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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细声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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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8 2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侄子阿杰从美国回来不到一个月,就准备着要结婚了。

  我从老妈那里得知这个消息,吓得半死。起初是不信,找到当事人来一问,千真万确。

  阿杰打电话过来,一如往常,笑嘻嘻的道:“小姨,大家在酒吧聚会,你快来——我就快正式脱离王老五俱乐部了,以后这样的机会和自由不会有太多了。”

  我忙不迭地收了线换衣服。这小子,我倒是非常有兴趣去看一看他那副准新郎模样。刚刚他在电话里那是什么语气,好像乐得翻了天似的——明知是坟墓,也大无畏地迈进去,还豁达乐天得很,真真是勇气可嘉。

  我吐出一口气。怪事年年有,这阵子好像特别多似的。

  到了酒吧时,才发现朋友都齐刷刷地聚到一块儿了。见我来了,阿杰招呼侍应再来半打啤酒,我瞪着他,粗声粗气道:“你小姨我改喝果汁已经N年了,你想干嘛?想害我变成啤酒肚?!”

  他也不还击,乖乖地换叫橙汁。我坐在他旁边,用一种看北极熊般的眼光盯着他。他被我盯得忍不住大笑起来,抱着肚子,缩在沙发一角,腾着一只手来指指我,嘴里断断续续地道:“小姨,你……干嘛这么看我……哈哈哈……”笑得只差没岔了气。

  “少废话!我的准侄媳妇儿呢?你把她藏哪儿去了?还不叫出来见见家长?”

  “她没有跟来。”阿杰好不容易止住笑,“她和她的姐妹有聚会。”

  “是金毛小猫吗?”我挤挤眼睛,“从没听你说过,你小子保密工作倒是做得很到位呢!”

  “是晓薇。方晓薇。”坐在旁边的晴晴提醒我,“还记得吗?那年圣诞我们在河边撞见他们俩在桥头玩水许愿。”

  “天哪,是她!几年了?阿杰——六年?七年?”

  “不止。”阿杰有点腼腆地笑,“我去美国七年,她便等足我七年,加上以前中学时在一起的时间——整好十年。”

  我下巴几乎没掉到桌子上。十年。我的天,我们活到今天,也不过才两个十年多一点。我想,有机会和缘份与一个知心的人一起走这十年时光,即便是在挥霍,想必也是幸福无悔的吧。看阿杰的表情就知道是这样的。

  “怎么样?小姨,你的祝福呢?”阿杰与我碰碰杯。

  “赶紧生几个白胖胖的侄孙子给你小姨玩玩儿。”我嬉皮笑脸,阿杰怪难为情地笑着,“这算什么祝福?小姨,你是女生啊,说话也这样——这年头的女孩子越来越不敢惹了。”

  晴晴朝阿杰一拳敲过去,“你还这么年轻,二十三岁的生日都还没有过,我们原本以为你回来之后会成立一个新的王老五俱乐部,做做部长什么的,谁知道第一个叛变者就是你——谁会想得到呢?长得又帅,家境又好,像小说般的人物——只可惜人家小说里的男主角永远不会这么没有觉悟,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片美丽如火的热带雨林。”

  “我不过是只再普通不过的鸟而已,森林太大,累得半死,有什么意思?不如找准了属于自己的一棵树,林子外的风浪再凶猛,林子里也总有自己可以回去的窝,总有自己钟意的人,想深一点,这未尝不是一种最奢侈最幸福的事。”

  “返朴归真多好。”我叹道:“可怜你小姨,还不知道要寻寻觅觅到几时。”

  阿杰鼓励地拍拍我的肩,“放心,小姨,你年纪比我还小,自然还有大把的时间。再说你这么可爱,何需故作苦恼状?根本不必苦恼嘛?”

