖着的骨头,咕咕嘟嘟,好像不是在读书授予课,而是乱糟糟的一堂语言大杂烩,老师骂学生,学生骂老师,各自有无法表述的苦,各自有绵绵长长的无穷怨恨。只可惜田壮壮再也无法享受这种种快乐和惊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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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6 18:34 | 只看该作者
十一

这一年的初春突然下起了洋洋大雪,在我的父母躲在房里小心谨慎地数钱玩的时候,第一片鹅毛大的雪花就像一个轻盈的体操运动员一样优雅地落下,落到我家的大黄狗的尖耳朵上。大黄狗反应敏捷,脖子猛地一哆嗦,这雪花就粉身碎骨不见了。但是第二片第三片无数片紧接着前仆后继地降临,大黄狗慢慢就适应了它们的冰度,站在院子里好奇地抬头看天,直到它的背上花白斑斑,直到有一片雪花瞅准了时机,落到它的迷惑的眼球上,大黄狗呜咽一声,夹着尾巴钻进了狗窝。这院子里的雪越堆越厚,厚实得就像里屋桌子上父母面前的那一摞人民币。——多么诱人的钱呀!父亲和母亲轮流点了四五遍,捻得钱角湿乎乎的,还是舍不得放手,我在门口偷眼细望,嘴唇和舌头尖儿都感到了潮湿,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一百元的大钞父亲用粗大的手指数了足足有五分钟。我觉得自己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的钱——但是春兰花后来告诉我,只要你想要,你肯定能够赚得到,这个道理我思索了好久才明白,在“想要”之后要付出多么大的艰苦努力,我当时觉得,钱不是你想要就能赚到的,就像父亲对我说的一样。

这些钱,都是东凑西借弄来的。田仲杰拿来了一千块,他和程玉芬两个人理直气壮地送了过来,屁股后面跟着田石头。我记得他们进屋的时候,脖子努力地向上挺,向上挺,似乎脚后跟也随着在向上翘,身高瞬间就增长了几厘米。他们坐到椅子上,把钱从兜里掏出来,用一个草黄色的信封装着,好像大公司里发工资一样,朝我家的桌上一放。

田仲秋说:“哥呀,家里就这些钱啦,你也知道石头在上学。但是无论什么事,也不及壮壮这事重要,你说吧,还缺多少,我出去帮你借。”他说完这话,我看到程玉芬在身后用一根手指捣了他一下,他马上就闭嘴了。

这一切都逃脱不了我母亲的法眼,她看在眼里,马上就说到嘴里:“玉芬呀,不用了,田小他舅明天就送几千过来,肯定能够。”

程玉芬的嘴唇颤了两下,脸一红,在丈夫斥责的眼光下,低下了头,没再说话。

父亲小心翼翼地将这些钱包在一张火红的喜纸中间——他的脸色可没有这张纸显得喜气洋洋。然后交给母亲,母亲朝手指上吐了一口唾沫,双臂轻舒,很快叠成了一个好看厚实的红纸包,放进床头的那个破提包里。不过,这个破提包在第二天的早晨也大变了模样儿,外面贴上了一张红纸,并且明显得用清水细细地刷洗过。父亲说道:“田小,你要是个姑娘多好,咱以后不用费力就能赚到这么多钱。”我听了很不高兴,心里不是滋味,说:“那你们当初怎么不多生几个女儿,还要我干什么?我告诉你们吧,这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你们要养我十几年,像喂猪喂羊一样,养得白白胖胖。”母亲抹脸微笑,“咱田小最懂事儿,爹妈不会不要你的,你父亲说得对呀,人家有几个闰女的都发了财,你仲桂叔有五个女儿,现在刚嫁出去俩,就成了万元户,啧啧!盖了新房,还买了三轮车呢。”

我刚要痛骂我家屋后的田仲桂是个人贩子,专倒卖自己的女儿,父亲就郑重地接上了母亲的口,说道:“何止万元!大女儿的定金收了八千八,二女儿第一次就收了一万零一块,不是说了么,万里挑一。后来老大又跟人家闹了场分手,定金一分没退不说,仲桂还打了男方的小伙子一顿,揍了个鼻青脸肿。这不又找了一个,刚照了定婚相片,光他家老大这来回就是两万!”

母亲羡慕地揉着红眼圈儿,跑厨房做饭去了,好像那厨房里就有两万块钱在忠诚地等着她。父亲点着烟,刚要再对我说些什么,把我教育一番,但我早知道是刘老师告我的状了,早就逃之夭夭。

正月十六的早晨,大雪有片刻的歇息,天空阴沉沉的,没有风,但是雪后无风就代表这天儿的温度还好,正适合出远门或者大家伙儿聚到一块啃一顿狗羊猪牛身上的肉骨头。

我们田家又一次地热闹起来,在我家的白花花的院子里,停满了自行车,站满了人。

准备到刘家村去参加这次田壮壮的对面相的,除了父亲,还有二伯田仲木,二伯母,小叔田仲秋,程玉芬。他们都很热情,恨不得亲身投入——当然田壮壮才是主角。田家国虽然跟我有仇,而且发誓不进小叔家的大门,发誓有我在的场合他绝对不去,并且多年以后我亲自导演的那一场精彩的对面相他就没去。但他好歹是个公私分明的人,所以这一次倒是主动请求参加,而且这里是我父亲田仲水的家,他找不出好的理由来不进这个大门儿。此时,他就坐在堂屋里,抽着桌上父亲刚撕开的大鸡牌香烟——这是在农村人的眼中最好的烟,火红的烟盒上面雄鸡昂头高唱,代表着和气、希望和吉祥。

他的老婆香梅是一个矮小精干的女人,已经三十岁了,身高不过一米五左右。但她跟了田家国之后,用这十几年扎实的行动证明了自己过日子的能力,不贪吃不贪睡早起晚归,自力更生,尤其这几年,养得田家国白白胖胖,身子板儿钢硬。每到二半夜就和香梅两口子在屋里的床上啊啊大叫,后院的公公婆婆对此心中有数,听得最清楚——老人家晚上睡觉的时候多梦易醒,又经常上茅房,茅房就在田家国的卧室后面。所以第二天见了面,坐到一张桌上吃饭时,红着脸不好意思对儿媳妇说话。后来生了田二秋之后,田家国就完蛋了,虽然依旧白胖,但充其量是一个丰腴的面瓜。我听说他偷偷地和老婆去了医院好几次,拿了几百块钱的中药,回来用火煮了喝,不过没什么作用——仍然像一根儿烂掉的黄瓜——这是他们的儿子田二秋说的,田二秋就像他爹妈私生活的扬声筒,家里头有人放个臭屁他也会及时地传播到村子里所有人的鼻子眼儿里。

小叔和程玉芬他们都在院子里站着,唧哩呱啦地不知在说什么。田家国抽烟喝茶,不跟我说话,但我也懒得搭理他。我跟在父亲屁股后面苦苦央求,让他带着我去参加田壮壮的相亲大会——这是大场面,不次于当年奶奶的葬礼,我觉得今天又有机会可以大吃一顿了,不但要吃油晃晃肥厚无比的肉骨头,我还要吃一条白送给哽不死的朱文典的那样的大鲤鱼。但是我对父亲不能这样说,虽然我对田壮壮的婚事这件屁事并不关心,一点也不关心。

“大大,让我也去吧,我大哥的婚事,这是一件咱田家的大事,我去了不但能帮着冲茶倒水,还能长点见识呢。”

