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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追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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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9 1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追逐爱情


  “你怎么还不走?钱已经给你了!”玫坐在铺了羊毛地毯的地台上,看着对面的这个男人,嘶哑着问他。

  “恩————,是这样的。你过生日的时候我给你买的那块手表,花了三千多元。你应该返还我一部分现金作为补偿的。”

  坐在喧闹的迪厅里,玫握住瓶颈,仰头把昨夜的这一幕连同啤酒一起灌入胃中,渗入骨髓的冰寒让她忍不住颤抖了一下。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手腕,玫再次确定这场爱情已经随着那块镶了钻石的梅花表一道离去了。玫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哭还是笑,眼前浮现出他那张扭曲的有些狰狞的英俊面孔。玫清晰的看见他迅速地抓起自己褪下的那块表,和桌上那沓不算太薄的纸币仔细地理整齐后放进皮包,拉上拉链,甚至还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显得有些鼓鼓囊囊的皮包。

  迪厅的“电闪灯效”把舞池里的男女晃成了一个个忽明忽暗的影子,无数被割裂的身形抽搐着张狂的四肢,渴望着复原回完整的人形。玫的嘴角挂着一丝冷笑,麻木地看着这群狂燥的男女,心头的痛被融化的冰块慢慢侵袭,凝成了一块石头。“哐”的一声闷响,DJ手下推动出的音响和防盗门的声音如出一辙,她看见那个和自己同居了七年的男人夹着腋下的皮包,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只留给自己两套房子的债务和一辆已经用了五年的白色夏利。“精明的上海男人!”玫除了叹服,只有叹服。

  “雁,为我拭去的爱情干杯!!为男人的精明干杯!!”玫举起墨绿的酒瓶,大口地吞咽着黄色的液体,残留的些微啤酒顺着嘴边淅沥地滴落,在烛光中晶莹得象挂在腮边的泪。

  轻轻饮了一口,雁让啤酒在口腔里停了几秒,任那苦涩的滋味溢满唇齿,然后才缓缓咽下。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时针正指向九点,她心底一阵轻微的痉挛,眼里飘过一缕恍惚:此刻的他,会在QQ等自己吗?遥远的他,总是让自己寂寞的等待,太多的夜晚都在期待和失望中一点点从指尖滑走,如自己桌前的那个沙漏,在密封的玻璃中循环反复,永远没有尽头。

  “雁,你说有没有永恒的爱情?”

  “相爱的人在爱情还没有消逝前一起死去,就是永恒。”

  “那活着的人呢?注定了是分手的结果吗?”

  “幸运的人在婚姻中把爱情转化为亲情,更多的人则失去爱情,又永远追逐爱情。”

  玫从烟盒里弹出两支烟,递给雁一支,俩人同时凑近烛光去点燃,彼此对视着,眼神里传递着无奈和感伤。

  “玫,有你陪我,今生无悔!”玫的唇边固执的冷笑着,心里反复念着那曾经的誓言,大大的眼睛里却升腾起一片水雾。值得吗?整整七年,把自己交给他,就为了这句今生无悔!没有婚约,背负了别人的鄙夷,最终他却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甩了甩今天刚修剪的短发,玫干脆利落地打了个响榧,让waiter又送来了几瓶冰啤。

  雁看着玫,那次车祸只在她秀挺的鼻翼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疤痕,丝毫无损于她精致的五官。雁知道就是那场车祸促使玫义无返顾地走进了同居生活,忍受着家人的责备和旁人的指点。可到了最后,依然逃不脱分手的结局。而自己风花雪月的爱情梦想又怎么抵挡得了平凡的现实和琐碎?!如果那人没有出现,也许自己已经忘了爱情的滋味了。可是他的出现又是如此虚幻得无法把握,遥远的距离,承载的责任,注定了只能是无望的一段插曲。

  “玫,真怀念上学的时光啊。那时的我们都坚信一定会有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他的男人出现,可以和他厮守一辈子,直到老死。”

  “那时的我们可真傻!”

  “那现在的我们不傻吗?玫,你后悔吗?”

  “不……”玫倔强孤傲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是的,毕竟是爱过他,好也罢,坏也好,可记忆却是铭心刻骨的。

  “玫,也许我们就象是这手里的烟,燃烧了自己,追逐的只是几缕青烟。”雁凝视着手里的烟,袅袅的烟雾在盘旋上升,灰白的烟灰被静静地弹落在桌上的烟缸里,这透明的圆形玻璃器皿在烛光的跳动中幻化出水晶般的剔透,和自己心中的爱情一样纯净晶莹。

  “玫,以后还要追逐爱情吗?”

  “雁,以后还敢再爱吗?”

  不约而同地问出这句话,俩人都沉默了。

  “不想了,明天的爱等明天再说吧!来,喝酒,我们也放肆一次!”

  迪厅的角落,玫和雁在别人的热烈中一瓶接一瓶地喝着冰凉,涩涩的酒精慢慢控制了神经,七彩迷离的闪烁在俩人的眼前化作一片深灰,笼罩了她们小小的空间。

  午夜的最后一支热舞,玫和雁混在喧嚣的人群里,随着狂劲的节奏尽情晃动着。惨白的“闪电”里,可以看见她们奋力追逐的形体在黑暗中挣扎……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7-9 18:57 | 只看该作者
这更像是小说,让巴陵大哥帮你移过去吧:)
欢迎新朋友!
3#
 楼主| 发表于 2003-7-9 19:03 | 只看该作者

啊,这里只贴散文?

对不起,我不知道,以为哪里都一样呢。抱歉抱歉,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请斑竹见谅:))
另外,请巴陵大哥帮忙解说一下:我收到了那个确认信后,该做什么?
是不是填了表格后再发电子邮件给中财?
凌云笨笨,劳烦各位了!
先致谢!!!
4#
发表于 2003-7-9 2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啊,这里只贴散文?

最初由 忍剪凌云 发表
对不起,我不知道,以为哪里都一样呢。抱歉抱歉,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请斑竹见谅:))
另外,请巴陵大哥帮忙解说一下:我收到了那个确认信后,该做什么?
是不是填了表格后再发电子邮件给中财?
凌云笨笨,...


不是发电子邮件,那回执单要去邮局寄回哦,那上面的签名要手签。:)))
5#
发表于 2003-7-9 22:23 | 只看该作者
挺动人的小说。
6#
发表于 2003-7-9 22: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yushu369 发表
挺动人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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