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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兔子绝迹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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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5 1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崇祯帝自缢,清军占领北京后,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一代名妓柳如是支持丈夫钱谦益当了南明的礼部尚书。不久清军南下,正当兵临城下,柳如是劝钱谦益与其一起投水殉国,钱谦益沉思无语,最后走下水池试了一下水,说:“水太冷,不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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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见到过,夏天的阳光和树荫吗?那么猛烈的热情,如同火红的青春的徐徐上升。我们叫喊着,我们大声歌唱,我们舞动腰肢;我们年少过,青春过,疯狂过,无知过……可能许多年以后,当那些凛冽的往事通过了记忆的过滤之后,将如同穿透茂盛枝叶的夏日阳光,但那些蛰伏在斑驳的光块当中欢乐与疼痛,即便是化成了燕雀远去的点影,我们仍旧会依稀地记得吧:谁爱过了谁;抑或,谁也没有爱过谁,从未……

  城市以南,乙城二中。

  每天的晚自习下课之后,总会有同学要在教室里留上一段时间,抓紧一分一秒复习功课,直到熄灯,他们才会一副流连忘返的样子赶回寝室睡觉。传说教学楼的楼梯曾经闹过鬼,尽管没有人亲眼见到过,但总是以讹传讹——有人甚至说政教处的主任曾有过与厉鬼搏斗的经历。那次搏斗之后,主任请了几天假,而且当我们再次见过他的时候,大家都惊异地发现他的身上果然带有伤痕。据说在很多年前,那楼道里确实死过人,好像是因为一次学生与社会混混斗殴所引起的——几个社会混混在事后携带火枪闯进了学校意图报复,他们开枪打伤一人之后便逃之夭夭,而那位受伤的同学则赶紧踉跄着追了出去,在他刚想走下楼梯的时候却一个跟头摔下去了……

  自从楼梯间的声控电灯全部坏掉以后,就很少再有人敢单独经过那里了,他们宁愿绕道从教学楼的另外一侧回寝室。学校也曾对那些电灯进行过多次维修,但每次都不超过一个星期,那楼梯间就会在熄灯之后恢复往日的阴森,久而久之,学校也便放弃了维修。我和兔子常常会在人们绕道的同时堂而皇之地通过“厉鬼区”走回寝室——我们在教室滞留并非为了复习功课,尤其是兔子,那次即使是他得了阑尾炎并趁机在家疯玩了一个多月,月考的时候兔子依然稳稳地拿到了全校第一。我们并非无神论者,相反,我们都异常执著地相信鬼神之存在。鬼者,灵魂犹存也。我们异常渴望遇见传说中的厉鬼,并十分迫切地希望能够与厉鬼交谈。这次蓄谋已久的交谈,我们美其名曰:与灵魂对话。

2
  我和兔子偷偷地爬出了寝室,准备去网吧玩通宵的《传奇》私服。天快要亮的时候,正在打怪的兔子却突然跑了去乱杀人,然后他就理所当然进了红名村。为了让兔子显得不那么孤单,我也摇身化作了杀人犯直抵红名村。“真没意思。”兔子伸了伸懒腰,他问我要色情网站的地址,见我耸了耸肩,然后他说走,“我们回寝室继续睡觉。”

  走出网吧才发现,外面正下小雨。我们拖着劳累的身躯在毛毛细雨当中踽踽前行,肉身一直都是我们潜意识当中的一种累赘,这大概便成了之后我们长久地痴迷唯心主义的最初体现。雨越下越大,我和兔子回到学校的时候,天才蒙蒙亮。我们轻而易举地翻越了校园的围墙,可寝室的围墙却因为又湿又滑,不像刚刚翻越校园的围墙那样,可以站在高处往低处跳,所以我们不得不望墙兴叹,并站在寝室的大门口等待平时我们都会习以为常的天亮。