“不行!你都十六岁了,年龄不小了,这种事儿不能去!更别说冲茶倒水了,噢!你上窜下跳地帮着冲茶倒水,让人家姑娘家看着你在那里表演,你哥朝哪里放?嘴巴倒挺甜,就知道吃”

这倒是一个正理儿,我泄了气,暗地里埋怨自己生长得太快。这时我想,如果我永远都长不大多好,可以每天都怀有吃肉骨头炖大鲤鱼的梦想,而不用像田壮壮那样愁眉苦脸地躲在屋里练嗓儿,准备应付那个聋姑娘的明枪暗箭——母亲说男人女人相媒的时候就得注意这些明枪暗箭,和你说着话儿冷不丁就放出来一枪,刺你一箭,问你家里有多少钱啦,小时候患过什么病啦等等,回答得不聪明或者不满意,弄不好这亲事儿就能吹掉。母亲的这些话让我感到了长大的可怕,我甚至觉得自己所不愿承认的一桩最明显的事实,就是我有一个身体,一个不停地生长的身体,像地里的成排成溜的庄稼一样,从一棵小苗儿慢慢就会长到成熟收割的季节。

但是我这血肉之躯并不听从我的命令,至少现在,我的条件已经再也够不上可以到处随便吃肉撒尿的资格了。我最后把希望的目光转向母亲,她正对这件事儿充满了期待。见我央求着望着她,对着她频繁地使眼色。她说:“仲水,带着田小吧,他是个小孩子,没事儿的,说不定还用得上他呢,他这么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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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6 18:35 | 只看该作者
十二

父亲看了一眼田壮壮,对我说道:“你去可以,我得有个条件。”

母亲笑了起来,说道:“不就是去了老老实实呆着,不许说话,不许冲茶倒水什么的,田小知道,你看他精得像只猴儿!这点小事儿还能不懂?再说壮壮也不是块木头,媳妇儿是说给他的,人家当然只会注意他啦。”

我听了,高兴起来,应道:“可以,我让他们觉得我是个傻瓜蛋儿不就行了!只要——”心里一惊,那半句“有肉骨头啃就行了”都窜到了嗓子眼儿,呼之欲出,又硬生生地吞了下去,一使劲儿,在肚子里消化得无影无踪。

“只要什么?”果然,父亲一蹙眉头。

见我灰溜溜地跑到了一边,知趣地帮着母亲到灶上烧火去了,他便不再追问,回头叫田壮壮,“壮壮,过来,吃完饭咱就去了,我有些话得对你说。”

田壮壮满腹心事,对今天这一趟差事充满了莫名的恐惧。他缩在厨房外的屋角杂七杂八的一堆烂木头旁,靠着正房侧面的楼梯。那里是大黄狗的窝儿,大黄狗正温顺地将头枕在他的新皮鞋上,眯着眼睛,感受着有人供养的快乐。父亲见他不吭气,又加大了声,说道:“壮壮,你想媳妇想呆啦,过来,咱爷俩聊一聊。”田壮壮低着头,软绵绵地走过来。田仲秋也过来了,吐着烟圈儿说:“是得好好教教他怎样说话,不然到了场上光红脸儿不吱声就麻烦啦。”和父亲两个人一起将他拉到了厨房里。

说到教人说话,我的小叔田仲秋当仁不让是田家村的名嘴,但他说出的话和大学教授差不多,虽然冠冕堂皇,却都是废话。他张嘴就说道:“壮壮,什么叫做爱情?”

壮壮听了一惊,动了动嘴皮子,没说话。

父亲不满地瞥了小叔一眼,说:“壮壮,我知道你在学校里偷偷搞了一个对象!——你不用承认,也不用辩解!我心里有数,对咱们的家庭现在的状况也心里有数,搞对象这事儿我不反对,但是也不赞成,为什么呢?这种事儿没准啊!噢,你们俩孩子家说好就好上了,咱家里人都不知道。在一块手拉手地混上两三年,村里头传得沸沸扬扬,都知道你有对象了,到头来要是散了怎么办?她不跟你了怎么办?这村里头谁还给你说媳妇?”啧啧!母亲在一旁安静地听着,望着父亲那张沧桑具有侵略性的老脸,充满了钦佩,就像当年父亲望着毛主席的彩色大画像一样。田壮壮的脸则像是一块刚从猪肚子里掏出来的猪肝,血红的脸皮一颤一颤,仿佛在滴着新鲜的血。我烧着灶里的火,对他是既崇拜又鄙视,没想到胖乎乎面瓜似的田壮壮还有这等本事,在学校里就偷偷搞了一个,更没想到有这等本事的田壮壮被父亲当面揭穿并痛斥之后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站在白烟腾腾的厨房里直立着像块半截木头。我的脑袋快速地搜寻,但是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他在学校里的那个小相好到底是谁。

我不禁对这所谓的爱情充满了向往。对那片公私不明的土地儿里的自由、放荡、无拘无束以及勇敢和宽容充满了期待。

我觉得田壮壮仿佛还算得上是半个“自由分子”,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好歹折腾了两脚,朝这个封闭的小空间之外伸手抓了几下,虽然没能抓住什么着力的东西,但在田家村已经引起了喧然大波,比同龄的那些早就抱上小孩儿在大街头瞎转悠的傻瓜们强一千倍一万倍。后来他在学校里偷偷搞恋爱这事儿被田仲秋泄露给了程玉芬,程玉芬又泄露给了二伯母,一传十,十传百,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了。在几年以后,我的哥哥田壮壮死去的那一天,我看到他躺在粪坑里那睁着眼睛、手伸向天空的姿态,想到的第一个原因就是这事儿,他的丑事泄密的这事儿,直接导致了他的离婚还有村里的那一堆丑陋无比的老马脸,他们都不屑于他。但是当他下葬的时候,我看他最后一眼的时候,我忽然从他那静谧遥远的神情中,找到了真正的致他于死路的因素,就像一道流星发出的光芒一样,于我的脑海深处快速地一闪,便消失了。

在父亲和小叔的教诲之下田壮壮哑口无言。早上九点钟,大家伙吃了点东西垫了垫肚子,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前往刘家村,帮着田壮壮去审查他的未来的小媳妇。

我的父亲自己骑一辆自行车,严肃地走在最前面。田仲秋驮着他老婆,紧随其后。田家国驮着我,落在最后面,他一个劲儿地朝土坑里面骑,颠上颠下,左摇右摆。他嘴里头还说:“田小,要是颠得慌就下车,跑着去得了,哈哈!”

