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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声明(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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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7-5 1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天晚饭后,小玉老公大维的同事来家里串门,说起学校近期组织外出旅游的事。
   
       小玉问:团费是一个人多少钱?
         
       大维答:大人每人3200元,一米一以下的孩子每人2400元,一米一以上的按照大人费用来收取。本校教职工学校出一半,家属完全自费。
        
       小玉问:你想不想去?
      
       大维答:我前段时间买电脑花了5000元,家里修房子又花了5000多元,我身边没钱了。还要省点钱继续修房子,所以不想去了。
        
       小玉说:我身边也没有钱了,前段时间家里修房子我也出了5000元,前几天单位上要求交风险抵押金,我又交了3500元。儿子一放假就念叨着要到海边拣贝壳,这么好的机会,不去太可惜了!
      
        大维的同事笑着说:你们夫妻俩一个月工资就五六千元,还会缺这几个旅游的钱吗?
      
        一提起钱,小玉的心里就不是滋味儿。

         小玉和老公是自由恋爱结婚,说是结婚,也不过是身体上的结合,两个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从结婚那天起,他们挣得的工资除了大的共同开支外都是各人用各人的。毫无疑问,他们之间是有爱的,若是没有爱,依小玉的性格,给她一座金山她也不会同意的。小玉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也没有旷世的奇才,但是心性高。最看不惯父亲那种门当户对的婚姻观,一意孤行嫁给了全家都不看好的大维。结婚的时候,他们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也没有自己的住房,因此婚事只能从简。那时候本来两个人的工资就不高,婚后不到一年,孩子的出生又增加了一笔开支,日子过得越发紧巴。
        
       小玉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他们都在城里工作和生活,都有像样的房子。一次回娘家,全家人谈起住房的话题,父亲很生气的说:“只有小玉没本事,连个住房都没有!”听了这句话,小玉心里非常难受,难道她不想有自己的住房吗?工作、生活在乡下,即使在城里买了房,一年两年也调不进城,背着贷款买了房,又没时间住,显然不合算。回家后小玉就和大维商量盖房子的事。
         
       小玉说:人活一辈子总要有点自己的房子,单位上的房子住宿条件差。你老家距离集镇本来就不远,你和强子在公路边的宅基地的建房手续都是爸办下来的了。要不我们就在那里盖几间房子吧?
         
       大维说:我早就有这个想法了,我计划先平整场地,搭简易房租出去,积累资金几年后再盖楼房。
         
       小玉说:既然盖了,就要盖得好些,资金的事可以想办法。
         
       大维说:银行贷款,没有关系,没有房产抵押也不现实。
         
       小玉说:可以往我家亲戚边借一些,听说他们借给别人的月利息是1%,信用社的贷款各项开支算下来和这个也差不多。你看怎么样?
         
        大维说:借得着最好,利息是应该付的。盖房子这事,咱们还是回家和爸妈商量一下再说。于是他们就回家征求父母的意见。
         
       大维的父亲说:盖房子是我多年的心愿,你们现在有能力把它盖起来,这事我非常支持!你们要是没有时间,只要把钱给我借来,承包工程和监督施工的事都交给我来办。我有一个要求,你们的小弟强子在外打工,你们盖房子的时候,要把他那两间也拉扯着盖起来。开支了多少钱,今后再分摊。
         
       盖房子的事定下来后,小玉就上亲戚家借钱。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小玉和大维给亲戚打了借条,还双双在上面签名。总共借了7万元,约定半年结算一次利息,本金什么时候有就什么时候还。房子框架建起来了,由于水不通,再加上没钱装修,就停工了。这一停就是两年,两个人的工资只还了利息,剩余的钱陆续投到工程里和维持日常开销了。
        
       小玉他们听说可以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想这回可以依靠这笔贷款把房屋装修一下了。一打听,手续很复杂,条件也苛刻:要用自己的房屋办抵押担保,还要到所在单位盖章、开工资证明等手续。小玉他们的房屋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到办证部门一打听,由于建房手续上是大维父亲的名字,按照规定他们得到公证处办理赠与的手续,将房屋过户到大维和小玉的名下。从公证处出来,回到家里,大维不放心,要求小玉给他写一个声明。
        
       小玉说:我为什么要写?将强子那两间房也一起办到我们名下,只不过是为了贷款方便,你害怕我吞并你弟弟的房子吗?房子在你家的地盘上,我抱不走,也卖不了。心里的火嗤嗤往上冒,几年的夫妻了,她小玉是什么人,难道他还不知道?小玉感到一种不被信任的悲哀和委屈。
        
       大维说:人心难测,公证书是要产生法律效力的。我这么做也是以防万一,我把小人先做在前头。这个声明你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还有,把公证书给我。
        
       小玉气呼呼的把公证书塞到大维手里,大维将写好的声明递给小玉签字。小玉心想你这么不信任我,和你这种人多说无益,我本来就没想吞并强子的房子,不签还显得自己心虚。于是接过笔就在那张写着:“位于某地的四间房屋中,靠东边两间属于强子所有,小玉永远不得侵占”的声明书上签了字,根据大维的要求还摁了手印。看着红红的手印,小玉心里在滴血。
        
       第一年由于小玉他们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不足,没有贷到款。第二年,经过层层繁复的手续才贷到三万元的贷款,由于农行是手工做帐,一年期满如果还不了就要去办理延期手续。当最后一道手续办完之后,大维都要崩溃了,感叹:“早知贷款这么辛苦,当初就不该找这个麻烦。现在只是觉得付出的精力太多了,不贷到款不甘心!”
        
