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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治理蚊子必须齐抓共管、各担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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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kyjgw 于 2017-1-12 16:41 编辑

治理蚊子必须齐抓共管、各担其责
黄可阳


         据番禺区南浦岛丽江花园的居民报料,称小区蚊子太多,造成蚊子多的源头除了附近河涌的积水,还有小区外围脏乱差的临时菜市场。对此,街道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只能定期清理,后续将会尽最大努力进行综合治理。(1月12日广州日报)

      那么,如何进行综合治理呢?根据记者调查的情况,笔者认为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治标,也就是用烟燻火燎、投毒放药、灯光诱捕等方式消灭在小区内叮咬居民的蚊子,提高蚊子的死亡率;二是要治本,也就是对小区外脏乱差的临时菜市场和臭河涌进行定期清理、喷洒药物,做到无黑污、无臭味、无孑孓,还要在河涌周边围上格子网截污,实施硬底化,杜绝居民、菜贩倾倒生活垃圾,从源头上防治蚊子孳生,降低蚊子的出生率。

      但是,这两个方面的治理却不能单靠街道一家来管。因为,治理是管理的内容,谁管理就谁治理。而目前管理这两个方面的又有四家,一家是小区物业,它可以管治标,包括用烟燻火燎、投毒放药、灯光诱捕等方式消灭在小区内叮咬居民的蚊子;一家是居民、菜贩,它可以管治本,包括不向河涌倾倒垃圾;一家是街道,它也可以管治本,包括对小区外脏乱差的临时菜市场和臭河涌进行定期清理、喷洒药物,在河涌周边围上格子网截污,实施硬底化;一家是环卫管理部门,它可以管标本兼治,包括对街道、小区物业、居民、菜贩开展治理工作的全面监督。所以,综合治理就不能由街道一家来管,而必须由以上四家齐抓共管。

      为了保证以上四家齐抓共管,还必须相应实行各担其责,也就是谁管理就谁负责,谁不认真管理就谁担责。否则的话,就没有人去认真管理蚊子的综合治理,甚至会出现放任不管。如广州市环卫管理部门不担罢官的责任,它就不监督处罚街道、小区物业及居民、菜贩不管蚊子综合治理的行为;小区物业不担警告、罚款及委托消毒杀虫专业队伍代办消杀,加收补罚费用的责任,它就不管治标,不用烟燻火燎、投毒放药、灯光诱捕等方式灭杀蚊子,反而“担心过于频繁或加大药水浓度会有副作用。”街道不担警告、罚款、限期改进的责任,它就不认真管治本,“只是定期清理河涌”面已;居民、菜贩不担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的责任,他就不仅不治本,而且还变本加厉,往河涌里倾倒垃圾。所以,我们要保证对蚊子治理的齐抓共管,就一定要实行各担其责。

      首先要建立责任制,明确不认真管蚊子治理所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可以包括警告并限期改进,委托消毒杀虫专业队代办消杀,加收补罚单位的费用,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若干级差;其次要检查各家所管的蚊子治理,由市长检查环卫管理部门,由环卫管理部门检查街道、物业、居民、菜贩,由街道检查物业、居民、菜贩,由物业检查居民;再次要实行追责,对蚊子治理放任不管或管理不到位的各家,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责任处罚。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治理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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