  “你说什么?”我又嘻嘻笑起来,“再说一次。”

  “根本不必苦恼。”

  “前面那句。”

  “你这么可爱。”

  “不对。”我挥挥手,“你这是接受了过多的洋文化,用词出错误了——我是漂亮,不是可爱。”说完自己先乱七八糟地笑成了一团。

  “可爱。”

  “说我漂亮。”

  “为什么要逼我撒谎?”

  我几乎没跳起来伸手扼死他,黑着脸,闷声道:“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不漂亮吗?”

  一旁的几位朋友看我的眼神,如同在看新闻片里的变态杀手一般。

  “大家相识一场,好歹也沾亲带故几十年了,你何必让我说出伤害你的话呢?”阿杰这小子,话语杀人不见血,表情还真诚得很。

  我败下阵来,作一副仰天长啸状,又一口气喝干杯子里的水,大喇喇地在歪倒在沙发上。呵,我们这群人,从十来岁起就借着千载难逢的缘份聚在一块儿了,到现在粗略算来,认识时间最长的也有八年了。八年。时光快得真是令人发指,你想你有可能在这群已彼此了解对方历史长达八年之久的朋友身上,找寻挖掘到彩虹或火花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奇迹。如同让你证明和解释2+2不等于4一样,奇迹,实现机率大于等于零。

  回想一下,最早离队的是卓卓,她去了日本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偶而电邮联系,打打电话,按她的话来说,她现在正享受和品赏着“模糊的幸福”;然后是小风,到另一个城市工作之后,疏于联络,慢慢感情淡了下来,现在连音信也快渐渐终断;跟着是接二连三地离散,有人走了,有人死了,有人出了国,有人结了婚。像是一幕舞台剧,从第一出开始,演员一个个离席,各自奔向自己的方向和命运,当然,还会有新的演员陆续登台,但却让那些尚未离去的旧人们手足无措起来。她们一时还适应不了这么点滴而必然的转变与离别,怀念旧的,于是便潜意识里有意无意抗拒新的。永远沐浴在往事的星光月影下吟旧时之诗,说不出的惆怅与寂寞。

  我像述流水帐一样把这些想法讲给席间的每一个朋友听,最后加一句:“我是不是太善感了点儿?”

  众人频频点头,唇间浮着似是而非的暧昧微笑,激得我想去跳楼。

  那一晚我们都散得很早,酒吧一到晚上,气氛至为浓烈,我们却偏偏在那个时候各自打道回府了。东西南北,往哪边走的朋友都有。有三人与我作伴,踩着夜幕下淡淡的月光和映在水泥地面上长长短短的路灯光影,不发一言地往前走。我突然俏皮起来,嘻笑道:“不如不要回家了,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我们四人刚好凑成一桌麻将。”

  “打什么麻将?”一个朋友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这等低俗娱乐的?”

  我耸耸肩,“我想过了,人不能一辈子高贵下去,我可不要做那种天山雪莲般的女人,乏味死了。你们看着吧,我的本性会慢慢暴露出来的,尽情地打牌抽烟唠叨算计吊膀子,其实我是一流的。”

  当然我只是说笑而已。那晚散得快,我回到家中时,妈妈也不在,桌上留了字条,她在朋友家里,稍迟一些再回来。我踱到洗手间去洗脸,头晕晕的。妈妈的节目一向比我丰富。有时候,其实她比较像二十二岁,我倒比较像四十来岁。

  我拧干毛巾,像揉面一样,报复性地狠狠在自己脸上搓了个遍,估计被搓得像关羽的红脸一般,才住了手。抬头看看镜子,终于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为什么会有人发明“吓飞了”这个半调子词语。镜子里的人分明便不是我,黑眼圈足足可以掉下去砸肿自己的脚背,颧骨一带出现不明浮肿,眼珠颜色颇为浑浊,神情极端呆滞。好在我没有化妆的习惯。我听人家说,有些女孩子年纪轻轻就像戴面具一般地涂脂抹粉,搞得一张脸像个粉壳,更痛苦不堪的是,她们每天至少受惊两次——早上起床化妆时,晚上睡前卸妆后。我对着镜子倒抽一口冷气。日子真是动魄惊心。

