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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假如罗莎·帕克斯生长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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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假如罗莎·帕克斯生长在中国

                               温献伟

    1913年2月4日,罗莎·帕克斯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黑人家庭。在美国近代历史上,她被誉为“民权运动之母”。而这样一个伟大的称号,竟源自罗莎·帕克斯一个小小的举动。

    这是看似极其平常的一天,然而,1955年12月1日,却在美国历史上写下了极为不寻常的一笔。那天,罗莎·帕克斯因在公共汽车上拒绝给一位白人男子让座,拉开了美国现代民权运动的序幕。当时,亚拉巴马州实行吉姆·克劳法,这是一部对黑人进行隔离、压制的种族歧视性法律。它规定黑人在乘公交车、到餐厅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时不能与白人坐在一起。由于当时车上的人很多,司机要求罗莎·帕克斯将座位让给一位白人男子,但她坚决拒绝了。

    此后,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叛逆行为”,发展成改变美国历史进程的民权运动。罗莎·帕克斯自己回忆说:“那天像平常日子一样,唯一使它变得重要的是全体黑人的团结。”

    底特律市市长基尔帕特里克评价说:“她通过坐下去而站了起来。”

    只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举动,却掀起了一场具有“历史性的民权革命”,这个近乎天方夜谭式的故事,不禁一时让笔者思维短路,感慨良多。

    或许,之所以思维短路,大抵是因为发生在我们这个国度的很多事情,都以一种“中国式”的结局,驯化着我们每个人的思维,终至司空见惯,见怪不怪。那么,不妨突发一下奇想:假如罗莎·帕克斯生长在中国,面对“中国人时常可能遭遇到的麻烦”,她是否还能续写“美国传奇”?

    这里,选择两个典型事件,之所以典型,是因为像“引发美国民权运动”一样,两起事件最终都引发了我们“关于某种制度和法规”的重新思考和审视。前者是“孙志刚事件”,后者是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假如罗莎·帕克斯是孙志刚,我们可以“享受”这样的想像吗?——一个女子因为没有暂住证,面对警察的盘问,依然可以“态度坚决、坚持己见”,最终以“最小的代价,终止了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中国式事实和经验”告诉我们,这不可能。因为这里缺乏事件最核心的要素——事情居然没有闹大,居然没有弄出人命。那么,一次街头的“外星对话”,无人关注,无人理会,你让媒体如何掀起汹汹“讨伐檄文”?又如何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在舆论压力之下,废止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

    假如罗莎·帕克斯是张海超,我们可以“享受”这样的想像吗?——一名患有尘肺的女性农民工,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顺利地、不费周折地被诊断为“尘肺”,从而以最小的代价(诊断费),不仅获得了正确的职业病证明,更催促职业病防治法的进一步修订。“中国式事实和经验”告诉我们,这似乎也有难度。因为这里也缺乏事件最核心的要素——职业病防治所居然没有诊断成为“肺结核”,此女居然也没有“剖开自己的胸膛”以正“清白”。那么,一次简单而普通的诊断,无人“围观”,无人关注,你让网络和媒体如何群议汹涌?又如何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在舆论压力之下,催促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出台??

    一边是罗莎·帕克斯一个简单的行为,导致了美国民权运动序幕的开启;一边是孙志刚、张海超们,以死亡和血泪的代价,导致了相关制度和法规的废止和修订。多年来,不少事实证明:维权成本,在我们这里似乎很难不和“死亡与血泪”纠结在一起,乃至“开胸验肺”居然都成为我们新时期的一个“成语”——比喻“因为阶层关系,无法保全自己受损利益而无奈作出的自我牺牲行为。

    “她通过坐下去而站了起来。”底特律市长如此评价。
    “他们通过血泪、甚至死亡,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当下,我们的社会现实如此告白。

    假如罗莎·帕克斯生长在中国,即使可能不必像孙志刚那样被活活毒打致死,也不必像张海超那样“开胸验肺”,想来,大抵也会苦笑之后,感到尴尬无言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温献伟 于 2010-3-3 13:53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3-3 20:22 | 只看该作者
很不赞成这种无限放大的论点,并非一个孙志刚可以代表整个中国。
而1913年2月4日之前,罗莎·帕克斯也恰恰生长在美国,正如“汤姆叔叔”的故事,美国的种族歧视也确实在发生。如果美国没有歧视,罗莎·帕克斯正常的坐着也不会成为新闻,汤姆叔叔也不会那么令人震撼。
美国本来就是黑人的地盘,是移入的白人势力强大了黑人才没有了地位,也正是后来黑人多了力量对比之下,才有能力与白人抗争。
3#
发表于 2010-3-3 22:11 | 只看该作者
在美国,任何传奇都是有可能的,那就是梦想实现的地方。
4#
发表于 2010-3-4 11:53 | 只看该作者
很多这样的类比,假如鲁迅生活在现代,估计要么投河,要么改邪归正。


古今有别,中外有别。
5#
发表于 2010-3-4 12:04 | 只看该作者
  假如罗莎·帕克斯生长在中国,其行为不可能影响那么大。因为, 改变事物的条件还没有成熟。条件还不成熟,即使死上成千上万的人也无济于事。比如说,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因劳教而死亡的人不计其数,但丝毫也改变不了劳教的政策。现在,比较讲人权了,才有了改变的可能。
  所以,我们的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促使条件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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