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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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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3 0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方欲晓 于 2017-8-23 12:04 编辑


                                                                                    乱码

                                                                                 文/东方欲晓





        浩是在生了一场大病后,一切都改变了的。
  
  浩是吃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上吐下泻了整整一周,不仅是胃肠里翻江倒海,把几十年郁结的毒素都排了出来,同时,把他脑子也“一股脑儿”给排空了。在那些白大褂晃来晃去的地方,浩时常听到一些不明不白的话,
  
  “这个人侥幸活了过来,也算是脱胎换骨了。”这是一个老年白大褂,用一个镜子照了他的瞳孔以后说的。
  
  “他不会是那个作家吧,怎么就一下子变成婴儿一样,遗憾啊。”这是一个中年女白大褂说的。
  
  “听说天外天和他有个长篇约稿,叫随风飘去,怕是没法先睹为快了。”这是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白大褂说的。
  
  浩听到这些话以后,很好笑,我明明是个拾人牙慧的糟小老头,他们却说我是个作家,也许那个作家长得很像我,还是名字像我?我不就是吃的垃圾方便面,害得我有今天的吗!浩在心里和自己说,也在窃笑。
  
  回来以后的浩,坐在窗户上抽烟,“咳,咳”,这是什么鬼烟,浩一面抱怨这种劣质烟,一面又舍不得扔掉,他能从饭钱里抠出一包烟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起来倒了一杯白水,喝了两口,实在喝不下去,看看原来那个茶叶筒里,只有一些碎沫了,他把这些碎末小心翼翼地倒在一个水晶玻璃杯里,冲进半杯开水,盖上盖子,看着这些茶叶沫浮浮沉沉地安静了下来,打开杯盖,一阵龙井茶的香味氤氲而出,直沁肺脾。他先咽了下口涎,再慢慢地啜吸一小口,不仅是怕烫着,更是怕这种感觉稍纵即逝,擒不回来。
  
  浩不想闲着,他是劳碌命,主要是劳心而不是劳力,心,须臾闲不住。浩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开动大脑这部机器。从桌子经门厅到大门要走九步,再从大门经门厅到桌子也是九步,九这个数字好啊,自然数里最大的数字,九九归一,九五之尊,都和九有关。走累了,停在桌子前,忽然,他看到在桌子上有一个东西,非常熟悉,一台笔记本电脑。它怎么会在这里?要是不在这里,那应该在哪里呢?
  
  这个信息是个利好的信息,让浩想起来自己会使用电脑,会打字,真的很了不起。
  
  浩开始回忆,开始搜索,由于大脑已经空空如也,有如婴儿,他做这些事情非常吃力,他在书橱里,桌子里,翻找着原来的自己。没有,连个影子也没有,后来在一个黑色垃圾袋里,找到了一个黑色皮包,打开拉锁一看,没有东西。他不死心,拿起那个黑色皮包,口朝下,狠命地抖。居然有了收获,抖出来一个U盘,这么小的一个东西,要是在平时,浩是会忽略不计的,可是在这种时候,任何一个小物件,小线索都可能给他带来新生。
  
  浩打开电脑,硬盘里面所有的文档,文件夹都是空的,像是被黑客光顾过,且被清空了的,浩将这个U盘插入接口后,失望地发现这是一个废弃的文档,没有任何价值,有时出现的都是乱码,这个世界上,黑客真是无处不在。
  
  浩有点无聊,就在电脑上打字,打什么字呢?他打了一行字:2030,8,15,生日,就再没有打下去了,他在想,这一天是谁的生日?自己吗?不是,对了,是妻子的生日,浩高兴起来,嘴角上扬,眉眼弯弯,他记起来自己是有妻子的。这一行字在电脑上保留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浩为了想出来,妻子究竟到哪里去了,几个房间都找过了,没有,等她下班,也等不回来……
  
  终于,浩想起来了,妻子走了,因为他拿走了她的钱,六万多块钱,是妻子准备给她父亲下次化疗的时候用的,自己拿去给了那个胡总,只是换回来一推没用的书,妻子就是这样走了的。
  
  那时候,浩自从有了这部电脑以后,不知道写些什么,就有了记日记的习惯,他认为,只要能把生活记录下来,不就是一部小说吗?这有什么难的。每一个人,他自己的生活就是小说,那些大作家也是这样成名的。胡总知道了浩的心思,就为朋友两肋插刀地出了这部处女作,叫《蜿蜒的人生》,只收取了六万元成本费。
  