  阿杰的婚礼在一周后举行。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都聚齐了。我对新娘仍有一些模糊的印象,记得她是个个子小小的,笑容恬静可爱的女孩子。那年我们一群人去烤肉时,阿杰曾经带着她出来见朋友。我从未见过像他们这般相配的璧人,即使是阿杰去异国求学长达七年之久,重重时间与空间的考验,他们仍然坚定而幸福地撑了下来——呵,上帝有时还是待人不薄的,他们走到今天的红地毯上,可谓是最最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新娘很漂亮,肤色晶莹,眼神温柔。珍珠色的洁白婚礼,璀璨的钻饰,手执粉白玲珑的花球。一个不太熟的朋友站在我旁边,压低声音,语气中淡淡的嘲弄,“可见要想钓一个金龟婿,还是得付出数年时间与耐心的。”

  我扭过头去横她一眼,简直想一拳揍扁她的鼻子。

  晚上还有烟火表演,我想离席,阿杰跑过来黑着脸吼我:“我一辈子就结这一次婚,你敢中途退场?太不够朋友了。”

  我只得嘀咕着乖乖坐下,“说不定还有下次机会呢。”

  “永远不可能。”阿杰昂昂头,一种不由分说的坚韧幸福,
  
  “我就认定她,她也认定我了。”

  “没见过你这么乐颠颠结婚的小男生。”我笑,转头去看看人群中伫立着的新娘,胡诌道:“喂,不会是奉子成婚吧?”

  阿杰满脸通红,大声道:“不要胡说!小姨!”我真怀疑过往那七年时光他是呆在原始无人区,而不是那个鱼龙混杂的纽约城。

  我挑挑眉,不再瞎闹了,缩着腿窝在沙发里喝果汁。几杯了?记不清了。

  “小姨,要不要我介绍男朋友给你?”阿杰笑,“我记得你和现在的男友感情不好,是不是濒临分手的边缘?”

  “你也会说是‘分手的边缘’,那就是还没有分手,所以我不能做出脚踏两只脚的腌攒事来。”

  “铺个后路而已。”阿杰道:“也许他在那边早已经退路四通八达了呢?”

  “那是他的问题,我不喜欢这样。”我断然拒绝。倒不是自己自命清高之类的,只是性格如此,不争气得很,那种一边与甲异地恋,一边赴乙的约会,还忙着与丙眉目传情的害人活儿,我没那份精力去做。

  说得简单点,就是人笨,不会替自己着想,一味地坚持死守着什么往昔感情,都变味褪色了,还经常隔三岔五翻尸倒骨般地回味咀嚼一番。所以说人怎么能不恋爱呢?如果活着连这点可供玩味的事都没有了,日子势必更加艰难。

  我也不是一个沉溺爱与浪漫中的人。只是……在吃饭的时候,如果桌上有一块黄油,那么谁又会愿意继续干啃手里的白面包呢?

  有些点缀总是好的。日子过得像白缎一般光洁平坦,无色无味亦无香,洁是洁净,但是乏味得很。加了些绣花,是俗了没错,但是穿者与观者都赏心悦目了几分。

  我有些寂寞。真是奇怪的人。在热闹的时候,却反倒觉得自己是个个体这个概念相当明显而突出,越这么想,孤单离索感更越是加倍;在真正一个孤清的时候,倒还不会觉得寂冷了,那时候一本书一杯茶就可以带来温暖,反而享受自由的成份更多一些。

  我想我一定是见了晚辈结婚,心里多多少少滋生出一些没着落,不平衡的心态,所以才越发感觉清冷起来。

  除了这个还会是什么原因呢?我躲到这个茶室来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老妈的唠叨。她老在我耳边叨念着:“阿杰也结婚啦,看着长大的小孩子,以前小时候还没你个子高呢,现在转眼就长这么大了,时间不饶人啊。”

