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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鸡丝烩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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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6 1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鸡丝烩粉皮

季大相


    大清早,睡意正浓,却被妻子不间断地叫喊闹醒而起床。我走到窗前拉开一扇窗叶,伸出脖子,不耐烦地向着正在厨房忙碌的妻喊道:“有什么事?”闻言,妻从厨房走出来,说道:“下来,把鸡子杀掉,煨给儿子吃。”我一拍后脑勺,想起今天是星期五,在县城上初中住校的儿子回家。儿子吃了一个星期的食堂伙食,的确需要给补充些营养。想到此,我“蹬、蹬、蹬……”一路小跑着下楼,心头滋生的一丝不悦也随之烟消云散。

    妻早已从圈栏里将鸡逮捉出来,用细绳子将鸡腿捆扎好,罩在一个竹编的筐头下面。这是一只养了3年的老母鸡,体健肥硕,但一年里难得能下几个蛋,一斤稻谷一块多,喂它的粮食若折换成钞票,则是它所作贡献的好几倍成本地付出。妻早就打算把它宰掉煨汤,是遭遇我一直软抵抗地拖延下来。宰杀鸡鹅鸭之类的家禽,于我来说是一件厌烦的活计。一次,我宰杀一只仔公鸡,放了血,手底松懈下来,哪知它回光返照地扑腾起来,一不留神,血污沾满裤腿,一条新买的100多元钱的裤子,怎么也洗不干净,只好留待劳动时当工作服穿。还有一次,我将宰杀放了血的鸡子扔在院墙外,让它扑腾着流淌残存血污,自己返身到厨房烧开水,准备褪鸡毛。等水烧开后,我到院落外去拿鸡,却发现鸡不见,全家人乃至左邻右舍都帮助找寻,始终未见踪影。不知它是一息尚存溜跑了,还是被邻家的狗给叼走?这是一个至今未能解开的谜题。当然,它只不过是一只鸡而已,谁也没有刻意地放在心上。

    硬着头皮,我将老母鸡放血宰掉,紧紧地掐住头和两只爪子,它只抽搐几下便不再动弹了。因有前车之鉴,采取防患于未然之策,除了手掌上沾有些鸡血外,上衣、裤子、脚穿的鞋子等部位,可用“一尘不染”这四个字来形容,没有半丁儿血色斑点沾染。接着,我把鸡放入一个塑料盆里,倒些凉水将开水调成约八十度的水温,将鸡的全身浇透,稍浸泡片刻,褪去鸡毛,连每一根绒毛都拔得干干净净,通体光滑圆润。剖开肚皮,取出内脏,洗净又进行了分类。妻子喊道:“你要把打理干净了?”“嫌我做的不好,你自己来。”我没好气地答道,人已站起身来踱到一旁,当起了甩手掌柜。

    “我来就我来,我真怀疑你能不能把鸡清洗干净呢?那次你煨的好东西?现在想起来还恶心。”妻将双手在围裙上揩了揩,走到盆前蹲下身子,仔细地又反来覆去地清理起来。

    妻子怀疑我清理不干净鸡子,是有原因的。那年儿子出生,妻子坐月子,丈母娘送来一只老母鸡,让我杀掉煨汤给妻子滋补身子。当我将老母鸡用姜片、葱段等配料煨成汤下面条端给妻子,她拿筷子挑了挑面条,呷了口汤咂咂舌头,说道:“有味。”便开始吃面条嚼鸡肉喝汤,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

    “唉哟!我的妈……”突然,妻子一声惊呼,把在一旁洗尿布的丈母娘吓了一跳,慌忙跑过去,问道:“什么事?”满脸关切之情。
妻子用筷子从碗里挑起一团鸡肉,说道:“你看,他鸡子也没有清理干净,食囊还在里面。”“我洗了几遍,不可能的?”我嘴里狡辩,走上前接过那团肉,仔细一看,真的是鸡的食囊,里面的沙粒、稻粒依稀可见。那边,妻子在呕吐着,眼泪、鼻涕、污物,好好的一个人儿变形了。“怎么可能呢?明明是洗干净的,偏偏忘了将食囊摘除下。”我自言自语地说着,无奈地摇了摇头。自此以后,妻子对我宰杀鸡子,总怀疑清理不干净。

