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61|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翠鸟之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3-6-4 1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叫她翠鸟是我的秘密,因为我是老师,所以我不能随便地将自己对某个学生的好感表露出来。我说的“好感”只是指良好的感觉,不含其他任何的东西。

      我喜欢她的透明、青翠,还有就是她的阳光一样的明快和温和。
      我想我的自信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她的眼睛。那双眼睛很大、很亮、充满力量。这些东西我也曾经有过,但岁月已经在无形中慢慢地将它们拿走。我喜欢她的眼睛,因为这双眼睛让我在岁月的流逝中放缓了脚步。

      时光总是在你心里充满欢乐的时候加快脚步。那只翠鸟慢慢地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了,她已不再是那只喜欢呆在窝里的雏鸟了。走吧,我想,早一天飞走也许会多一份磨练,尽管现在飞走还有些为时过早。我承认我对她确乎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好感”。
    我记不清那是个什么时候了,我想其实我是可以记起来的,也许只是我不想记起。因为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心目中的翠鸟任何折断了翅膀。

      “老师,您要的饭来了!”我与那只翠鸟偶然地相与在某个灯光昏暗的街头小店。

      “你……你怎么在这里呢?”我的木纳显示出我的吃惊。

      “不在这儿能在哪呢,这有饭吃啊。”就这一句话让觉得她的透明,她的青翠,还有她的明快与温和仿佛都在我不经意的时候被什么东西给蒸发掉了,我努力想将她跟我心里的她重合,可我发现做到这一点是多么的困难。

      “你太小了,应该有吃饭的地方啊!”我说。我想我还在做着那样的努力。

      “当然有啦,可是那点饭不够我吃啊。”她说。“在这做就算打点零食吧。”

      “现在你的饭够吃了吗?”

      “够吃,那要看吃什么了,喝稀饭,啃馒头当然是够了,想吃别的就不一定了。”她流露出的疲惫似乎也传染给了我,我感到一阵倦意袭遍了我的全身。

      “找零食也不一定在这种地方,你学过很多东西,可以做比这更好的事情啊。”我找不出比类似的语言更有力量的安慰。

      “是啊,在这儿是比跟人开房差多了,可现在没人敢跟我做了。”我的思维被远远地抛在了我的惊栗后面。她的眼睛初了黑黑困倦,再也没有丝毫的光亮。

      “老师……您……您能不能先借给我点钱,我很快就还您好吗?我……老师求您了……”她浑身象筛子似的抖了起来,眼泪和鼻涕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光亮。
 
      “你……”我突然明白了一切,我似乎也不能拒绝她的要求,我的心很痛,只有我知道有多痛,也许她也会向其他认识的人提出同样的要求,可他们会象我一样感到痛苦吗?也许不会,也许会,但没有人会比我的感受深刻,因为她是一只曾经在我的心里欢快地歌唱的鸟儿。“好吧,给你五十,我只有这么多了,我想这些钱恐怕只够你吃一顿‘别的’东西……”她象得了救命稻草一样从我的手了抢过了那张钞票,连滚带爬地冲出门口,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我累了,我从来没有象那一刻那样感到疲惫,仿佛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好好睡了。我的饭凉了,看不到一丝热气,那冰冷的样子象祭台的贡品。

      “您认识她吧,要不您把她带走得了,要不是她欠了我的钱我也不会收留她,本指望她给我刷盘子顶顶帐,没想到给自己找了个麻烦。您瞧都快没人样儿了,跟死人差不多了……”老板打着哈欠说。“也不知道她爹娘着急不,哎,也真是……”

      她是个孤儿,如果不是如此我也不会如此心痛。

      “好吧,我带她走。”我说这话的时候竟然没有丝毫的忧郁。我知道这对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我必须这么,我要救活我心中的秘密。

      “我等她。”我说。

      我等了很久,等那只疲惫的翠鸟飞回来,可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6-4 14:54 | 只看该作者
究竟飞到哪里去了呢?
你心中的翠鸟?
3#
 楼主| 发表于 2003-6-4 15:10 | 只看该作者
没人知道 她再什么地方,她走了,就这么走了。这样的故事我 亲身经历过啊 !!
4#
 楼主| 发表于 2003-6-4 23:0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看来我当评手也不及格啊,得好好写写字了:))))
5#
发表于 2003-6-4 23:50 | 只看该作者
笔误不可免,意正就够了。
显辉因尘鸢一句而自折笔路不可恭维,你就呆在这里吧!
6#
 楼主| 发表于 2003-6-4 23: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当然会留在这里,我以为有争鸣总是好的,一潭死水有什么意思呢???
我自己并不以为我就是文章高手,否则我早就一鸣惊人了!!
我的问题我会纠正,真诚的感谢你!!!!
7#
 楼主| 发表于 2003-6-5 00: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尘鸢筱梦 发表
如有冒犯,请多多原谅!!!!

斑竹太小看我了!!:)))
错字已改,望有写手多加注意,少写错别字,保证文章的通畅!!!
8#
发表于 2003-6-5 01:3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大家干劲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1-12 13:24 , Processed in 0.224806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