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呼吸税”与人权 [打印本页]

作者: 我亦爱飞    时间: 2008-11-23 17:32
标题: “呼吸税”与人权
  1118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国森林城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蒋有绪呼吁政府应对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征收生态税,对于一般的市民,则可让他们每个月购买20块钱的生态基金。他表示市民作为地球上二氧化碳的排放者,应该为节能减排付出代价,这一建议被媒体称为“呼吸税”。蒋有绪的“呼吸税”论一经媒体曝光,立刻遭到了众多网友猛烈地炮轰和质疑。

  我个人觉得,蒋院士“呼吸税”最大的问题就是无视人权。人权即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其中最基本的生存权就被蒋院士的“呼吸税”压制了。

  就我朴素的理解,人的生存权涵盖人自然生存的权利,人的自然生存不依赖于人类社会的建立,是地球这个星球提供的自然生存要件,如阳光、空气、雨露等,其中当然包括了人自由呼吸的权利。而税是一种社会调节手段,在一般人的感性认识中,税有点“削富济贫”的味道,就是有能力创造富余经济价值者用金钱或实物取得的公共政权服务及救济社会贫困人的一种方法,税具有社会调节与人性关爱的作用。如果税这种手段侵犯了人基本的生存权,则这个社会政权一定是有问题的政权,是要被社会人改造的政权,就如封建社会的“人头税”。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而“人头税”的效率最高,又简单易于操作,因此这种征税方式不但在中国古代存在,而且在国外也很盛行。尤其在19世记时,此税曾为许多国家的重要税收。

  虽然人头税的效率最高,但是于人权最相悖,意即人只要活着,就有交税的“原罪”,社会的建立本来是人类发展进步的标志,但“人头税”却使社会对人的生存产生了压制。因此这种征税方式早已被各国废除,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尽管在前几年,中国农村有按人头缴纳统筹费的,也被说成是“人头税”,可随着改革开放取得巨大的成就,党中央高瞻远瞩、英明决策,一举取消了几千年来一直由农民负担的各种“皇粮国税”,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蒋有绪院士研究森林生态,却不谙社会生态,他的“呼吸税”论断不符合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潮流,把人的基本生存也当成了一社会负担,跟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得到网民的讥讽,也就不难理解了。

(参考文章:靖子《 “呼吸税”与“人头税”异曲同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13795/8387944.html)[copyright]版权[/copyright]
作者: 邓荣河    时间: 2008-11-23 18:23
人头税现象在某些场合还是有市场的。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8-11-25 14:27
有些专家其实就是“砖'家。他抛出的那一套理论,代表的只是他自己和他那一群。
问好。
作者: 山野闲人    时间: 2008-11-25 14:45
建议如果落到实处(我想比较难),我投作者一票。
问好
作者: 李凤宝    时间: 2008-11-26 17:23
  蒋院士的“呼吸税”是以“生态基金”收取的。人体作为污染排放源,它的出口不只是在上头。这个基金是不是包括了两头?“呼吸税”收取了,下边的呢?会不会重复征收?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8-11-26 20:26
税制改革是关于国家大命脉的事,群众应该理性的对待。中科院院士们作为“国家政策法规”的智囊团,为政府服务的同时就是为民服务。我们国家将来各种百姓不理解的“新鲜”税收一定要增加,这是国家发展的大趋势,但我以为他们应该经过科学的论证,之后再说出自己的看法不迟:)

问候楼方。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8-11-26 23:18
  支持楼主的观点。“呼吸税”真是可笑。如果这样的话,还可以征收拉屎撒尿的税了。因为它也破坏着空气,污染着土地……
  税收,应该“削富济贫”,如两千元以上征税。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8-11-27 08:51
“呼吸税”是一种发明创造吗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