    每次我宰杀鸡子,她总是走得远远的,害怕杀鸡子。否则,她绝对会亲自操刀,不用麻烦我的。

    一番忙碌,并没有再清理出什么杂碎。我问道:“还干净吗?”“这次不错,干净。”她轻描淡写地应答道。

    我说妻子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她却针锋相对地回答道:“看你笨手笨脚的,就是不放心。”

    妻子过了一遍手,鸡子下锅。妻子先用大火煮沸后,改用小火炖,微火一直煨制到下午5点多钟才停下,前后有8个多小时。当晚,鸡汤加点青菜下面条,儿子额外地享受了一只鸡大腿。妻对儿子说:“今晚凑合吃,明天中午做鸡丝烩粉皮。”

    因妻子发了话,虽然周末在家无事,早早地将饭煮在电饭煲里,鸡肉却不便烹饪。因为在饭店里多次吃过鸡丝烩粉皮这道菜,家里也做过,草锅烹饪的这道菜味道比饭店里大厨烹饪的还香。鸡丝烩粉皮算是慢工细活,家里做这道菜时,我只负责将鸡宰杀掉了事,在饭店消费,也没有到厨房窥探过这道菜的烹饪工序。此刻,竟是手足无措,后悔自己平日没有多长个心眼,落得望鸡兴叹。

    妻子下班后风风火火地回家。她抓出些粉皮放在盆里浸泡,吩咐我烧锅。锅烧热了,她端起盛装鸡子和汤的盆将鸡汤倒下锅,又投入几块姜片和一些葱段,拿锅盖盖好让我大火猛烧。烧开后稍焖揭开锅盖,捞起浸泡的粉皮放入锅内,同时抓起煮熟的老母鸡,用手将鸡肉一块一块地撕成丝状下锅烩。待鸡丝全部下锅烧开后,倒点麻油,又加些胡椒粉,拿勺子兜底搅和一下,便拿深底海碗盛装上桌。连同我先前炒好的青椒肉丝,一家三口围坐在桌旁吃午饭。拿起汤勺将粉皮、鸡丝、汤一同舀送入口,汤汁浓厚,味道清香鲜美。儿子嫌一勺一勺舀的速度慢,干脆去厨房盛了一碗自己吃,当我要给他装点米饭时,他抹了下额头沁出的细密汗珠,说道:“饱了。”

    “鸡丝烩粉皮好吃吧!做法挺简单的,下次我一条龙服务,不用等人侍候。”我眼瞟了下妻子,故意说道:“如果有人嫌我做的不好,那她不吃拉倒。”


    “看把你美的,不吃便宜你!”妻子理直气壮地回应道。

    “看你们,吃饭还能吵起来?”儿子表情有点紧张。
闻言,我和妻子四目相视,“哧……”两人忍不住地要喷饭。儿子也知道曲解了我们的意思,跟着“呵呵……”地笑起来。霎时,温馨溢满普通的农家院落。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季大相 于 2010-3-26 12: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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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6 12: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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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6 12:22 | 只看该作者
。”“我洗了几遍,不可能的?”我嘴里狡辩,走上前接过那团肉,仔细一看,真的是鸡的食囊,里面的沙粒、稻粒依稀可见。 :Q 大相老师真能狡辩! ;P (读完再写评,先发感慨!)
4#
发表于 2010-3-26 12:38 | 只看该作者
好生动的场景,红火的日子,食文化,大都讲究个精工细作,这一番罗列下来,鸡丝烩粉皮灵动闪烁着呈展出来,仿佛身临其境,并闻到了香气!——工笔画的叙述手法,有着白描之风骨,工笔画中有人物,也有静物,甚至风景,但大相老师此篇是针对传统食文化的,更具体到了鸡丝烩粉皮这一道民间特色菜,其间重于写实,勾勒具象,且描述逼真,道释生动,写意浓郁,线条、 脉络清晰,文风且张且扬,多于流转和切换,娴熟、老道的笔触,为精工细作的食物润泽了可观的色彩和高光度。以线描为主但略施淡彩于字面语气,纯粹的生活气息,纯粹的民间乐境。
据说这道菜还有一则相关的典故,偶有听来,大体是元朝末年朱元璋挨饿的传说,做了皇帝以后,朱元璋吃腻了山珍海味,他忽然又想起曾救自己一命的“鸡丝烩粉皮”来,一位盱眙的大厨师凭着自己独特的悟性,做出一道色香味具佳的“鸡丝烩粉皮”。朱元璋吃后依然赞不绝口,高兴之余,他御笔一挥写下8个大字:盱眙一绝,人间美味。 从此,这道本来不上台盘的“鸡丝烩粉皮”便成了家喻户晓的一方名菜。读来也很是生动。今天,借着大相老师的美文,闻着这浓郁的香气,暖饱食了精神的一餐,荣幸之至!

