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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兽医郭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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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车把上绑一根铁棍,铁棍上插着一个20公分左右宽的红布条,车子一走,红布条就飘飘地飞起来。骑车人边走边把车铃按的“叮令令”响。看见红布条,村里人就知道“劁猪”的来了。到了一户人家,主人抓了猪,摁倒在地。只见劁猪人,嘴里叼着一把四寸长、把上缠着红布、闪着寒光的三角刀子,左手摸住猪的小阳物,右手从口中抽刀,“吱拉”一声,一块血肉疙瘩被他潇洒地一甩手,扔到土墙根。主人将早已抓在手里的柴草灰,往刀口处一扬,这就完事了。每逢这时,猪就不存气,总是嗷嗷大叫。手术做下来,它走路两条腿很不自然地叉开,小心翼翼好象去掉了几斤重的东西。旁边有人还会开玩笑说,“小伢猪,看你以后还撒欢不了?”

  有好几年,郭发财就干着这种劁猪匠的职业。他走村串户,每劁一头猪,不但能得到两个“战利品”——猪卵儿,还能收入三毛五毛,有时人家还管一顿好饭。如果他一直干下去,后来的结局也许会好一些。

  刚解放那阵,郭发财参加了抗美援朝志愿军。但他没有走到地方:战争结束了。他弄了一张退伍军人证书,回到村子里。回家后的郭发财不想干农活,想当农业社社长。当时月亮洼刚成立初级社,上级希望这个退伍军人能领着大伙好好干,为全乡树一面红旗。谁知社长这个职务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春种秋收,夏播冬灌,一百多户人家的生产安排,没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是干不好的。从小没有沾过土的郭发财想当社长,只是想清闲,不受别人指挥。

  干了几个月,上边看他的作为是:背过身子投篮——冒撂,就把他的社长撤了。

  郭发财不甘心当农民,但乡间也没什么好干的事。他想学兽医,就找到一位老兽医学技术。这个老兽医因为有“历史问题”,平时只能老老实实,规规距距,不敢乱说乱动,对郭发财自然是十分认真地教。很快他就学会了劁猪这个简单的手艺,于是,买了自行车,置办了一身行头,经过一番修饰,摇身一变,成了兽医。他想,反正畜生又不学会说话,治坏了大不了赔两个钱。

  郭发财每天骑着自行车走乡串户给人家劁猪给牲畜看病。他穿着很干净,虽然也是粗布衫子,但洗得发白,不象一般农村人那样邋邋遢遢,汗渍麻花的。头发也梳得光溜溜的。回到家里吃饭,就是一盘辣子水,也要妻子给他摆到小桌上。用村里人的话说就是:穷讲究。郭发财一天到晚,走东串西,他理想的幸福生活就是:高翘腿,坐小椅;吃白馍,醮蒜水。只要自己过得好,全不管婆娘娃子怎样受罪。

  干了几年游医后,郭发财不满足了。他嫌风吹日晒、走东串西老受症,于是又缠住那位有历史问题的老兽医,又找了一位同伙,三个人合伙成立了一个兽医站,牌子挂的是公社的,他自己挂帅当了站长。诊所设在何家大院。兽医站成立后,生意还不错。附近生产队的牛呀骡呀有个病,都往这里送。唱主角的自然是那位老兽医,但老兽医只能在背后唱,门面差事照头的是郭发财。

  但不久就传出,郭发财和何家女人“不清干”。何家男人把兽医站撵了出来。就在这时,那位同伙突然死亡,有历史问题的老兽医自身难保,管不了恁些事。郭发财就把所有的账目消毁,坑了集体一家伙,于是诊所散伙。

  郭发财回到家,他对农业不感兴趣,也不愿下地挣工分。就日日寻思着挣钱的捷径。这时,他听人说,养土元最挣钱,一斤能卖四、五十块。据说土元又叫地蟞虫,是一种名贵中药材,有通络、化瘀等功效,还能治癌,市场前景很好。一番考察后,郭发财就到信用社贷了3000块钱,按照熟人提供的地址,到一家叫“新星特种养殖公司”购买了土元的种卵,一心一意养起来。这家养殖公司还免费为他提供了许多技术资料,说是将来负责回收,让他放心,效益一定不错。郭发财把自家院里的小窑收拾一新,盘了炕,找人帮忙,又是筛土,又是拌有机肥,还到处找锯末、草木灰,为土元建起了家。郭发财天天守着他的土元,盘算着三年以后能产多少斤,能卖多少钱。

  郭发财见人就谈他的土元,整天忙着到处搜寻麦麸子、米糠,还有什么黄粉虫,把家里的玉米都磨了喂土元。但忽然有一天早上,他起来到窑里一看,他养的土元全没了。郭发财傻了脸,立马喊叫老婆孩子都来帮他找。原来是饲养池墙角的塑料纸不知什么时候烂了一个小窟窿,这些看起来傻乎乎的地鳖虫一夜之间溜之大吉。老婆孩子爬到墙根下、水缸底、灶火边,四下寻找,帮他找回了一些。但大部分土元没了踪影。

  郭发财不死心,他又筹措了一些钱,又买了种卵,把饲养室改造一番,又养了起来。等他拿着他养成的土元来到新星养殖公司,连个人影都没有了。当地人告诉他,公司早都散了,人家就是卖种子的,哪管什么回收?没办法郭发财把养成的土元胡乱葬了葬,回来气得得了病。赔了一屁股账,信用社3000块钱眼看是还不上了。