  由于记日记的习惯,浩对日期和数字比较敏感,在这只U盘里,浩发现一些数字,以及和这些数字有关联的片言只字。
  
  “2028,3,8,在必胜客餐厅吃饭,我点的是一份汉堡包和培根火腿,她点的是三明治和沙拉。后来我们同时要了一杯苏打水……”
  
  后面就看不清了。浩很费力地看到的这些信息,让他联想到自己准备写的小说。对,我是曾经有理想的,理想就是写小说,做个作家,大作家。处女作已经问世了,应该一发不可收才行。浩很开心,慢慢地找回了自己,手指开始去触碰那些落满浮尘的键盘。
  
  有一天,浩开始写他的小说。还是从写自己开始,写那个口吃的自己,浩小时候是口吃的,后来才好一些。
  
  浩写道:“那几年,我还算年轻,做了几件事情,都无建树,我以为是,在我小的时候,长得矮小,说话口吃,父亲很不喜欢我,总是说我朽木不可雕,如果我真的有出息了,也许会让他难堪,这样想,我也没有了进取心,反正父亲说什么都是对的。
  
  其实我也委屈,想不通,为什么姐姐生得那么漂亮,弟弟长得那样健壮?
  
  “后来,为了不让那些开得起奥迪车、背得起AV包的亲戚看不起,也为了养活自己,我跑到这个小镇,先找个零活,零活还是很好找的,我那时身无分文,但我有个好身体,也算勤快,所以我能养活自己。我不想就这样混下去,我有理想,我要当作家,于是我开始记录生活中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小事,也就从那时起,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记日记。和自己对话,谁知道我是个结巴子?
  
  “那天中午,我在必胜客餐厅吃饭,我去的比较晚,吃饭的人已经不多了,我看见老板娘养的那只小狐狸犬,那时应该叫博美的,这只博美是只母犬,每天耷拉着尾巴东逛西逛,东嗅西嗅的,正好这时,来了一只喜乐蒂,公狗,就是那种小型的苏牧,也和苏格兰牧羊犬一样有七白,很漂亮,很威武,体型虽然比苏牧小很多,但和博美比,还是威武雄健的。狐狸犬一下子被它吸引了,在靠里面的一张桌子下面——那时,那张桌子没有食客,也正好对着我的视线——立刻凑上去,亲亲嘴。又去嗅屁股,它自己已经发情了,要刺激喜乐蒂也发情,喜乐蒂被它刺激后,也激动起来,转到狐狸后面,前腿架上了狐狸的后背,抱紧了狐狸的后腰,急切地寻找入口,终于,在狐狸的配合下,找到了,喜乐蒂进去了,快速的抖动和抽插,几分钟后,喜乐蒂完成了整个过程,嘴边挂着一溜长长的口涎,跳下来,没有离开,屁股对着狐狸的屁股,锁在那里,静静地回味着。直到我吃完饭,走出餐厅,回头望了下,它们还锁在那里,也向我看了看……
  
  “我每天过着重复的生活,没有新的内容,更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我依然坐在必胜客餐厅的那个角落,吃着每天一样的汉堡,三明治,意大利面,以及培根火腿。直到那一天……”
  
  浩也会去街边小饭店吃饭,那虽然不是必胜客餐厅,可也温馨,店名是毋忘我,倒有点诗意和情趣,也许寓意让客人吃过饭后别忘记,要再回去的。这间毋忘我饭店不大,玄关进去后就是一间大厅,也只有二十平米的样子,散放着四张圆餐桌,没有老板娘,只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板,孤身一人打理着,惨淡经营着,好像他并不以此为生,只是一种乐趣,或者说排遣。老人话不多,每个客人来的时候他只会说“来啦”,走的时候,他会说一声:“慢走”。稀疏的头发梳理得很整齐,脸上那些褶子好像都有故事,他不说,只是自己受用着。他只雇佣了一个小厮,是个十四、五岁的童工,听说是他两年前在什么地方捡回来的,那时这可怜的孩子生了一身的疮,蜷缩在一只垃圾箱的边上,在狗啃过的骨头上找一点肉丝的味道。现在,大家说这就是他的孩子。
  
  那个晚上,浩在毋忘我小饭店,要了一瓶山度士酒,几个蛋挞、沙拉和一杯奶昔,这酒仅次于威士忌。正在独酌无相亲的时候,老板来到浩的面前,坐在浩的对面,浩给老板也斟了一杯,他们互相道了句恭维的美言,
  
  浩说:“老板辛苦了,祝、祝你大吉大利,生意兴隆。”
  
  老板说:“也祝你事业有成,飞黄腾达。”每人呡了一小口。
  
  浩说:“你怎么一个人打理这间店,店名有——什么讲究吗?”
  