5#
发表于 2010-3-26 13:01 | 只看该作者
我说妻子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她却针锋相对地回答道:“看你笨手笨脚的,就是不放心。”“鸡丝烩粉皮好吃吧!做法挺简单的,下次我一条龙服务,不用等人侍候。”我眼瞟了下妻子,故意说道:“如果有人嫌我做的不好,那她不吃拉倒。”“看把你美的,不吃便宜你!”妻子理直气壮地回应道。
锅烧热了,她端起盛装鸡子和汤的盆将鸡汤倒下锅,又投入几块姜片和一些葱段,拿锅盖盖好让我大火猛烧。烧开后稍焖揭开锅盖,捞起浸泡的粉皮放入锅内,同时抓起煮熟的老母鸡,用手将鸡肉一块一块地撕成丝状下锅烩。待鸡丝全部下锅烧开后,倒点麻油,又加些胡椒粉,拿勺子兜底搅和一下,便拿深底海碗盛装上桌。
语言描写精细贴切,符合人物特征;动作描写细致入微。整篇文章洋溢着浓浓的亲情,读来感人。拜读!
问好!
6#
发表于 2010-3-26 13:47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种美味,美食与艺术相结合的文字,读来别有一悉感觉!
7#
发表于 2010-3-26 14:00 | 只看该作者
先记号。后欣赏。问好!
8#
发表于 2010-3-26 14:02 | 只看该作者
季老师又上一道美食,与秋先慢慢品味了!问好你!
9#
发表于 2010-3-26 14:21 | 只看该作者
我杀鸡子三次,从来就是“一刀斩”,家里人也不吃鸡头,煨鸡水平还可以。文章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温馨、温心。从妻子喊你下楼,你就一直在忙活着,而且,还有过去杀鸡的场景。你写的这些非常鲜活,这就是原生态的生活场景。鸡丝烩粉皮倒是吃过,不过我还是喜欢喝鸡汤,实惠。老到的笔法,将生活中的细节提炼,提纯,达到了阅读上的生趣。支持精华!
10#
发表于 2010-3-26 15:36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季老师的有一篇“佳肴”,那个杀鸡场景和对话正是鲜活,运笔得心应手,佩服!
11#
发表于 2010-3-26 15:39 | 只看该作者
文笔轻松,可见你驾驭文字的功夫愈发游刃有余了。 :victory:
12#
发表于 2010-3-26 16:16 | 只看该作者
大相是个善人,所以总是不能一次将鸡杀死,哈哈。细节描写使文章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又一道美味勾起了肚里的馋虫哦,问好。
13#
发表于 2010-3-26 16:46 | 只看该作者
又一道美味,不客气,全吃了。欣赏,到肚里,到心里。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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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17: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笨小暖 于 2010-3-26 12:38 发表
好生动的场景,红火的日子,食文化,大都讲究个精工细作,这一番罗列下来,鸡丝烩粉皮灵动闪烁着呈展出来,仿佛身临其境,并闻到了香气!——工笔画的叙述手法,有着白描之风骨,工笔画中有人物,也有静物,甚至风景 ...
感谢暖版精到的点评,给我以力量.尤其是配上一幅图画,生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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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17: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雷 于 2010-3-26 13:01 发表
我说妻子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她却针锋相对地回答道:“看你笨手笨脚的,就是不放心。”“鸡丝烩粉皮好吃吧!做法挺简单的,下次我一条龙服务,不用等人侍候。”我眼瞟了下妻子,故意说道:“如果有人嫌我 ...
谢谢悉心点评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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