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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朝令如何不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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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朝令如何不夕改?

  最近,建设部在网站上宣布《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该函公布还不到24小时便宣告夭折。(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千呼万唤始出来,却是朝令就夕改”。有关小户型商品住宅的政策,去年以来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有关部门在拟制该征求意见稿时,相信也应该是慎之又慎。那么,又为何会出现朝令夕改这种既令人费解,又有损政府威信的事情?
 
  根据建设部的解释,这个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产生了“政策撞车”,其结果便是该函发布未足24小时,便不得不紧急废止。根据这个意见稿的核算方法,大部分地区小户型面积标准,将可由90平方米放宽到107平方米。如果施行该方案,那么国务院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房,在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中所占比重的有关规定,将成为一纸空文。与国办文件精神的抵触如此之大,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将极其深远,该意见稿被即刻叫停也是理所当然。

  问题是,作为征求意见的拟制者,本应对国办和本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了然于胸,并严格在国务院和建设部文件精神的框架下,注重考量地区差异和社会对小户型商品住房的实际需求,拟制新的征求意见稿。也只有这样,才能拟制出“上合政策、下合民意”的新意见。建设部此番的朝令夕改,只能证明有关人员对国家政策和部门文件精神欠缺了解和把握,也说明了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工作面前,仍有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严谨作风和务实态度。

  “朝令夕改”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并不鲜见。这既会造成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损失,更会在民众面前丧失可贵的公信度。要避免该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就必须在“新令”出台前,做到“熟知上情、摸透下情”,一方面严格遵循国家的法令、政策,一方面注意结合地方和群众的实际,确保准备出台的新政策、规定既不与国家和上级政策撞车,也不与社会的有效需求“顶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令畅通,朝令不再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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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21:46 | 只看该作者
朝令夕改总比不改好,他们能办好个事情吗/办错了还不给你改。
3#
发表于 2007-1-15 21:26 | 只看该作者
过于频繁的变动总显得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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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7 12:4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过于频繁的变动总显得轻浮。

人劳财伤
5#
发表于 2007-1-17 13:51 | 只看该作者
这也许又是中国的一大特色.
6#
 楼主| 发表于 2007-1-17 20:5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牧文老树 发表
这也许又是中国的一大特色.

有错误没人承担责任,也是特色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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