  他说:“说来话长啊,我原来不住这里,是后来迁到这里的。”
  
  浩说:“你做的蛋、蛋挞很好吃,比我以前吃过的都要好吃,有——什么秘诀吗?”
  
  他说:“也没有什么秘诀,就是第一次吃,是她做的,从此我就喜欢上了,她也教会了我怎么做的。”
  
  俩人这样谈下去,喝下去,不多会儿,一瓶酒就喝完了,老板到柜台上,又拿来一瓶,说是他请客,他们那天成了酒后朋友。
  
  晚上回家,浩有点兴奋,一时没有睡意,打开电脑,想继续写小说。
  
  “……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她,她是那么地动人,不是楚楚动人,是摄人心魄的动人,在必胜客餐厅吃饭,我点的是一份汉堡包和培根火腿,她点的是三明治和沙拉。后来我们同时要了一杯苏打水……”
  
  写到这里,酒精发挥着用了,在浩的大脑里火一样燃烧着,浩的头痛得很,关上了电脑。再说,她是谁呢?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呢?浩还没有想好。
  
  浩倒了杯水,找了些阿司匹林服下去,慢慢地,头痛缓解了一些,浩继续写下去。
  
  “我端着苏打水,走向女子的位置,客气礼貌地和她打个招呼。
  
  这位小姐,我能请你喝杯奶昔吗,看你的装束不像是本地人,是来有事的吗?
  
  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我祖上是本地人,只是我从小离开家乡,在小姑家生活,这次回来是奔丧的,
  
  哦,失礼了,是为谁?
  
  我父亲,他死有余辜,可是我不来奔丧,我就死有余辜了,你是本地人吗?
  
  我不是本地人,是瘟疫蔓延到我们家乡后,父母都死于非命,跟随大迁徙分流到这里的,觉得这里不错,就留下了。
  
  我看着这位小姐,身材挺拔,面容姣好,直鼻梁能看到隆起的一点鼻骨,这一定是遗传了父系的基因,圆润的脸庞和性感的嘴唇,就应该是母系的基因了,大概在三十岁上下的年纪。要是她十几岁就离开家乡,也在外漂泊十几年了。
  
  在外面一个人很辛苦的吧?有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啊?
  
  还是比在那个畜生的家里好。”
  
  浩写到这里,不知道怎么往下写了,浩失去了方向,这个女子在浩的笔下会是什么人呢,能这样说话的人……
  
  浩在那个U盘里寻找灵感,看到了这样的一段文字。
  
  2028,3,10,那是一个多么温暖的一夜,我们相拥,脸颊贴着脸颊,就这样度过了美好的一夜……
  
  于是,浩继续写下去。
  
  “……她说着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滚动着一些晶莹的液体,我觉得她好像回到了那不堪的过往,也觉得她说这些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是我是第一次听,我认真地听,不敢有任何小动作,怕惊到她,会停止倾诉。她这时完全像一个受惊的小兽,瞪大着无助无奈的眼睛。眼神里依然写着恐惧,我倾听的耐心打动了她,我作为一个倾听者,看来是很合格的。她领我和她一起回到旅店,继续听她的倾诉……
  
  “……我生下来就没有看到母亲,因为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大出血,没有能走出产房,她只是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父亲承担了养育我的所有责任。那时,我有一个姑姑和我们住在一起,姑姑比我父亲大十岁,也是过早地失去母亲后,扮演起母亲的角色,把爸爸带大的,至今一直未嫁。在我六岁的时候,爸爸经常带些女人回来过夜,姑姑说他也不听。有一次,大概是我八岁的时候,他又带了一个女人回来过夜,那个女人居然还带着一个男人,三个人搞在一起。后半夜,我感觉到有人压上我的身子,在我的身上到处乱摸,我一惊,大喊一声,把姑姑叫醒了,跑到我的房间一看,那个男人提着裤子,悻悻地一面走一面说,怪事,上厕所走错地方了。我不怪他,怪我父亲,我不恨他,恨我父亲,他简直就是畜生不如。十二岁那年,姑姑就把我送到了费城她的妹妹家,我在小姑家就好过多了,小姑父人也好,是个花匠,平时很少说话,也许懂得怜香惜玉吧……
  
