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9-7-1 10:37 编辑
翻看余华的获奖记录,很多都是国外的,什么法国的、西班牙、美国的等等,而且相应的获奖词都是评价非常之高的。当然,在国内余华也是很有影响的一个人物,不过相对于国外的殊荣还是冷清了一点,毕竟余华没有获得过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奖茅盾文学奖,尽管许多获得茅盾奖的也就是昙花一现,不比《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样具有普世意义,不断地被更多的人阅读、记住、谈论、思考,而那些作者的名字也不会如同余华那样被更多的人在更久远的时间内记住。 也许,他多少有些墙内开花墙外香,又也许他的作品只能是历久才能弥香的。
他撕裂得太过残忍了,在一个推崇含蓄、隐忍、讳莫如深的文化背景下,尽管人们从心里认同他的表达,可是大多还都不愿直视这样的问题。
他多少有些破坏现行规则的嫌疑。
我们不是活得好好的吗,干嘛说我们不好?或者说我们是活得不好啊,可有必要非要说出来吗?就你能?
比如福贵,一个地主家的羔子,土改时直接灭了不就结了?或者即便是他幸运逃过一劫,然后躲在穷苦的农村里,一家人偃旗息鼓地过着大家都在过的日子不就行了?再说,像他那样的出身——吃喝嫖赌抽的当真还能变?变得还挺有人味儿?既然他变得那么有人味儿干嘛不给他个平凡但还能说得过去的结局?至于不断地生离死别,最后孤身一人品味人间至苦吗?
最后一个问题:那样活着还有个什么意义?
无数个问题困扰着读者,余华没有答案,余华只是一个问题的提出者,一个现象的描绘者,他不会当“问题的传声筒”,而且,答案是发散的,他不可能包办,他只负责客观与真实。
这点,他做到了,一点都没有掺假。
应该很多人都读过《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两篇是姐妹篇,至于《兄弟》和《细雨中呼喊》风格已经变了许多,创作的成分多了许多,似乎可以另作延伸。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当中,我们看到了两个几乎是同质的人。只不过许三观的主动性稍稍要强一些,而福贵几乎完全是由着命运牵引的,毕竟许三观的日子一开始还不错,他卖血是有目的的,娶漂亮女人,挽救孩子,弄点黄酒和猪肝等等,最后似乎也功德圆满一命呜呼。福贵不是,福贵因为家里是地主,那么就自然而然地吃喝嫖赌——他父亲曾经也是这样;因为败光了家业,只能“自己动手”结结巴巴地过活儿;孩子病了,他只能进城想方法却被抓了壮丁;看到了试图逃跑的人瞬间毙命,他就老老实实地在部队里混;部队打散了,他捡了一条命回家,这中间老娘过世,女儿成了哑巴,他也能好想想歹想想,毕竟还有个一家人;土改来了,他因为已经成了贫农躲过了一劫,谋取他家产的龙四却他眼前被镇压,他恍惚之间觉得那个被镇压的人应该是自己,“福兮祸兮”的概念在他的头脑里似乎也转悠了一下,不过当然没有能进入到哲学深度;后来,他的儿子在贫困中练就了跑步的天赋,懂事乖巧,却因为血型的稀缺跑去献血丢了性命,而接受他献血的却是他的难友如今的县长——水生的女人,他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吞咽;闺女大了,倒是遇到了一个合巧的女婿二喜,成了他的半个儿子,他还没从短暂的称心如意中缓过来,闺女因为难产撒手人寰;然后是女婿因为施工事故在工地上被打死;最后一根独苗他的外孙又因为吃豆子撑死了,只剩下一头老牛陪着他消磨最后的时光。
这就是故事的梗概。这个故事从头到尾就是不断的死亡,这种死亡与主观意志没有关系,就是无法闪躲的宿命。人们经常说什么和命运的抗争,可福贵连妥协都谈不上,完全是跟着命运的磨盘在转,转到最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仅此而已。
而余华的可怕在于,他把这一切写得非常自然,近乎水到渠成,好像生活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是吗?地主家庭本来就是该镇压的,特殊年代饿死人的事情也屡有发生,最后一个老人带一个小孩发生意外并不是什么小概率事件,他甚至都没有提炼和整合,来个什么“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他从来到尾没有流露出一点属于个人的情感意志,就是讲故事,没有炫目的描写和掺杂个人意志的抒情,像一个近乎冷酷的说书人,甚至从这样的故事梗概里还能穿插一些幽默,尽管这样的幽默在读者看来是五味杂陈的。
他还能笑得出来?
福贵似乎也是这样,面对着一个个的死亡,他一个个擦擦本能的眼泪之后慢慢地收拾,不停地念叨,让大家都还在一起的幻觉延续着自己的生命。一旦回到现实,他自己都好奇为什么自己还在,为什么只有自己还在?只要还在一天,他就继续着这样在观者看来是毫无意义的生活。
因为他别无选择。
他终于揭开了他自认为的真谛: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尽管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看法。
我的不同看法在于,福贵其实自己都不知道,他的生命是旺盛的,再多的苦水并没有把他完全吞噬。他还在,这个事实本身就是昂扬的,只要有一个人在,他的家就在,他们就永远在一起。而且,福贵也许自己都不清楚,他是有信念的,他的信念就在于,先是一只鸡、然后是一只羊,再然后是一头牛,然后就会变好。很朴素的道理,他终身信奉,也支撑着他一路走下去。
放而言之,包括我们这个被苦水反复浇灌的民族也恰恰就是这样坚持下来的,这里面有民族魂的东西,而这恰恰是我认为这本小说的积极意义。
活着,然后呢?然后继续活下去,无畏地活下去!这也是力量。
直面苦难,才能脱颖而出。
只不过,我们还是不习惯这种严重的温情隔断,余华的语言简约到无以复加,他幽默地说那是因为自己认字太少,成语背得不多。余华还说自己小时候在医院里发现太平间很凉爽,于是经常跑到那儿午休,看来对于生死和苦难,他没那么矫情。而他是对的。
张艺谋拍过《活着》,葛优和巩俐演的,三个人完美的组合,封神一般的电影。不过,理性如张艺谋也还是改掉了故事的情节,结果还是留下了那个孩子,我不反对,视觉上的冲击对人摧残太过,再说,中国人喜欢讲个团圆的结尾无可厚非,毕竟我们都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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