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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夜色正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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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2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夜色正阑珊

  (小说,约6420字)

  薛林荣


  夜幕降临之后,我异常活跃,像一只野猫,一扫上班时疲沓困顿的模样。因为这个世界阴气分分秒秒地加重以后,所有激动人心的活动都将在黑暗中有秩序地进行,这远比读报纸上的社论更让人心旌摇荡。夜色与欲望配合得是如此的默契,以至于每一次我都想唱一支关于晚风吹了澎湖湾的歌。

  说不清是从哪天起我开始很晚才返回机关宿舍的。在我第一次用大舌头含混不清地叫醒铁叔之前的那段日子,每晚我都像傻子一样趴在桌子上看书,酸水装不下时就神圣而悲壮地发一通议论,诸如人心不古啦,世风日下啦,脑体倒挂啦等等。有一天我突然发现,看书的人是最无用的,这世上现在只有先天痴呆症患者才坚持不渝地一页一页往后翻书,如同一页一页往后翻他们的生活——鬼才知道,他看它们到底是想干什么。意识到这点以后,我开始晚归了。   

  晚归直接影响到铁叔的情绪,我和他的关系因为敲门与开门的矛盾而江河日下。起初他还和我说一些“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的话;后来只是一言不发,咣当咣当地开门然后又咣当咣当地关门,严肃得像要打仗的士兵;再后来则直接和我隔着铁门四目相对,好似两个呆在监牢里却无法交手的仇人,于是我也收回最初歉意的微笑,开始用大头皮鞋狠狠地踹大门以代替发音不清的叫喊,最后更是痛快淋漓地把开门的铁叔全部笼罩在酽浓的酒气当中,心中有一种毒化无辜者的快感。我想,谁叫你是一个愚忠于铁门的老人呢?你不会给我配一把钥匙吗?我还想,谁叫我抵挡不住夜色的诱惑呢?我又不能创造一种星体让黑夜终年逃遁!这两条理由是如此的义正辞严,所以我每次进出大铁门时总是理直气壮地高昂着骄傲的头颅:铁叔,这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我们的。

  第一次晚归好像与吃羊肉串有关,吃羊肉串又好像与远在十里之外的一个旮旯有关,那个旮旯又与一个神秘的女人有关。是的,是这样的。酒醒这么长日子了,我才发觉这段经历被冻结在记忆的底片上已有些失真了。

  那天何大屁打电话,说要和我去一个好地方吃羊肉串。我为了表示对书本和大铁门的背叛,慨然应允同去同去。羊肉串大街上到处都是,何大屁偏要打车去十里之外的骆驼沟,说那地方的羊肉风味独具。我估计骆驼沟要么有很实惠的各种小服务,要么有大投影的生活录像,甚至还会有既便宜又可人的小姐。但下车后大失所望:骆驼沟除了一个用塑料布拦起的大棚外,就是漫天遍野往脖子里嗖嗖直灌的凉风和一排排低矮卑微的民间院落。

  这地方连鬼也不会下蛋!

  我不知道何大屁又要唱什么戏,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往鸡鸡里边灌土那阵子,他就是一个精鬼,常弄些让人大吃一惊的小把戏,那种吃惊就像足球赛场上猛然爆出的一匹黑马。比如说,他会把你叫到一边,然后拍拍鼓鼓的肚皮说声  “变”,衣服里猛地会钻出两只小鸽子扑腾扑腾地往前飞。再比如说,他把一只竹蔑条做成的小圈当探雷器在地上移来移去,郑重其事地标出一个记号并且插上一杆小纸旗,说那地方有地雷千万不能踩;蚕豆不信,大模大样地踩了一脚,扑通一声一条腿就陷进去了,抽出来时脚上全是黄澄澄的屎巴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何大屁跟我进城之后,早在我每夜熬油看书之时,就彻头彻尾成了城市中的一根毛毛虫了,而我还是山里的一只飞蛾。这样也好,跟着他有一种安全感,就像那天晚上,尽管跑到了骆驼沟这么一个鬼都不想下蛋的地方,我还是没有怪罪何大屁的意思——过早的责怪会显出我判断能力方面的阙如。我最忍受不了的是何大屁尖利的略带善意的挖苦和近似侮谩的笑。

