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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敬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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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郑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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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5-30 22:29 | 只看该作者
文字本身,应该是一盏灯,照亮他人,也照亮自己,
我们写字,本着点灯拨亮的目的,宽容而磊落,淡然云水.
17#
发表于 2008-5-30 22:38 | 只看该作者
文字本身,应该是一盏灯,照亮他人,也照亮自己,
我们写字,本着点灯拨亮的目的,宽容而磊落,淡然云水.
18#
发表于 2008-5-30 22: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19#
发表于 2008-5-30 22:51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敬版主的主张。
我作为一个老会员,多少被加精的稿子都没有得到稿费。我没有半点怨言。
祝各位大作频现。
20#
发表于 2008-5-30 22:5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西溪 发表
文字本身,应该是一盏灯,照亮他人,也照亮自己,
我们写字,本着点灯拨亮的目的,宽容而磊落,淡然云水.

朋友说的真好!
21#
发表于 2008-5-31 00:2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琴若雨 发表
朋友说的真好!


是啊!大家应该以文会友为上!
22#
发表于 2008-5-31 09:30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23#
发表于 2008-5-31 09:49 | 只看该作者
文字本身,应该是一盏灯,照亮他人,也照亮自己,
      我们写字,本着点灯拨亮的目的,宽容而磊落,淡然云水.

   同意这样的观点。
2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1 11:1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大家的支持!
25#
发表于 2008-6-2 08:14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敬版的公告!作为写手,要以创作为主,要用作品说话。
26#
发表于 2008-6-2 08: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才看到,坚决支持敬版的提议,对一些小人的卑劣行径表示强烈愤慨,虽然他们没有针对我本人,但出于对论坛的热爱与支持,坚决反对这些人的无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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