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子基因和“离子化合物”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 阳离子是原子由于外界作用失去(分解)一个或几个电子,使其最外层电子数达到8个或2个电子的稳定结构。原子半径越大的原子其失去电子能力越强,就越容易形成阳离子,金属性也就越强。 金属性最强的金属元素是钫(Fr)。阴离子是原子由于自身的吸引作用从外界吸引(化合)到一个或几个电子使其最外层电子数达到8个或2个电子的稳定结构。 半径越小的原子其吸收电子的能力也就越强,就越容易形成阴离子,非金属性就越强。 非金属性最强元素是氟。因而,离子就是显电荷(正负电荷)的原子,就是带性(雄雌性别)的原子,即离子基因。带性的原子生命体的体系法则由三个因素决定。一是离子基因的电荷。电荷是一种低级生命性的表现,是一种生命力量的表现(原始的、粗鲁的、简单的和低级的表现),同时是离子的体系法则的一个构件(原子核的正电荷或者电子的负电荷代表离子的属性)。二是离子的电子构型。离子的电子构型是离子空间法则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它的体系法则的一个构件(因子)。离子的电子层结构类型不同,“离子化合物”生命性质也就不同。这反映了体系法则和空间法则和生命体的紧密关系。例如,Na和Cu离子的电荷数相同,都是+1价的离子,它们的离子半径也很相近,Na的半径是0.095 nm,Cu的半径是0.096 nm,但它们相应的化合物生命体的性质却有较大的差别:如“NaI”生命体在“水”空间环境生命体中容易分解(易溶)而失去原有生命统一体,而“CuI”生命体在“水”空间环境生命体中不容易分解(不易溶)而保持生命的稳定。这主要是由于Na的电子构型(2s2p)和Cu的电子构型(3s3p3d)不同,即空间法则和体系法则不同。三是离子基因的半径。离子基因的半径表现的是离子的体系法则。原子或离子的绝对大小是无法确定的,因为原子核外电子并非在固定的轨道上运动。而通常说的离子半径是指离子的有效半径,它是通过各种结构分析实验测定两个异号离子A和B所组成的“离子型化合物”的核间距算出来的。离子可近似视为球体,离子半径的导出以正、负离子半径之和等于离子键键长这一原理为基础,从大量X射线晶体结构分析实测键长值中推引出离子半径。科学家由晶体结构数据确定了氟离子和氧离子的半径分别是0.133 nm和0.132 nm,然后以此为基准,一一推算出其它各离子的半径多
单电子原子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单电子原子生命体系法则说的是原子核外总共只有一个电子。其包括氢原子与类氢离子,如He+,Li2+等。氢原子拥有一个质子和一个电子,是一个的简单的二体系统。系统内的作用力只相依于二体之间的距离,是反平方连心力。这个“二体系统”就是生命体系法则。
多分子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多分子生命体系法则指的是在原始海洋中“生物”(生命)大分子相互化合,独立展示、展现生命统一体的完整体系。该体系内部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生命)结构。这种独立的结构,可以相对的脱离空间环境生命体的影响,不容易被空间(外界)条件所破坏,在这种体系中有蛋白质和核酸次级生命体的同时存在,核酸不具有酶的催化作用,蛋白质不具有复制性能,二者配合形成完整的调节系统,至于核酸密码的形成(核苷酸与氨基酸形成的相应关系),可能是分子、原子长时期运动创造了众多机遇、机会的过程中,偶然的配合、化合和生命选择的结果。其它多糖、脂肪等大分子是被动吸收而进入多分子生命体系之中。在多分子生命体系中外面还有原始的膜,它使多分子体系与原始海洋隔离,成为独立的体系,这样通过原始膜的控制与空间环境发生次级生命体(物质)交换。比如:原始膜控制了某些次级生命体(物质)能否进入,控制了空间环境对生命系统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宇宙生命的演绎发展,生命化合法则自然选择中,多分子生命体系能不断进化,结构、功能不断完善,不断复杂化,为宇宙生命的进一步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基础。多分子体系法则是宇宙生命演绎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链条。它是从小分子无机物生命体、小分子有机物生命体、大分子有机物生命体体系法则而来。
