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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为戈登平反【《投名状》中刘德华的部分原型是洋枪队的“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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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投名状》中刘德华的部分原型是洋枪队的“戈登”

  前言:非首发,贴出来交流交流。关于戈登的一些史料来源于网络。文中原型是部分原型而不是全部原型,指的是二哥刘德华的苏州劝降情节是采用戈登原型。

  《投名状》是一部反战电影,描述兄弟之情因为战争恶魔而互相残杀,以这折射出战争的残酷。

  电影中二哥刘德华在苏州一战中进城劝降,以答应留下对方活口为条件。结果大哥李连杰为了攻打南京没有军粮而背信弃义,下令三弟金城武将两千五百多名太平军将士围困在内城,用乱弓活活射杀,惨绝人寰。二哥刘德华非常愤怒,认为这样做残忍、背信弃义。

  这个情节历史上倒是真有其事的,但是不是弓箭射杀,应该是城外斩首。而善良悲悯的二哥刘德华这个劝降担保人的原型并不是清军将领,更不是中国人,而是臭名昭著的洋枪队队长,号称“常胜将军”的“洋枪队”头子“英国人戈登”。

  清末腐败政府,一开始利用义和团和清军将领主战派抵抗洋人入侵。战争失败后,又按洋人旨意,出卖为中华民族流血的英雄,镇压太平军。其无耻行径被千古唾骂。

  这期间,有一个人,虽是帮凶,却又不苟同清政府的卑鄙做法。这个人便是号称“常胜将军”的“洋枪队”头子戈登。当时他年仅31岁,枪法很准,被李鸿章吹捧为“洋枪队的神枪手”。他被清朝收买,替主子卖命,是镇压太平天国的帮凶,在教科书里被定为典型的反动人物。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却可看到他的另一面。

  戈登是英国侵略军的少校,由于“战功显赫”被李鸿章委以重任,充当围攻太平天国镇守的军事要地———苏州的前线总指挥。当时驻守苏州的太平军将领郜云官立场不坚定,因久久没晋升而对洪秀全耿耿于怀。没有缝儿的鸡蛋不会生蛆,狡猾的戈登利用这个“缝儿”促使他叛变,投奔大清王朝当大官。郜云官在戈登的策动下,与清军将领程学启秘密在苏州城外进行谈判。戈登充当双方的保证人。他用脑袋担保:清军不杀一个降兵降将,并根据在投降中的表现可长官晋级。

  于是郜云官等人杀了太平军驻苏州主帅谭绍光,带领全军投降清军,做了可耻的叛徒。

  清军不费一枪一刀夺回苏州,打开太平天国的大门,攻克南京指日可待。李鸿章和程学启获皇帝重赏。然而这两个卑鄙无耻的家伙立刻翻脸———他俩在苏州郊外把郜云官等两千五百多名太平军将士全部斩首示众。寒山寺钟声响彻夜空,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南京的洪秀全痛呼:“苏州惨案告诫世人:太平军的叛徒没有好下场!”
  这下可气昏了劝降的证人戈登,他操起手枪声嘶力竭地狂叫:“背信弃义,天理难容!上帝不会饶恕你们!李鸿章!程学启!我崩了你们也不解心头之恨!”他气愤得要找李鸿章等人拼命,并想夺回苏州城还给太平军。他狠狠向空中连开三枪,并骂自己是千古罪人,死有余辜!
  在有关人士调解下,李鸿章被迫亲自哭祭郜云官,又是烧香又是叩头,戈登才勉强作罢。上海英租界及西方国家的舆论均表同情。清帝为安慰他,赏他一品顶戴和万两白银,他毅然拒绝:“拿这些换取两千五百个人头,可耻!我受之有愧!”



          关于“中国人”戈登的简单介绍

  李鸿章率领刚刚创建的淮军出任江苏巡抚,另方面,第二次鸦片战争尘埃落定,英国无妨支持清政府。美国佬靠不住,李鸿章遂跟驻上海英国军方达成协议:洋枪队常胜军的饷银由淮军统发,成为中国的正式军队,至于常胜军的新统领,英国军方提出的人选,是时年30岁的工程兵少校戈登。

  戈登因参加第二次鸦片战争,于1860年被派至中国。某段时期的中国历史学界断定他是“扼杀太平天国革命的刽子手”,英国历史学界则认为他是颇令保守势力讨厌的自由主义者,当时的英国驻华公使就极力反对让他当统领。但戈登是位孝子无疑,在华期间,他三天两头儿给母亲写信,看看1863年3月24日,即他被任命为常胜军统领的当天,他写给母亲的信,委实耐人寻味:

  我想,如果我能活下来,圣诞节之前应该能回家。我承受的损失惊人,但我真不在乎提升或荣誉,我知道当我离开中国时,我会和来时一样穷。但是我想,通过我的努力,数十万人的生命能够得救,我就心满意足了。

  对母亲倾诉心声,用得着作“秀”吗?