       看着小玉他们被私人借款和银行贷款压得喘不过气来,大维的父母也很着急。恰好,他们家的一块地被一个企业老板征用,得了一笔钱,大维的父母主动提出将这笔钱借给大维他们还账。小玉从公婆手里借到钱后,及时归还了自己亲戚边借款的本息。还款回来后,小玉把借条拿给大维看。
        
       大维看到借条上自己的签名居然说:这个签名不是我的字。
        
       小玉说:钱是我一个人上亲戚家借的,借条的前面部分是我写的,怕以后你不承认是共同债务,后面签名部分我们各人写各人的名字。才几年时间你就忘了?如果你不信,可以去做笔迹鉴定呀!
        
       大维说:我怕你家亲戚来要二道账,你得写个声明给我。声明欠你家亲戚的账,已经过小玉的手还清了,今后若因此发生纠纷,大维不承担责任。
        
       小玉觉得大维太无赖了,坚持不肯写,两个人吵得一塌糊涂。正闹着,小玉的两个朋友来串门,问请吵闹的原因后,她们为了息事宁人,劝小玉写给大维。在朋友的劝说下,小玉给大维写了声明,又将借条要回来自己保管。
        
       还了外人的账,家里的帐务也得分摊着还了。除去强子该分摊的那部分债务外,小玉和大维还欠他父母53600元钱。
        
       小玉说:你以前常说我乱花钱,不积极还账。我不想和你再因为还钱的事吵架了,欠父母的这53600元债务,咱们各人还一半。你看怎么样?
        
       大维说:你都不赖账,我还会赖账吗?笑话!
         
       小玉说:那好,各人还26800元。
         
       没过多久,小玉补发了一笔工资,得了19000元,小玉又向姐姐借了7800元,将钱交给大维拿去还给父母。这一次,小玉也长了脑子,坚持要大维给他写个声明,声明小玉已经用自己的工资偿还了建房时欠下的属于自己那26800元。今后双方各自对外产生的债务与对方无关,不承担责任。
        
       小玉得到了老公写给她的声明,她以为自己会轻松点。事实上,这么多年来 , 小玉一直被这些数字和声明折磨着 。老公也常埋怨小玉不和他齐心协力建设家园,让他一个人单打独斗。这种过于独立的经济关系一方面方便了小玉和老公对各自劳动收入的自由支配,避免了因为谁花钱多少而争吵;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上的不融合,两个人的信任度日益降低,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是越来越弱。这可不是小玉当初想要的生活啊!

        小玉决定和老公好好谈谈,一定要想办法满足儿子去海边拣贝壳的心愿!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0-7-6 18:54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1:37 | 只看该作者
尝试把杂文与小说结合,先发在江天给老朋友们看看,如果不合适,再请版主移到小说版块。
3#
发表于 2010-7-5 11:39 | 只看该作者
先占沙发,有空细品.
4#
发表于 2010-7-5 11:4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小说味道比较重,作为一篇小说更好。
情节曲折,再现平常人物的生活和追求。让人产生共鸣,感慨良多。
不错。
5#
发表于 2010-7-5 12:59 | 只看该作者
敢于尝试总是好的,这篇还是小说味较重些。但写成小说我个人觉得可以再精炼一些,去掉不必要的陈述,突出情节和主题。题目很好,很有意味。
6#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7:25 | 只看该作者
从以上两位朋友的评论来看,陀螺这个把杂文与小说嫁接的创新不怎么成功,像个半成品。 若是哪位版主也认为更像小说些,就请转到小说版块吧。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0-7-5 18:11 编辑 ]
7#
发表于 2010-7-5 17:39 | 只看该作者
在江天版也不错,李明版主不也在尝试嘛。
8#
发表于 2010-7-5 18:42 | 只看该作者
进来瞧瞧以为是什么声明.呵呵.
这声明确实有些酸楚.有人写日记体小说有人写小说体杂文.题材这东西现在该很自由吧.
"小玉人在座位上"虽说不是什么小"美人",倒是小"玉人"更好嘛呵呵
9#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玉德 的帖子

陀螺可不敢和李明版主比,他那小说语言幽默、犀利,思想深刻。我这篇文章写得太平淡了,没多少看头。
谢谢玉德老师的包容!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云端 的帖子

原来云端是被我这文章的题目吸引来的呀!陀螺也快成标题党了!
云端真是陀螺的忠实粉丝啊,这个帖子也给予包容!
这几天没见云端,对这个对象还挺想念的,刚才见到了,有如隔三秋之感。
11#
发表于 2010-7-5 21:40 | 只看该作者
生活本累,何必再为生活所累
世俗纷扰,却为名利庸人自扰

夫妻之间怎么能分得如此清楚,与路人无异,挺可悲的
12#
发表于 2010-7-5 21:44 | 只看该作者
陀螺好好修改一下,发到小说版更好。
13#
发表于 2010-7-5 22:09 | 只看该作者
文章虽然有针砭,但结构更如一篇小说。

尊重作者意见,转移到小说版块!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鲜衣怒马 的帖子

这正是我要表达的思想,谢谢先生的点评!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2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西夏楼兰 的帖子

楼兰说得很有道理,已经移到小说版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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