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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果杨改兰也会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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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剑鸿 于 2016-9-17 21:48 编辑

  
    剑鸿


  又一个平凡的名字一夜爆红!

  又一个普通的人物震撼世人!

  又一个悲惨的故事发人深思!

  不得不说,我们这个时代真得很热闹。奇事怪事天天有,好事坏事年年新,新鲜感刺激感从来不缺少。网络和自媒体的助力,让这种热闹更加汹涌如潮,一浪高过一浪。然后,是沉寂,是忘却,是被新的热闹掩埋。

  杨改兰砍杀子女的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几天,但有关事件的细节、场景、起因、探秘、思索还在不断发酵。这个发酵的过程,因为一篇许多人都在传的文章,让一个我们曾经忽视的词汇突然间身价百倍,频繁使用,那就是——蝼蚁。蝼蚁者,蝼蛄和蚂蚁也,比喻力量弱小、无足轻重的动物或人。无所不知的度娘如是解释。

  蝼蚁们如果知道自己是蝼蚁,那么它们可能会更加坦然地承担自己蝼蚁的命运,埋头俯首,负重前行,即使风高浪险,即使满路坎坷。但不幸的是,蝼蚁们往往不认为自己是蝼蚁,因为它们常常抱有自己的希望和梦想,希望有一天能够撼动大树,让大坝溃口决堤,或者爬上高处,最起码希望自己能过上和其他蝼蚁一样的安稳生活。

  如果没有了这些希望,蝼蚁们就会不惜自己蝼蚁的生命。这是大多数绝路选择者们的心理逻辑。

  杨改兰事件之所以引发这么多的热议和唏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事件本身几乎牵扯上了当下最为敏感和受人关注的话题,比如低保,比如农民工,比如由户籍制度而来的“黑人”问题,还比如留守。这么多的热点话题集中在一起,就让杨改兰事件引申出无穷多的视角。远见卓识者遂将其与“盛世”联系在一起,乐于建议者更想到了很多制度方面的对策,富于同情者则进一步将视角伸向更为广泛的蝼蚁众生,甚至联想到自己蝼蚁般的命运。

  虎毒不食子。按照正常人一般的思维逻辑,能够像杨改兰这样砍杀自己子女的人,一定是神经病。但已经有当事者出来澄清,杨改兰没有神经病。

  一个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的正常人,竟然做出了这种违背人伦不可思议赅人听闻的事情。这是杨改兰事件备受关注引人思考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逝者已去,当事者行为的心里动机和行为逻辑也随着那被抛洒的骨灰烟消云散。人们不得不纷纷揣测: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可惜杨改兰文化不高,没有留下遗书,也没有什么可供追寻的文字材料,让人们去探索事件背后的蛛丝马迹。留下来的,只是一些破碎细节,比如,不让孩子穿的新鞋,比如杨改兰奶奶用来打脸的鞋底,还有杨改兰丈夫入赘的模糊背景。更可惜的是,杨改兰不会写诗,如果会写诗,可能会留下一两句令世人咀嚼的句子。比如,我穿越阴阳去和你会面,比如,虽然生活很苟且,但还有诗和另一个世界。

  从各方面的迹象来看,杨改兰事件的发生,都没有特别明显的必然性。一种类似于母系氏族的祖孙关系,一个类似于女皇的奶奶,一个四世同堂的山乡家庭。如果奶奶温和一点,如果生活富裕一点,如果孩子少一点,如果杨改兰开朗一点,或许都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最好是杨改兰会写点诗,哪怕多少有点诗意,也不会有这样的事。

  这样说,也许未必确切,诗意有美好的一面,也有残忍的一面,诗意,可能让人在一滴水里看见太阳,也可能让人在一线黑暗里看见整个地狱。杨改兰也许并不缺乏诗意,只是不会书写,所以,积压在她心头的阴霾终于转化成了整个家庭甚至社会的阴霾。如果杨改兰能写诗,将心头的阴霾吞吐成几行文字,或许心里会更加灿烂一点。

  不得不说,杨改兰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她所用来感受世界的方式突破了一个正常人的界限。明眼人都能从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种细节中看出,杨改兰的所作所为,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家庭的原因,也有个体的原因。任何企图夸大其中某种原因的做法都是别有用心的。正确而且合适的做法是,让社会的归社会,让家庭的归家庭,让个人的归个人。

  杨改兰无疑也是可伶的。古龙说,可怜的人,经常会做一些可怕的事。杨改兰做的事,让整个时代的人都觉得可怕,所以才会引起人们的热议和讨论。热议和讨论,的确是生者做应当做得事情,除此之外,还有反思和同情。一个没有反思的社会,必然像杨改兰一样疯狂,一个没有同情的社会,也必然导致更多的杨改兰似的疯狂。

  如今,曾经殷红在山乡小径之间的血迹已干,杨改兰以及她的四个孩子也已经连同她们的血迹踪迹难寻。山乡依然静寂,城市依旧繁忙,不久,人们就会忘记这样梦魇一般的事实。可是,已到另一个世界的杨改兰,是否能过上诗意的生活呢?她所厌倦的世界却依然阳光明媚。最令人痛彻心扉的是无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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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14 | 只看该作者
先占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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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14 | 只看该作者
吃饭去了,回头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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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38 | 只看该作者
我听到了心脏撞击胸腔的声响,愤怒无言,悲哀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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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点抓得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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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39 | 只看该作者
标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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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8:41 | 只看该作者
待细读。问候剑鸿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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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9:09 | 只看该作者
同感。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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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9:15 | 只看该作者
让社会的归社会,让家庭的归家庭,让个人的归个人。
我以为的文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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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19:2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能给她一点安慰,哪怕是虚幻的极乐或天堂,她也不会有如此反应。人就死只有一个原因,绝望。
当然,我说我的,与本文没多大关系。这么好的切入点,叫人激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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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7 20:0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血腥的事件让整个社会震撼,虎毒不食子,她一定是遇到了无法排解的困难,才如此绝情,杀掉孩子,自己也自杀。只知道这件事,原委不清楚,也许正像剑鸿所说,“比如低保,比如农民工,比如由户籍制度而来的“黑人”问题,还比如留守”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在这里聚集、发酵,然后沉默、掩埋、消失。
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只不过是社会问题在个人身上的投射,真心希望这件事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采取措施,就像电信诈骗引起准大学生死亡带来的社会反思一样,采取措施,制止类似惨案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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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8 09:32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9-17 18:38
我听到了心脏撞击胸腔的声响,愤怒无言,悲哀不竭!

问候一孔兄,我这是一孔之见,多多指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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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8 09:33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16-9-17 18:39
这个点抓得真是好。

谢谢夏冰兄鼓励,好久没来,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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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8 09: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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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8 09:33 | 只看该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发表于 2016-9-17 19:15
让社会的归社会,让家庭的归家庭,让个人的归个人。
我以为的文眼。

谢谢小龙女支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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