  同年底,发生“苏州杀降”事件,戈登怒不可遏,命令常胜军不得继续参战,他自己则向英国公使递交辞呈。李鸿章忙不迭向各国使团去函,强调“杀降”跟戈登无关。

  当时主战场在天京以西,作战任务由湘军承担,淮军和常胜军在天京以东,只起牵制作用。1864年7月,湘军攻陷天京。在此前的5月13日,由于终战指日可待,常胜军被解散,作为最高指挥官的戈登,领得的遣散费仅是4000美元。

  同治皇帝给予戈登以“非物质性”奖赏——领提督衔、赐穿黄马褂、戴孔雀花翎。这等于承认在中国呆了4年的戈登是一位中国官员。戈登旋即回国,英国媒体一致称他为“中国人戈登”。 
 
  至于被遣散的3000名常胜军士兵,身为最卑贱的“丘八”,其下落谁也不屑提及,但“反面的历史”作证——他们是最早掌握近代武器的中国人,他们被训练成现代军队的可行性,予不久以后的洋务运动以重要启迪。

  临离开中国之际,戈登以常胜军士兵为例,向送行的中国官员赠言:“中国人民耐劳易使,果能教练,中国可转弱为强!”




           这里我为戈登平反

  从这件事情上,我们看到中国人确实天性冷漠,缺乏人性和绅士风度,冷酷、冷血、嗜杀,视人命如草芥。

  但是,我们反过来看看法国大仲马小说《基督山恩仇记》中,基督山的仇人费南度在土耳其作战的时候,将战败国的公主卖身为奴,这种事情在封建时代的中国是小事一桩。但是在西方,这是一个军官的丑事,必须被军事法庭审判。因此基督山利用此丑闻大加报复,最终弄得仇人家破人亡。

  西方人讲究一种绅士风度,对战败国有必须的礼节和尊重,比如二战,战败国签字仪式,都很讲究礼仪,对战犯有公正的审判,有律师辩护。即便对十恶不赦的战犯戈林等行使绞刑的时候,还给予人道的方式。如果换作中国,估计一定是千刀万剐、游街、示众。

  因此,象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戈登,在苏州一战中的表现,基本还是很符合一个绅士行为的,没有辱没军人形象。反而我们国人,如李鸿章之流,在这件事上似乎更加喜欢中国人杀中国人。

  看到这里,我真是汗颜,咱们堂堂中华礼仪之邦,难道就不能有点人命关天的悲悯之情么?

  哎!全球最残酷之刑法,“凌迟”“木驴”“滚钉板”“下油锅”“腰斩”等等可都是中国人发明的了。而中国帝王之家,为了一个皇帝宝座,父子反目、兄弟残杀如唐太宗,儿子奸母,如隋炀帝,母亲杀儿,如武则天。这些都是咱们中国这个礼仪之邦最喜欢干的事情。

  西方自古以来也有王位之争,但是我看来看去,几乎整个欧洲历史,它就没有中国人父子兄弟、母子争得这么厉害、争得这么血淋淋、六亲不认的。大家看过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叔叔恨侄儿恨得入骨,殚精竭虑,最后居然想出毒药匕首,借他人之手来杀。如果哈姆雷特生在中国,我估计早就被皇帝叔叔象捏个臭虫一样捏死了,还用得着这么大的周折么?随便找个理由就宰了。

  再看中国皇帝的成千上万的老婆,几乎也是欧洲国王无法相提并论的。而灭门九族、瓜蔓诛、等等杀人如麻、杀得痛快、杀得名正言顺的玩意,可都是中国人的独家发明。

  我的天,这些行为和禽兽何异?但是这样的行为却是一个孔孟之道浸淫的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惯例,呜呼哀哉,整个一冷血民族,羞死人了。

  而今天我看到电影《投名状》中却把英国人戈登的义举改名换姓到中国英雄刘德华身上,呵呵!看来也就编剧瞎编瞎编了。可惜,真正的历史,根本就几乎不可能出现这么一位悲天悯人的善举同胞。悲哀,好不容易感动一次,却发现,原来是为了英国人戈登而感动,好不扫兴!

  但是,这里我无疑中对恶名昭著的戈登同志有了一些好感,起码他的苏州一战的行为还是够得上一个好人和绅士的。

  至于以往批判戈登的主要罪行和理由便是镇压太平军,以前我也认为这是一种可耻的行径,但是近年来,我越来越发现,戈登镇压得好,如果太平军胜利了,估计对百姓的伤害比清政府坏上百倍都不止。太平天国运动就是建立在摧残人性上的一种貌似平等的实质不平等的一群变态风魔。

  1862年,当马克思知道了太平天国推行的各种暴政之后,说出了如下的话: 
 “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 
 
  “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慌比给予老统治者的惊慌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对立与停滞腐朽,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

 “显然,太平军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 in persona(化身),但是只有在中国才能有这类魔鬼,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

  从上面几个方面来讲,应该为戈登平反,或许若干年后我们重新评价戈登的时候,会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外国人。起码苏州一战,他的表现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和军人,而不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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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9 12:50 | 只看该作者
非首发,贴出来交流交流。关于戈登的一些史料来源于网络。文中原型是部分原型而不是全部原型,指的是二哥刘德华的苏州劝降情节是采用戈登原型。
3#
发表于 2008-5-9 15:21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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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0 21:4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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