  你真不幸,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难以忍受的,你是怎么隐忍过来的,真不简单。
  
  “我和许多人说过,也和闺蜜说过,可是没有一个人相信我说的话,他们都说我疯了,一个人再恨自己的父亲,也不能用这样的话来侮辱自己的亲生父亲吧?你说我是怎么忍受过来的,我根本不用忍受,我麻木了,无需忍受了。今天我看你能请我喝一杯奶昔,就知道你是个好人,而且还能这么耐心地听我唠叨这些陈年老帐,我真的被感动了,说说你自己吧,我想听。
  
  “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什么样,有时孤儿院的院长会请社会上一些有爱心的老人扮演着我们的父母,来看望我们,送圣诞礼物和点心,那时你能感受到一时的温暖,可是很短暂。终于一天,院长和我说,杰,有一对老夫妇没有孩子。你去做他们的孩子吧,这是上帝检验你的爱心的时候,去吧,爱他们,他们也一定会爱你的。那时我十二岁,和你姑姑送你到小姑家的时候一样大,我已经懂事了,在新父母家,我很听话,也勤快,他们并不富裕,但是生活有欢乐,他们很爱我,我也爱他们,可是一场车祸夺去了父亲的性命,母亲也一下子老了许多,精神也委顿了,动作也迟缓了。我不忍心看着母亲这样过下去,我感觉自己是个累赘,我就悄悄地跑了出来,这样,母亲就靠救济金,没有了我的负担,会生活得好一些,我要在,母亲绝不会让我出去打工挣钱的。我想只有这样做了,如果只有两块面包,就不会有我来分食了。想到以后一旦有了钱就往家里寄。那时我十六岁……
  
  “我还没有说完,她就过来,捧着我的脸,端详着,你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我只比她小两岁,她却把我当作了她的孩子。我们就这样紧挨着,互相取暖,我有点激动,忽然我不由自主的剧烈地抽蓄起来,我说;“对不起,我没和你说,我有羊癫疯病。”她听说后,慌乱中,拿起了自己围在脖子上的丝巾,团成一团,塞进我的嘴里,我那冒着白沫的嘴给堵上了,把舌头和牙齿隔开了,我眼睛里流出了汩汩的泪水。她的头脸因为丝巾牵绊着,和我的脸紧贴在一起,那是一个多么温暖的一夜,我们相拥,脸颊贴着脸颊,互相感受着对方的气息,就这样度过了美好的一夜……”
  
  浩依然在毋忘我小饭店吃饭,老板一有空就会来陪浩,说说话,互相能排遣一些什么就很满足了。
  
  “你一定有很多故事吧,你——会和谁说呢?”浩这样开头。
  
  “你说,一个人和谁最可能说真话。”老板啜了一小口酒,顾左右而言他。
  
  “亲人,情——人?还、还是闺蜜?”浩有点不解。
  
  “都不是,一个人最愿意对他说出真话的人,是陌生人。”老板的回答出乎浩的意料之外。
  
  “这是为、为什么呀,和陌生的人?”浩还是想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因为无害,说完就分手,甚至都不知道你叫什么。”这叫一语中的,让浩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你一定有、有体会。”浩是这么理解的。
  
  “是啊,我和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谁叫谁,可是我们却度过了美妙的三天,这三天就像你过了一辈子。”
  
  浩仿佛得到了启发,浩很有悟性,一点蛛丝马迹、一鳞半爪,他都能有所感悟,灵感犹如枪膛里的子弹、一触即发,浩接着写道,
  
  “我那尴尬的癫痫发作后,一切恢复平静,我用歉意的眼光看着她,她慢慢地拿出了塞在我嘴里的丝巾,从自己的颈脖上取下来,久久地看着我,那目光有点令我不自在。她起身后,将我的衣服都脱了,只剩下一小块遮羞布,他把我拉进浴缸,放水,给我洗身子,她一定是很嫌弃我的脏身子的,我当时这么想。从头发开始,洗好的头发给梳得整整齐齐,洗了背以后再洗前面,洗到最后,她一下子褪去了我的遮羞布,我完全成了婴儿的模样,全身赤裸,不知羞耻,因为她不允许我羞耻,她那么认真的为我冲洗肮脏的身子,也为我冲洗肮脏的灵魂和满脑子肮脏的邪念,让我焕然一新,散发香气。
  
  我们依然平躺在床上。
  
  我过几天就要回去了。她说。
  
  嗯,我回应着。
  
  也没什么和我说?
  
