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聊斋之——为爱痴狂 《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无不异彩纷呈,以致于拍成电视剧都要叫《聊斋奇女子》。相比之下,男性形象就逊色许多,除《贾奉雉》《张鸿渐》《书痴》等少数几篇,大多时候,都只是那些奇女子们的陪衬而已(这一点,笔者在之前的文章中多有提及),而这些作为陪衬的男子中,大抵都具有或痴或狂的特点。痴的代表,当无过于《阿宝》中的“孙痴”——孙子楚,他可以为了爱情断指,为爱离魂,为爱化鸟,真无愧于“孙痴”这个外号,是当之无愧的极品情痴男人。而狂的代表,当无过于《小谢》中的陶望三,他不惧鬼魅,择住鬼宅,为两个女鬼设帐教书,又要毁践判官神像,数责城隍,真是狂得可以。然而,能将痴狂二字集于一身的,则是那个天真无邪又率性敢为的霍桓。 霍恒,是《青娥》中的主人公,而且和其他以女子名字命名且是故事中绝对的主人公的篇章不同,青娥尽管被充作本篇的名字,也只能屈居其后,并非本故事的主人公。不仅如此,与霍恒相比,青娥的形象也要逊色许多。在《聊斋》诸多爱情故事中,男子可以喧宾夺主抢了女子的风头的,除《阿宝》中的孙子楚与《聂小倩》中的宁采臣,恐怕只有霍恒。 和我们熟悉的一样,霍恒仍和作者蒲松龄一样,是一个神童般的人物。“霍恒字匡九,晋人也……聪惠绝人,十一岁以神童入泮。”看来霍恒的聪明不是吹的。只是他的聪明有些另类,“年十三尚不能辨叔伯甥舅焉。”以他十一岁的年纪能考上秀才,可见脑子不简单;可是十一岁了连叔伯甥舅都不认识,这个神童还真有些特别。 其实这一点我们大可不必怀疑。于故事本身,霍恒是否神童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他必须要有这个“神童”的身份才配得上作为“仙二代”的女主人公青娥。更关键的则是,如果他没有这个“神童”的身份,那么之后的“穴墙望见美人”,而且被抓了现形还不知道害怕,就纯数于傻小子的愚蠢之举了。 所以开篇的这一交代,无疑是作者出于为塑造一个“很聪明很天真”的主人公的需要。而且,霍恒之所以会如此,也是有原因的:“父官县尉,早卒……而母过于爱惜,禁不令出庭户”。可见是惯子如杀子,如果不是因为青娥也看上了他,恐怕他的“穴墙”之举给他带来的就是牢狱之灾和永远难以洗清的污名了。正因为他的“很聪明很天真”,所以才会让读者们轻而易举地接受他后面的一系列痴狂之举,而不以为无礼,更不以为太过,一切都顺理成章。 霍恒爱上青娥是偶然的,或者说是“一见钟情”。“一日,生于门外瞥见之。童子虽无知,只觉爱之极,而不能言”。可见,爱的确是种“很玄的东西”,霍恒之爱更是“爱你在心口难开”的典型。此一节,也即经典爱情故事中的第一场:男孩爱上女孩。当然,一般的爱上都是有原因的,不过到了蒲松龄笔下,这点完全可以省略。或者干脆明白表示:爱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尽管在《聊斋》中,男子爱上女子大多都是由于看中外表的缘故。因为这个青娥,也是“美异常伦”的。 不过这场爱情看起来毫无希望。年方十三岁的霍恒不仅于世事“无知”,而且对于所爱慕的对象同样无知。因为这个青娥可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儿,她老爸“武评事者,好道,入山不返”。想来是成了神仙(后文证明确实如此),如此说来,她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仙二代”。更何况青娥本人也深受老爸熏陶,“幼时窃读父书,慕何仙姑之为人。