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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青涩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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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青涩的真诚
                                                                      文/范方启


    总是和头儿的关系处不好,我也因此常常遭遇调动。可不,一下从条件较好的城镇学校,发配到了极为闭塞的山区学校。学校里除掉老头就是未婚少女,我和他们没语言,见了面甚至连招呼也不用打。那段时间,我写作特勤奋,差不多每天都有豆腐块发表。那时的写是一种寄托,更是一种倾诉。

    稿费在山里一个不大的代办所领取。因为行路不便,我通常是一周或两周去领一次。代办所的小姑娘看起来初中刚毕业,清纯得使人想起早春。当她从我的手中接过一沓稿费单时,她惊愕得不住地打量着我。我知道,在我之前,这小小的代办所是绝无先例的。每次去,小姑娘的脸上都重复着相同的表情,她似乎对我的稿费单非常感兴趣,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着什么,然后才肯将钱递给我。我不管,只要给钱就行。

    有一天,她可能很激动,红着脸问我的住址。我说,汇款单上不是有吗。她点点头,冲我极不自然地笑笑。那时候,我感到这姑娘人小鬼大。

    几个月过去了,小姑娘像一夜间熟透了。见了我,显得从容多了。那天,我领了钱准备走,她说:“等等!”而后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寄钱给你呀?”看来她是真的不清楚,我想一时肯定也讲不清楚,便笑笑,留与她慢慢自悟吧。

    在深山之中一呆就是半年。过年了,我该回家了。我将积累了多日的汇单一并交给了她,她不动声色地接过,就是不给办。我感觉到她还有话要说,不过我却有点烦了,催着她快点给办。我想早早地回家。她也感到压是压不住了,便说:“要不,你看看我写给你的信?”

    “信?”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想我们间还没到用得上书信的地步。莫不是情书吧?想到以往这姑娘怪怪的样子,我的心跳加快了起来。若真如此,玩笑就大了。

    “一定要看。”她也不知哪来的坚定,抓住我的手,将钱和一份揉得皱巴巴的信一下拍到了我的手中。
我的大脑里有一段时间一片空白。在一僻静处,我还是拆开了信——

大哥哥:

    我知道你是一个老师,也应该是一个好人。就算以往不是,从现在开始,也还来得及。请先看看信的背面,我都做了记录。

    我当然要看背面了,那都是我每次去取稿费的时间和金额。她记这些干嘛?

    我总觉得骗人的事不能干。你每次骗的金额虽不多,但,累计起来就不是小数目了。看你像个好人,我不忍报警,我甚至不敢对别人说起这事。你改了吧!

    那一刻,我真的被打动了,是那份青涩的真诚感动了我。只是我不曾骗人,可是她这份心,真的是可以唤回那些迷途之人回来的,回来去堂堂正正地做人。


安徽省怀宁县平山镇范祠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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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范方启 于 2009-5-13 1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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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2:19 | 只看该作者
首发,当然原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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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2:23 | 只看该作者
一篇标准的小小说。不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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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2:23 | 只看该作者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听来也许有点可笑,但真诚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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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2: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秦时明月 于 2009-5-13 12:23 发表
一篇标准的小小说。不错。问好!

我还是把它当成散文来写的。谢谢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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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2:26 | 只看该作者
描写、议论自然融合,有感有悟,真诚质朴。欣赏,请朋友每周最好只发一篇首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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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琴若雨 于 2009-5-13 12:26 发表
描写、议论自然融合,有感有悟,真诚质朴。欣赏,请朋友每周最好只发一篇首发文章。

明白了,这一篇算下一周的,行吗?下周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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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3: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范方启 于 2009-5-13 12:30 发表

明白了,这一篇算下一周的,行吗?下周不发。


不行的,每周星期三与下一周星期三为一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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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26 | 只看该作者
白忙乎了!写一篇稿子也不容易呀。
10#
发表于 2009-5-13 14: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范方启 于 2009-5-13 13:26 发表
白忙乎了!写一篇稿子也不容易呀。


请你先看看论坛管理章程: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1265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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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7:47 | 只看该作者
真有“石破惊天”的味道!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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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8:08 | 只看该作者
小说的韵致确实十分浓郁,但我更愿意把此文理解成非虚构性文章。欣赏作者的文笔,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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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1:49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个小姑娘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不然,对于稿费她怎么会这样去理解呢?我是知道的,汇寄稿费的对方一定不是个人的名字,是报(刊物)社的名称。这个女孩显然识字不多。问好!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12:48 | 只看该作者
事情就是这样。我单位也算得上文化部门了,我在写稿的时候,总有人说:“又在写通讯报道呀?”其实我从来就没有通讯报道过,他们在报刊上也没少见我的小文,可他们就只会点通讯报道,没办法。
15#
发表于 2009-5-14 14: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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