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20|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致诗人江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28 0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认识你
是在0一年的阳春。
哈,老兄,
没错,当时,
你正在烧锅炉呢,
眼睛里漾着笑影,
笑纹里满是烟尘。



我忧郁的诗兄
是头胶东毛驴
吃海草,饮海水,
屁股后面
老是跟着
一群蝴蝶。
把戏作送给你,
一搭眼
你就笑了。
那时,
你早已下岗。



你用深深的爱和忧伤
做成
祈雨的小船,
泊进
星夜港湾,
给干旱的胶东
带来一场小雨,
淋湿了
那么多
星星的眼。




下岗不久,
生活日渐拮据,
妻子
离你而去。
工作下岗,
婚姻下岗,
那些日子,
我发现
你的自信和才华
也在下岗。




你还是
挺过来了;
我又读到
你的新作!
给早逝的慈母的,
给辍学的女儿的,
给死在你怀里的
第二任妻子的,
给用心温暖过你的
朋友们的……
什么都可以下岗,
我的诗不会!
你说。




你在一家小报
干副刊编辑,
一份薪水,却
十分辛苦。
可你快乐啊;
香烟昼夜缭绕,
白发油光发亮,
近视镜后
也猫着害羞的阳春——
嘿,有个漂亮的少妇
和你近乎。
我高兴地问你的眼睛,
你却瞪出俩字
没戏。




三月吧?
我去看你。
一进门
大吃一惊:
还是那个旧书柜,
还是那些旧书籍,
还是那笼旧碗筷,
还是那张旧桌椅。
副刊编辑
买不起
一台电脑,
有的只是
光鲜的诗词,和
冷寂的四壁……




生命的声音
是你给诗集的命名。
翻阅你的诗集,
就是翻阅
你的生命。
你说,
所有的生命
都渴望永恒,
而血脉的声音
能够穿透
大气层。




感谢阳春
送我个
忧郁的诗兄;
感谢诗兄
让我品味
阳春的诗情……


2009-11-1


注: 1.胶东毛驴:诗人江宁曾自称“胶东毛驴”。

2
.星夜港湾:江宁的诗曾被烟台市广播电台的“星夜港湾”栏目播出,据说,听的人有不少流下了眼泪。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10-8-28 08:21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诗歌写得不错,但是非首发作品,提醒一下作者,按照论坛规定:非首发作品不能加版权声明,并要求发到论坛非计酬区。
http://www.sdqixia.com/bbs/read.php?tid=479889
3#
发表于 2010-8-29 09:35 | 只看该作者
断句运用很娴熟,欣赏。
4#
发表于 2010-8-29 09:48 | 只看该作者
十分欣赏你的诗歌!
5#
 楼主| 发表于 2010-8-30 17:5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鼓励和提醒!我写完时,发在朋友主办的《栖霞热线上》,朋友告诉我,发在这里的东西,你可以向任何地方投稿。栖霞是个县级市,当时主要是叫朋友们指正一下(“热线”给了精华,但从没有任何稿酬),然后集中他们的意见进行修改。真的,我还真没把在县级发的东西当成发表呢!这是个疏忽!
6#
 楼主| 发表于 2010-8-30 18:0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东西真的“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不信,您可以登陆“栖霞热线”问一问总版主“我走我留”。
7#
发表于 2010-8-30 19:16 | 只看该作者
诗人江宁?
不认识!
8#
发表于 2010-8-30 21: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孟凡修 于 2010-8-30 18:03 发表
这个东西真的“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不信,您可以登陆“栖霞热线”问一问总版主“我走我留”。


孟兄还是没明白,“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正如高版主所言:按照论坛规定:非首发作品不能加版权声明。通俗地说:在本论坛本栏目发表的作品,必须是没有在任何纸质刊物发表,而且也没有在任何网络论坛上发表过(即在网上搜索不到),这才是首发作品(首先发表在本论坛,如被采用给予稿酬也不能再向他处发表)
9#
 楼主| 发表于 2010-8-31 03:3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兄弟指点!谢谢太阳神的鼓励!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8-31 03:45 | 只看该作者
江宁是我的诗友,在胶东颇有名气,曾出版过诗集《生命的声音》,去年因食道癌做了手术。他的精神一直很好,前几天我问他,他说是已经上班,是半天的班。他在一家小报干副刊编辑。
11#
发表于 2010-8-31 21:49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其中率真的友情和自如的叙述。请朋友多看和了解一下相关规定。问好:)
12#
发表于 2010-9-1 09:43 | 只看该作者
凡修老兄,这里的文章是计费的,所以很在乎版权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4 12:41 , Processed in 0.04916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