  刚进寝室,兔子便蒙头大睡,预备铃响的时候我推了他好几次,最后不得不用力按住他的鼻子使之窒息,但兔子却依然无动于衷,连一个略感不适的动作都没有。我无力地瘫在了床上,微微闭上眼睛。在毫不知情之下,我就这样睡了过去。直到兔子按住我的鼻子,我才猛然惊醒过来,风风火火地回到教室,我们发现第三节课已经上完了,幸运的是,班主任请假……我打了一个哈欠,趴在桌子上面继续睡——这一睡倒不要紧——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见眼前一片漆黑,迷糊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一无所知。我愤愤地骂了一声,突然黑暗里传来一阵细碎的声响,继而听到有人撞翻了一张凳子……

  兔子半睡半醒地朝着空气问道:“这是在哪?”

  我回答说:“在教室。”

  “日哦,你怎么也在这?想死掉,吓了老子一大跳。”

  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我们已经一直从上午睡到了晚上。熄灯之后,教室里一片漆黑,值日生见没有了动静,他便锁好了门……

3
  “长夜漫漫……”兔子点上了一支蜡烛,“真想把这支蜡烛吃下去。”

  “给学校发现你在教室点蜡烛,你就挂定了。”

  “现在都半夜了,你以为学校领导都跟你一样不是人吗?”兔子摸了摸他的肚皮,有气无力地说:“真饿啊。”

  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个叫“洞新”的大市场,那儿摆满了夜宵摊。我和兔子踏着地面的积水意图外出消夜,然而我们却发现又湿又滑的围墙已经不再是我们所能够征服的对象了,现实令人绝望。

  兔子叹息道:“想死掉。”

  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们如同鬼魅一般在深夜的校园里游荡,但彼此都不说话——我们只是两个饿得双眼都在发昏的幽灵而已。不知不觉之中,我和兔子之间仿佛有一种无形的默契,这种默契让我们不约而同地走向教学楼,因为只有坐着或躺着不动,才能节省更多的体力,使得身体不再那么难受,然后无可奈何地等待平时我们都会习以为常的天亮。

  上楼梯的时候,兔子走在我的前面。我用酥软的右手抓着护栏,第一次发觉原来饥饿有如此之难受,我觉得我简直可以吃下去一头牛。兔子的情形应该与我相差无几,我们的走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举步维艰的时候,我们不舍得将力气全部花在鞋子与混泥土之间的摩擦上面。正在这时,一声孤零零的尖叫,在黑夜当中爆炸:“啊……”

  兔子好像抱住了什么东西,是个人影——鬼魂终于现身了,如同那些姗姗来迟的爱情一般。不过,那人影立刻就从兔子的怀抱当中挣脱了,并继续往下窜,显然的是,那鬼魂丝毫没有料到还会有之后的事情要发生……正当我的精神开始振奋起来的时候,鬼魂却一把就投进了我的怀抱,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在看不见的空气当中流传,原来是个女鬼。女鬼并没有料到还有第二个怀抱在下面等着她,所以她才会一股脑地钻了进去。

  于是乎,又一声尖叫:“啊……”

4
  高中毕业之后,我考上了一所哈尔滨的大学,而兔子则背负着家长对他考上清华北大的希冀选择了复读,谁也想不到,兔子会在中途突然退学。那时候正是冬天,哈尔滨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雪,滴水成冰,这对一个南方人来说无异于灾难。得知了兔子退学的消息之后,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感觉不到了任何寒冷。毋庸质疑,兔子高考的成绩比我要好得多。当初他选择了复读的时候,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地觉得不可思议,而之后他竟然会在复读的过程当中选择退学——兔子消失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谁也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就好像这个人完全从世上蒸发了一般。

  第二年的夏天,我接到了兔子从深圳打来的电话。兔子对我说在这过去的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丝毫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打算回长沙,去读自考。”我问他为什么不继续去念高三,兔子说:“不了……”

  十月黄金周,我在长沙见到了兔子,他买了站台票在等我。一下火车,我正四处搜寻着,兔子突然就奔了过来,一个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然后递给我一支久违的白沙烟。点上一抽,我发现那支烟是假的,气味很难闻,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笑。兔子留起了长发,我看不见他的眼睛,那长发几乎遮住了他的整张脸。兔子带我上了旅游1路公交车,他告诉我说他住在一座叫做“天马”的山顶上面,面朝湘江。