  有,不知道怎么说。
  
  过了好一会,
  
  我想给你一样东西,她说。
  
  好,我答应着。
  
  只见她起身,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褪得一干二净,一丝不挂地站在我面前,我一时怔住了。
  
  我看见过的,在孤儿院里,一个女孩经常光着身子站在窗台上,向外看,我看见她那里白白净净的,没有毛。
  
  傻呀,我不是给你看的,就是给你的,她红着脸这样说。
  
  “后来,我们上街买了许多面包、啤酒,果酱,麦片和西红柿。三天都不出门,过着猪一样快活的生活,吃了睡,睡了吃,每次的肌肤相亲都快活如神仙,我喜欢听她放肆地嗷嗷叫,她喜欢听我气喘如牛的呼吸,我们从床上做到地板上、从客厅做到厨房里、有时又在阳台上做,每天要洗几次澡都不记得了,有时就在浴缸里做,颠鸾倒凤,不亦乐乎,那种别有的情趣无可比拟。每一处都留下我们幸福的见证,我躺在她的怀里,抚摩着她环抱着我的一根根纤指,那里没有任何羁绊的东西,我想以后我会用一个贵重的东西来羁绊她的。又好像无需后来。只有当下,我们迫不及待地及时行乐。好像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为什么玛雅人没有计算到这一天?我们就是睡觉也是要互相缠绕着,深怕醒来后对方不在,擒不回来。有一次,她甚至用长丝袜拴住我的两只脚,任由她骑在我的身上信马由缰。我们就这样度过了美妙的三天,这三天就像你过了一辈子……”
  
  有一天,浩的房门被敲得山响,什么人啊,这么没素质,打开门一看,
  
  “你谁啊,这样敲——我的门?”
  
  “我老胡啊,怎么,一场病后失忆了?”
  
  “让我想想。”
  
  “我就是帮你出过书的老胡啊?”
  
  “我出过书吗?”
  
  “不就是你的处女作小说《蜿蜒的人生》,忘啦?”
  
  “那也叫小说,不过是记事本,流水帐而已,我现在写的才、叫小说。”
  
  “你难道忘了,我们有约稿合同的啊,你写一部《随风飘去》,我为你出书,举办首发仪式,打开销路。”
  
  “哦,你要我写的是,一个穷小子奋斗发家,坐拥几十个亿,忽然觉得他原来就是个赚钱的工具,失去了许多的人生乐趣,再后来他就散尽钱财,归隐山林,去做陶渊明……哈哈哈,这也叫写书,还不如叫大锅鸡汤,毫无营养,我是不会为你写这些烂文的。”
  
  “要不,你也可以写那些无良贪官,欺世盗名,巧取豪夺,家如宫殿,成群妻妾,最后落网了,那些声色犬马的日子随风飘去么。”
  
  “这你也信,骗鬼去吧。”
  
  “说说看,那你想写什么?”
  
  “跟随内心,写、自己的感受。”
  
  “你,你不能这样,这样不守信,我会告你毁约的。”
  
  正在这时,浩的妻子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无不为浩的觉悟而拍手叫好。
  
  “好,好,说的好,你们这些人啊,就是蛀虫,什么德行,自己去写吧。”一脚踢飞了他手里的皮包。老胡吓得捡起皮包,落荒而逃。
  
  “老婆,你、你回来了,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啊。”
  
  “接你个头啊,时间那么紧,送了你老丈人上山,就马不停蹄的往家赶,怎么通知,怎么接啊?”
  
  “老婆辛—苦了,老丈人我没尽孝,送他走。也该去墓地烧柱香吧。”
  
  “以后吧,有你这话就行了,以后别和那些蛀虫混在一起了。”
  
  “行,可是这、这书,我还得写啊,我是作家啊!”
  