  何大屁付了车钱,径直往那个神秘的白色塑料棚走去。我紧随其后,进棚一看,这地方比当年老舍的茶馆还要简陋。茶馆至少还是一个半永久性建筑,而塑料棚是现炒现卖的;这棚也比不上绍兴鲁镇的咸亨酒店那般醇香四溢、古典雅致,咸亨酒店有曲尺形柜台,柜台内有微妙的风俗画:酒瓢、茴香豆、绍兴黄酒等。骆驼沟的烧羊肉机就是柜台,幽幽的炭火在安静地燃烧,空气中弥漫着烤羊肉串的香味,就这些还有些诗意。我们进去的时候,见三张小桌周围已是座无虚席,何大屁屁颠屁颠地跑到烤羊肉串的老头跟前叫了一声二哥。二哥说,哟,有日子不见了,哪发财去了?一口东北腔。我听见大屁说,出去折腾了一回——今天领了个朋友来,尝尝你烤的蛋。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的客人,他们都擎着几支黑乎乎的羊肉串,有声有色地嚼着,生动地咂着嘴巴,有几个人还在喝很劣质的像工业酒精那样的白酒;三四个少女少妇镶在其中,像蛋糕中的几粒花生米,也有失风度地大口吃肉。我仔细判断了一下,凭直觉,这些少女少妇不是小姐,周围也没有提供小姐服务的场所。

  何大屁突然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我,朝一个角落努了努嘴。我注意到一个头发遮住了大半个脸面的女孩(还是女人?)和别人一无二致地认真吃着羊肉串,所不同的是,别人吃的是一小丁一小丁的肉串,她吃的却是四颗硕大的肉块,而且吧卿有声。

  大屁凑近我说,怎么这个女人也吃蛋?她用不着吃蛋呀。
   
  什么是蛋?我像一个弱智儿童。但我还是比较聪明的,因为我意识到此蛋非彼蛋,鸡蛋不会有如此稀奇。

  笨蛋,蛋就是羊丸。这地方金贵的东西样样俱全,要不谁还会跑到十里之外吃几串烂羊肉呢?我恍然大悟,感到自己真笨。何大屁为了证明他对此地的了如指掌,就用大分贝的声音问二哥,二哥,今儿有雀吗?二哥说,雀儿刚刚给他们几个串完,赶明儿再给你粘几只。左边桌子上的人咯嘣有声地乜斜着眼朝我俩瞪,我感到他们挺有优越感。

  二哥,有鞭吗?有,来几条?还剩几条?八条。那全来了吧。有人喊,给我留两条吧,要不今晚满足不了老婆。棚里的人哄堂大笑,少女少妇们也掩嘴莞尔浅笑,这笑很有挑逗性质,使我有一种邪邪的欲念,但人生地不熟,这欲念只是一瞬间的事。另外,我看见吃蛋的那个女的没笑,她吃得很专心,四个蛋已被她吃掉了两个,现在轮到吃第三个了,她很内行地先舔了舔,然后才一小块一小块往下撕。这样看一个女人吃蛋很不好,我连忙扭回了头。

  那天晚上我吃了三颗蛋三条鞭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小玩艺,刚开始心里怪别扭的:什么东西不能吃却偏要到这个骆驼沟来吃动物的生殖器和睾丸,所以拘谨得像关了禁闭的黄花闺女。后来何大屁口口声声说这东西大补,而男人的阳刚气是非补不能奏效的。我想了一下暂时供养在丈人家的女友,为了我们的幸福,哪怕是生吃这些东西,我也要吞下去。这时候塑料棚里吃肉的人陆陆续续离开了几位,女的只剩下刚才吃蛋的那位了,我开始肆无忌惮地打量她,但此时女人的一袭长发几乎完全遮住了她的脸,我只感到她很美。
   