这一路上,大人们不住嘴地对田壮壮口授经验,比如怎么给女方的家长递烟,倒茶的时候怎么倒,先把茶水递给谁——当然这都是有规矩的,错了哪一步都会留下一个极坏的印象。还有说话的时候要面露微笑,客气礼貌地应对他们的提问,而且问无不答,答无不适,但是也不能问什么答什么,一定要多几个心眼,该说的一定要说,对方不问也要找个机会说出来,不该说的,对方怎么问都不能说。

“平时向你的弟弟田小学学!”父亲对壮壮说道。田壮壮默默地点了一下头,仍然骑他的车子。

我听了得意异常,但是隐隐觉得这又是我的一个很大的缺点,整天价编瞎话钻空子,连我的刘老师都不允许的行径,怎么到了大人们这里,就成了无可比拟的优点了?看来这个世界还真是复杂。我痛苦地望着田家国费力地蹬着车子的后背,想道。

人们骑着车子沿着用来防洪的河堤慢慢前进,路上走亲戚的乡下人已经很少,一般过了正月十五,大部分的朋友亲戚便已走动完毕。即使碰到一两个裹着棉大衣的小寸头,也是骑着电驴子驮着大箱小箱,不知道要到哪个局送礼去。堤两边儿的小杨树,笔挺直立,比田壮壮身上的西装还要精神——它们活得无忧无虑,唯一害怕的,只不过是晚上才出来活动的那些偷树苗的贼,在它们被砍掉头、五马分尸切成木板制成桌椅之前的这段时光,还是很幸福的,至少,这大堤上空气清爽,周围风景怡人。

到了刘家村那姑娘的家,里面早就坐满了人。四五个老头老太太,穿着粗布的小黑棉袄儿,有一个老太太还抽着烟;十几个满脸风霜的老娘们儿,有的站着,有的坐在床沿上,庄重严肃,这屋里集中了刘家的老中青三代,就像一部活历史。另有七八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不过脸上都带着笑,见了我们,迎了出来。院子里站满了小孩子,脸上脏兮兮地对着穿着西装的田壮壮傻笑。

刘三是这群人里面最白最胖的一个,早就听说他是刘家村的村支书,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的嘴角咬着一根烟,眼睛微微闭着,昂着脑袋盯着田壮壮,好像要一口把田壮壮吃掉,然后再吐出骨头来。

田壮壮见到刘三以后,有点儿紧张,脸涨得通红,眉头上轻微地冒出了汗,腿脚有点哆嗦。于是我在后面踢了他一脚,说道:“你哆嗦个屁呀,还没见到你老婆呢!”谁知这话让刘三听见了,看了我两眼,问我的父亲:“这小子是谁呀,挺精神的!”众人都笑,父亲回过头,对着我面露凶光,轻描淡写地说道:“哦,我家二小子,才十六岁,平时一点儿都不老实,学习也不好,小学还没毕业呢,全班倒数第一,不听话,又好打架!老师们都找我好几回了,说要开除他呢!”众人又笑,看着我指点了一番,田家和刘家的人互相点烟,在院子里就我田小不听话这个话题短暂地寒暄了起来。

刘三说道:“小时候越是不听话的孩子,长大了越能干大事!因为他有主见,善于思考善于创造,反正——就是这样!亲家对教育小孩这方面还不了解吧?以后咱好好交流,我有个侄子就是当老师的,这是他告诉我的。”

我听了心中暗喜,脸上光彩四射,一时觉得这一趟原来不是白来的,至少一进门就受到了称赞,而且是一个懂教育的村支书真心实意地拍我马屁。父亲挪动脚步,慢慢地站在我的前面,挡住了刘三的半边脸,尴尬地说道:“噢!原来也有这么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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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6 18:35 | 只看该作者
十三
一行人说着话,脸皮笑着,把田壮壮这个大主角夹在中间,跑也跑不掉,进了堂屋。这堂屋是气派。一进门,正面是一张金色的大幅山水画,一棵弯脖子的老松下面,是一道碧绿小溪,小溪边上一只尖嘴的仙鹤展翅欲飞,不过它飞不起来,因为它头顶上是一层厚如钢铁的云彩,在远方是一只小船正靠岸而泊,船头立一老翁,头戴草帽,看上去和刘三一样,清闲舒服。两边是一幅对联,上边是正联,龙飞凤舞,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天外飞来的,极尽扭曲之能事——反正我是看不懂,我父亲也看不懂。我想,只有村支书才能看懂吧。屋内侧的墙角是一排铺了白布的沙发,而山水画这边放着个桃木的八仙桌,两旁摆着刻了字的太师椅,这两个座都空着,没有人坐。

里边的老娘们儿都站了起来,嘴里客气模糊地说着自己也听不清楚的话,抽烟的老太太就靠太师椅坐着,咧开了嘴,露出仅存的几颗黄牙,呜呜哝哝地说了一句这屋子里最权威的话,她说:“都坐吧,这天儿怪冷的,——倒水呀!”我听到“倒水”这两个字,瞅了一眼田壮壮,他正六神无主地四下打量着这屋里的摆设,对老太太非常含蓄的命令根本没有领会到。不过这时人们刚进来,屋里正乱糟糟的,刘三的大儿子,一个又高又壮的小伙儿正忙着搬凳子找水壶,所以老太太的这句话也没几个人听到,仿佛她只是说给自己听的。她见没有人搭理她,也不生气,自个儿哆嗦着点上一支烟,很熟练地吐起了烟圈儿。刘三就站在她的身旁,闻到烟味,吸了吸鼻子,低了声不高兴地说道:“娘,你还抽!这大清早的都快抽一盒了。”我想,原来是刘三他娘,怪不得架子摆得挺大,一张口就让田壮壮倒水。

等众人都落座以后,父亲对着田壮壮一使眼色。壮壮顿时就明白了,忙站起身,从西服的兜里掏出来两盒大鸡烟,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路线,先扔到桌上一盒——这盒就是人家的了,再撕开另一盒,瞪着眼,小心谨慎地给屋里的每一个人都递到嘴上,再从另一个兜里掏出火柴,嗤!点上。我被父亲安放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看着他划火柴的样子,直想笑,田壮壮撅着屁股,不合身的西服的后角高高翘着,就像一条刚出生的小狗的尾巴,摇来摇去。他围着众人转了一圈,一盒烟就没了,然后顺手扔掉了烟盒,红着脸,提起桌下的暖壶,冲了水,又给每个人倒了一杯茶水——当然,这烟和茶我田小是没有的。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缩在一角,像家里的那条大黄狗,好奇而又好笑地看着这一切。

我记起昨晚父亲和母亲对田壮壮灌水一般地教导——“记住了壮壮,点烟的时候是不能用打火机的,要用火柴,为什么?不为什么!就这规矩,上辈子传下来的!还有,冲完茶倒完水以后那茶壶嘴要对着门外,记住了,是正对着门外,不能对着任何人,也不能偏!”父亲几乎要把嘴伸到田壮壮的心里头,热情地对着他的红通通的心来说话。这些话,我至今倒背如流,仿佛就像自己亲身经过无数次的训练一样,每次看到农历的新年以后,有大队的人马骑着自行车,男男女女夹着一个打扮得像植物标本一样的小青年,我就知道,这又是一场已排练了好久的好戏即将上演。

我的哥哥田壮壮非常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规规矩矩地坐在了父亲的身边、我的前面,胖胖的身体正好遮住了我。刘家的人这时一起点了点头,用自己的脖子对壮壮的表现打了及格分。程玉芬和二伯母面露微笑。田仲秋对田壮壮的表演也感到满意,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放在嘴上,从指缝里吐一个大烟圈,隐蔽地对父亲歪了歪嘴角,田家国也将手放在头顶,一个劲儿地搔头,望着父亲。

父亲明白,喝掉杯中的茶水,刚要起身说话。但是刘三就摆摆手,让父亲安坐,微笑着高声地说:“燕燕她妈,燕燕呢?出来吧,认认脸儿,没外人,都是叔叔伯伯婶婶。”只听里屋里一个老娘们儿一声答应,跟在她屁股后面就出来了一位高俏的女孩子。

