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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夹起尾巴”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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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8 1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夹起尾巴”说开去

      一同事鉴于单位行政手段频施,道路示之以目,闲谈忧心隔墙有耳的现状,不无感叹地说:“现在要夹起尾巴做人啊!”

    我听后对其意自然明白,我想,在一定程度上,我恐怕也在夹起尾巴做人。不过,在这里,我想对“夹起尾巴”说几句。

    以尾巴做幌子,来往于现代生活的,恐怕也就是“狗”“狼”了。

    猪呢?尾巴太小,不足为据;牛马尾巴大是大,可缺乏活泼,赶不上时代的趟子;猫因稀少且善媚而显贵,早成为被供养的宠物,尾巴早成了好看而娇贵的东西,主人爱都嫌爱不够呢!鸡的尾巴常翘着,显眼,也不会夹起,一因生蛋而自诩,一因打鸣而气扬,故难免被宰杀。

    狗有尽职尽责的忠诚,有抓耗子管“闲事”的冲动,有不求闻达的淡泊,有坚持原则的较真,有易于满足的本分,有好被糊弄的诚实(一块骨头足可欢喜半天)。

    当然,上面所说的是地地道道的狗,不包括叭儿狗、哈巴狗之流,叭儿狗、哈巴狗因长相喜人或会讨人欢心,已成为主人身份显贵的象征物,受到优待,俨然一副座上宾的架势。它与主人互仗声势,各取所需,也真是相得益彰,其乐融融。

    狗生活的并不随心,主人交待你看好东西,不许生人进门,可狗一旦对他要紧的亲戚或显贵的客人较真,便立遭呵斥甚至棒打。狗挨了打还不明白原委,独自在那儿不服气的沉思。其实,狗若放聪明点,只要看看主人对来客的表情与动作,就应当判断该采取何种态度,孰不知,这么简单的哈巴狗早就明白的道理,这狗却总是想不明白,为此,让来客生怨,主人不满。那怎么办?摇尾巴吧,常摇尾巴也让人烦,客人中的一些嫌你可怜相,同伴嫌你没骨气,主人嫌你随大流。狗呢,在不知所措中,只好夹起尾巴了。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拖着呢?”

    可不敢拖着,你那见过狗拖着尾巴?有资格拖着尾巴的那是狼,狼是拖着尾巴的。

    狼处在生物链(弱肉强食)的上级,它以兔、羊、鹿等弱小动物为食,它是配拖着尾巴的。狗有时也成狼的食物,尽管狗是狼的亲舅舅,可狼却不管这一套,血性高涨时,白眼一翻,管你舅父姑母,统统吃掉。

    狼只欣赏自己,对那些见了美食,有时也会良心发现的狮虎很是看不起,尽管它不敢去惹狮虎一类被尊捧的大王。它只坚持一条公理,那便是弱肉强食,它也是以此为人生信条。

    狼喜欢群居,它们互相勾结,连成网络,势力很大。狼有时也独行,此时它便能装出狗的善良相,乘你不备,狠狠咬你。出世不久的小动物很容易上当受骗,尽管他们的爸爸妈妈教他们怎么识别狼:血红的眼睛,贪婪的放着绿光的眼神,拖着尾巴等,可它太会伪装了,如狗一般蹲着,将眼睛半眯,你如何发觉?何况它有时还披着羊皮呢!

    狼最要好的朋友便是狈了,它们相互取长补短,配合的相当默契。狈的计谋,狼的行动,取得收获后,悄悄分成。按狼的心里,真不愿给狈分一点儿,它认为盗得东西是自己的功劳。但它又怕下次狈不与自己合作,再难成事,故强摁住内心不快,满脸堆笑地将狈赞美一番。当然,狼毕竟是狼,听说在万分紧急中,狼也会撇下狈自顾逃命,让狈去独担罪责。

    狼虽非处在最高层,但狼对自己的处境是满意的。居于上不上,下不下之间,正可捞取好处。狮虎要顾忌名望,有时不愿去做,而狼呢,名声并不怎的,既然如此,正好还来它个名副其实,大肆掠取,饱我欲肠。若查得紧时,就再装会儿狗,若真抖出来,也并不十分担忧,它还有反咬一口的本领,嫁祸于人。若罪状坐实,它还有杀手锏,让曾经接受过自己一只兔子的狮虎来为自己撑腰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狼吗,毕竟是狼,狡兔都有三窟哩,我还不为自己营造个十窟八窟!”狼老是这么自豪地说。

    狼爱拖着尾巴,学着狮虎的样子,在大街上浪荡(尽管架势忸怩矫揉,有些不伦不类),而人们不敢像敬畏狮虎一样远远观望,惊慌得老早避开了。他们明白,真正吃人的是这些眼前像狗一样的东西,它们会咂你的血,吃你的肉,啃你的骨头,还让你没地方去说理。《狼和小羊》的故事,想必大家还不曾忘却。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那毕竟是老鼠,狼呢?它装得像狗一样忠诚,甚而披着羊皮,扮得像羊一样温顺,你如何得知,即便得知,你普通民众能像吆喝无后台的老鼠一样喊打吗?要知道,它是狼,本性凶残,狡猾,还有它编织的关系网络,恐武松对此也徒叹奈何!故打狼是狮虎的事,可狮虎自觉不自觉地被织进了狼的关系网,它能顺应兔羊的心愿去打狼吗!这不是自讨没趣吗!故狮虎对此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狼对自己还算客气哩!

    从拉狮虎下水的那天起,狼算准会是这种局面,故而它更加肆无忌惮了。 它拖着尾巴走来走去,那是它独有的气派,不到万不得已,它才不会夹起来而自掉身价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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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09:05 | 只看该作者
再排一下版,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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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5:52 | 只看该作者
点提交回复后,接着用右键刷新,回贴就上去了。
自己的文章贴上后,要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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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9 10:27 | 只看该作者
我试排了几次,就是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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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0 08:46 | 只看该作者
拜读了。
狼和狗本来是亲戚,但它们的“人生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6#
发表于 2006-11-10 10:29 | 只看该作者
普通百姓要夹着尾巴,特权人物要伸开尾巴。
7#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6 11:3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李老师、牧老师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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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16:43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拖站尾巴那也是身份的象征,一般人来不了的。狼与虎等不同之处不在于其威力有多小,而在于其有团体协作精神、有智慧。所以虎落平阳被犬欺,而狼就不会。
看了《狼图腾》,对狼有了几分亲切,不同意见勿怪!
9#
发表于 2006-11-21 16: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社会,给小人物也圈定了一个让你表演(被籀也好,不被籀也好)的屋檐,所以要生存却又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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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1 17:15 | 只看该作者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奴才.这夹着尾巴做人,是有所图谋吧?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16: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雪香村客 发表
  这个社会,给小人物也圈定了一个让你表演(被籀也好,不被籀也好)的屋檐,所以要生存却又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16:42 | 只看该作者
李老师对许多版面都关注啊

谢谢,并问老师好。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16:47 | 只看该作者

陇上秦风

人的生活方式多样,但不是你愿如何选择就如何选择的
中国就这个现状,你不夹起,就得猫腰,总之,你低,才能显出他高。这是他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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