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刻不容缓
规范办学行为是学校长效机制发展的关键,现就太和五中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意识
我校在接到该通知后,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署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为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我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不仅加大了宣传力度,而且组织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园)长认真学习、理解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办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和宗旨意识,时时处处为人民教育事业着想。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要求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务必自觉贯彻、立即执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规范办学,及时整改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升学校内涵,保障“规范办学”工作有效落实,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
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审核、批准的教辅用书学校坚决不订,对推荐、审核、批准的教辅用书不额外征订。对于学生读本选用、教具学具等不存在违规代购、强制或变相强制的行为存在,没有把书商引进校园,从中牟利行为的存在。
2、我校联系镇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该学区内学生的“小饭桌”摊点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没有教师直接或以亲友名义经营“小饭桌”和参与“小饭桌”补课行为的存在;没有教师或直系亲属利用工作之便让学生到指定的”小饭桌“用餐的行为。
3、我校校服征订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只在起始年级进行,而且到具有校服生产资质的服装厂订购,不存在违规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4、我校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购买保险都是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的,没有参与商业保险情况,不存在让学生购买指定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没有规定学生通过指定途径购买保险产品、商业保险进校园、收取回扣等行为。
5、该辖区内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没有以借读生、自费生、捐资助学、开展特色教育等名义乱收费情况。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6、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师德师风考核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私自办班等行为。
四、查找问题,及时反思
1、极个别教师受经济利益驱使,出现拟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和在校园内借方便学生为名摆摊设点现象,学校已经严厉查出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2、校园周边的“小饭桌”很难一时清理整顿,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3、个别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需要加强教育,在教育教学中依然存在各种不良行为习惯。从思想上筑好理论防线,需要领导班子坚强的意志和信念,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学习。
4、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到位,把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思想,关心教师生活和健康,关注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谐干群关系,打造幸福校园。
5、学校要按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调整好思路,加强学校的精细化管理,从细处入手,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它事关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更切实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以规范办学,刻不容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创建和谐、幸福、平安教育是每个学校奋斗的目标。
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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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4-1-1 22:1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