田家的大人们都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仔细地看老娘们儿的身后,那个低着头自个儿的一双手在亲热的女孩子,她一头短发,脸色绯红,穿了一件时髦的衣裳,脚上是一双高跟的小皮鞋,半个身子站在她娘的身后。刘三大踏步过去,拉开了他老婆,让刘燕出来,给我的父亲和叔叔二伯点烟。我这才看清楚了她的脸——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比芳芳要漂亮,要精神,可惜没有芳芳那样调皮自然——我看得出,这女孩有点紧张,也有点心不在焉。她从自己的兜里也掏出了一包烟,笨拙地撕开,另一只手掏出一盒火柴,腼腆地给我的父亲、小叔和二伯,以及田家国都点上了烟,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田壮壮的动作,给每个人倒上了茶水,也算完成了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只有田壮壮一语不发,仍坐在那里,低着头,他甚至没有看燕燕一眼。而燕燕亦没有正眼看他,倒了茶水,送到他的跟前儿,低了头,小声地说:“哥哥喝茶。”田壮壮慌忙双手捧住茶碗,脖子通红,看着脚尖,说:“谢谢妹妹。”

这两句话,是一个终结,也是一个开始。

刘三说:“燕燕呀,这外面人怪多的,让壮壮到你屋暖和暖和吧,顺便说说话,啊——”。——万事大吉,父亲和刘三的两双手握在了一起,就像两个国家签署了一项重要的合作协议一样,参与此事的大家伙都开心地笑了起来。完成了任务,各自也不再讲究什么礼节,倒了茶水,自顾自地喝,然后看着田壮壮跟在燕燕屁股后面,两个人低头进了东边的小屋,半掩上了门。隔着一个细小的门缝,我只能看见刘燕露出来的半截衣服,和田壮壮的一双拘谨的脚尖。

后来,在很多的时日以后,在我终于懂得了男女之事的时候,我问田壮壮:“哥,那天你在小屋里和刘燕都说了些什么?”田壮壮正蹲着摆弄断了柄的铁锹,头也不抬,说:“没说什么!”

“一句话都没说?”

“没有!一个字都没说,我就看着你嫂子的脚尖,愣了五分钟,然后咱爹就叫我出来了。”

“那嫂子呢,说了什么?”

“嘿嘿!”田壮壮扔掉了铁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却指着铁锹骂道:“这破玩艺儿,不能使了,得换一把!”

他始终没有告诉我那天在小屋里,和刘燕燕的谈话内容。我当时也没法儿想像,一对素未谋面的男女搁到一块儿,第一句话会是什么,我觉得他们肯定是相对无语,从脚脖一直红到耳朵,想说话也说不出来,想走也走不掉。直到两年以后,我十八岁的时候,我才亲耳听到了那句话。但是现在,正月十六的这一天,我只关心的一件事——那预料中的肉骨头一直都没有出现——哪怕是让我舒舒服服地坐下喝一口茶水——这也没有,虽然我在此行中广获好评,是一个不听话的好小子,将来大有作为,但是我最关心的还是我的肚子,如果不让我时刻对这个肚子感到满足,任何的好评价我都当它是个屁——这让我很失望。

在人们喝茶聊天到了晌午之后,约定好了换手卷交礼金的日期,父亲就唤我跟着回了家。回来的路上,大人们都兴高采烈,逗着涨红了脖子的田壮壮玩,只有我,阴森着脸,像丢了几百斤煮得烂乎乎香喷喷的肉骨头。田家国骑着自行车,仍然驮着我,咣!咣!专门朝着沟沟里跑,他得意地抽着烟,哼着小曲,摇头晃脑。咣!又一个坑,差点儿就把我甩下去,甩到路沟里。我张口就骂道:“这狗日的路!”父亲回头瞪我一眼,田家国和田仲秋张开了嘴哈哈大笑,仿佛终于报了血海深仇一样,而在他们的笑声里,我的身体依然跟随着大部队,与这辆破烂的车子绑缚着,像片孤零零的树叶一样飞向又开始落下了大雪的蒙蒙高空。

太阳虽然还没有出来,而且很明显天空就要下雨了,但是花园里的人还是渐渐地多了起来。小女孩说要下雪了,她看着天,时而凝目沉思,时而露出会心的微笑,她在我的讲述中逐渐展开了眉角,好像灵神开窍,又好像对这故事不感兴趣。天气闷热,她撩起衣角呼扇呼扇地给自己的皮肤吸进一些流动的空气,从肚脐进去,又从脖子口出来,就像对面那个女人一样,她们两个都坐立不安,没有心思看书,没有兴趣看地上的虫子打架,这个园子里似乎只有我的这个故事是有生命力的,它浮于空气之中,在小女孩的耳边耐心地等待,在那年轻女人的脚边耐心等待。

有几个老头老太太手持钢剑,威武地闯进了花园子,他们左手持剑,右手抄着红色的布织的荷花,于手中像飞碟一样优雅地旋转着。还有一个老头浓眉大眼,脸上一道皱纹都没有,好像老顽童,他提着一台录音机,走在最前面,带领这群古稀之人浩浩荡荡地闯了进来。看样子,他们每天都来,对这里很熟,而且看上去我此刻呆的地方,就是他们一贯的领地,因为这个老头子一进来就斜着眼睛白我,以表示对我的不满。我和他怒目对视,根本不怕他,尽管他们人多势众,手持钢剑,身着黑色古装,宛若几百年前的侠客,我的眼皮一眨不眨,几分钟都不眨。最后老头子终于泄了气,嘴一撇,手一挥,率领手下去了园子的另一隅——那里是年轻女人的地盘,她正在那里发呆,望着墙角一棵参天大树,最顶端的分叉上有一个鸟窝,两只幼鸟伸出红色的小尖嘴,在好奇地观望。一只越过高楼大厦望着远方的天空,一只俯视着树下众生。它们的母亲老早就飞走觅食,至今未归,它们的父亲看来是个负心汉,弄出了孩子就不负责任地跑掉了,再也不回这个家。女人感受到了身边有人在翩翩起舞,不满地瞪他们一眼,抄起书本,走出了小亭子,朝着我这儿走了过来。她擦着我的肩膀过去,火烫的皮肤与我瞬间擦过,让我顿时想入非非,神经突地兴奋起来,望着小女孩的眼光开始迷离地飘远,我想起了当年那个女人,叫春兰花的那个女人,她们的皮肤都是奶白色的,摸上去既舒服又温暖,即便是最热的天儿摸上去也仍然是温暖的,丝毫不觉得闷热,丝毫没有厌恶之意。

这个年轻女人站在了我的背后,充满焦虑地看着我的背部,好像我身上爬满了可怕的虫子一样,她的眼光从我的屁股直到头顶,巡梭了一圈,然后她就找了块地方坐下,把那本书垫在了她的屁股下面。我说:哎呀,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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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她听到了我的这声叹息,脸上一红,将那本书从屁股下面抽了出来。上面已经粘满了泥和凌碎的草叶,在书脊上还爬了一只黑色的小虫子。她纤指一弹,那虫子卟地就跌出了很远,无影无踪。她说:天底下没有忘不掉的事儿,我不知道是该继续听还是走开。她的声音绕过我的肩膀,化身于一团刚刚形成的旋风,打着转儿在我面前平地而起,在地面上卷出一片洁净的空白地,就像女人的屁股一样干净的地面。那我就闭嘴吧,静心地等待天空的乌云散开,看上一眼那银盘做的太阳,假如这天不会下雨的话,我就回家去——家在哪里呢?它在东南西北的哪一个方向?我一时有些糊涂了,手指头快速地拢了拢头发,四顾茫然,好像这自言自语的讲述仍在世间与我同步存在,它们并没有消失,而是隐身于身体周围的空气中。这两个不相干的故事各有其鲜活的生命,它们见了这女人便开始神经麻痹,蠢蠢欲动,本来要散开离我而去,但此时脚步变得拖滞,仍是有形有体的活物,我仍然陷身于其中。