  兔子在车上向我描绘他所知道的深圳,他说你叼着一支烟站在深圳的街头上,“四周车水马龙,而过快的生活节奏,只会让你喘不过气来,直到窒息……”——对物质的过分热情,是我们时代的罪恶——“现在我已经不再迷惘了,”兔子说,“只是觉得太他妈压抑……”

  晚上,兔子买了菜回来准备亲自下厨,之后我们又去商店搬了两件啤酒,打算喝上一个通宵。兔子的牙齿很好,没有开瓶器,他就用嘴来开啤酒。我觉得兔子的言行举止都突然变得比以前成熟了。他读的是新闻系的自考,人们肯定想不到一个优秀的理科生会选择读文科专业的自考。兔子说他刚看完余华的《兄弟》,余华在封四上面这样写:“一个西方人活400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要40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

  “物质是这个世界的肉身,而意识则是这个世界的灵魂吧,”兔子仿佛已经有了一些醉意,“现在的这个世界,它已经没有了灵魂……我想……”他的眼睛突然红了起来,开着的电脑里面正在放卡奇社的歌,兔子突然将音响的声音放到了最大,他已经快喝掉10瓶啤酒了。看得出来,兔子可能有些心事——他突然咬开一瓶酒猛灌了一气,然后赤裸着上身跑了出去,挥起拳头对准窗户一阵猛砸,纷纷扬扬的玻璃碎片掉落了下去,四周的邻居早被巨大的音乐声所吵醒,他们都站在自家的门口,并朝着这边探视——兔子垂着那只血肉模糊的右手,背对为白色灯光所充斥的房间,面朝山脚,然后突然像个卡通人物似的打起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的声音,在悠远无尽的夜色里回荡,连绵不绝——兔子夸张的笑声再一次引来了邻居们的侧目,那时候,我觉得兔子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具有现代主义色彩的艺术形象。

5
  “乙城下雪了。”

  “哈尔滨的积雪已经有齐腰那么深了。”

  “去年的时候,乙城也下了雪,比这一场还要大。”

  “是吗?”

  “高兴涛,我退学了。读自考,特他妈没意思,让他妈的文凭见鬼去吧!”

  兔子再一次自人间蒸发,与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兔子给我打了电话。亲情,友情,爱情——它们曾在兔子的生命里缺一不可,然而之后兔子却义无返顾地放弃了全部,既而选择离家出走。兔子曾梦想过一辈子客居西藏,不过,后来他又说,他不喜欢形而上学,“心诚则灵,我将在我的旅程之中耗尽自己全部的生命,让最美好的时光与最淳朴的土地相互重叠……”——从这之后,我再也没有得到过任何关于兔子的消息,尽管我常常会恍惚地觉得,兔子会突然从哈尔滨或者其他任意一个我所到的城市的某条小巷里钻出来,然后递给我一支真假莫辨的香烟,并与我一同缅怀高中时光,那时候我是不是已经参加了工作,结了婚生了孩子?

  兔子说还记不记得,那闹鬼的楼梯间,声控电灯不总是坏吗?

  “当然记得,那是你的杰作啊,每周六晚上没人的时候……”

  “其实主任身上的那些伤痕,是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时候被抓出来的。”

  “是呀,哈哈……”

  兔子的身高只有1米65,而他以前的女朋友身高却有1米75,他们一起走在大街上,人们都会以为后者只是前者的姐姐,很少有人会以为那是一对情侣,也有可能是兔子的那张娃娃脸使然——他以前的女朋友叫许香言——事实上,我也喜欢许香言,尽管她比我也要高5厘米。我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也许是那天晚上她投进我怀抱的时候吧,她甜美的声音与清淡的香水味令我着迷。

6
  “好长的头发,怎么可能是个女鬼呢?那年,死的明明是个男生呀……”

  “不可排除一种可能,”我说,“那就是还有别的人也死在这,或者,我们的校园就建在一片坟场上面……”

  兔子站在漆黑的楼梯间里,他问:“她跑了是不是?”