  “瞧你这德性,不写书看你能死不?”
  
  “那可说不准。”
  
  是夜,夫妻俩进入了小别胜新婚的节奏,缠绵了一夜才消停。
  
  浩和妻子说:“你不在的时候,我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了。”
  
  “你这样的人,死了也不稀罕。”
  
  “不稀罕,看你昨晚,希—罕的样子。”
  
  “看你坏。”老婆在浩那光溜溜的屁股上狠狠地拧了一把,痛得浩嗷嗷大叫。“老婆大人,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老婆回来以后,浩安心写作了,妻子虽然不理解丈夫的小说,可是能理解丈夫的执着,死心塌地,不可悔改的那颗心。浩也将上面的那些稿子作了统一的修正,经过了设计情节,增加人物,渲染环境,将那些断章作为主线索,穿插在整篇故事中,让情节起伏跌宕,人物栩栩如生,气氛虚虚实实,相得益彰。
  
  浩的妻子回来后,生活有了规律,再也不用到街边那家毋忘我小饭店去吃饭了,有时会有点想那个老板,杰。
  
  有一天,浩走进了毋忘我小饭店,小厮迎上来,
  
  “来啦。”和老板的口气一样。
  
  “老板呢?”我急切的问道,心里有种不详的预兆。
  
  “杰爷病了,在床上。”
  
  “怎么病的?什—么病?看医生没?”我一口气问道。
  
  “琼的姑姑去年去世前,托人给了他一个地址,以后他就病了。”
  
  浩去看了躺在床上的老板。
  
  “我是后来,从她姑姑那里打听到,她叫琼的,可是已经没有机会叫她一声了。”
  
  老板杰说话的声音非常低,有点沙,断断续续地叙述中,浩听到了一个凄美的故事,两个没有背景,没有资历的年轻人,在一个偶尔的时间和地点里邂逅了,同时擦出情爱的火花,他们沉浸在爱和欲的海洋里,没有功利,没有承诺,也无需问责,甚至都无需知道对方的名字,享受着对方带给自己的快乐,换取快乐的方法,唯有给予快乐。这快乐的源泉就是各自的身体和灵魂,他们在仅有的三天时间里,享受到了一个人一生的幸福,他们定格在这三天里,让它变成永恒,当作一辈子,受用一辈子……
  
  “你收到了她的地址,为什么没有立刻去找她?”
  
  “看看这个是什么?”杰拿出一枚红宝石的钻戒,对着些微光线,熠熠生辉。“我就是为了能带上它去找她的,为了它我多等了一年的时间,现在我也不行了,无法出行了,再说……”
  
  “再说什么?”
  
  “我把她的地址弄丢了。”
  
  “怎么回——事?”
  
  “半年前,我在车站等车,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天气,长途车正要进站,忽然一辆大卡车疾驰而来,随着一阵旋风,将我手中的一只皮包刮飞了,我再也找不到它了,那个地址就在那个包的夹层里,我没有了地址,去不成了。这就真的成了永恒的定格。定格在那个暴风雪中,一切已经随风飘去,随风飘去……”
  
  “那包是什么颜色?”
  
  “黑色。”
  
  “什么材料,皮质的吗?”
  
  “对,皮质的。”
  
  半年前,也是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浩去会一个朋友,在车站被一阵暴风吹晕了头,醒来时在浩的膝上多出了一个包,黑色的皮包,里面是空的,浩也就没在意。听老板杰这么一说,浩立刻回去打开那个黑色的皮包,在夹层里找出了一个地址。
  
  当浩叩开了那个地址的大门时,看到一位妇人刚洗完的头,还在用一个大毛巾包裹着,显得脸庞小巧,五官精致,嘴角和鱼尾的细纹记录着岁月的风刀霜剑,但精神矍铄,思维活跃,很健谈,浩抱歉做了个不速之客,琼说没有关系,来的就是客。
  
  “杰还好吗?他现在怎么样?”琼很大方。
  
  “他一直是一个人过,开了个小饭店叫毋忘我,只用了一个小、厮,很幸苦。最近不太好,卧床,平时是个清爽干净的老人,头发总是梳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
  