我看着那一对亲热的男女,他们疯狂而热烈,这时进了小亭子,就在练武的老头老太太身旁相偎而坐。嘴对嘴地说了些情话,嘴对嘴地粘合在一起,他们亲吻的声音很剧烈,风从那头迅疾地吹过来,带来了他们的嘴里吱咂的摩擦声。小女孩感到了恶心,脸色绯红,局促不安,但她的眼神充满惊奇,眸子一动不动,似已呆住。我不会感到恶心,相反我心跳加速,手心出汗,大腿根儿出汗,腹部神经跃跃欲试。我盼着他们的动作能够再大胆一点,搂抱的姿势能够再放肆一点,最好他们脱光了衣服,对着这个花园来个现场表演。年轻女人在我的背后,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我听到身后一阵蟋蟋的响动,稍显急促的呼吸声和一股热气喷到我的脖颈上,她让我热血沸腾,差点就要回身去伸手摸她。几个老头老太太对此却仿佛未见,他们练剑的节奏并未受到影响,依然遵循着缓慢而饱含韵律的旋律,我想这是因为他们都听着音乐,闭着眼睛,他们已经通过这种方式进入了另一个空间,在那一个空间里面,他们没有肉体,只有触觉。他们对世间万物的感受方式也一定发生了奇妙的变化,现在我生活在有形有质的空间里,而他们此时正超出这个空间。

我再也忍受不住,急于想看看背后那女人的表情变化,这时,我听到那女人对小女孩说:我看这天肯定是要下雨,还是回家吧。

窗外开始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啪啪啦啦地砸在我家的新房子上。我半睡半醒,感觉这房子像要倒塌似的,摇摇欲坠,那头顶的屋梁仿佛要断成两截,立着戳下来,在我的小肚子上捣一个大窟窿。然后,外面的风吹进来,天上的雨水浇灌下来,冲刷掉我身体内的血液,将作案的痕迹一扫而光,到清晨的时候,床上只留下一具干尸——我张着白色的眼球,四肢平伸,脚丫子扭曲——我的父亲和母亲进来默默无声,用一块白布将我一裹,叫上我们田家的人,趁着黎明偷偷跑到村子外面的田里,和奶奶埋到一块。田壮壮抹着眼泪和我告别,他的小媳妇刘燕跟着屁股后面,从他的肩膀旁边伸出半个头,一只眼,好奇地对着我张望——就像当年我好奇地看着我的奶奶一样。我感觉自己从那一寸不毛之地升腾而起,抛开了那张人皮和那片裹尸用的破凉席子,轻飘飘地浮上了天空,我看着人们正在坟前围成一撮儿,朝坟上撒上一把鲜土,烧掉两个纸人,完成任务然后陆续地走掉。这其中有我的仇人田家国,有小叔田仲秋,我的大伯二伯,还有那可恶的田石头,他的嘴里啃着肉排,油晃晃的嘴一张一合,吐掉一块白森森的骨头,朝我的坟上喊一声:哥呀——。

“哥呀!”就像这样的一声叫喊,在我耳边似远处的排击炮一样地滚滚而来,接着我就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来,摸到电灯的拉线。啪——灯亮了——依然是人间的一张小木床——新房里的老钟上挂满了水珠,湿漉漉的玻璃罩就像小孩子奶油般的脸。现在是凌晨三点,而我的父亲他还没有睡——不知道他是还没睡还是刚刚起来。他站在堂屋里,唠唠叨叨,对着那面破镜子自言自语,已经有半个钟头。他一只手拿着我舅舅送给他的刮胡刀,发出吱吱拉拉的声响,在脸上抹来抹去。一只手用梳子理着头发,上下左右毫无经验地梳着,他的头发就像我家大黄狗在春天褪毛时的皮肤一样,乱糟糟毛哄哄的,一梳子下来,在灯光的照耀下似有无数的天兵天将从天而下。

母亲坐在他身旁的一张椅子上,眼皮耷拉着,头发蓬松,身上披了一件薄衣。这是秋后,晚上的天气寒冷,院子里的小虫子冻得吱吱乱叫。不远处村中央的大河坑里的蛤蟆的叫更加惨烈,听起来就快要冻死了——那是没有娘亲照顾的小蛤蟆——正饥肠辘辘地蹲在河边的泥巴堆里,找不到一只小虫子来填饱肚子。

田壮壮和他的小媳妇刘燕各披着衣裳,就站在堂屋的正中央,田壮壮打着哈欠,像河边小蛤蟆一样的张开了嘴,打了个饥饿的哈欠,看着我梦游一般地从屋里走出来。我穿着厚厚的毛衣,浑身哆嗦,犹如梦游迈着碎步从那个落着大雨而我粉身碎骨的梦里走了出来。刘燕从田壮壮的肩膀后面伸出了半个头,半边嘴角对着我一笑,又缩了回去。田壮壮神经紧张,不知道父亲这么晚了把我们叫起来有什么重要的事儿,他让田桐桐刚才唤醒了我,现在盯我一眼,白眼珠子黯然无神,身上散发着一股子难闻的男女交配的气味——现在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经过什么样的物理反应才会产生的气味。像棕色的公马大吼一声,从后面骑上母马一样的随即弥漫开来的气体——但是当时我不知道,我使劲儿撸了一下鼻子,问母亲这是什么腥味儿,这么难闻。

母亲什么也没有听到,也没闻到,她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我的存在,她只是耷拉着头,以手扶额,像是有什么重大的事需要她亲自思考。我问了这一句话以后这屋里的气氛顿时改变,由宁静变得蠢蠢欲动,空气开始浮动起来,仿佛正睡着的一切突然复苏,电灯泡的巨大的圆形的影子在屋顶上如鬼魅般晃动,而在这流动的阴影中我的父亲终于刮完了胡子,梳理好了头发,他缓缓地转过身,用一种受过佛光普度的声音在破镜子的凌乱的反光中对我说道:“田小,你过来,听我说。”

我知道父亲将要跟我说什么样的屁事儿。自从田壮壮听从了他的旨意退学,并且结婚以后,这两年来他无时无刻地不想着让我退学,跟着村支书田仲杰的大儿子到城里打工。其实,我早就对这可恶的学校生活充满了厌倦,我尤其讨厌田石头那张油晃晃的嘴,都十五六岁了鼻涕还整天拉在嘴巴上,像一根柔软的面条摆来摆去。如果单纯为了他田石头那张臭脸而退学,我自己又觉得不值得,害怕以后会越想越后悔,痛恨自己没有肚量,缺乏和他较劲儿的勇气。幸好父亲这时候提了出来。不过,我也讨厌田仲杰的大儿子田健,更讨厌田仲杰那个孕妇一般的肚子。每次听到他爷俩的名号,我的全身就起鸡皮疙瘩。

我说:“大大,我真的要跟着健哥到城里去么?我不想见到他那副自以为是的狗模样!”父亲像一棵老树般站立在我的面前,肯定地说:“田小,我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知道不?咱们没出过乡下,不知道城里是个啥模样,你自己壮着胆子闯出去,我和你娘怎么能放心?”

“是呀!”我的母亲终于清醒了过来,这时天已经放亮,有一丝清凉的曙光从东墙上温和地进来,给屋里的墙壁增添了一些浅黄的颜色。她洗了一把脸,过来用梳子理头,说道:“咱田家的人,只有你的小叔和你健哥到过大城市,他们见过世面,当然要让见过世面的人带着你——省得让人把你骗了——听说城里人都好精明的,知道吗?”