  我回答说:“好像是的。”

  “那我们还不快追?”

  “好,一块追。”

  我们几乎找遍了整个校园,也没有发现那女鬼的丝毫踪迹,我们败兴而归。兔子说以后我们不会碰上鬼魂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再一次走向教学楼,上楼梯的时候,我们小心翼翼,连粗气都不敢喘——兔子突然站住了脚,他仿佛回过了头来在看着我,我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因为我也看见了,楼梯上面正站着一个黑影……

  心跳开始加速,头皮开始发麻。

  我悄无声息地与兔子并肩向前,然后两人突然朝着黑影扑了过去。

  “什么也没有?”

  “我们是不是饿昏头了……”

  “嘘……”

  “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哭。”

  “在上面。”

  “嗯。”

  我们搜寻着哭声的来源,发现是在我们的教室。我们在离开的时候忘了吹灭那蜡烛,幸亏翻墙没有成功,否则蜡烛燃到尽头的时候很有可能会点燃旁边的教科书。

  “有个女的坐在蜡烛旁边。”

  “好像就是刚才在楼梯间碰到的那女生。”

  “她还找上门来了。”

  “她哭什么呀?”

  “人怕鬼,鬼怕不怕鬼的人……”

  我们准备从后门进入教室,可那门已经被女鬼锁上。我走到前门,轻轻一推,也被锁了。兔子用手敲了敲窗户玻璃,“啊……”女鬼又尖叫起来了。为了减轻她的恐惧心理,我赶紧对那女鬼说:“别怕,我们也是鬼。”

  谁知道,她的尖叫声更大了:“啊……”

  兔子说:“别怕,我们是人。”

  原来女鬼是人,她叫许香言。许香言也跟我们一样,在教室睡过了头,她醒过来以后马上就害怕得哭了起来,没有想到的是她在漆黑的校园里面发现了烛光,于是许香言追寻着烛光到了我们教室。可里面却没人,她不由得打起了寒颤,并稀里糊涂地走向了那闹鬼的楼梯……结果虚惊一场。许香言带着大量的零食,这让我和兔子不禁垂涎,在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之下,我们各自抓起一个苹果狼吞虎咽起来。

  许香言是谁我们当然知道,她在省里面获过“挑战主持人”大赛一等奖。在颁奖现场拍回来的那些照片曾张贴在学校的宣传橱窗里面,第二天,人们愕然地发现那橱窗居然给人揭了,而里面的照片则不翼而飞……

  我看得出,兔子对许香言突如其来的痴迷。

7
  “你知道这个城市叫什么名字吗?”

  “知道。”

  “那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不喜欢。”

  “那么,大概没有人喜欢吧。”

  许香言的死对我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她曾到过哈尔滨找我……毕业之后我便只身来到了深圳,也就是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事业有成,叫吴建国的青年男人。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也同时认识许香言和兔子;更加出乎我意料的是有一次他居然会带着醉意告诉我说,其实他没有任何朋友,“也没有爱情。”但他有钱,数不清的钱,他说,一堆废纸。

  吴建国在一家四星级的酒店包了一个房间,一年365天,只要你愿意,不管你是谁,你都可以去那个房间喝酒。兔子第一次退学,他离开乙城后不久就只身到了深圳,无意中他便在酒桌上认识了吴建国,而我一直都不知道,兔子喝酒会如此之凶。吴建国说兔子喝酒的时候,“那样子看起来,他根本就不是人!”

  我笑了,他确实不是人。

  兔子是神。

  我问吴建国说他为什么会认识许香言,当时他正把玩着一只酒杯,并随口说他忘了。之后我们再一次在酒桌上面相逢,我又问了他那个相同的问题,他可能已经忘了这个问题我已经问过了好几次,不过这次他却突然想起了我所需要的答案来,他说许香言好像是来深圳找兔子,在此之前,他们大概已经发生过一次激烈的争吵。

  “高兴涛,你一定不知道,”吴建国笑着说,“呃,如果你把这杯酒喝掉,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从来都是一个没有任何好奇心的人,但我却十分豪爽地喝下了那杯酒,然后问吴建国说:“什么秘密?”