  “这是我给他梳的,他就一直照着做了。”琼很开心,给浩冲了杯速溶咖啡。取出了几块点心。
  
  “杰说你蛋挞做的非常好吃,他也学会了,在店里也是个招牌点心呢。”浩啜了口咖啡,接着说,
  
  “他还经常在店里放一部影片,叫什么卡萨布兰卡的,说是和你一起看的,非常喜欢。”
  
  “他还真是个有心的人。”琼听我这么说很高兴。
  
  “你现在怎么样?杰让我代他来看望你的,他很想知道你的生活。”
  
  “我们离开后,我就回到舅舅家,辞掉了家政的那份差事,我不想增加舅舅家的负担,就到一所小学去应聘教师一职,直到去年退休。”
  
  “杰很深情的和我提到你们的故事,我也很感动。你现再还这么想吗,为什么还、是一个人?”
  
  “这很自然啊,当一个人的内心已经盈满了,你还奢望装进些什么呢?那三天零三小时的体验,是无法再用什么替代的,是的,三天零三小时,在人生长河里只是一刹那,可是,你一定听过刹那就是永恒这句话吧。”

      琼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异样的光彩,非常人才有的光彩。
  
  “这些我能理解,只是……”
  
  “我们不是想让人理解而去做什么,每一个人要跟随自己的内心,做不违背自己内心又不伤害到别人的事。这世上有多少是真爱?真爱和纯爱是什么?是两个异性纯粹的性爱,不允许任何和性爱无关的杂质存在,功利、身份、名望、家族、物质,都去他妈的吧!”
  
  “你们做到了。”
  
  “我们做到了,我们只爱着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哪怕为此付出一生的寂寞也值得,我很受用那段感情,深信这个世上再也不可能有那么干净纯粹的感情了,所以我一个人很安静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没有世俗的烦恼。”
  
  “杰也一定是这么想的。”
  
  “这段感情像是一颗倒长的树,越久,越会枝繁叶茂地向你的灵魂深处伸展,在身体和灵魂的所到之处,开出灿烂的花。我对我的学生们说,爱是什么?即便是悬崖上的一朵花,一生也要绽放一次。不要苟且的爱,要放开地大胆地彻底地热烈地爱一次,你将无怨无悔,你将受用终生,才能领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临走前,我拿出了一枚红宝石钻戒,戴在她那依然是干净光洁的左手无名指上。
  
  “这是杰一直未了的心愿,让我带给你,转告你,这也是他为你做的唯一的一件俗事。”
  
  “你呀、你呀!”琼抚摩着这枚钻戒,像是看着杰,嘴里喃喃地自语着。
  
  浩回来后,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杰,首先记录下和琼的谈话,将这个作为小说的情节写到书里,这样,这本书算是写好了,可以定稿了。
  
  浩在这本书的结尾写道:一个老人,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等侯在一个车站,他要去会的那个人也在等他,是三十年前的一次邂逅,让他们几乎过完了一生。突然,一阵暴风袭来,刮走了老人手中的皮包,以及皮包里的地址,皮包在空中翻飞着,翻飞着,随风飘去……
  
  完稿的书经过校队,排版,印刷,终于问世了,书名就是《随风飘去》。封面设计是白雪的世界,下方是一个老旧的车站,一个老人的剪影,占画面的五分之一,空中飘着雪花,在画面的中央,有一个飘舞在空中的黑色皮包,右上方竖写随风飘去几个中号黑体字。
  
  在盛大的首发式上,胡总满面春光,忙进忙出,招待、介绍、接见各色贵宾和新朋老友。浩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席位上,闭目养神。
  
  当胡总示意浩上台发表感言的时候,浩一下子被惊到了,站立起来,拿出一把小牛角梳子,梳了下并不算凌乱的头发,缓步走上讲台,
  
  “怎么是他?”台下有人发出惊叹声。
  
  “他是作家吗?”还有质疑声。
  
  “是啊,他写过小说《蜿蜒的人生》。”
  
  “那也算是小说?”
  
