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052|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如果我还有哀伤——给王菲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3-15 1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直以来很想好好的来讲一个人,她的名字我想多多少少你一定听过的——王菲。没错,就那个歌手。
  喜欢王菲已经5年了,之所以今天来讲她,因为我想5年时间去聆听一个人应该是可以做出一点结论和评价的。
    每次跟别人提起王菲,我都愿意将她称为“歌手”,而不是“歌星”之类的,在我看来那些被称之为“星”的人,大多是肤浅的,是炒作出来的,当然,也许有人会说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是离不开炒作的,OK,我同意!王菲也常被媒体炒,只是如果你仔细想来,王菲没有在靠炒作生存,她更多的是在用声音打动人,一个靠唱歌生存的人,她就是一个歌手,仅此而已,不过这世上真正的歌手不多了,而王菲是,这对于我个人而言是一件幸运的事,至少没浪费这5年来用在她身上的心思,说得通俗一点,没有浪费那些买她唱片的人民币。
  前两天看到这样一句话,说王菲的音乐实际上是对听者的挑战,她不断给你新的东西,你接受就拥有了,你拒绝了,就永远失去了。确实,现在回过头看一下过去的5年,翻出她5年来的专辑,从《唱游》到《只爱陌生人》再到《寓言》,最后是现在的《将爱》,里面有王菲5的里的变化,你还可以去找一些她早年的歌,拿来和现在的对比一下,从曲风的多变,从她声线细微的变化,从她演唱时的感情变化,如果你用心听的话可以发现她总是不停地变,我想这或许跟她的经历有关,跟她的遭遇有关,这对于听者来说确实是一种挑战,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些经历,不是每个人都能听懂歌中的故事。音乐是一种感觉的表达,一种心情的写照,这点在王菲身上得到最好的诠释。一首歌代表一个故事,代表了一段经历,王菲是个有故事的人,所以她的声音是充满感情的,而那些感情中包含着一些复杂,那些故事是复杂的。不记得是谁说的,人越成熟就越复杂。于是我相信现在的王菲是成熟的,一些无情的人和一些无情的事让她变得成熟,而她把这些成熟表现在音乐上。
    说到成熟,我想有一样东西可以使人再一瞬间成熟起来,爱情!有时候真的搞不懂爱情和婚姻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王菲婚变的那段时间,不少人很为她感到不值,我也一度沉迷在不解当中,对于王菲那么勇敢的放弃真是非常困惑。后来明白,是我错了,很多人都明白自己错了,人们似乎也不再津津乐道地提起那件事。婚姻失败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伤害是深刻的,而对一个名女人来说所要承受的压力或许比伤害还要大很多。很佩服王菲的坚强,在前夫情变时,她表现出的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宽容,独自带着女儿过着单身生活,然而有谁会知道在坚强和风后背后是怎样的心酸或许还有眼泪。在荏苒的时光中,她就是这样坚强而宽容地成熟起来的,当尘埃落定,对那些爱过的怨过的人除了忘记,不必再做别的,有些事情我们真的需要学会忘记,在感悟之后,将那些令自己痛苦的人和事情彻底忘掉,让自己快乐前行。我想现在的王菲应该是快乐的吧,在伤心过痛苦过哭泣过之后,她应该谈却了那份伤痛。
    王菲和谢霆锋的恋情我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但不管怎样,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所爱的人不在身旁时,那就爱在身旁的人吧。
常在很深很深的夜里,躲在王菲的声音中,听一个曾受过伤的女人给我疗伤,有时候一个歌者真的可以做到这样,在她自己不知道的某个城市某个角落中,那些白天笑着,夜里哭泣的人总是在她的音乐中睡去,那些一个个孤单的灵魂在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夜里被她安抚着。
    突然很想知道5年后的王菲是什么样子,那时候她快乐吗?还是又受了很多伤,然后继续用她的伤痛来安慰更多人的伤口。
我想到王菲自己写的一句歌词,用它来结束吧:
  “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5-23 04:02 | 只看该作者

看到写王菲的文字我很高兴,这个活在我随身听里的歌手。
我在看关于王菲的文字,而我正在听她。MP3

问好。
3#
发表于 2004-5-25 22:01 | 只看该作者
王菲,盛开在前生的彼岸花
是仰望天际的那一抹缥缈青烟
可观望,可顾盼,唯不可触及
爱她的冷傲,她的单纯,她的执著,她的通透
4#
发表于 2004-6-9 19:47 | 只看该作者
也喜欢王菲
天籁之音
5#
发表于 2004-9-11 10: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绺流苏 发表
也喜欢王菲
天籁之音


同感
6#
发表于 2004-10-7 05:14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3 07:21 , Processed in 0.053977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