  其实我知道老妈是在变相地催促我,她讲来讲去就这几句话,中心思想不外乎:“你看,大家都有归宿了,你呢?你也应该找个人乖乖地嫁掉啦。”

  我?我嫁谁?这年头不是想嫁谁就可以嫁的。任凭你再优秀再剔透的一个女孩子,没有感情,怎么和一个心意不通的陌生人共处一生?如果换成你是男的,你试一试,会否心甘情愿地同一个对你不上心的女孩子一起分享你的自由,你的时间,你的心血,你的存款和前程?
  
  这个世界的痴情种和冤大头早已成打成打地灭亡。

  我也不是那种新式得可以拿婚姻当打掉时间的游戏的女子。有些女孩子,可以年纪轻轻便嫁人,所嫁的也不一定是自己的心中所爱,甚至说得难听一点,便是银行的存款和某处的房子而已。嫁过后之后仍旧青春无敌,不大把花时间玩乐,岂非辜负人生?于是嫁了仍然玩,玩得收不了场了就离婚,独自玩得累了又找人嫁,直至美人迟暮,再淘得一个四平八稳的饭票来,最后从良收山。

  呵,这么有格的事,我自认自己是玩不起的。我的要求朴素而简单。不过便是跟着自己喜欢的人,平平淡淡地共走以后的人生路。待到我老了,走不动了,可以牵着他的手,得到一点支撑与扶持;他老了,手会发抖,剥不了虾壳,我便可以帮帮他。这就是我要的幸福感觉。我不需要一个陪我跳舞蹦迪参加疯狂派对的伴侣,因为我没有心情和勇气去收拾尽情玩乐放肆结束后的残局。

  那夜烟火笼罩的晚空下,我傻里傻气地许愿,祝自己幸福,祝爸爸妈妈幸福,祝所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幸福。

 
  玩到第二天,肿着脸抱着枕头睡足了觉后,我披着头发和披肩,眼皮泡泡的去楼下小树林散步。阿杰的婚礼地点设在这个离市区有一段路程的郊外度假村,很大,山明水秀,一片片茂密青葱的矮树林中,小小木质斜顶别墅像棋盘上的棋子般星星点点。如果这里离嘈杂的城市再远一点,清早的雾再浓一点,再依山傍海一点,房子外墙的木头不是蓝色而是旧原木色的话,在这里逃避世俗尘嚣地住一辈子,百事不理,只管喝茶看书养花散步,也不失为一件惬意非凡的事。

  不远处树丛里坐着一个人,背对着我,在画画。我一时好玩,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绕到他后面去看。画板上是一副快要完成的素描画。现在还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作画的人,嗯,不多见了。

  我脚上踩着的草坪发出悉萃声,那人转过头来,蓦地看见丛林中,自己面前,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孩子,顶着眼晴上的两个大水泡,盯着画稿呵呵憨笑——老实说,他没有即时吓得晕死已经算很不容易了。

  我们异口同声道:“你是?”

  同时楞了楞,又笑笑,然后又异曲同工,“我是来参加婚礼的。”

  我笑,“我是新郎的亲戚。”

  他笑,“我是新娘的哥哥。”

  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我踏一会儿脚下的土,挥挥手,“我去散步。”然后走了。

  “我也画完了。”他跟上前来。

  我无所谓地笑笑,也不知聊什么才好,于是便谈起对这个度假村的感觉来。这么无聊的话题,我们竟也从树林里一直讲到餐厅前。我肚子非常不争气地咕咕乱叫,顿时淑女风范大失。

  “有点饿。”我红了脸,笑笑,“上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时间还早,连薄雾都还未散尽,大部份参加这次婚礼的人都还各自在房呼呼大睡着。我拢拢披肩,走到餐厅二楼,问正在看报的厨子:“早餐有什么吃的吗?”