  养土元失败,郭发财又瞄上了养蜂。每年四月,刺槐花开放的季节,许多蜂场都前来追赶花期。门前的公路上排满了一箱箱的蜂。他看放蜂人老美呀,一年四季跟着花走,身不动膀不摇,天天坐那儿摇糖。就心血来潮买了两箱意大利蜂。但他不能沉下心来钻研技术,冬天又没钱买白糖喂蜂,没等到第二年花开,两箱蜂就死的死,跑的跑,弄了个净光。

  郭发财干啥啥不成,他也没有死心。不久他又喜欢上养花,到处搜集花种花籽,院子里盆盆罐罐,玉兰、淡竹叶,桂花,木本的草本的都有,摆了满满一院子。春天,院子里的花儿争奇斗艳,姹紫嫣红。八月桂花一开,半道村子都是香喷喷的。姑娘媳妇你去他院子里起一棵,她去他院子里要一株,大家都夸郭发财会养花。但花好看是好看,不顶饥也不顶渴呀。一家大人娃子要生活的呀。

  村里人都说郭发财不正干,是个“倒崽鬼坯子”,在他一天到晚逍遥逛荡的时候,家里的光景却一日比一日烂包。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烧滚锅没下的。郭发财的妻子名叫贤子,经常见到贤子拿着空碗借东西。“嫂子,给我挖一碗糁子吧,我磨下了好还你。”“你婶,给我挖一勺盐吧,等买下了还你”或者“你叔,给我抽几根洋火。”左邻右舍借遍了,再到远一点的地方借。村里人看贤子老可怜,只要张开嘴没有空过她的。

  郭发财的妻子是他父亲在世时为他订的亲。他父亲那时经常赶着一匹小红马,辛苦贩运粮食,攒下了一份家底。给他起名发财,是希望到他手里,能把家底再弄厚实一些。谁知他坐吃山空,越来越穷了。妻子瘦小嬴弱,每天起早贪黑,掏粮磨面,纺花织布,操持一家大小六口人的生计。拖着瘦小的身子,还得上地挣工分。

  贤子为郭发财生了三个男孩之后,终于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孩。发财喜欢的不得了,满月时,他请来了三朋四友,大肆张罗一回。大家喝酒吃饭,五魁五魁,满堂满堂地叫。院子里乱哄哄地,鞭炮红纸扔了一地。谁知乐极生悲,就在庆贺满月的客人还未走散,发现婴儿脸色青紫,送到大队卫生室就没救了。原来大家都忙着喝酒庆贺,把孩子忘了。

  两年后,妻子又为他生下又一个女孩。但没多久,妻子也因饥饱劳困,一病归西了。妻子死后,发财的良心大发,他嫌棺材太薄,要求木匠再给做一副四寸厚的。匠人们说:“我们这是挣工分,你又不管饭,我们没力气抬那么厚的木材。你死得起人,我们出不起力。你还是将就一下吧。”
    埋了妻子,发财丢下家里的大大小小,自己出门经商去了。

  老大贵生的媳妇是妻子在世时给订的亲,老二福生是媒人逼着发财贷款才结的婚,老三禄生只有自力更生了。
    禄生好耍枪,好打猎。打野鸡,打兔子。发财走后,福生和禄生有一次上山拾柴禾,福生把装有火药的枪放在柴捆子中间装上车。走到半路,遇上一只野鸡。福生叫禄生下车取枪。禄生在掏枪时,枪口正对着自己,禄生用力一抽,枪走火了,禄生当场倒地身亡。

  这时的发财已因经商诈骗了许多人,经人告发被判刑入狱。村民们把禄生掩埋以后没几天,发财的女儿文花又因不满意二伯给她找的对象而自杀了。
    文花3岁时就失去母亲,她是在二娘的怀里长大的。那时村里的女孩子外出打工还不太普遍,但17岁的文花已到山东青岛打了两年工了。二伯捎信带信让她回来,说为她找了一个好对象。

  二伯给找的对象是他自己开矿时认识的朋友,家里很有钱。但文花见到那孩子后不愿意,她嫌那孩子流里流气。文花性情懦弱,她没法对二伯说她不愿意,就跑去向大哥大嫂说。谁知大哥大嫂没有同情她,还把她数落了一顿。说,“人家恁有钱,你还不干,看你到底能找个什么样的?”文花想想没办法,就想到绝路上去了。
    她到母亲的坟上大哭一场后,回家喝了半瓶农药。当时只有永约的儿子澄宇在场。澄宇背上文花就往卫生室跑,半路上文花对澄宇说,“我死了以后得和你配干骨。”澄宇说,“都什么时候了,还顾上说笑话。”等背到诊所文花已经没救了。果然十多天以后,澄宇用四轮为别人拉瓦,上坡时因没有刹车装置导致翻车压死。

  数年后,发财刑满出狱,两个孩子都不想收留他。他只好一个人过日子。寂寞孤单的他,又招到一家寡妇家。那寡妇已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儿子。发财又贷了两万元办了一个花厂,以卖花为业。可惜当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达不到,爱花的人不多,生意十分萧条。每天讨账的人很多。发财一病不起,临死又给老家的两个孩子一人分了两万块钱账。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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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9:58 | 只看该作者
小说开头非常好,细节描写真实,简洁有力。但后来的叙述节奏就显得过于平均用力——应当有取有舍,该详写的地方泼墨如水,略的地方惜墨如金,可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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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1:22 | 只看该作者
再改一下后半部,好文字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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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17:05 | 只看该作者

读过,同意脂砚斑竹的意见

这篇题材不错,可以改得更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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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23:2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脂砚 发表
小说开头非常好,细节描写真实,简洁有力。但后来的叙述节奏就显得过于平均用力——应当有取有舍,该详写的地方泼墨如水,略的地方惜墨如金,可能会更好。


有同感,问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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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4:01 | 只看该作者
很有生活味的小说,文字功底好,读起来有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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