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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谈情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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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谈情说爱
         文/~风雨同舟~

  上帝是万能的,上帝创造了万物。

  这话虽然流传甚广,但我却觉得有点不妥。我是说,至少有一样事儿,明显不是他老人家弄出来的。是的,我说的是爱情,是人间的男欢女爱!那最初的时候 ,上帝不在家,亚当和夏娃就偷偷地完成了全人类的第一个爱。要知道,他们这一行为是未经上帝许可的呵,正是因此,他们才受到了上帝的严厉的惩处。也正是因此,男女之爱情,才显得极为神奇,极为灿烂,极为耀眼而眩目。比起人世间任何一事,爱情总是像美丽的珍珠一样,莹莹光无尽,贯穿古今,直走向永恒。

  但同时,这爱情又显现出扑逆迷离、光怪陆离的复杂性。有时忧伤凄丽,有时花红柳绿,有时撕心裂肺,有时恬淡静谧,有时亦真亦幻如镜花水月,有时深浅不一如江河湖海……然而,细细想来,却可以模模糊糊的分成两大类型,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的,那就是情爱和性爱。之所以说模模糊糊,是因为这两种爱的界限很不明朗,甚至相互交融在一起。硬是把他们清清的分开来讲,也许不够科学,也许不够理智,可是既然要谈情说爱,就只有这个笨方法了。

  我最近常常想,如果据其真假和深浅,这个情爱显然能够分为三重境界的。

  第一重境界应该说是世人中间所占比例最大的。那就是夫妻相爱,如胶似漆,只求长相厮守,只求相互拥有对方。这种爱恋,相信过来人基本上都有经验。古时候,柳永说的“浅斟低唱,偎红依翠”,是这一境界的最为形象的写照了。现代歌词里的“抱着我的妹妹上花轿”,也可以说是这一境界的较为通俗的表演。这种爱虽然甜甜蜜蜜,虽然红红火火,却是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一般来讲,这种爱体现的是可以同甘,大多不能共苦,也有的体现为可以共苦而不能同甘的。因为它过于强调肉体方面的占有,实用主义太强烈了,所以就显得根基不固,若遇上狂风暴雨,或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它就会变得弱不禁风,可怜兮兮的。

  情爱的第二重境界,应该说是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的那种。它已经自然而巧妙地把精神上的爱当成了主题,与前一种相比,这种爱里面所含的甜蜜已经是隐隐如雾,但是却异常地真实,异常地强烈,随之而来的,还有那无限的忧伤和凄美。正是这忧伤和凄美,才使得这爱越来越茁壮,越来越繁荣,直到长成参天大树,直到阔步走向情爱的第三重境界。这种爱是内心深处非常理智的爱,虽然那长相聚长相依的愿望很是强烈,但是由于有深度,那强烈的愿望就化作了心灵上的相通。在这爱的笼罩下,有时会出现奇怪的现象,就是双方的思维老是不谋而合。这种爱越是深刻,甜蜜就越浓,苦楚就越沉重。相思已极之时,就产生了“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贯穿时空的长啸。

  情爱的最高境界,也就是第三重吧,是超凡脱俗的,是空灵明澈的。它似乎已经升华到宇宙之外,似乎要与那个上帝比个高低了。它囊括了男女之间的一切爱情。既渴求如胶似漆,又包含了“肠断白萍州”的无限相思,但它的主旋律却不是这些,而是苦苦的真诚的祝福对方活的更好,心里的爱全都化成了“但愿人长久”的流泪的呐喊。这是一种可以毫不犹豫地去牺牲自己的爱,宁可自己把苦吃尽,也见不得她的所爱受半点委曲。只要爱人幸福,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不在一起也行,就是爱人跟了别人也是无所谓的。这种爱虽说有一些残烈,却也总是向世人散发出诱人的美丽无比的光环,使得在这条爱的征途上,大家前赴后继,抱着笑着流着泪举步维艰呵。按我们习惯的看法,爱情是自私的,可是说这种话的时候,却忘了这爱的第三重境界,却不知这种爱竟是这样的无私。这种爱是建立在高度信任的基石上的,是固若金汤的,是可以轻轻松松的走向永恒的。可与天地齐光,可与日月同寿!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爱,我没把他列进情爱的任何境界,是因为它显得畸形而变态,丑陋而肮脏。那就是非正常的自私的那一种。“不许和陌生人说话”,就是其罪恶的体现,它容不得爱人和别人做任何程度上交往,甚至也因此对所爱的人施以暴力催残,尽管在那暴力之后他会痛哭流涕,以求爱人的宽恕,但仍是显得面目可憎。这种爱档次太低,不说也罢。

  在前面已经说过,爱的三重境界,其实并没有鲜明的界限,现实中的情爱往往是错综复杂而相互兼容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若能把情爱的三重境界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就必将是人类的幸事之一了,也必将是千百年来最为完美的情爱了。

  至于性爱,我体验尚浅,不好胡说。只是觉得那一厢情愿的不是,那权钱与色的肉欲交易不是,好像是性爱必须有爱情在里面,不过是性的成分占的太多而已。以前看过一本算命的书,上面提到“滚浪桃花”一词,想必是性爱的最高境界吧,不过也未可知的。

  说到这里,我又想,要是把最完美的情爱与最完美的性爱,深深的沉沉的溶解一为体,该是怎么样的美好呵。

  是的,爱情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本不敢妄谈的,只因竖子胆大,学识浅陋,而今就信口说了,你姑妄听之吧。别与笨笨的书生一般见识,那我就千恩万谢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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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0:37 | 只看该作者
你所说的三重境界很有见底,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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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08:21 | 只看该作者
这篇好像前段时间发过了?
4#
发表于 2007-3-16 08:24 | 只看该作者
我查了查,你是3月6日发的.
现在把那篇删了,再重新发一篇。这样不好!但既然那篇删了,这篇就保留吧。
以后请不要这样子了。
5#
发表于 2007-3-16 08:3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6#
发表于 2007-3-16 20:00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朋友,感悟很深!
7#
 楼主| 发表于 2007-3-17 09: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陇上秦风 发表
你所说的三重境界很有见底,学习了.


谢谢朋友的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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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7 09: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我查了查,你是3月6日发的.
现在把那篇删了,再重新发一篇。这样不好!但既然那篇删了,这篇就保留吧。
以后请不要这样子了。


噢,武版是这样的.小女子不懂,因为上次发了好多好多,您说一次别发那么多,所以我就删除了,现在才发,谢谢老师的提醒,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小女子实在是不懂,所以不尽之处还望武版原谅为盼!谢谢!!!
9#
 楼主| 发表于 2007-3-17 09: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学习。


谢谢邱老,嘻嘻.....想请问邱老想学什么呢,是学再来一次恋爱呢?还是-----开开玩笑噢,别跟笨笨的小女子计较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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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7 09: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冰雪儿~ 发表
问好朋友,感悟很深!


谢谢朋友!
11#
发表于 2007-3-18 15:47 | 只看该作者
欣赏朋友的美文,也谢谢您对文章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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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20:29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淡淡书香 发表
欣赏朋友的美文,也谢谢您对文章的关注,谢谢。 [/QUOTE

谢谢朋友的夸奖,共同进步嘛!也请多对我的文章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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