  他没料到这么早就有人吃饭,锅里的粥都没有熬好呢,只得马上趁做了两个三文治给我。我吃不完,拿到楼下,递给刚才那个画画的人一个——咦?就好像我早知道他会等在楼下不会离去一样,我几乎是顺理成章地便下楼与他分享早餐似的。

  他咬了一口,笑,“必须喝点什么,太干了。”

  我点头。于是又很顺理成章地到了转角处的小水吧,坐在露天的茶座里,喝便宜的花茶,就着青瓜三文治,倒也分外香甜。

  开始陆陆续续有人在餐厅和茶室间走动了。一顿早餐的时间,我们竟吃了这么久。

  我喝干杯里的最后一杯茶,站起来,冲他摆摆手,道:“谢谢你陪我吃早饭,我得走了。”

  “去哪里?”他问。

  “哦,婚礼仍在继续,但是我得尽快回去工作了。”我笑笑,“我没有取得新人的同意,陪着他们周游列国渡蜜月。”

  他笑了,捧着茶杯暖手,“可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叫什么。”

  “一只被丢弃的灯泡。”我又开始瞎掰。

  他几乎笑得一口茶喷出来。

  我便转身走了。

  没有知晓对方的名字。其实又有什么重要的?一生之中难得有与陌生人饮茶用餐的机会,但是同认识的人一起吃饭的时间却多得很。

  觉得闷得慌,准备再逗留一些时候便走,又没什么可玩的,于是便回房间,看《我们仨》,又得又笑又哭。

  中午时回到家里,收拾了一下,开始工作。假期很快便会结束,明天还得交出图纸给公司。不管我怎么气闷,怎么烦躁,怎么自觉不快乐,新的一天照常会来到,太阳照常会东升西落。谁又碍得了谁什么?

  我经常这么告诉自己:再忍一忍,再忍一忍,不会难受得太久的,相信时间,它会替你抚平一切,而且从未失言过。

  我不知道是不是绝大多数城市女子,都有和我一式一样的烦闷和没来由的痛,那么不具体,却又那么如影随形。这么说,会不会太矫情了一点?

  朋友打来电话,邀我周末去同去泡温泉。我当即便答应了下来。为什么不呢?在水泥墙里生活得久了,总得找个时间出去见识一下大自然的魅力。只有那些水山云海是永生不灭的,相比它们来说,我们平素里细小琐碎的烦恼又算得了什么呢?所以必须得抓着这个机会去稀释一下生命中的痛楚与不安,感觉一下自然与天地的广博,比较一下自己的渺小,再失落灰暗的人也会有一种豁达明朗的情绪,在心中忽然间茁壮高大起来。

  我们固守着的,不过是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如此而已。那些我们紧攥着放不开看不透的苦与忧,也不过是这个细弱世界的一丁点儿私情琐事而已。然而即便再微薄的痛苦,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由自主不受控制的,便会变得无限大。好像它的存在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必需。再痛苦,也需要用它来提醒我们鲜活着的生命与血液——谁不会痛呢?除了行尸走肉。

  做好工作,沏壶茶,抱着推理小说狂啃,我甚至突然有了信心,我真的可以就这样朴朴素素安安静静地,独自一人,过余下的大半生。

  其实也不是非爱情不可。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是这样,并不是非爱不可的。有时候我们需要的不过便是人群与温暖,惧怕的只是离群居索与距离,还有人与人之间的冰凉。即使我们自身便是不会无端端散发热量的,两条腿的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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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8 23:1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的眼睛又沧桑了一次,明天得换眼镜了:)
佩服,我向来没有耐心写这么长的文章!
3#
发表于 2003-9-30 23:18 | 只看该作者
好长,读毕
米蚁的生活优越,而不失赤子之心。总是在思索生活,总在描绘善和美。
友情、爱情,温暖的。路很长,我们都需要人陪。

好久不见了,问声好
4#
发表于 2003-10-1 22:0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见米蚁出来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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