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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3.15”我们打假“教育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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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4 2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7年,重庆市以其地大人多,成为中国第一大直辖市。中国的第一条大江流过其间,由于长江的截流,于是就有了一个三峡库区。
  2005年,重庆市率先被国家定为“教育一费制”试点地区,通观全国的收费情况,以其“教育一费制”收费额度之高,不仅居中国直辖市之首,也高居中国各省第一。

  对此,三峡库区人民想不通,闹不明:“教育一费制”自然比“教育多(次收)费制”的政府级别高,其制度的刚性就越强;所以刚性政策下,只能纳之受之。但市民超重的负担,实在有背离“教育一费制”提出的初衷与原则。

  为了平息这一矛盾,政府交给了具体的学校,具体的班级,具体的老师,要求老师就“教育一费制”中的教育服务性收费,与具体的学生和家长签订“自愿同意”交纳的文书,而且各个学校,各位老师在处理这事时,只求目的,不讲手段,有意见可不能心疼反弹,以“签单缴费”为唯一要务。于是,在普及义务教育的重庆市各类学校,就有了一道多法的“百花齐放,各显神通”,当然也有一个共同的杀手锏招数,即同意完清缴费的学生就上学校的某类课,不缴费的学生则不得上某类课,并且如果该学生出了问题(如安全),学校一概不负责任,当然要与学校签订“合同书”为凭证。
  所谓的某类课,其实就是我们的教育方针所法定的“德、智、体、美,音等全面发展”中的“体、美,音”,而这个在重庆市现在被定为“艺体课”,“艺体课”等于学生要缴费的课,不属于“教育一费制”内。

  2004年比邻重庆市的四川省,有一所中学在学校强力推行“等级”教育措施,以学生缴纳费用的不同,分别享受“等级”不同的教育,在小小的一个学校出现了“贵族区”、“小资区”、“平民区”、“贫民窟区”,当然这些“等级”不同的学生,其实都是国家的享有平等主体的公民,这个学校也是国立学校。
  在西部,重庆市的国民经济落后于四川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学习四川省也是一个谦虚的态度,可把四川省的这个学校的经验照搬过来,在全重庆市内予以实施,也许就是为了统一标准,保证质量,这样也就在短时间内,一个红头文件,一个“教育一费制”,义务教育在重庆市则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产业化。

  论坛写手凤凰先生,在研究了中国教育问题后,就“教育尊严”写了个专文,一语道破了现实的中国教育尊严不在有的悲哀。今年重庆市的“教育一费制”在实施的过程中,老师与家长都有不同程度的纠纷发生,有的说到激愤处拍桌子踢板凳的有时有发生,据说有的学校差点就出现了武斗;至于以诱逼学生缴纳教育服务性收费,其中的花活,其中的表现,为师者的尊严与面皮,做学生的自尊与人格,做家长的道德与修养,都不期然的撞击着,震撼着中国特色的教育,于是老先生鲁迅说,老师不老师,学生不学生,家长不家长,一言以蔽之,教育失去了尊严。
  教育如果这样了,你还能说它是教育吗?

  上个世纪,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了《世界人权宣言》,在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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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08:54 | 只看该作者
教育界的品德问题严重,教书的自身品德在滑坡,岂能教出什么来?都是铜臭、攀比、物欲、私心惹的。往往精神与物质成反比。
问题具体,提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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