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74|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警察的安全谁能保护?[首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0-30 0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全国越来越多的暴力袭警事件,有法律专家提出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此议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主张增设“袭警罪”罪的理由主要是认为警察是压力最大、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在现实中,敢于与警察对抗的,往往是一些团体性犯罪团伙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地下组织,他们的袭警行为残忍而有预谋。针对这些事件,如果仅就“妨害公务”或“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来定罪处罚的话,很难起到威慑和预防效果。还有人认为袭警不仅是对警察生命的威胁,也是对司法资源的破坏,是危害国家安全、挑战国家公权力的行为。一个匪徒与警察枪战,打死一名警察,最后匪徒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这样的刑罚处罚,“只强调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没有突出警察的身份及其背后的公共权力”。

  很显然,增设此罪就是要告诉人们:“警察是惹不得的”!,诚然,法律是用来威慑和预防的犯罪的,但是,对于“团体性犯罪团伙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地下组织”,大多是些亡命徒,这些人以“袭警”为快事,恐怕一个“袭警罪”的罪名是不足以威慑他们对警察下手,相反,如果设立袭警罪,会使警察权限扩张,导致警察滥用这一罪名。到头来,威慑和惩罚的往往是普通老百姓。

  另外,法律的作用除了威慑和预防,还要用来规范公民行为,“袭警”并不是什么新生的特殊犯罪类型,法律的主体是人,人是社会的人,所以我们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是人,是社会公民的一分子,他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和自由,没有更高更多更特殊的权利,不能因为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律多加筹码,另开绿灯,使警察遭到伤害时特意地罪加一等。如果因为警察的职业特殊而另立新法,另设新罪,照此思路,是不是会随着新生的犯罪行为的凸现,现行的刑法会狗尾续貂的加上名目繁多的种种新罪?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顶撞领导罪”、“殴打妻子罪”、“虐待父母罪”等等。法律只可概括,不可具体,只有以保护国家安全和公民权利为出发点,法律才能尽可能公正,才可以用之四海而皆准,才可以保护人民,惩治犯罪。

  诚然,暴力袭警现象不可轻视,据有关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平均每天有9名民警遭遇暴力袭击受伤。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据透露,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执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和交通违章时遭到暴力阻碍。

  那么警察的安全要靠什么来保障?我看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一方面,人民警察首先应当亲民,确立执法为民的信念,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公正、高效的形象,建立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是警察执法获得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前提,也是减少暴力抗法袭警事件的途径。

  另外一方面,随着社会犯罪越来越复杂,高智能犯罪和团体性犯罪甚至带恐怖色彩的犯罪屡屡出现,警察必须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因为,眼下许多警察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很大程度上是不敢恭维的。前一段时间曾经上演过一个名字叫《荣誉》的公安题材电视剧,说的是一个公安局长带领一帮人破获一起银行抢劫案的事,最后抓所谓主犯的时候,在一座小山上,调动了地方武警力量,直升机嗡嗡来了一大群,抓到的却是几个未成年的小屁孩,一时糊涂,受人指使抢了银行,看见他们惊动了一个地方公安局的所有警力和一个武警中队,孩子们恐怕没有想到,观众也没有想到,虽然是虚构的电视剧,但确实从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警察身手平庸,关键时刻拿不出来,往往让自己吃了亏。

  近两年,公安界出了个任长霞,全国各地的公安开始“大练兵”,我在我们这个城市看见过一段时间。大清早,一帮警察在河边做广播体操,有的大腹便便,有的没精打采,有的嬉皮笑脸。我突然想起前两天看报纸,说南方某城市出台规定,腰围多少多少不能当警察,觉得英勇的人民警察实在堪忧。不出所料,“大练兵”不出几天就轰轰烈烈地结束了。

  除了法律和政府,还有什么能保护警察?他们忽视了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首先要练就一身保民平安、保己安全的真功夫、硬本事,而不要总认为警力不够,权力太小,千方百计找借口,遇上难缠的事情躲开,专门跑到人多处,欺负个老实人,耍点小威风,警察的形象就这样一天天败坏了,然而自己浑然不察,老叫喊者要用法律惩治他们眼里的“刁民”。

  警察必须清楚,自己是和平时期的战士,是保民平安的主力军,只有警察无私无畏,社会才能以正压邪,人民生活得才有信心,有安全感,如今,警察因为害怕挨打而怨言四起、人心惶惶,两股战战地在政府那里讨公道,要保护膜,我们广大手无寸权寸铁的老百姓还指望什么啊?

  事实上警察无论怎样加强保护,总有和恶势力狭路相逢的时候,只有平时苦练内功,关键时刻才能捍卫警察的尊严。至于平时执法时的阻力,是和地方的执法环境,公安队伍的影响,一时一地的群众利益关系息息相关的,不是单纯的威慑与恫吓能解决的,只靠标新立异的“专项严惩”是不能从根本上保护警察的安全和权利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10-30 11:08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法制不够健全。另外,警察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待提高。

这个是关键。
3#
发表于 2005-10-31 13:07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

直人快语,击中要害!!
  民不畏生,奈何以死惧之?看看那些警察,到底死在谁的刀下?抗法者有,但其中多是弱者最终的无望反抗,而真正的恶魔是不怕刑法多加一句话.
4#
发表于 2005-10-31 16:35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过一个报道,说是一帮警官被拿枪的人吓跑了。呵呵。
好文章!
5#
发表于 2005-10-31 18:06 | 只看该作者
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可是有好多警察不是这样的。人们见到警察就害怕。
警察需要保护,但对警察的保护就象对士兵的保护一样。民众更需要保护,因为民众是弱者。
6#
发表于 2005-11-1 16:59 | 只看该作者

啊哈,有道理

现行的刑法会狗尾续貂的加上名目繁多的种种新罪?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顶撞领导罪”、“殴打妻子罪”、“虐待父母罪”等等
7#
发表于 2005-11-1 21:20 | 只看该作者
再提!
8#
发表于 2005-11-1 23:08 | 只看该作者
为何近几年频频出事?警察的自身问题才是关键。
好文章。
9#
发表于 2005-11-2 20:2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警匪一家的现象,警察的问题只是社会矛盾的一个方面,由此缩影就能反映我们的党执政过程中暴露出来了种种不和谐,没有以民为本!
10#
发表于 2005-11-3 17:10 | 只看该作者
推上去,练好警察的内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 20:04 , Processed in 0.059258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