父既隐,立志不嫁。母无奈之。”一个半大女孩子,居然读得进去修道的书,又偏偏找了个女仙做偶像,并且“立志不嫁”,可见她也是夙有慧根、生来仙骨,绝非一般庸脂俗粉可比。就这么一位“仙二代”,霍恒还有希望吗?想想都不可能。结果正如所料,他先是“直告母,便委禽焉”。老妈知道这事没戏,所以并不上心,他便“郁郁不自得”。溺爱儿子的老妈没办法,只好托人一试,结果正如所料,“果不谐”,可见这场单相思根本没戏。 这时候的霍恒也彻底没了办法,“行思坐筹,无以为计。”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在面对无法克服的困难时,在一个人面对一个目标渴望至极却“无以为计”的时候,恰恰会产生一种可以突破障碍的神奇动力(参见《夜读聊斋之渴望之极》)。霍恒的痴情凝结,便幻化出一件可以摧毁所有障碍的利器——一把神奇的药镵。 小药镵的出现看似偶然,原文写的是“会有一道士在门”,问题是,这位道士“会”得也太及时了些。他不但人来得及时,东西也拿得恰到好处,“手握小镵,长裁尺许。”而这个道士自称是“(属+刂)药之具”的家什居然“坚石可入”,“即以斫墙上石,应手落如腐”。而最奇怪的是霍恒刚一“把玩不释于手”,道士便表示“即以奉赠”,并且“酬之以钱,不受而去”。不得不叫人怀疑,这个道士神龙见首不见尾,似乎就是专为霍恒来送这件作案工具的。 事实正是如此。在《聊斋》中,每每情到极致时,便会有一个道士(或和尚、老者)及时出现,帮助主人公解决现实中根本无法实在的障碍(参见《夜读聊斋之渴望之极》)。这个道士(或和尚、老者)我们与其把他看作一个解危济困的侠客,还不如看作主人公一片痴心的外化或物化。比如在《小谢》中,陶望三对两个女鬼小谢与秋容爱到极至,便有一个道士及时出现,帮助二鬼借尸还魂。不同的只是,本故事片中的道士并没有亲自出手,只是赠送了一个小药镵。而这个药镵,我们便可以认为正是霍恒为了追求爱情而义无反顾、不畏艰难、顽强抗争的精神的物化。如此,下面的情节就不难理解了。 正是这个小镵,我们假设在道士手里果真是“(属+刂)药之具”,可是到了霍恒手里,却成了去见美人的作案工具。不过他的想法却很单纯:“顿念穴墙则美人可见,而不知其非法也”。这段“穴墙见美人”正是故事中第一个高潮,也即经典爱情故事中的第二步“男孩追求女孩”,只是他追求的方式实在特别了些。 作者选择的年龄段也恰到好处,唯其在十三四,才会有“爱之极而口不能言”的感受,乃至于生出“空墙则美人现”的心思,并且真的会将这一想法付诸实施。也唯其在十三四,才会有进了闺房后“轻解双履,悄然登榻……遂潜伏绣被之侧,略闻香息,心愿窃慰”的举动。如果年纪太小,大概不会懂得如此痴情地爱一个人。而如果年纪太大,还去人家墙上打洞,那就分明是个淫棍;而且如果已经打通了洞,却只知“略闻香息,心愿窃慰”,那他就是个白痴。 霍恒的痴心狂举非但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反而打动了青娥的芳心,这恐怕 是最初“立志不嫁”的青娥自己也始料不及的。这一节,也是整个故事中对青娥描写最细致也最动人的段落。除了最初蜻蜓点水般地说她“美异绝伦”外,只有在这一节中才可见其特点,之后的形象就再无精彩可言。青娥,这个一心倾慕何仙姑、一心向道的少女,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竟然痴情到这种程度,如此大胆,却只是为了和自己“以近芳泽”,一个人竟然如此天真、如此纯洁,不杂丝毫邪念,她的一颗芳心终于被打动了。