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90|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律师助阵与暴力怪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7 2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广州市司法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联手挑选了4名专业律师,担任城管部门执法的法律顾问,广州首次出现聘请律师团的政府部门。律师将介入城管执法过程,在证据保全公证等方面发挥作用。

  城管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甚至合法化,一直是许多地方饱受争议甚至诟病的话题,城管暴力执法、与小商贩发生暴力冲突乃至酿成血腥命案的事件,也在一些城市不时上演。在我国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城管在城市公共利益和小商贩个人利益的冲突之间,扮演了极为尴尬的角色。广州城管请律师团助阵执法,对加强城管执法的规范化,不失为明智之举,相信将会在减少执法纠纷上发挥一定作用。

  但是,城管与律师“联姻”,对日益陷入暴力冲突怪圈的中国城管来说,依旧是“治表”而不是“治里”之举。从媒体和有关人员的言辞之中,可以看到引入律师团只是为城管执法“助阵”。显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识当中,仍将城管和被执法者视为敌对关系。而这种思维和心态,将无助于城管人员增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执法态度粗暴、处罚手段单一的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执法者与小商贩发生暴力冲突的潜在因素依旧存在。

  其次,律师团在介入广州城管执法过程中,充当的只是居中进行法律咨询和调解,以及提供保全证据公证角色。其更大的作用在于“保全”城管部门的利益,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对象无理耍赖的,可当场进行公证,保全证据,以防事后出现无理诉求等矛盾隐患。律师团更多的是在矛盾甚至暴力冲突产生时才介入,在预防暴力冲突上却鲜有作为,也难以从根本上减少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

  城管执法陷入暴力冲突怪圈,内因是在制度化和人性化执法上有较大缺失。城管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普遍执行的是“零容忍”、以罚代管的简单粗暴执法模式,见到违章经营的小商贩,往往强行拆毁、罚没其摊点、器具和所经营的小商品。而对生活在城市底层的小商贩来说,此种做法极易激发他们的愤慨,也随时可能酿成暴力冲突事件。

  在偌大的广州城,每天发生的城管执法纠纷事件,可能以千百计。区区4名专业律师,对解决城管执法的暴力冲突怪圈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只有从改革城管制度上入手,靠民主化、制度化、人性化的城市管理理念和方法,让小商贩自觉融入城市公共文明的管理轨道,才能有效破解城管执法的暴力冲突怪圈。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7-1-17 21:24 | 只看该作者
城管能请起律师,那么小商小贩能请起律师吗?律师是为聘请一方服务的,谁掏了钱律师就要想办法把没理的也要说成是有理,看你能不能应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这样小商小贩就成了没人管的弱势群体了。
3#
发表于 2007-1-17 21:44 | 只看该作者
律师团在矛盾或暴力冲突产生时才介入,对“预防为主”的作用的确没有什么作为,根本上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分析入理。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渭水河 发表
城管能请起律师,那么小商小贩能请起律师吗?律师是为聘请一方服务的,谁掏了钱律师就要想办法把没理的也要说成是有理,看你能不能应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这样小商小贩就成了没人管的弱势群体了。

的确如此。立志有误就是大错误
5#
 楼主| 发表于 2007-1-18 21: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律师团在矛盾或暴力冲突产生时才介入,对“预防为主”的作用的确没有什么作为,根本上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分析入理。

从一个怪圈进入另一个怪圈,只是如此罢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5 10:39 , Processed in 0.04972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