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有机化合物分子是个“三维实体”统一体,碳的四个价键在其内部“空间”是“对称”的,各自指向一个正四面体(正四面体是由四个全等正三角形围成的空间封闭图形,所有棱长都相等。它有4个面,6条棱,4个顶点,是最简单的正多面体)的四个顶点,碳原子居于正四面体的中央。当碳原子与四个不同的原子或基团联接时,就产生“一对异构体”,互为实物和镜像,或左手和右手的手性关系,这一对化合物生命体互为旋光异构体或对映异构体。这个学说不仅是有机化学中“立体化学”的基础材料,而且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材料,从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的角度:一是反映和展现了宇宙生命体系法则、空间法则;二是反映和展现了宇宙生命的对立统一体;三是反映和展现了宇宙生命辩证机理及其对称性。
非细胞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非细胞生命体体系法则就是宇宙生命的演绎发展没有达到或者不具备完整细胞生命体的“结构”,但又包含了进行正常的细胞生命反应所需的次级生命体或者“物质”的化合组成体系。比如,供给能量法则的系统和酶生命体反应体系等。通过这一系统或者体系,我们人类探讨了许多细胞生命活动中的重要问题,如细胞周期调控、核膜及染色质的化合组装、核质运输机制等。
细胞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细胞生命体形极微,在显微镜下始能窥见,形状多种多样。主要由细胞核与细胞质构成,表面有细胞膜。高等植物细胞膜外有细胞壁,细胞质中常有质体,体内有叶绿体和液泡,还有线粒体。动物细胞无细胞壁,细胞质中常有中心体,而高等植物细胞中则没有。这个体系中三个环节的构件必须指出:一是在细胞结构上,由于生物膜系统的发现使细胞膜、细胞质和细胞核在形态上和功能上联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二是“细胞骨架”上,其与细胞器的空间分布、功能活动和细胞运动有着密切关系;三是“细胞核骨架”上,其与DNA复制、基因表达调控、RNA剪接、修饰和运输等都有重要作用。
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和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体系法则就不言而喻了。他们(它们)每个级别就是一个体系;每个个体就是一个体系。每个个体就是一个宇宙体系,其内又有好多不同层次,不同属性的体系。比如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体系和他的次级生命体是相对应的:原子体系、分子体系、细胞体系、组织体系、器官体系、系统体系和生命体(生物体)体系。
“生物系统”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生物系统”的概念是从系统论的角度与观念来看“生物体”与“生物界”,将“生物”不同级别层次的结构体系看做“系统”。这里的“生物系统”就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系统、就是宇宙生命系统,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系统。但这个“生物系统”是一个完全彻底的传统概念,是在没有生命哲学指导下的一个不全面、不科学的概念,它没有突破有机分子生命底线或者下限,把无机物分子生命体、原子生命体放进来一并考虑,所以,我们生命哲学必须加以改造。这里的“生物体”就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的生命体。传统的“生物体”的共同“物质”(次级生命体)基础是:在基本化合组成“物质”(次级生命体)中都含有“蛋白质”和“核酸”(二者都是有机分子生命体)。 “生物体”的“结构”(体系)基础是:除病毒等少数种类以外(非细胞生命体),“生物体”(生命体)都是由细胞构成的。所以,“生物体”生命体系就是由许多次级生命体细胞体系化合构成的。病毒不具备细胞结构,需要依赖于寄主细胞才能进行繁殖,所以生命都需要细胞来表现,病毒等也不例外。这里的“生物界”就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界、宇宙界,即宇宙生命。传统的是说,在所谓的“自然界”(空间环境生命体)中,“生物”(生命)是多种多样的,科学家在18世纪就将“生物界”(生命界)分成植物和动物两界。很遗憾,没有把无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发现和列出,没有把我们人类生命体从动物级别生命体单另提出来,如果能这样,就有了五个级别宇宙生命。即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第四动物生命体和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如果能这样就建立起了宇宙生命金字塔体系。