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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偷与贪官的对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2 11:42
标题: 小偷与贪官的对话
                                          

  跃农曰:一日,小偷光顾贪官家,正在行窃时,却被贪官抓了个正着……   
   
   

  贪官:你光顾我家,可惜我家没有大额存单、金银首饰、珍奇古玩、名人字画…… 有的只是书籍、报刊,让你失望了吧?对不起啊!
   

  小偷:(心想)你戏演得不错,来之前我和我的同伙已经过多日周密“侦察”,没“鱼”我能来吗?
   

  贪官:(打着官腔)老弟,我劝你还是“改行”吧!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嘛。你若能立即“改行”,一定会大有作为。你能在十多米高的阳台上上窜下跳,说明你身强力壮,年轻有为,有谋生的能力;你进东家,窜西家,常常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却没有被吓出病,说明你心理素质不差;你练就了一身上窜下跳、拧门撬锁的好功夫,说明你有吃苦精神且脑子好使,能练出你这样的功夫绝非易事……仅凭这些,你已经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活人了,何必干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事,做那种人人唾弃的人呢?
   

  (激昂地)我建议你到大街上去走一走、看一看嘛,你看看那些修鞋的大爷,擦鞋的大姐,扫街的大婶,你就会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生活;你到农村里去看看那些在田间劳作的农民,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是何等的充实;你再到建筑工地上去看看那些打工者拼命劳动的情景……他们的脸上也许写着疲惫,身上也许披着灰尘,但是他们的心却是坦然的,鲜红的,纯净的,一尘不染;他们也许不知道星级饭店,他们也许没穿过名牌时装,他们也许未尝过高档烟酒,但是他们却是快乐的,一定是快乐的,因为他们没有做过亏心事,所以不怕半夜鬼敲门嘛。他们吃的虽然是粗茶淡饭,却香甜可口;他们住的虽然是陋室、睡的可能是通铺,但却能够安然入梦。
   

  随着人们防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防护措施的不断加强,你的“生意”将会越来越难做。再说了,谁会把现钞和财宝放在家里等着你去“拿”呢?你这不是瞎折腾吗?干你这一行带有很大的风险性和偶然性,成功是侥幸,失败是必然;得手算你运气好,被捉可就倒了霉。你不得不“下岗”,不能不失业,到那时你吃什么?喝什么?你不能不谋划,你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早做规划,早日回头。
   

  小偷:这些话说给你自己更合适!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吃有宴席,饮有美酒,住有毫宅,行有香车,乐有美女……这些我有吗?我干这行危害的只是个别人、个别家庭,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普遍的、持久的危害。而且我从不到穷人家里去,我和我的同事看好的就是你及像你一样的家庭。   
   

  贪官: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要立即改邪归正!改了就好嘛,如果承认错误,痛改前非,重新作人,就是一个好同志,谁能不犯错误呢?关键是知错能改嘛!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小偷:有几句话你不可能不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没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遭报应、受惩处的不是我,而是你。痛改前非,重新作人的不是我,而是你。这可不是我在诅咒你,吓虎你,也不是我迷信,事实的确如此。那一个个落马贪官的下场,你又不是不知道,还用我多说吗?请你明白,请你记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制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你常常在台上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自然规律,谁也无法改变,一旦拔出萝卜带出泥,到那时可就悔之晚了”。
   

  小偷:你说过吧?
   

  贪官:对,说过啊!我说的不对吗?
   

  小偷:对极了!可我昨天亲眼见你在某某宾馆某某房间甩给了二奶二十万,有这事吗?哪来的?
   

  贪官:(脸红一阵白一阵,急忙打断了小偷)朋友,说话可要有根据,乱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小偷:别装了,你当我不知道,没有根据,我能乱说,没有根据,我敢来你家吗?我已录了像,录了音——我们跟踪你已多日了,你说私了还是公了?是去纪检委还是公安局?
   