我听了更加伤心,对自己如今的遭遇痛心疾首,恨不得操一把菜刀,飞快地跑出去砍掉田健的头。他和田仲秋去过的那几座大城市,都有很好听的名字,但是我记不住——我田小就不喜欢生记硬背,我的父亲也一样。提到见过什么大世面,我的父亲自惭形秽,每次和田仲秋坐在一起喝茶胡侃的时候,田仲秋总要指手划脚,对那些大城市品点一番,“我当年读大学的地方,是咱中国最大的城市,有几百万人口——现在已经不止了,恐怕上千万!我记得学校门口有一座大花园,那么大的花园!啧啧!比咱田家村还要大,里面全是种得花呀草呀,有人浇水,有人给它们理头。人家城市人儿放了学,校门口一溜的小汽车,黑的白的红的,四个橡胶轮子稳稳当当,拉着他们回家吃饭,跟咱一比,真是天上人间呀!”

小叔说话话总是文绉绉的,让我的父亲听了面红耳赤。他说的这些城市的名儿,我父亲记不住,我也记不住,从耳朵里听进去,到了肚子里就成了最容易记的字母A、B、C、D城。这跟父亲嘴里的a、b、c、d村没什么区别,甚至我在梦中的时候,梦到他所说的这些城市——我站在一座田家村没有的巨大的天桥之上,下面是甲壳虫一样拥挤的我从没见过的小汽车,蚂蚁一般的人群,上面是高耸入云的瘦竹竿似的尖顶的楼房,再上面是灰色的呛人的浓密的云彩,我都不觉得这些有什么稀奇。这些东西还没有那冒着热气的锅里的肉骨头对我有吸引力,也比不上屋门口那只老老实实地趴着的大黄狗——它温顺地趴在那里,眯缝着眼睛向着我,好像它也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时间说不出口。

“这天亮得可真快”父亲鼓着通红的眼球,说道。

果然,太阳转眼间就冒出来了,像女人生孩子一样,起先露出了半个头,红红的眉梢挂着些许血丝。随着村子里的公鸡的一声长叫,它憋足了劲儿猛地一蹦,全身就生了出来,带着几条红色的尾巴像个大气球般就升上了东天。不知道那红色的尾巴到底是云彩,还是它身上的脐带。田家村顿时变得阳光普照,成排的房顶上金光闪闪,每个人的脸上都金光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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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天亮了,母亲看了一眼刘燕,哟喝着要洗菜做饭,她提前做好了粥,正准备刷了碗到灶台上,这是田家村每个女人的工作,我的母亲从十五岁嫁到田家村,这里就是她的工作间,三十多年来从未间断,她也不想停止,如果哪一天不再让她在灶间跑来跑去,让她舒舒服服地躺到床上去休息,她一定会疯掉的。这些年来她的嘴巴越来越罗嗦,但是手脚却越来越勤快,一分一秒也不想闲着。她每天早晨六点钟起床,一直忙碌到晚上十二点,风雨无歇。

但是刘燕听了母亲的使唤,却突然全身颤抖,像个小晃啷鼓一样地全身乱颤,嘴里吱吱扭扭地说道:“哎哟!壮壮,我昨天让你早点睡,你偏偏不!怎么样,现在我肚子都痛了,都是你干的好事儿,你这个没良心的,整天只知道折腾人家!害得我现在想干点家务活都没有力气。”

说着,领了田壮壮回屋去睡了——把门反锁得死死的,关上了窗,拉下了帘子,那绿色的窗帘宛若一块村里放电影的大幕,将里面遮了个严严实实。——看着这些,我正捧着母亲为了抚慰我专门为我烧的米粥喝得津津有味,她用小米温火细细地熬了粥,在粥里加了白糖,甜丝丝地来安抚的肉体。看来,母亲对让我退学的这件事也早有预谋,见到我不高兴地跑到门外头摸大黄狗的屁股,她早就飞快地就烧了两碗热乎乎的粥,亲自捧着放到一张椅子上,又小心地端着椅子挪到屋门口。让我舒服地坐着这里。

这里清风阵阵,太阳初生,粉色的霞光照在脸上,院子里的鸡鸭踱来踱去,伸着脖子,和大黄狗漠然对视着。

我看着田壮壮那屋紧闭着的门,想象着里面现在的情景。这扇门仿佛就是一块巨大的透明的玻璃片,里面的粉色帘子对我来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我看到他们的身子纠缠在一起了,在那张宽大的木板床上撕咬着、凶猛地战斗着。他们嘴咬着嘴,四条腿绞在一起,分不出到底是谁的腿。我这个好奇的看客分不出,他们自己也分不出。他们在互相挤压,揉搓,他们从彼此的身体里面获取着新鲜的奇异的颤栗的火苗,来融掉自己的身体,来将自己的感观撕成碎片。我似乎听到了刘燕紧咬着嘴唇,从牙缝里喷出来“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呀!”这样的因为舒服而产生的无法控制的叫唤。他们身体都是白的,白得像一张纸做的纸人,不断地扭动着弯曲着,看上去马上就要碎开,露出鲜红的肉和更白更坚硬的骨头来。我想象着那张床既开心又痛苦地做起了清晨保健操,四条腿儿吱吱扭扭地不堪重负,摇来摇去。它工作艰巨,而且任务长远。

我觉得田壮壮很笨,虽然这两年他吃得更加肥头大耳——从学校里出来之后,便没有人再骂他,没有人再揍他,但他好像变得越来越胆儿小了——他只知道吃,憨笑着吃,不分东西南北地吃。他在吃上甚至超过了早已闻名田家村的小馋鬼田桐桐。我母亲煮的肉,他老婆煮的肉,还有邻居家喜事丧事煮的肉,他从不缺席,那些用盘子、碗、盆装起来的冒着热气咕嘟咕嘟泛着油花花的肉块,统统进了他的大嘴,那些白花花阴森森的鸡腿骨、带着黑毛的猪蹄子从他的牙齿缝里吐出来,可怜巴巴地丢在地上,让邻居家的大黄狗们叨了去,叨到一处安全的狭小角落,咯咯吱吱地遭受分尸酷刑。

他对于吃肉这一行看来比我还要精通,但是说到男女之事,他田壮壮就不如我田小了——他对付刘燕的招数无非就是咧开了嘴苦丧着脸,对刘燕的挑衅一语不发,实在逼急了,他就哭,像吃肉一样地张大了嘴,唾沫星子乱窜——连大黄狗都讨厌他,恨不得夹着尾巴离家出走——到了晚上抱着刘燕上床。我想象着到了晚上他的笨拙的身体抱着刘燕上床,慌三忙四地脱光了衣服,气喘吁吁地骑上去,一上一下嗷嗷地叫上两嗓子,然后“哎呀妈呀”趴在她身边起不来了。他和刘燕做的这些事,我田小耳朵尖心眼儿灵,虽然看不到但是我就住在隔壁,隔了一扇用钉子钉死的门。在半夜里每当此时,我就偷偷下床,将耳朵贴在门上,蹲在地上舒服惬意地听,像听那来自遥远天空的无线电波一样。我听得非常清楚,我听得面红耳赤,继而便开始不停地想念起芳芳的那正在急速膨胀的胸脯来了。