20世纪是人类自然科学发展进入一个快车道的历史时期,“生物”(生命)科学是自然科学中发展最迅速的学科。因为“生物”(生命)科学是对“生物”(生命)本身的研究,并且与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息息相关,势必成为21世纪初的主导学科。在20世纪“生物”(生命)科学的发展中有许多重大突破,出现了许多新观念、新思想、新成果和新技术(遗憾的很,没有突破传统哲学的羁绊而出现生命哲学的思想)。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生物”(生命)科学已经从静态的、以形态描述与分析为主的学科演化发展成动态的、以实验为基础的定量的学科。为表达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将其称为“生命科学”。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和跨越,同时也为生命哲学提供了更科学、更丰富的材料。现在的生命科学正从分析走向综合,从静态走向动态,其特征是对分子(各个层次分子统一体)、细胞、组织、器官及整体的全方位的综合研究,但非常的懊悔、郁闷和十二万分的遗憾,没有将同样是宇宙生命体的无机分子生命体、原子生命体有机的列入其范畴和研究对象。那么,在生命哲学的指导下,将真正意义上形成前所未有的宇宙生命观,宇宙生命金字塔将深入人心!“宇宙生命体的结构层次”就会从宇宙历史和宇宙整体的大视野、高层次、全方位考虑。
“生物系统”是一个大生命体系,但不是完整的生命体系,即不是宇宙生命金字塔体系。生命体系法则的雏形研究起于“生物系统”。“生物系统”起于1999年,曾邦哲将“生物系统科学”重新洗牌,进一步定义为分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器官生命体和生态各层次“生物系统”的系统论和实验、计算方法的“系统生物科学”研究体系。2000-2003年,国际上形成了实验、计算方法整合研究细胞、分子生物系统的整个现代系统生命体系。宏观方面。20世纪以来,生态学作为生命科学的一个分支,对人类生存的大空间环境进行研究,已成为生命科学中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特别是20世纪后期,生命科学的宏观研究不仅是传统生态学的范畴,而且扩展到对整个“生物目”的研究,扩展到“生物圈”研究,这实际就是对主体生命的空间环境生命体的研究。 微观方面。过去的“生物学”,对生命的认识仅仅是从个体水平上对“生物”(宇宙生命)进行形态(空间法则)描述和分析,后来才开始以实验为基础逐渐深入到宇宙生命本质进行研究,即由外入内,由现象到本质。今天,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已经能够深入到细胞生命体空间内部,对它的极其细微的结构体系和“化学物质”(次级生命体)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就。1953年,对遗传“物质”DNA分子双螺旋结构体系的发现,是“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开创了“现代生物学”的全新时代,奠定了分子生命体层次级别水平上肯定并研究宇宙生命的基础。“分子生物学”的诞生,加速了阐明宇宙生命运动规律,加快了揭示宇宙生命本质。“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影响到生命科学各个学科领域,改变了整个生物学的面貌;那么,我们的金塔理论一旦深入人心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我们可以预知,肯定是大突破、大发展、大飞跃。
“分子生物学”是在分子水平上研究宇宙生命及其规律的科学的,亦就是说是在研究第一级别无机物和第二级别有机物宇宙生命法则及其关系的科学。“分子生物”生命体系法则表现:一是“DNA”分子结构具有多态性和可塑性;二是RNA结构的复杂性及其种类的多样性;三是蛋白质的肽链的一级结构和折叠成为有功能作用的三维结构;四是“分子生物”即多细胞生物是由许多细胞集团组成的,它们以不同方式通过糖链分子相互黏附,彼此之间均有相互识别、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传递着各种不同的“生物信息”。正因为如此,无论是“生物大分子”结构,还是“晶体结构”和溶液中“天然构象”都表明和展现了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和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的体系法则的存在。
天体宇宙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