  “安静点,大家安静点,《随风飘去》的作者要和大家见面,发表感言,签名售书,大家不要乱,安静点。”在胡总声嘶力竭地努力下,现场好不容易安静了下来。
  
  “各位来宾好,大家好,今天耽误大家的时间来为我的新书捧场,首先道声衷心地感谢。我写这本书纯属个人行为,因为我也许没有按照出版商的要求、意旨,我奉行的原则是跟随自己的内心,写自己的感受。
  
  写这本书的动因是旨在告诉在座的大家,以及还愿意读它的读者,我们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处处充满阳光,却也不是到处一片黑暗,也许你的生活就像一段乱码——当然也可以说是一堆乱麻,它事与愿违、不如你的想象,可这就是现实生活。现实生活,它或许严苛,或许凌乱,或许无望,或许黑暗,在这里面难道就没有一丝的宽松、整洁、期许和光明吗?你不是看不到,是不想看到。你看到的是奋斗的穷小子发迹了,无良的贪官落马了,写够了没有?说够了没有?说句真心话,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可歌可泣的东西,值得思考和关注的东西,它就在你我的身边发生,在那些不被人重视的小人物身上发生,
  
  这部小说就是写的两个底层小人物,从他们的邂逅到相爱,也许就是乱码,没有基础、没有利害、没有承诺、也无需问责。可是却符合了一条情爱法则,那就是两个异性的真爱和纯爱,就应该屏蔽一切和情爱无关的元素,而去完成肉体和灵魂的交媾。对不起,这不是我说的,是恩格斯说的,是他在《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本书里阐述的观点。这三天零三小时的情爱,让他们受用一生,在凡尘俗世中,能寂寞地独守着心中的那份干净和纯真。
  
  我写出的这部《随风飘去》,其实就真的是一个乱码的故事。是杰留下的那段乱码,才有了这个故事的。我现在郑重地向主办方和出版商提出自己的两点诉求,并保留这个权利。
  
  第一、请将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由浩修正为杰,第二、请在扉页写上:谨以此纪念那个刹那的永恒——献给琼。
  
  因为,这是发生在杰和琼俩人身上的真实的故事。
  
  在我来之前,杰已经离开我们了,四个小时之前,当我告知他,已经代他去看望了琼以后,杰就安详地走了。
  
  在我写作的同时,我切身体会了这一切,享受了整个创作的过程,心满意足了,至于结果并不重要。”
  
  说到这里,浩拿着那本《随风飘去》,缓步走向窗台,打开百叶窗,将它用力抛向空中,同时大声地说了句,
  
  “让它随风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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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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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8-23 10: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灵感井喷,超赞。
3#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0:4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文三少爷这么快地关注和加分鼓励,谢谢懂我。
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0:44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8-23 10:28
楼主灵感井喷,超赞。

感谢枫版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鼓励。
5#
发表于 2017-8-23 10:5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等到中午休息的时候在拜读了,餐厅嘛,早上比较忙一些。下午就来……
6#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0:57 | 只看该作者
文三少爷 发表于 2017-8-23 10:55
这个要等到中午休息的时候在拜读了,餐厅嘛,早上比较忙一些。下午就来……

7#
发表于 2017-8-23 11:11 | 只看该作者
看过。先加分肯定,然后写学习体会。
8#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1:13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8-23 11:11
看过。先加分肯定,然后写学习体会。

感谢清风版主的关注,不谈学习,只谈指点,助我学习提高。
9#
发表于 2017-8-23 11:20 | 只看该作者
题目少了个字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1:25 | 只看该作者

请指点,多谢。
11#
发表于 2017-8-23 11:44 | 只看该作者
好字,赞!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1:47 | 只看该作者

谢关注,
13#
发表于 2017-8-23 12:23 | 只看该作者
万言小说不算短了,能一口气读完,说明小说具有吸引人的魅力。掩卷沉思理清头绪,首先感到的是:小说受早期话本与西方文化影响,在叙述上不急不缓舒缓有度却隐藏着强大的吸引力,类似古话本;精雕细刻的人物描写与心理刻画则类似西方小说,完美的中西文化合璧。小说既厚重又大气。小说巧妙地通过浩的病后失忆演绎另一个人物杰的爱情故事与自己的创作感悟。故事完美人物可爱。一篇很成功的小说。
14#
发表于 2017-8-23 12:43 | 只看该作者
哇!好长一大篇,可惜没时间读了,我得去上班。我们上班族喜欢短小的篇幅作品。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2:55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7-8-23 12:23
万言小说不算短了,能一口气读完,说明小说具有吸引人的魅力。掩卷沉思理清头绪,首先感到的是:小说受早期 ...

衷心地感谢清风版主的关注,及时的阅读,以及精准独到的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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