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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言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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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抱歉非首发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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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6-7-7 22:12 | 只看该作者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7-7 16:12
哦,袁达清先生:我这个《白水源》一题四屏是首发,拜请先生明察。虽然前两屏做微短贴发过,但其不是完整 ...

http://www.linjia114.com/detail/16506.htm  严先生,你看下这个,邻家文学社区发过了。您可能对我们这边的计酬规则还不是太熟悉,建议你多和版主沟通下,我们希望可以看到您更多优秀的首发原创作品。
47#
 楼主| 发表于 2016-7-7 23:03 | 只看该作者
袁达清 发表于 2016-7-7 22:12
http://www.linjia114.com/detail/16506.htm  严先生,你看下这个,邻家文学社区发过了。您可能对我们这 ...

拜谢袁达清先生指点!以您的裁定为准,无须再跟版主沟通了。我且撤下贴文,不违中财规定就是了。
48#
发表于 2016-7-7 23:27 | 只看该作者
还请多多理解,欢迎优质文章,只是非首发原创,不能纳入计酬。
49#
 楼主| 发表于 2016-7-7 23: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言默然 于 2016-7-7 23:44 编辑
袁达清 发表于 2016-7-7 23:27
还请多多理解,欢迎优质文章,只是非首发原创,不能纳入计酬。

嗯,对规则不熟悉,以为碎片跟整体是两码事儿。既然裁定是一码事,遵规守矩是必须的。
且请教袁达清先生:520字符微咖扩展内含外延的短篇呢?两三千字符的短篇跟520字符的微咖已非同日而语,发中财算不算首发?犹如《红楼梦》小说跟《枉凝眉》唱段,这儿做何处理?我通常有这样的组合作品,即架构520字符的微篇之后,再扩展延伸成小小说或短篇小说,后者已非前者所能代表,这儿都不认首发么?
50#
发表于 2016-7-8 09:24 | 只看该作者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7-7 23:43
嗯,对规则不熟悉,以为碎片跟整体是两码事儿。既然裁定是一码事,遵规守矩是必须的。
且请教袁达清先生 ...

你的每一段好像在其它文学社区都发过了。
51#
 楼主| 发表于 2016-7-8 10: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言默然 于 2016-7-8 10:20 编辑
袁达清 发表于 2016-7-8 09:24
你的每一段好像在其它文学社区都发过了。

没有。请袁先生明察。发中财之前以“汉室后裔”为主题在邻家和执手贴过散屏,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以“白水源”为题结篇,文字有很多调整,在描摹人物中突显乡村愿景,且愿景最靓眼的第四屏(孙辈承继祖辈理念、植根乡村建设白水源,牛哄哄城里人迁入白水源)任何地儿没晒过,包括个空间。
这事儿就这样吧。我撤贴后,四屏刚贴入邻家。既定规则,问明白了恪守便是。做文字的劳动价值,得以认可便好。只是,按中财对原创的认定标准,我在自己微短碎片上重构的一堆文字均不符合首发了。
52#
发表于 2016-7-8 12: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钟羿 于 2016-7-8 12:13 编辑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7-8 10:19
没有。请袁先生明察。发中财之前以“汉室后裔”为主题在邻家和执手贴过散屏,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以“ ...

先生不必较真,某些人一旦被条条框框束缚,身陷悲哀而不自知。能把好文章拿来与文友分享,不亦乐乎?从先生的话语里,我能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奈,也感受到先生儒雅的气质和宽广的胸怀。人做文章,决不是为了所谓的加精计酬。若是如此,《红楼梦》的稿费,谁又给得起?沾染了铜臭的文字,即使卖上千金,于世何补,于人何益啊?
53#
 楼主| 发表于 2016-7-8 14:35 | 只看该作者
钟羿 发表于 2016-7-8 12:11
先生不必较真,某些人一旦被条条框框束缚,身陷悲哀而不自知。能把好文章拿来与文友分享,不亦乐乎?从先 ...

哎呀,钟羿先生儒雅敞透,所言极是,仰慕。
我其实一点都没纠结,随行入市,没规矩不成方圆不是。看我一句随行入市,掉链子了!嗨,我其实就是个猥琐的人,特稀罕钱,虽然知道钱是臭东东,却情有独钟,因为我要养家户口——上有八十八耄耋高堂,下有五岁孙女。不瞒先生您,我还捡垃圾买钱呢,为两只垃圾箱的捡拾权,还跟隔壁李婆婆动过粗。
有时候睡不着细想,也愧疚:老娘汗水撒在人民公社大田,退休一个子没有,近年才从月补50到75又到高龄加补,每月一百多很知足;我月退休费是高堂的二十倍,还牢骚满腹,还捡拾垃圾,戳两字还想买钱,嗨,钱迷心窍,猥琐呗!
我是个奇怪的动物,一个脑瓜子两个“我”——一个“我”高尚一点,当然跟先生的高尚无以同日而语;另一个“我”自私自利,钻进钱眼里。并且,两个“我”干架,多是后一个“我”赢的多。后一个“我”对我说:“做文字弱势群体,你又脑笨手拙,戳出的臭文字能卖两个是两个。”还对我说:“钱是价值的物化。没有物化物,价值臭巴巴。”
我把您的儒雅敞透给他看,他哈哈乐了,问我:“你知道曹雪芹的《红楼梦》为何只有前80回么?”我摇头。他说:“两种可能,一穷死了,半途而废;二还是穷死了,后40回手稿失落。”
嗨!所以呢,后一个“我”又搞赢了,鼓励我撤回贴子,一为不违先生的规矩;二呢,当然还是想弄两子,那怕邻家币分子钱也不嫌少。
先生,我会再来且常来中财的,因为这儿有钱可挣。我就一个猥琐的人,三句话撇不开铜臭!不过,既然来,必须以中财规矩从严约束,明儿敲键盘一个字一个字戳,戳够一个短篇得三天吧?我笨,别笑话嚎。沉淀一周再打磨,再沉淀一周润色。也就是说,再发贴文起码两周以后吧。嗨,从严要求,不忽悠,可以吧?先生。

54#
发表于 2016-7-8 15: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钟羿 于 2016-7-8 20:36 编辑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7-8 14:35
哎呀,钟羿先生儒雅敞透,所言极是,仰慕。我其实一点都没纠结,随行入市,没规矩不成方圆不是。看我一句 ...

我最欣赏你这种真性情的人。人嘛,七情六欲,不掩饰,不做作,活得洒脱!我也是这里的新人,偶尔贴一篇蹩脚的文字,也算是一种爱好吧。希望能与你成为文友,沟通,学习。跟先生相比,我这人更奇怪,一个脑瓜子,一大堆“我”,整天群殴。先生莫怕,不是精神分裂。只是思维的触角比较多,爱好写作嘛,思维总是活跃。话扯远了,问好先生。祝你创作愉快!顺便说一下,垃圾箱的捡拾权,就别跟李婆婆抢了。道理很简单,她是女的,你是男的,不能欺负女同学。
55#
 楼主| 发表于 2016-7-8 22:24 | 只看该作者
嗨,钟先生,您跟李婆婆不是亲戚吧?她要您劝退我?哎哟,我跟她讲好了的,四个垃圾箱的捡拾权平均分配,她两我两,天下平等,井水不犯河水,对不对?再说,现在的女同学拽着呢,男同学每况愈下,更须关爱关注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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