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83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解读《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3-2 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解读《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申和提出了七条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


  (这条规定和过去是一样的,没有可执行性。相信自律,这在管理上是一大忌,尤其是对有绝对权力的官员来说,就更不能相信。)


  二是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公费出国让下属单位出钱的事,谁敢说?谁会说?下面想巴结领导都找不到理由,更何况领导要有意图呢?我看这一条,也只能是哈哈哈。)


  三是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认真审核。严格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从严控制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要对出访团组执行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出访报告进行评估。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审批以及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的,要追究责任。


  (审核真假?我感觉这可不是一般的难,国外想让中国人去他们花钱,出个真的证明材料就是了,这还很难?不重复考察,世界这么大,一生都转不完,还用重复?你想让领导重复考察,领导恐怕都不去哩!既去了,经费还是问题?“一把手”负责制。)


  四是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各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出访团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要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年都在考,明确不明确,这一项其实都应该是考核的内容,凡出违规出国的都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这都是违反党风廉政要求的。不出事,谁会承认自己违规?再说,哪一个贪官不是年年都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过关了,最后不还是出事了?这说明了什么?)


  五是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规操作的,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经营资格。


  (送礼的人,有几个是真心实意想送礼的?都是因为不送礼,办不成事,送了礼得了权力给予的实惠,所以都才猛送狠送大送特送。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不应该成为“替罪羊”,管好自己才是关键。)


  六是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要高度重视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曝光。除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


  (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曝光,也就表明,如果不顶风违纪,就可以哈哈哈了?费用由个承担,这是理所应当的,自己出去玩,不花自己的钱,花了公款,这不是在贪污公款?仅仅退还了事,如此以来,其他的事上是不是也可以借鉴?)


  七是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外事管理部门要强化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外事审批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清理、规范审批权限,细化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要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机制,并接受群众监督。


  (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这是最冠冕的托词,也是最让人无奈的托词,接受群众监督,如何接受?这才是最重要的,可一带而过,这样话让人听得都麻木了,还有人相信吗?)


  上面规定不细,没有可操作性,让下面的人自己整自己,自己控制自己,我看就更难了。近日来,国内多家网站陆续上传和转载反映广东某区区长等13人以出国考察为名前往南非、土耳其、埃及等国旅游的视频,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经核实得知该考察团为肇庆市端州区领导干部考察团后,肇庆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及时处理,重抓整改。结果不用说,把这些人和事处理了,其他类似的违规事件,绝不会牵出来,你相信吗?就事论事,这是我们的原则。不信,我不强求,只是你等看下文就是了。


  另有消息说,2008年甘肃省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工作成效显著。2008年甘肃省共取消和压缩公款出国(境)团组245批、减少出国(境)人员902人(次),清理和纠正620家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查纠了个别单位违规集资建房以及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出国(境)、收受现金和干股、参与赌博等问题,农村基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央整治规定一出台,甘肃的成绩都出来了,配合的真是好啊,难道他们有前后眼???




[ 本帖最后由 心静如水 于 2009-3-2 11:42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3-2 14:43 | 只看该作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咱们中国的事,很多时候不是几个文件所能解决的啊!
3#
发表于 2009-3-2 18:18 | 只看该作者
很微妙:)基本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4#
发表于 2009-3-2 19:30 | 只看该作者
逐条“解读”,使人产生许多感想。规定是规定,哪一条能约束住贪官污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9-28 23:23 , Processed in 0.046153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