  从骆驼沟回来之后,我一直想着那个神秘的长发遮脸、却始终没有显示出真面目的女孩,还有她谜一样嚼蛋的动作。我给何大屁讲我的感受:那是一尊唯美的神像对自己欲望的一种潜意识释放。我敢肯定这女孩不仅楚楚动人,而且有极强的性欲和对性交观的顶礼膜拜心态,否则她可以在家里煮着吃蛋,而决不至于在这样多的人面前放肆地吃动物的睾丸。何大屁却说烦死了,你管人家嚼蛋干吗,一个男人怎么这么唠叨,真是烂嘴。这真是扫兴,这个大屁,真是屁也不懂。我上学时老师讲行为艺术和社会心理学时就说过……咳,算了,大屁没受过高等教育,给他说了也白说。   

  那天晚上我跟着大屁转了许多灯红酒绿的地方,他想找一种酒,叫“三鞭振雄酒”,就是把驴、狗等动物的阳具混和着药草浸泡在酒里制成的,专治男子的举而不坚、坚而不久。大屁说有一次他喝大了,朋友们给他灌了这种酒,真是发了虎威。我就笑,我觉得用药物锻造出的金枪绝不会比一支健康的大枪好用。老实说,在所有稀奇古怪的东西中,我只记住了女孩吃蛋这一点。   

  晚上回去我第一次请铁叔开门。铁叔关切地说,以后不要喝酒了,瞧你这样儿,再喝下去,结婚后生的孩子也是低能的。我就唯唯诺诺地进了门。   

  后来我好几次去骆驼沟吃羊肉串,却始终没有碰见过吃蛋的那个女孩。而每一次去,我必定大醉而归,必定醉醺醺地去敲大铁门。我发现,铁叔的态度是越来越鬼了。这个骆驼沟,真不是个好地方。
   
  吃蛋的那个女孩不几天便被我淡忘了,我照常人模人样地上班,照常胡乱地对付一下肚子就去找大屁他们听摇滚、喝酒,照常叫铁叔开门,然后舒服地呻吟着进人梦乡,夜间起来还要撒一泡淡黄的、带着浓浓酒精味的尿液,撒完后整个房间便弥漫着这种挥之不去的古怪味道。我觉得,一个人一旦放纵起来,要收敛是很难的,于是我乐得轻轻松松,管它作甚。
   
  机关来了一帮客人,高高瘦瘦矮矮胖胖共六个,好像《笑傲江湖》中的桃谷六仙,他们说话也傻里傻气,常常几个人为一桩绿豆般大的事争论不休。他们是河南人,是当年“三大害”“苏修美帝河南蛋”中的一害,开着两部切诺基像寻找娘家大门一样找到这里时,我正闲得无聊,准备给99801热线的小姐们打电话,找一些嘴巴上的快感。既然来客人了,理当由我接待,何况我自晚归以来,好长时间不曾带客人了。于是我要了一部专搞接待的车,怀里揣着上千元现金,一张信用卡,还有一部手机,颇有些小人得志地领客人去招待所住宿。只有在接待人的时候,我才是一个社会上流人物。我喜欢这种主人的感觉。   

  问题不在于我搞接待时到底干了些什么,而在于邂逅到了什么。我领着桃谷六仙一样的六个客人,很有优越感地进了招待大厅,无意间瞥见大厅西侧的一张软皮沙发上蜷卧着一个女孩,长发遮住了半张脸,专注地嚼着要么是话梅、要么是泰国西西豆之类的酸甜食品。我心里一动:这不是那天晚上在骆驼沟吃蛋的女孩吗?她好像是这地方的服务员。   
  
  听见脚步声,那小姐转过头来,我差点晕了过去:天啦,居然是沙扬拉拉!   

  也就是说,那个晚上吃蛋的女孩正是沙扬拉拉。我当初怎么就没有意识到她最动人的地方就是那一袭长发呢?那么,沙扬拉拉那天晚上一直没有抬头,只是专注地吃蛋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吗?   

