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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漫话法治】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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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3 1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童心是 于 2024-9-14 12:38 编辑

【漫话法治】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常言道: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可是,老顽童夫妇在住宅的同一社区花园里,确实遇到一桩忍气吞声的婚姻,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哇!这话的从头说起。
  
  话说老顽童外出不在家,童夫人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有人敲门。谁呀?童夫人从猫眼窥视,原来是这几天在小区院里晨练散步时遇见的黄美兰老两口,连忙开开门道;请进。
  
  黄美兰一边进门一边客气地说:我老头子听说您家先生也是河北人,很想和老乡见见面说说话,于是,我们就冒昧地来了。黄美兰的先生随着也说:整天在家里寂寞憋屈得慌,天天见不着老乡,想跟老乡唠唠嗑。
  
  我家先生外出不在家,请坐吧。童夫人接人待物知书达理,连忙给客人泡茶,一边道:说的也是,外地人来到西川,见不到一个老乡,深有同感。我们也是外地人,只因儿子硕士毕业,报名来西川支援西部建设,生儿育女,我们老两口都退休了,就这一个独生子,老了,不靠儿子靠谁。
  
  此时此刻,老顽童开门进屋。客人忙起身客气道:回来了。老顽童请客人沙发上坐。童夫人忙向老顽童介绍:他们是夫妻。男的叫高科成,河北人;女的叫黄美兰,四川人。
  
  不等老顽童说话,高科成迫不及待地问:你也是河北人吧?
  
  是啊。老顽童疑惑地问道;你怎么问起这个?
  
  听你的口音,我们是老乡呢。高科成喧宾夺主兴奋道;我家在石家庄高家村,你老家在哪里?
  
  看来高科成很好说话。但见他高条个子,满脸皱纹酷似瘪三,嘴唇深陷,老婆嘴一般,老态龙钟;却见一边的黄美兰比他年轻了许多,咋看不像夫妻,就旁敲侧击问道:夫人挺年轻漂亮的,多大年纪?
  
  黄美兰回道:年轻啥子,老了。
  
  你老了。你老头子更显老了。老顽童心里想,没有说出口,指着高科成问道:老先生贵庚?
  
  我今年七十四岁,比她大二十八岁。当年我家成分是地主,初中毕业在家务农,娶不上老婆,守光棍多年,四十六岁那年,遇上了她,十八岁,我们好不容易走到了一起,儿子二十八岁,硕士毕业,如今在省某研究所工作。高科成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把好久没有说出口的隐私一口气倒了出来,那么激情慷慨如泣如诉;现在,我们过得很幸福,娶了她做老婆,我知足了。
  
  黄美兰却道:我不满足。想当年,我糊里糊涂地跟着你凑合过,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我这么年轻就得伺候你这个老头子。不过,嫁狗随狗,嫁鸡随鸡,要不是我们有这么一个好儿子,放心不下,早跟你拜拜了。
  
  从言谈中得知,两口子时常吵吵闹闹,黄美兰总嫌高科成年纪大,自己正年轻,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他已经步覆蹒跚。童夫人晨练快步走,第一次遇见她时,结伴同行,黄美兰就和童夫人畅诉衷肠,诉说自己一生的最大不幸。当年自己家中贫穷,西川闹灾荒,姊妹又多,不幸被骗拐卖到河北农村……与当地农民高科成结婚。起初,想逃离这个家,被发现后,逮回来就是一顿毒打;整天被关在房间里,不许外出;后来有了孩子,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舍不得离开儿子,忍受着心灵上的创伤和疼痛,没有离开那个不情愿留下的家;说起心酸往事,常常泪流满面。黄美兰把童夫人当做知己,总在晨练时跟随她一路快步走,一路诉衷肠。这不,黄美兰把她不当外人,径自带着比自己大二十八岁的老公上门来串门。
  
  你是怎么被拐卖的?老顽童好奇地问道。
  
  黄美兰不好意思说道:想当初,我在大街上玩耍,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我撘仙说要给我找个对象,我一个女孩家怕羞,不好意思,没说愿意也没说不愿意,她就拉着我到一家小饭店请我吃饭,还说对象那家很有钱,到他那里享福;我年幼无知,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家里贫穷,早一点嫁出去,也给家里减轻些负担,就糊里糊涂地跟她上了北去的火车……
  
  老顽童又问道:那女人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在哪个车站下的车?
  
  我也记不清是什么车站了。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更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就知道是河北省一个农村,叫高家庄。那女人把我介绍给他,黄美兰指着旁边坐的高科成道;当天就和他拜堂成亲了。起初,我男人待我还行,后来,他说了一句话,让我心灰意冷……
  
  老顽童问:他说了什么话?
  
  他说,好好在这儿过日子,不许逃跑,你是我们花两千元买来的。黄美兰感到自己好像不是人,是一件东西,被人卖来买去,伤心地流下眼泪泣不成声道:我原来是被拐卖给他做老婆的。再后来,想回娘家,我偷跑过几次,可是,没有路费,只好乖乖地又回到这个不情愿流落之地……我的命好苦啊……
  
  童夫人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道:一切过去了。现在,你儿子有出息了,又有个漂亮的儿媳妇和孙子,生活越来越好了。别说了,说些高兴的事情吧。咱们改改话题。黄美兰的先生坐在一旁,一脸的不好意思。
  
  老顽童看着比自己大二十岁的他很不耐烦,不想和他多说话。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们是买卖婚姻啊。拐卖人口是犯罪,买主也当问罪。送上门的拐卖人口案件是否要一追到底;买主在,人贩子何在?……
  