  吴建国一脸神气地说:“许香言是兔子的表妹。”

  “这不是秘密。”我往杯子里倒满了酒,身后是一片辉煌的灯火。我起身拉上了窗帘,然后回到座位上,笑了笑,说:“因为我已经知道了,早就知道了。”

  “可是,这并不是重点。”

  “哦?”

  “许香言的母亲和兔子的母亲是姐妹,亲姐妹。”

  “地球人都知道了。”

  “许香言的父亲和兔子的父亲是仇敌,这就使得两家彻底地断绝了关系,即使是神圣的血缘,在他们面前也只能束手无策。因此,兔子从来都不知道他还有那么一个表妹,而许香言也从来都不知道她有那么一个表哥……”

  “无论如何,我都看得出来。”

  “什么?”

  “他们都是真心相爱的……难道不是吗?”

8
  “我们都是真心相爱的……难道不是吗?”

  “可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为什么?难道你还在担心他们的阻挠?”

  “不是。”

  “我跟你没有血缘关系,你知道的……我只是他们的养女而已。”

  “嗯。”

  “那你还在顾忌什么?我知道,可能你并没有凡人的感情,因为你说过你可以为自己的理想而放弃一切,亲情,爱情……你的放弃甚至可以义无返顾——可是,你真的也可以如此轻易地放弃我吗?”

  “高兴涛也像我一样地爱你,跟他在一起你才会得到幸福。”

  “真是可笑,原来你也会跟别人谈起幸福,你认为这个世界会有人得到幸福吗?”

  “一定有吧,但这个人不是我。”

  “你还没有回答我,你到底还在顾忌什么?你为什么不肯答应跟我一起走?我们一起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

  “我不知道。”

  “你以为我当初真的是因为分数不够才来复读吗?不是,完全不是。我几乎可以不依靠任何高考成绩,学校就可以保送我上北京……我是因为你——如果你不跟我一起走,我就死给你看!”

  “你只会彻底地把自己给毁了。”

  “你都敢把自己给毁了,我为什么就不敢?”

  “你为什么要这么固执?”

  “那你呢?”

  “我们一起把高三读完,然后上大学,大学毕业之后我们还是能够在一起,不是吗?”

  “不是,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来拆散我们……我怕,夜长梦多。”

  “很晚了,先睡吧。”

  “徐兔,我告诉你,如果哪天我感觉我彻底地找不到你了,我会马上就地自杀,以此作为对你的报答。”

  “好,可我还是想奉劝你一句,高兴涛在哈尔滨,”徐兔说,“这是他的电话,有事的话你随时都可以去找他。”

  “够了!原来你什么都可以放弃,就是不可以放弃你和高兴涛之间那可笑的友情……”

  “嗯。”

  “徐兔,我求求你了,我们走吧。”

  “私奔吗?”

  “嗯。”

  “你不觉得……”

  “什么?”

  “太冷了……”

2007-6-5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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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5 18:21 | 只看该作者
写得有意思,欣赏!
3#
发表于 2007-7-15 21:55 | 只看该作者
欣赏,问好!
4#
发表于 2007-7-17 09:23 | 只看该作者
柳如是劝钱谦益与其一起投水殉国,钱谦益沉思无语,最后走下水池试了一下水,说:“水太冷,不能下。”

“太冷了……”

一千年前,是水冷。一千年后,不知是什么冷。其实不是冷,是无情。

小说冷冷地叙述了一段看似冷漠,其实是异常疼痛的感情。情节弱化,语言文字,或者说是强调一种文字碎片的效果,读来有种别样的感觉。

精华作品!
5#
发表于 2007-7-17 11:18 | 只看该作者
艺术上有特色,文笔也好,支持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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