当然,她也还只是一个纯情少女,自然不能如霍恒表现得那样痴情,但她心意所属,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当众人表示“将告诸夫人”时,她“俯首沉思,意似不以为可”;当众人建议“不如纵之使去,俾复求媒焉”时,她又以“不答”默许;当丫鬟告发霍恒偷偷地把“凤钗一股,阴纳䄂中”时,她又“不言亦不怒”。先后三次,“不可”“不答”以及“不言”,其实已经尽在“不言”中了。这便是经典爱情故事中的第三步“男孩得到女孩”,不过这时得到的只是她的少女之心。 接下来则是经典爱情故事中的第四步“男孩失去女孩”了。而失去的原因也很简单:霍恒回家之后,“不敢实告母,但嘱母复媒致之。”老妈被拒一次,当然不肯再去自讨没趣,于是“遍托媒氏,急为别觅良姻”。结果“青娥知之,中情皇急,阴使腹心者风示媪。”老太太一高兴,再次“托媒往”。没想到武夫人从丫鬟口里得知了事情的原委,深以为辱,媒人一到,更是“益触其怒”,便当着媒人的面“以杖画地,骂生并及其母”。媒人回来把这情况一学,霍妈妈也火了,“由是见其亲属,辄便披诉”。这一来,武家的人可丢大发了。“女闻,愧欲死。武夫人大悔,而不能禁之使勿言也。”最后还是青娥叫人传话,“且矢之以不他,其词悲切”,霍妈妈深受感动,才不再到处宣扬他们的糗事。不过如此一来,一对家长成了仇人,两个孩子的婚事也就告吹了。 其实,这段波折本属多余,只是作者为了给青娥一次表现忠诚的机会而已,这也正是蒲松龄最擅长的“勺水生波”的表现手法。而接下来,矛盾的最终解决和他们最后结合也很简单,恰好一位“秦中欧公”来任县令,“见生文,深器之,时召入内署,极意优宠。”当他得知霍恒与青娥之约,便极力成之。霍恒终于美人在抱,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便是经典爱情故事中的第五步“男孩最终得到女孩”。 按说,故事到这里,也就可以结束,至少作为一篇爱情小说,已经非常完整。然而在蒲翁笔下,精彩还远远没有结束。 青娥和霍恒过了几年幸福的生活,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孟仙。本来是挺幸福的一家人,青娥却突然冒出一段诀别的话来:“欢爱之缘,于兹八载。今离长会短,可将奈何!”随即便在“盛妆拜母”后“仰眠榻上而气绝矣”,只留下霍恒与一老一小悲苦交加。有意思的是,作者在青娥离世后,并没有只言片语描述霍恒怎样伤痛欲绝,反而刻意写霍妈妈怎样“母已衰迈,每每抱子思母,如摧肺肝”,连婆婆都如此怀念,可见青娥这个儿媳妇当得还是相当不错的。事实上,蒲松龄为了表现青娥的超凡脱俗又关于经济,还颇废苦心地加了一段“女为人温良寡默,一日三朝其母;馀惟闭门寂坐,不甚留心家务。母或以吊皮他住,则事事经纪,罔不井井。”这一段本与主旨无关,只是为了证明青娥的与众不同和她在霍恒母子心中的重要地位而已。 正因为青娥是个好媳妇,所以突然离世,给婆婆带来了不小的打击,“由是遘病,遂惫不起。”一下子就病了,而且病得很奇怪,专门害嘴馋,而且不馋别的,“但思鱼羹”——偏偏馋当地买不到要到百里之外采购的鱼汤。这里,无论是婆婆思想青娥,还是霍恒思念青娥,居然能够思念到重病不起的地步,其实都是又到了前文所述的“渴望至极”之时,而照《聊斋》故事中的规则,当这一渴望达到极致时,奇迹就会发生。不过这次的奇迹并不是出现一个道士,而是一个懂得医术的老叟(当然,作文总要有变化嘛!)。这位老叟见霍恒因为赶路脚上长了泡,导致“两足跛踦,步不能咫”,主动帮助治疗,“便曳坐路隅,敲石取火,以纸裹药末,熏生两足讫。试使行,不惟痛止,兼益矫健”——出现得如此恰到好处,而且用药如此奇效,很难不让人想到之前赠送药镵的道士。