  说到这里,问题就出来了。听说有,民不告,官不究之说;即使诉讼备案,当事人只要撤诉,法院就不予受理。2014年1月15日,河南信阳61岁男子争吵中捅死老伴,一审判决他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子女出具谅解书并且支持其上诉。黄美兰心中含冤一辈子了,忍气吞声也是为了儿子的名声,即使见老乡就倾吐心酸往事,也不由自己,心中有苦,不说出来不舒服;她也从来没有想和丈夫分开的想法,更没有向有关机关诉讼的意思,那么,明知道黄美兰是被拐卖,但,现在人家一家过得好好的,你能忍心毁掉黄美兰和高科成的婚姻吗?!人是感情动物,有时候,法律会照顾一下感情,民不告,法不究。老顽童这样想:只有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2024-09-13于早晨(3028字)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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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4-9-14 08:28 | 只看该作者
既成事实婚姻,同育有子女,共同抚养长大,即便当初是买卖也只能是一段心酸往事。婚姻里的鸡毛蒜皮事谁还不都有点。女人唠嗑说出来图个解压并没有和老公分开之意,就是有的放矢。
3#
发表于 2024-9-14 10: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24-9-14 10:11 编辑

民不告官不究,一般指的是社会危害程度低的民事案件。
比如文中的黄美兰,虽然不是感情婚姻,但她决定忍受。
但是,有两点是要考虑的:
一是黄美兰有没有领结婚证,这对她的遗产继承等等是个保证。
二是可以不告她丈夫,但是要告人贩子。这不影响她的婚姻。
人贩子应该不止拐卖了一个人,社会危害大,而且破了案可以解救其他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1:10 | 只看该作者
喻芷楚 发表于 2024-9-14 08:28
既成事实婚姻,同育有子女,共同抚养长大,即便当初是买卖也只能是一段心酸往事。婚姻里的鸡毛蒜皮事谁还不 ...

敬请才女楚楚版主老师上座沙发上品味~~奉茶~~~~~~~~~~
5#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1:12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14 10:09
民不告官不究,一般指的是社会危害程度低的民事案件。
比如文中的黄美兰,虽然不是感情婚姻,但她决定忍受 ...

草版老师早晨好啊~~~~~~~~~~~黄美兰一家人不告,当事人不追究,咱们外人能管吗?
6#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1: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童心是 于 2024-9-14 11:20 编辑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14 10:09
民不告官不究,一般指的是社会危害程度低的民事案件。
比如文中的黄美兰,虽然不是感情婚姻,但她决定忍受 ...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文章里的名字是虚构~~~~~~从哪一年起,婚姻法修改稿,以前没有灵结婚证,只要是事实婚姻,国家承认,那一年起,不承认是事实婚姻了。不过黄美兰的婚姻坑定没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
7#
发表于 2024-9-14 11:29 | 只看该作者
童心是 发表于 2024-9-14 11:12
草版老师早晨好啊~~~~~~~~~~~黄美兰一家人不告,当事人不追究,咱们外人能管吗?

既然是“漫谈法治”,我自然从法的角度评论。
黄美兰的丈夫和她是一家人,但人贩子不是。
对于危害社会的现象来说,全社会都不是外人。
8#
发表于 2024-9-14 11:41 | 只看该作者
童心是 发表于 2024-9-14 11:16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文章里的名字是虚构~~~~~~从哪一年起,婚姻法修改稿,以前没有灵结婚证,只要是事实 ...

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除非补办结婚证。
也就是说,补办结婚证之前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丈夫死后出现遗产问题,再补办,想想那会是什么状况?
9#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2:27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14 11:41
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除非补办结婚证。
也就是说,补办结婚证之 ...

自己一家人的遗产问题都以和为贵,不起诉,何况别人家这种事情~~~
10#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2: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童心是 于 2024-9-14 14:08 编辑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14 11:29
既然是“漫谈法治”,我自然从法的角度评论。
黄美兰的丈夫和她是一家人,但人贩子不是。
对于危害社会 ...

我说的外人是咱孤寡老人,自己的钱都管要不过来,黄美兰假的财产也不是该咱操心——尤其是咱七十多的人,即使全社会的人,有人会出头管吗,找律师要律师费,陶力不落好~~~~~~~~老百姓都是瞎操心~~~~~~
11#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4:06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14 11:41
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除非补办结婚证。
也就是说,补办结婚证之 ...

再说她丈夫老家是农村的,穷的叮当响,以后是儿子长大了,有出息了,出来闯天下,儿子在西川买的房,儿子的名字,根本不用操遗产的心,而且,他父亲也没有遗产,破产的地主,两件坡草房,他, 姊妹兄弟都分了~
12#
发表于 2024-9-14 14:59 | 只看该作者
童心是 发表于 2024-9-14 14:06
再说她丈夫老家是农村的,穷的叮当响,以后是儿子长大了,有出息了,出来闯天下,儿子在西川买的房,儿子 ...

潘老师,您意会错了。我不是要求你怎么做。
我是对你文中反映的事情,说说从法治角度应该怎么看。
你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也可以没看法。


13#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6:3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14 14:59
潘老师,您意会错了。我不是要求你怎么做。
我是对你文中反映的事情,说说从法治角度应该怎么看。
你可 ...

草版老师辛苦了,打搅您了~~~~~论坛吗?就是发表言论,没事!从交谈中我也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谢谢您~~~~~~晚上好~
14#
发表于 2024-9-14 17:15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欣赏
15#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7:46 | 只看该作者
yugongjin 发表于 2024-9-14 17:15
只有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欣赏

晚上哈好啊~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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