  就在这一照面的当儿,沙扬拉拉也已经认出了我,她说,咦,是你。我也说,咦,是你。她看了一眼像红色高棉武装人员一样站在我身后的桃谷六仙,扑哧一声就笑了,笑到半途,突然生硬地卡住,好似声音被人用剪刀剪断一般——六仙中有人温怒地瞪着她。
送客人回房间后,我返回大厅,沙扬拉拉似乎正在等我。这时候天色已晚,茶色玻璃外面,海市蜃楼一样的街景琳琅满目,大厅里灯光柔和,音乐漫漶着走过每个角落。总台小姐莺声燕语地跟宾客交谈着什么。这里是如此的舒适,让人心里也温存许多。我和沙扬拉拉并排坐到沙发一角,很默契地对视了一眼。夏天的夜是朦胧而清朗的。再一次见到沙扬,让我已经放纵过的心灵本能地收束了一下。人必须要学会适应各种角色的转换。我发现沙扬拉拉比以前漂亮了许多,目光中也游移着一种无法言传的企盼神色。想到刚才她扑哧一下笑出的声音,我感到意识有些模糊,头脑中恍惚有一瓶露水清濯着记忆的每一处皱褶。   

  沙扬拉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不怕脸红地坦白一句,我在她身上进行过身体方面的探险——当然,仅仅是探险而已。   

  沙扬拉拉本姓杨,叫什么我忘了。上高二时我们是同桌,老师在上边讲助动词和情态动词的用法时,我的右胳膊肘不小心越过了和沙扬拉拉之间的三八线,她就死命地踩了我一脚,那只像驴掌一样的大脚板直接就踏破了我的脚面。我疼得叫唤了一声,老师的脸上就很挂不住,他说不想听的同学就请沙扬拉拉。结果同桌把书包往肩上一搭扭头就走了。我瞳目结舌。后来全班都叫她沙扬拉拉。后来她早早地就退学了。再后来听说她恋爱了并且每周换一个朋友。然后就是刚才发生的事。我在这样一个暖昧的环境中联系到骆驼沟和何大屁吃羊肉串时的所见所闻,便用同样暖昧的微笑向沙扬表示好感。她那只穿过大布鞋并且狠命地踩过我的脚板此时正卧在一只棕色的半高根皮鞋中,安静得像只免子。仅此一点就说明沙扬已经很淑女了。   

  人生得意不外乎有三:他乡遇知己、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我隐约意识到今夜将有两件得意之事合而为一了。能在这地方碰见沙扬实在让人意外,也让人莫名其妙地兴奋和激动。有一年夏天我不经意间碰到了沙扬的胸脯,心中窃喜好久,诱惑也愈深,到最后用几包话梅把她领到郊外野炊,第一次在牛羊惊奇的注视下进行女孩身体方面的探险时,我刚过十六岁的生日。人体真是一个大而无当、神秘莫测的黑洞,填也填不满,这种认识一直让我保持到最后正式恋爱,并且先斩后奏地推翻了当初的错觉。   

  沙扬拉拉从跟我坐到一块起,就一直问些很私人化的问题,衬衣的颜色呀,背心的作用呀,起居的习惯呀等等,她甚至问,你跟你女朋友之间该干的都干了吗?我茫然地摇摇头,感到沙扬真是一个望不见底的深渊,一粒石子掉到里头,一个世纪以后才能听到回声。我自惭形秽,真想砸了那部手机。真是越活越没质量了。沙扬她怎么老是比我多懂那么一点儿。我熟悉一幅西方的摄影作品:一个小男孩撑起自己的短裤,前边站一个小女孩踮脚探身往里边瞅,题目是:《怎么多一点儿》。那多出的一点儿当然是男孩的逗号。但在我和沙扬之间,这关系似乎被掉了个个儿,多那么一个逗号的是沙扬。

  陪客人吃完晚饭后,我循着沙扬留下的地址找到一座小红楼前面,不用问这便是沙扬几年来经营起来的私宅了。门口有一匹杂交出来的狼狗,有小毛驴的身坯那么大,吐啦吐啦地抽动着舌头,汁津直往下淌,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总让人联想到做爱。它大声地朝我吠。沙扬把她的手指按到狗的嘴唇上嘘了一声,那狗便很乖地卧下了,同样气喘吁吁昏昏欲睡。这时候已是华灯初上时分,周围如此的燥热烦闷,连狗也耐不住性子地起起蹲蹲、哼哼有声。