芳芳,可怜的芳芳。我想起她就觉得自己的童年就要过去了,虽然我已经十八岁,身体的发育像地球的转动一样不可遏止,脖子里长出了枣核一样的骨结,身上像春天的草一样生长出了茂盛的毛——我具备了一个成年男子所有应该具备的东西。我看见女孩子就心烦意乱,她们看见我也心烦意乱。我在学校的院子里喜欢悄悄盯着女厕所,像她们喜欢盯着男厕所一样,我每天在课余时间做着这个动作而且既隐蔽又聪明。但是我还是不喜欢长大,甚至我宁愿再倒着长回去,倒回到可以随便吃肉随便看女人撒尿的真正属于我田小的时代去。为了这个愿望,我宁愿不要媳妇,不到城里面去,不去看大街上花花绿绿的小汽车,也不去睡那些几百米高的大楼房。芳芳告诉我,还是住咱田家村的小平房安全,屋子塌了可以跑出来,地震了也不用怕,刮大风也不用怕,但是住在楼上就没这些保险了,即使砸不死,掉到楼下也得摔死。

在这天晚上,我看得出来,芳芳听到我要退学的消息并不伤心,就像当年我的奶奶死的时候我并不伤心一样,她只是偶感意外,嘴唇稍微一动,露出两颗白牙齿,似乎想要说点儿什么但是最终无语。她穿着一身蓝色的校服,在月光下洁净明亮,头发上夹着一个白色的漂亮发夹,她的嘴上甚至抹了唇膏。我隐约感到这唇膏就是为了我田小而抹的,不是因为女孩子都喜欢抹这个而抹的,因为她故意把嘴轻轻地蹶起来,对着月光,让温柔的月光从她的唇上反射过来,到达我的眼球,然后融化进入我的血液和神经,加速了我的心跳,也坚定了我早有预谋的决心。

村子的边儿上是一条细窄的小路,路边堆满了人头般高的柴火,而且在晚上八九点钟这路上并没有人经过。我说:

“芳芳,过几天我就要走了,到一个大城市里去,你说那里好不好?”

芳芳沉思半晌,看着天上的半弦月说道:“我妈妈说那里的人都很坏,净诓人,专门诓乡下的不懂事的小孩子,像你一样的小孩。”

“他们诓小孩,不会诓我的,我是大人!”说完这两句屁话,她的小表哥当年得意的笑和她娘放狗赶我出来的丑事又浮现眼前,还有那衣服上的破洞,也清晰地浮现眼前,让我觉得在这机会难得的离别之夜,我应该勇敢地做些什么事情,来证明我田小真的成熟了,长大了,是和田壮壮一样的大人了,而且比他勇敢比他有男子气概。

于是我四下观察一番,非常自然迅捷地扑了上去,抱住了芳芳,将她摁到路沟里的柴火堆里——对于这男女之事我没有经验,但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学习能力惊人,对那些电视中的情景过目不忘。我平时闲着没事儿在街上乱逛的时候,每看到一个女孩子就想象着她就是我未来的小媳妇,顺从地让我脱光衣服扔到床上,像一块香喷喷的肉骨头似的随我摆布。芳芳的胸脯很小,像两个两毛钱一个小馍头,摸上去热乎乎软绵绵的,她倒在我的身下,看着我强盗似地褪去了她的上衣,目瞪口呆,一时没有反应。干枯的玉米禾叶遮住了她的眼睛,刺痛了我的脸皮儿,但是我毫无感觉,或者说毫不在意,我只担心她裤子上的那条裤腰带——芳芳的那条裤腰带我早有耳闻,是她娘用麻线专门为她弄的,据说就是为了防范我田小。果然,我将芳芳骑在身下,就像幼儿园里的小男孩骑木马一样,两手并用全身发力使劲儿解了四五分钟都没能解开,我用头顶住她的头,用胸脯压住了她的胸脯,任她轻微地挣扎地小声地抗议也不加理会,我的二十个手指头紧张快速地工作,但是很遗憾,始终没能成功。

芳芳突然大声地笑了起来,在我的身子底下,在黑黝黝的柴火堆里。这笑声穿过这堆柴火,在夜空中开心地回荡,像柴火堆里虫子大家族的大合唱一样,那些虫子们也各有欢娱,一点也不比我们人类差,它们高兴的时候也这样笑。“哈哈哈哈——”她笑着,躺着伸直了脖子,双手一推,我就满怀敬佩惭愧之情仰面而倒,失望地坐在了湿润的草丛里,粘乎乎的泥巴粘了我两个巴掌,心中惶恐,差点翻进了沟里。然后我望着芳芳优雅地系上乳罩穿上衣服,又擦了把脸,理了理乱发,一跳一跳地跑了。

在远处,她停下,回过头,高声地对着我喊道:“田小你这个坏蛋,想娶我是不是?那就等你学会了解开女人的裤腰带,再来找我吧!”

要下雨了吗?我霍然惊醒,抬头看天,果然,老天爷这次真的绷紧了老脸,怒目圆睁,脸上阴云密布。近处的楼房像刚刚被消防车光顾过,一层水雾罩在上面,一群鸽子从远处的海边归来,越过楼房,围着花园转了个圈儿,红嘴白头,扑扑愣愣又飞向了大海的方向。我明显感觉到了落脚的草丛渐渐潮湿,脚脖子痒痒的,像有肉眼看不到的小生物在活动。绿色的草叶仿佛刚被力大无比的大力士拧过,渗着水珠。

小女孩对此似乎心不在焉,仍沉浸在我的这个故事中,尽管我出于爱护儿童的考虑,省去了大片的情节,但是我认为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那些微妙的细节。人就是靠想象长大的,没有想象什么事都做不成,一定像个白痴。女人说:快走吧,不然衣服要淋湿了。说着,她拍小女孩的肩,拉她的手。但是她再有真知灼见,也不比老天爷神通广大。话音刚落,突然就起了大风,从海的那方一直猛吹过来,连滔天巨浪一起卷了过来,因为在风中我的脸上明显地感到了咸咸的水花。天空一个闪亮的霹雳,乌云哗地就碎开了,像恒星爆炸,倾盆大雨席卷了整个天地。

园子里的人们不及朝家跑,抱头鼠窜地挤到了小亭子里,加上原本就在里面柔情蜜语难舍难分的小情人,共有七八人之多。他们见我们一窝蜂地拥了进来,一脸不悦,好像我们侵占了他们的地盘就是违反了国家宪法,而我们本该站在外面淋个落水鸡。老头老太太们兴味索然,钢剑持在手中,但是此刻俨如一根白花花的僵直的面条,没有用武之地了。录音机早就哑口无声,变成了一堆潮湿的废铁。他们的首领、那个红光满面的老头失望地看着成河的地面和落雨如柱的天空,连连跺脚,恨不得化身一把巨型雨伞,遮盖住天空,好让他的手下继续练剑。

我望着那个偎依在男人的怀中仍在骚动不已的女人,心中感慨万分,在那天我的确也是想做点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出来的,就像他们一样,手法老练旁若无人地享用对方的身体,但那时我还小,在这方面还是个晚辈。亭角上的雨顺着柱子就流了下来,然后顺着我的肩膀进了我的身体,冰凉的雨水让我心头一震,眼睛突然清亮起来,我回头看了一眼小女孩,她默默地坐在另一个亭角,也看着我,她说:大哥哥,你怎么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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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6 18:37 | 只看该作者
十六

每当提起芳芳的这根红色的裤腰带,我就恨不得跑到一处没有人烟的墙角,掩面而泣。这一天晚上,我就像做了一件丢人的丑事的大罪人,还没解开芳芳的裤腰带,我就先自解开了自己的裤子,性急得以为肯定马到功成,可惜到最后惹得一顿耻笑,捂着脸仓皇而逃,窜回了家。