地球及地月系统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地球作为一个行星,远在46亿年以前起源于原始太阳星云。地球会与外层空间的其他天体相互作用,包括太阳和月球。地球分为地壳、地幔和地核三个圈层。地球的结构同其它类地行星相似,是层状的,而这些层可以通过它们的化学特性和流变学特性确定。地球拥有一个富含硅的地壳,一个非常粘稠的地幔,一个液体的外核和一个固体的内核。“地月系统”两个次级生命体,即两个次级系统的统一体,这就是地球和月球。由于月球公转的方向与地球自转的方向相反,所以海水与地球自转的方向也是相反的,这样便引起海水与海底的摩擦,从而影响地球自转的速度。
太阳及太阳系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太阳生命体体系法则表现为其结构分为内部结构和大气结构两大部分。太阳的内部结构由内到外可分为核心、辐射层、对流层三个部分;大气结构由内到外可分为光球、色球和日冕三层。太阳的核心区域虽然很小,半径只是太阳半径的四分之一,但却是产生核聚变反应之处,是太阳能源所在地。太阳系生命体系法则表现是:太阳系是以太阳为中心,和所有受到太阳的引力约束天体的集合体或者统一体。它是由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八大行星,以及至少一百七十三颗已知的卫星、五颗已经辨认出来的矮行星、五十万颗小行星、无数彗星和数以亿计的星际尘埃化合组成的。
银河系生命体系法则的确认和表现。银河系是太阳系所在的星系,包括1000到4000亿颗恒星和大量的星团、星云,还有各种类型的星际气体和星际尘埃。银河系具有巨大的盘面结构,有一个银心和四条旋臂(不过,新研究银河系只有2个旋臂,太阳所在的猎户座臂只是一个主旋臂的小分叉),旋臂相距4500光年。太阳位于银河一个支臂猎户臂上,至银河中心的距离大约是2.6万光年。
———— 以上从离子基因到银河系都无一例外的说明宇宙生命体系法则的绝对性和普遍性。其实,宇宙生命体系法则的本质源于原子生命体。因为,第一级别第一层次原子一个十分重要的特殊身份,就是在宇宙生命演绎发展中作为一级生命单位和一级功能单位出现的(细胞是二级生命单位和二级功能单位),而它自身就是一个生命系统,一个生命体系,就是一个生命体系法则;虽然低级,虽然简单,但它作为生命体这一法则是无可置疑的。因而,由它化合的它的群体(元素)和它的一切高级别层次生命体都是体系的体系,即小体系化合构成的大体系,所以,生命体系法则同宇宙生命一样,同原子生命体一样是永恒的。高级别层次生命体就是低级别层次生命体的不同层次的无限重复,无限重叠,无限组合,无限化合。在这种无限化合的过程中,低级别生命体储存的数据、信息和基因不断的释放,不断地从隐性走向显性,不断地从潜伏状态走向活动(运动)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实现了“1+1>2”,因而生命表现为升级提高,原来隐性的生命法则得到显性的表现和展示,原来没有的生命法则现在有了,原来低级的生命法则现在高级了,原来不完善的生命法则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生命体系法则同生命一样,原来隐性的现在成为显性,原来没有的现在有了,原来不完善的现在完善,原来低级的现在高级等等。质量法则破解生命的虚无,为确认的位置或者空间(区域)创造了条件,为其它生命法则奠定基础;体系法则破解生命的失序或者随机状态,反映宇宙生命的位置关系。
生命体系法则和空间法则的区别与联系。生命体系法则首选和考虑的是宇宙生命体的构件,即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及其有关属性(某些法则)和这些构件的组织方案、结构方向或者角度展开;空间法则首选和考虑的是宇宙生命体的构件,以及这些构件所化合的统一体空间和各分层次空间及其层次与统一体的度量(“体积”),这是二者的区别。二者的联系,也就是二者共享的宇宙生命体的“构件”。
生命体系法则与其它诸法则存在着一定的必然的关系。生命体系法则是运动的生命体系法则,这个运动包括构件的运动和组织的运动。生命体系法则随着宇宙生命从低级向高级演绎发展而演绎发展,宇宙生命愈高级生命体的构件(次级生命体及其属性或者某些法则)和其化合的方向愈丰富愈复杂,生命体系愈高级;宇宙生命愈低级,宇宙生命体系则愈低级愈单调愈简单;或者说,生命体系法则决定着宇宙生命级别层次的高低及其次级生命的某些属性。随着生命体的身份、功能和属性(生命法则)的不同,其它各个生命法则可单独成为完整的相对独立的体系。没有体系法则就没有空间法则,也就没有次级生命体,从而生命内部将失去自在的运动、自在的能量转换;失去自私法则的诠释、释放和生命的演绎发展;失去主体生命和空间环境生命体的交换;失去宇宙生命级别层次类别的划分和辨别等等。没有这些也就没有宇宙生命。所以,有宇宙生命体必有生命体系法则,有体系法则必有宇宙生命体。
2017.07.25[copyright]版权[/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