  沙扬说,为了庆祝和你的重逢,今晚就不用走了,先冲个澡。

  我打了个冷颤,紧接着浑身燥热,所有的器官便有些鼓胀起来。当然这仅仅是一瞬间的事,因为我想起了她那个大而无当的黑洞,同时我也看见了沙扬家的电话,只要抓起听筒就可以拨通女友,我就会像盟军在法国北部卢曼底登陆那样有重大转机了。但是我坐着没动。

  沙扬说,你还算聪明,有时候男人是很乖的——其实男人想控制自己简直是徒劳。于是,她开始到里间冲澡,哗哗哗,哗哗哗。
子夜时分我才躇珊到大铁门前,擂出很大的金属与肉体的撞击声,并且口齿不清地喊老铁,开门,快点。和沙扬完事之后,她说我是一介猛男,如果能修炼成一个枭雄,那就值钱了。她直接给我开处方说:鞭。吃鞭,多吃。我似乎理解她为何那么专注地吃蛋了。我想,这种药方肯定比《金匮要略》、《千金方》中的处方简约而实用得多。得到沙扬的重视我很高兴,便喝了许多酒,子夜时分才摇晃到机关门口。铁叔开门时,望着我即将倾圮的模样摇摇头说,是无等等。这偈语一般的话醒了我一大半的酒。我问这话是说一个道理还是讲一件事,铁叔就说,长子帅师,弟子舆师。我越发迷糊了。这是《易》中师卦下的句子,表面上的意思是年长的可以治理军队,而年幼的却能使它全军覆灭。这个铁叔,真是故作深沉,他以前不就当过几天教师吗?还没想完,铁门哐当一下就关上了。
何大屁每次叫我去吃羊肉串和蛋时,我都说没空,因为我发现铁叔再也不能容忍我晚归了。我明白那夜色阑珊中一边有众多的欲望街车不停地轰轰开过,像女人的口红一样诱人,而另一边则有铁叔,一想到“弟子舆师”这话,我的眼睛都发麻了。

  铁叔的话一直谶语般纠缠着我,使我坐立不安,时常做怪梦。要么是到处有蛇,几无插脚之处;有么是有人追杀,欲逃却拔脚不得;要么则是意气风发像秀才一样去赶考,却忘记带准考证……如此等等,醒来后总有一身虚汗。虽然我既不会用中国周公的手法也不会用西方弗洛伊德的手法解梦,但我有一个颇大的脑瓜,我就拼命地想,这决不是一个好兆头。

  第二天,夜色阑珊之际,我又跟何大屁去骆驼沟吃鞭。二哥说,哟,有日子不来了,上哪发财去了?何大屁咋咋呼呼地说,女人最能发财,腿一叉就有钱,真让我们男人眼红。二哥操着正宗的东北腔说,千万不要让女人耍了。我问二哥,女人吃蛋是什么意思,二哥说,吃蛋是阳气过盛,这样的女人是白虎星,只有青龙星能降伏。我似懂非懂。这天我混着劣质白酒吃了很多的雀儿和肋骨,吃得两眼发直,便看见路灯下行走在法国梧桐林荫道上的女人都是小姐。等入秋的寒意渐渐从暮色中腾起的时候,我开始频频看表,这让何大屁很不满意,认为没状态,是阳痿的前兆。我狠狠地想,今晚已经很迟了,这次只要铁叔能微笑着开了大铁门,心平气和地放我去温暖的书房,我会冒着他犯心脏病的危险,高歌一首最前卫的摇滚,名字就叫作黑洞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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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00:56 | 只看该作者
薛,文章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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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1 13: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天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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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14:00 | 只看该作者
小说写的很前卫,语言幽默且艺术,有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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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16:04 | 只看该作者
有味儿,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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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1 23: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一楠版主的高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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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2 18:36 | 只看该作者
小说描写了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其实也是社会一个侧面的缩影,有典型意义!精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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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2 22:01 | 只看该作者
啊呀,谢谢一楠版如此认真对待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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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2 23:53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好文.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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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09:54 | 只看该作者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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