不过这位老叟是不是道士的化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不但治好了霍恒的脚,而且还主动为他做媒,这又不由得不叫人想到他的另一个媒人:药镵。因为当娶了青娥入门后,青娥一把药镵扔在地上,开玩笑说:“此寇盗物,可将去!”霍恒却笑道:“勿忘媒妁。”从此“珍佩之,恒不去身。”是真心把这个药镵当成媒人的。 这次霍恒又遇到一个主动做媒的老叟,于是在他把鱼带回去,老妈吃了鱼病愈之后,便如约前往。可是一到“旧处”,便“迷村所在”。天再一黑,一不小时就掉到悬崖底下。而且他掉的地方实在有些奇怪:“幸数尺下有一线荒台,坠卧其上,阔仅容身,下视黑不见底……又幸崖边皆生小树,约体如栏。移时,见足傍有小洞口。”——恰好掉到这种地方,很难说不是有人(应该是有“神仙”)故意安排的。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当霍恒小心翼翼地“以背着石,螬行而入”后,很快见到“深处有光如星点”。再继续向洞里走,“约三四里许,忽睹廊舍,并无釭烛, 而光明若昼。一丽人自房中出,视之,则青娥也。”凭谁也不会相信,霍恒一个凡夫俗子靠误打误撞就会跑到青娥父女的神仙洞府里来。套用《西湖主》中“异史氏曰”中的话,就是“此其中具有鬼神”,绝非人力所能达到的。说到底,还是青娥老爹说得最清楚:“婿来大好,分当留此。”——原来霍恒根本就是“仙缘有份”,只是时机还没到而已。 接下来就是表现霍恒“痴狂”的最重要的情节。当青娥老爹吩咐为女婿安排住处时,霍恒居然“约女同榻寝”,被青娥以“此何处,可容狎亵?”为理由拒绝后,更是“捉臂不舍”。结果老丈人勃然大怒,大骂女婿“俗骨污吾洞府”,要将他赶出洞去。霍恒的狂劲一上来,连当神仙的老丈人也不畏惧,随口就讲出一通叫其理屈词穷的大道理来:“儿女之情,人所不免,长者何当伺我?无难即去,但令女须便将去。”老神仙逞口舌之利比不过女婿,只好背后使诈,“赚生离门,父子阖扉去。”把霍恒一个人丢在“峭壁峰岩,无少隙缝”的山崖间,“只影茕茕,罔所归适。”霍恒再一次面临“渴望之极而又无计可施”的境地,而且这一次同样是他的大媒人——那把药镵——帮了他的忙。他“怅怅良久,悲已而恨,面壁叫号,迄无应者。 愤极”之后,便“腰中出镵,凿石攻进,且攻且骂”。这一来,老神仙也无可奈何,只好把青娥推出洞府,还给女婿,二人再次团聚。在五步经典爱情故事之后,再安排个“一失一得”的情节,让霍恒与神仙岳父较量一番,正是蒲翁的高明之处。至此,方将霍恒的痴狂表现得淋漓尽致。 故事的最后,霍恒夫妇两弃其子,在给老母送终后,又将少子仲仙托付给长子孟仙照看,而后远离尘世,成了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只留给读者不尽的感叹。何以霍恒就有这样的好命?蒲松龄在文末的“异史氏曰”中说的是“钻穴眠榻,其意则痴;凿壁骂翁,其行则狂;仙人之撮合之者,惟欲以长生报其孝耳。”看起来是在讲“百善孝为先”之类的大道理,其实在欣赏故事的过程中却不难看出,除了给老妈买鱼一节尚可以看出些许“孝”的影子,其他的“钻穴眠榻”“凿壁骂翁”,不过是表现了他的“痴狂”而已。也许蒲松龄想表达的正是这样一个道理: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唯有“痴狂”,才会得到美好的结果;也唯有“痴狂”才会得到终极的幸福;甚至于唯有“痴狂”,才是远离俗世,走向得道成仙的康庄大道(参见《夜读聊斋之——轻薄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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