  贪官:(用手摸着额头的冷汗)好说好说……
   

  跃农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一个诚实的劳动者,有什么不好?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比什么都强。生活是如此的美好,生命是如此的珍贵,来人世一遭是多么的不易,应该尽情的享受生活的乐趣和人生的自由才对,何必要整天的提心吊胆,东躲西藏,与鼠辈为伍,过那种不人不鬼的苦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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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跃农 于 2009-2-22 11:44 编辑 ]
作者: 玉德    时间: 2009-2-22 15:05
这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了,很多贪官栽在小偷手里……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9-2-22 16:48
贪官还不如小偷呢!
跃农这篇,形式讲究,贪官对小偷对话有意思。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2-22 23:59
  两个人的对话很有意思。其实,他们都是“贼”,一个是小贼,一个是大贼。互相教育一下也好。
  跃农的文章改换了形式……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2-23 09:00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2-22 23:59 发表
  两个人的对话很有意思。其实,他们都是“贼”,一个是小贼,一个是大贼。互相教育一下也好。
  跃农的文章改换了形式……


呵呵,赞同。没错,是楼主在让他们互相教育。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3 09:27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2-22 23:59 发表
  两个人的对话很有意思。其实,他们都是“贼”,一个是小贼,一个是大贼。互相教育一下也好。
  跃农的文章改换了形式……
贪官与小偷互相教育,意在形成讽刺,但不知写到位了没有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3 09:29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9-2-22 15:05 发表
这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了,很多贪官栽在小偷手里……
正是这样,如果小偷成了贪官的克星,这是莫大的悲哀。
因为纪检监察部门、公检法才是贪官的克星,但事实究竟如何。大家都清楚。

[ 本帖最后由 跃农 于 2009-2-23 09:30 编辑 ]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3 09:31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09-2-22 16:48 发表
贪官还不如小偷呢!
跃农这篇,形式讲究,贪官对小偷对话有意思。
贪官的智商有时候接近零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3 09:32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09-2-23 09:00 发表


呵呵,赞同。没错,是楼主在让他们互相教育。
但愿能起到教育作用。
作者: 海凹    时间: 2009-2-23 10:26
很好,创意新颖。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3 12:03
原帖由 海凹 于 2009-2-23 10:26 发表
很好,创意新颖。
谢谢鼓励,问好!
作者: 芳香碧丝草    时间: 2009-2-23 15:05
麻辣!经典!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9-2-23 16:13
现象是普通现象,但语言表达却精彩生动!
精华支持!
作者: shen1029    时间: 2009-2-23 17:13
形式新颖,耐读耐品。学习了!
作者: 李凤宝    时间: 2009-2-23 17:43
  梁上君子还分个暗偷明抢,台上官员却是明里冠冕堂皇,暗处非贪即占。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4 08:35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09-2-23 15:05 发表
麻辣!经典!
谢谢鼓励,问好!盼多交流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4 08:36
原帖由 李凤宝 于 2009-2-23 17:43 发表
  梁上君子还分个暗偷明抢,台上官员却是明里冠冕堂皇,暗处非贪即占。
贪官批贪官向来脸不红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4 08:37
原帖由 shen1029 于 2009-2-23 17:13 发表
形式新颖,耐读耐品。学习了!
这是一个小小的尝试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4 08:38
原帖由 程学武 于 2009-2-23 16:13 发表
现象是普通现象,但语言表达却精彩生动!
精华支持!
多谢程班肯定并精华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2-24 15:27
对白诙谐,讽刺入骨,欣赏!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5 08:40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2-24 15:27 发表
对白诙谐,讽刺入骨,欣赏!
还需要向你努力学习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6 08:42
俗话说蛇不知自毒,贪官也是这样
作者: 三脚猫    时间: 2009-2-27 00:02
戏剧性的故事和对话,很我讽见意义,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2-27 14:45
原帖由 三脚猫 于 2009-2-27 00:02 发表
戏剧性的故事和对话,很我讽见意义,
讽刺要有力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9-2-27 21:59
如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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