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75|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别让“劳模”评选蒙蔽了眼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7-10 0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别让“劳模”评选蒙蔽了眼睛

  姚明当上了2004年度全国劳模,一时间,全国上下,群情激奋,议论纷纷。“劳模”,是一个代号,是一种荣耀,是对付出劳动者的一种鼓励,其中自然包含了“劳模”多少艰辛。

  “劳模”,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计划经济时代,每年都要评选劳模。在物质生活不丰富的条件下,评选“劳模”是对超额付出劳动者最好的奖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劳模”收获的不是物质,只是荣耀。据调查资料显示:目前,70岁以上还健在的全国“劳模”不足100人,其中能自给自足的仅为30%,其余均不能保障基本生活。

  姚明,是篮球界的巨星,带给人们不尽的视觉冲击,大长了中华儿女的志气。但是,姚明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宠儿,每场比赛收入不菲,或者物超所值,评选“劳模”根本不算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条件得到巨大改善,但是,各种社会矛盾却越来越尖锐。为此,党和政府提出建立法制的和谐的社会,就是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目前,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源就是在部分阶层、部分领域的分配不均。对任何人而言,只要付出一份劳动,就应该得到一份收获,尤其是物质的,这是最根本的需求,公平合理。有付出就该有回报。只要我们对付出的劳动给予充分肯定,对付出劳动者给予应得报酬,多数矛盾就将迎刃而解。

   “劳模”评选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先进”、“优秀”的评选同样如此。加快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实现社会公平,建立法制的和谐的社会,是当前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下定决心,长期努力,别让“劳模”评选蒙蔽了眼睛。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楼主| 发表于 2005-7-10 09:2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是真话。现代社会,各种荣誉叫人眼花缭乱,荣誉与付出未必对等,有人轻而易举可以获得成就,有人拼尽一生未必有什么效果。其实,有些东西确实应该值得我们去思索了。向作者学习了!
3#
发表于 2005-7-10 10:43 | 只看该作者
加快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实现社会公平,建立法制的和谐的社会,

为行文欢呼!问好!
4#
发表于 2005-7-10 15:2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劳模的评选还是应该继续,只是方式方法要改改了。

文章写得不错,继续努力!
5#
发表于 2005-7-10 17:16 | 只看该作者
西方发达国家不知捣鼓这些玩艺不?:))))))
6#
发表于 2005-7-10 22:02 | 只看该作者
  要明确劳模的定义才好。呵呵,问好新朋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 13:10 , Processed in 0.048578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