不过,芳芳也很快退学了,虽然我不知晓原因,但是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我即便做着梦也能够猜得到,肯定是她的表哥从中作梗,要不就是她的表哥的娘从中使坏,一心想着要把她骗进门,嫁给她那个没有DIAO用的表哥。那家伙比田壮壮还要好吃好喝,养得白白胖胖,像一头肥猪,身强力壮,但若是说到头脑方面,他简直连我家的狗都不如。

第二天清晨还没有天明,我就蹑手蹑脚地跑到了学校,爬上一棵树,从大门的另一面的墙头上跳了进去。我干这个熟手熟脚,丝毫不感到害怕。在田家村这个大环境之下,我从小就开始学习偷瓜摸枣,没有我爬不上的树,没有我翻不过的墙。田家村的村中央有一棵千年老树,高达十米,在最顶端有一个鸟窝,听说上面有一个彩色的鸟蛋,几百年了还没有孵化,村里没有一个人敢爬上去看看,也是我田小,三两步就窜上了树顶,但是伸头一看,别说鸟蛋,连一粒鸟屎都没有。从树上下来,我先把那个叫嚷着有七彩鸟蛋的小家伙一拳揍哭,接着又脱光了他的衣服,夹在腋下,重新爬上了树,把他的衣服放进了鸟窝,又小心谨慎地下来,得意扬扬地唱着小曲回了家。

我打开教室的窗子,跳进去。虽然已是黎明,里面仍然是漆黑一片,天上仍有月光,但是远水不解近渴,几丝月光无法把整个阴暗的房间照亮。教室里的小桌子排列整齐,虽然在黑暗中长相丑陋,比不上那些镇里的中心小学的漂亮小桌,但好歹也是桌子。小黑板上的粉笔字还未及擦去,反射着微弱的月光,这是我看到的最后一束月光,接着天就要亮了,月亮从天空中渐渐消失。

眼看着田仲杰的小饭馆里亮了一盏灯,服务员小刘从窗户里伸出一颗蓬松的头,朝这边望了一眼,打了个哈欠。我急忙把身上的小书包取了下来,打开,开始我的蓄谋了几天的行动。我把从河边捉来的五只小蛤蟆全部倒了讲桌的抽屉里,又把抽屉留了一厘米的缝隙,免得它们憋死,又轻轻地擦干净了黑板,用一支红色的粉笔在上面写下了六个大字:

田小到此一游!

当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我在家睡得正香,做着一个快乐的梦。我梦见芳芳顺从地躺在我的小怀抱里,不用劳我动手,她就用一把硕大的剪刀,剪断了那根红腰带,然后,闭上眼睛,害羞地请我脱去她的裤子。我非常高兴,把她扔到一座宣软的柴火堆里,这地方谁也看不到,正是一处才子佳人的约会之所,然后把她和自己脱得一丝不挂。我说:芳芳,我们都不要上学了,咱们一起来个大逃亡,到城市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不是也和田家村一样。芳芳说:肯定不一样,我听说大城市的人出门都坐着很漂亮的小汽车,但是他们都很坏,喜欢骗人。我说:没去过怎么知道,也许比田家村好玩呢。她不吱声了,平躺在地上,把世上最美丽最白暂的肌体展现了给我。但是我突然像是被雷电击中了一样,腾空而起,忽地飞到了田家村小学的教室里,我看到刘老师和王二麻子正站在讲台上相拥而泣,五个绿色的大蛤蟆围着他们蹦来跳去,每一只都能跳上他们的肩头,停留片刻,而他们一动不动,早已经吓呆了。我哈哈大笑,指着田仲杰的小饭店,喊道:跳吧跳吧,快点跳到那只大锅里去,我重重有赏!

“你快给我起来!”我的头上突然中了一击,不知道是谁打了我一巴掌。猛地睁开眼睛,是刘老师站在我的床前,她满脸羞红,眼角似有泪水,凶狠地立在面前。后面是我的父亲和母亲。

父亲吼道:“死田小,刘老师的讲桌里是不是你放的蛤蟆?快点说!”

这种情况,早在我的预料之中。我骨辘辘从被窝里钻出来,委屈地说道:“我怎么知道,什么蛤蟆?”

刘老师一撇嘴,对着我的父母说:“你家田小早恋没成功,看来是爱极生恨了,把一腔怒火发泄到了学校里。我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非得捉弄我?”

父亲这时却静了下来,没有搭理刘老师,眼神深沉地看着我,问道:“田小,真不是你干的?”

“这当然了,我现在刚睡醒——肚子好饿,我去吃东西了。”说着,我屁颠屁颠地从刘老师身旁溜了出去,心里乐得就像吞了一整瓶蜂蜜。

刘老师在我家没讨到什么便宜,撸着鼻子走了。她走出我家大门口,王二麻子就站在门外,探头探脑地朝院子里瞅着。他怕得罪我父亲,没敢进来,再说田家和王家一向不往来,所以他让刘老师打头阵,探听虚实。王二麻子见了我,嘴巴一歪,对我说:“田小,现在自由了吧,可以光着屁股满街跑了。”

我一瞪眼,说:“二麻子,去你娘的,你才光着屁股满街跑呢,让全村的女人都看见你的黑屁股,都笑话你,用口水淹死你!”

他脸上的肌肉一绷,就要发火,但是突然看到我的父亲站在了院子里,抽着烟,牵着一条铁链溜狗。大黄狗呼呼地喘着热气,充满敌意地瞪着王二麻子。王二麻了顿时转怒为笑,拍拍我的头,说道:“田小,有种!咱不上学,上学有什么好?整天念那几个无聊的字儿,咱出去挣钱去。”

我知道,小女孩一定对芳芳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兴趣,芳芳在她的眼中,就像是一个看不清触不到的谜语,但她在我的心中,又何尝不是?在芳芳的身上,我好像感觉到了在我生活的尽头,在我穷途未路之时,总会有新的力量产生,而当我满怀希望,与睡眠一般的生活做着斗争之时,又有新的绝望犹如泡沫一般溢出来,填满了我的胸口。我告诉自己对任何的事情都不要绝望,就像当年我对清纯的芳芳总是抱有调皮的邪念一样,但是这不断地告诫自己不要绝望的本身,岂不亦是一种绝望?小女孩甩动着小辨子,调整了一下坐姿,理了理情绪,问她身旁的年轻女人: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不快乐之事呢?年轻女人微笑着看了她一眼,不做回答,好像这个问题不应该出自一个小女孩之口。然后,她把脸转向了公园的入口处。

门口进来了两名打着雨伞的女清洁工。她们大约三十多岁,脸上布满了褐色的皱纹,她们的脸皮也是褐色的,布满了三十年的人生之路刻下的痕迹,身上披着蓝色的雨衣,手中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进来之后,用清洁铲象征性地铲起了几件塑料袋,放进了拉着的小车里面。她们的水靴在地面的水坑中践踏来去,溅起朵朵水花。

雨下得这么大,她们为什么还要出来工作呢?公园里积满了泥水,这些泥水从园子的外面不停地流进来,本身就失去了清洁的价值。捞走一片垃圾,还会有更多的垃圾顺着流水冲进来,如此无穷无尽。为什么不等雨停了再进来打扫呢?但是她们仿佛并不思考这个问题,而她们的工作,也只是习惯性地继续这些动作。在园子里转了一个圈以后,又凝视了我们几眼,便拉着小车走了出去。雨越下越大,越来越多的垃圾从墙角和排水沟中冒溢出来,慢慢地又堆满了公园,和清扫前一模一样,并没有一丝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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