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38|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往事回眸(三)葱香里的母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11 2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往事回眸(三)葱香里的母爱(原创)






    小时侯我不喜欢吃葱花,吃菜时永远把葱花挑出去,米粒大小的葱花也逃不过我的眼睛,尽管母亲总是给讲吃大葱有好处,我还是不能接受,每逢吃饺子的时候我怕吃到葱花,就把饺子馅都剥出来,光吃皮,对此母亲并没有勉强我改掉这个习惯。

    在那个物质生活十分匮乏的年代里,只有年节假日才能吃到饺子,一旦包顿饺子哥哥姐姐像过年一样高兴,看着他们狼吞虎咽吃着香喷喷的饺子,我却吃着淡而无味的饺子皮,母亲很是过意不去,后来就单独给我做一碗不带葱花的饺子。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母亲单独为我包的一份特殊的饺子。
   
    在那艰苦的日子里,我对葱花的味道格外敏感。因为母亲每天都离不开葱,那几年,吃菜要凭票购买,几毛钱的菜根本满足不了一家人吃菜的欲望,母亲总是把有限的供应菜都给我们和爸爸吃,自己却总是以葱当菜。把葱切成一段段的葱花,用酱油和味素拌成小菜就凑合着吃一顿。有时炖一大锅菜母亲也不吃,我禁不住问母亲怎么不吃菜呢?母亲总是说不喜欢吃菜只喜欢吃葱,小时侯不喑世事的我还真以为母亲只爱吃葱呢。殊不知母亲是舍不得和我们争着吃菜。
母亲除了吃生拌的葱以外,隔三差五就用葱花炸锅做面疙瘩汤,一片菜叶也不放。葱花炸锅的香味弥漫了那个简陋的小屋,弥漫了那个苦难的岁月。
   
    母亲因为不吃菜严重缺乏营养,经常腿上浮肿,她带着病弱的身体依然对爸爸体贴入微,对我们关怀备至。文革时期她受父亲的牵连,家里遭遇了巨大的冲击,但母亲还是尽可能不让我们幼小的心灵受到委屈和伤害,在父亲被隔离审查的苦涩日子里,我们兄妹在家属院里时常受到不应有的歧视,对此母亲总是笑着说,不要理会他们,这样的日子总会过去的。母亲还曾洒脱的带着我们兄妹去市里有名的老边饺子馆吃过饺子。
   
    记得那次吃饺子时,母亲没有动筷子,就坐在旁边一脸苦笑地看着我们风卷残云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吃饺子没有剥皮,吃得满口留香,母亲流露出了赞许的目光……我们一边吃着饺子,一边听着母亲在一旁的殷殷教诲:人到任何时候都要适应环境,要坚强,要乐观,人生没有趟不过去的河……
   
    从那以后,我不再讨厌吃葱花了,吃葱花的感觉和闻到的感觉是一样的香。
   
    苦难的物质生活渐行渐远,母亲由于积劳成疾,加之营养缺乏却落下了一身的疾病,不得不提前退休。母亲退休后,我们兄妹也陆续成家立业,父母的生活也越来越富足,我们每次回家,母亲都给我们早早准备好香喷喷的饭菜,一进楼道就能闻到香气四溢的味道,那弥漫在楼道里的香味是我非常熟悉的葱花炸锅的味道,那是母爱的味道。
   
    天有不测风云,母亲过了几年好日子,就因病魔缠身而过早地离开了她所眷恋的亲人去了天国。
   
    母亲走后的十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她老人家,每每包饺子放葱花的时候,每天做菜的用葱花炸锅的时候,我都不禁想到母亲带我们度过的艰难岁月,以及母亲悲苦的一生;当我身处逆境的时候,我也会禁不住想到母亲曾经给我的教诲。至此,那浸染母爱的葱香味道立刻就模糊了我的双眼,并勾起我对母亲无尽的思念……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硕依兰 于 2009-5-11 21:58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5-11 20:53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原创申明,你可以复制别人的。问好!
3#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20:5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洪水提醒俺。
问好,初来乍到,还不熟悉。
4#
发表于 2009-5-11 2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硕依兰 于 2009-5-11 20:56 发表
谢谢楼上洪水提醒俺。
问好,初来乍到,还不熟悉。



客气了,点“编辑”,再把复制的申明粘贴即可。欢迎常来交流!
5#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21:0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这回弄的还不对吗?
6#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21:45 | 只看该作者
洪水河畔 这回弄的对了吧?
谢谢!
7#
发表于 2009-5-11 21:47 | 只看该作者
排版正确,好文字,欣赏问好!
8#
发表于 2009-5-11 21: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硕依兰 于 2009-5-11 21:45 发表
洪水河畔 这回弄的对了吧?
谢谢!



原创申明和原文太紧密,前面的破折号呢,不过,也还行。欣赏你的文字,欣赏你的认真,精华支持,呵呵,我不是版主呀!问好朋友!
9#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21:5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又改了一遍。下次就明白了。
谢谢,你比我还认真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4 14:20 , Processed in 0.053171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